同記者和政府要員交談後對查爾斯案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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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5日】

不要陷入具體細節糾纏

許多人問:查爾斯做了些甚麼?他身上是否真的帶有儀器?還有……

我認為要讓他們從鑽具體細節的思路中跳出來,首先看清問題有關的大局。這個大局就是,中國江澤民集團這次具體又指控些甚麼並不重要,因為它們總是做出毫無根據的指控,用各種彌天大謊來遮蓋他們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

一位美國律師說得好:「起訴人的任務是要證明某人有罪,而不是被告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中國正在迫害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這本身就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是非法的。」

一些學員建議了解並談及查爾斯參與的大法工作來說明為甚麼中國要迫害他。我個人的理解是,最好不要這麼做,因為查爾斯現在在它們手裏,中共是很殘忍的,我們不能存有僥倖心理。更主要的是,我們不能忘了,法輪功學員不需要證明中國為甚麼要迫害查爾斯,因為更大的事實是,江澤民流氓集團在迫害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查爾斯只是其中受到迫害的數千萬法輪功學員之一。

本質:查爾斯的情況是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一部份

從本質上來說,查爾斯的情況是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一部份,只是這次延伸到了美國公民身上。所以我認為我們需要從本質上揭露迫害的真相。讓查爾斯獲釋是我們的基本目的,但不是我們的唯一目的,我們要利用這個機會更深入廣泛細緻地向人們講清真相。

著名的江政策:「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

「上邊說了,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這是中國地方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經常掛在嘴上的「法律依據」。三年來,在中國的所謂法庭審訊後,沒有任何一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因為江澤民根本不許對法輪功學員講法律,都是事先定罪,然後上法庭裝裝樣子,欺騙對真相與內情缺乏足夠基本認識的人們,特別是目前仍對他們抱有幻想和希求的「老外」、「老美」。

為甚麼那些主持過正義的政府和國家對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政策,以及「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這種指導方針和因此導致的大量罪行視而不見呢?相信如果他們真的明白了這些血腥政策的內涵和後果,如果他們想對自己的良心、未來和自己的人民負責,他們會做出相應的正面舉動,因為他們也都有明白的那一面。

如果人們從根本上了解了迫害的本質,用良知看問題,那麼每當中國進行誣告的時候,我們就不會總是處於被動了。舉個例子,如果某人不停的說「你瘋了」,而你只是為自己辯護說「我沒瘋」,這不會有用的。只是舉個例子。

以上是我個人的粗淺理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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