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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大法弟子籲美國政府保障公民權利 幫助查爾斯.李儘早返美(圖)

——華府地區法輪功學員中使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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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日】1月31日農曆除夕,華府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冒雨在中國大使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中國儘快釋放在中國被捕的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查爾斯-李,並強烈呼籲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幫助無辜的查爾斯李儘快獲得自由。
華府法輪功學員向媒體發表聲明,望幫助查爾斯-李儘快獲得自由法輪功學員冒雨在中國大使館前和平請願,呼籲營救同修

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消息,舊金山灣區的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於1月22日從舊金山飛抵廣州機場後,立即被中國安全人員拘捕,隨即被解往千里之外的揚州。美領館官員只被允許每個月對查爾斯李探視30分鐘。

學員們在媒體聲明中說,「據美國駐上海的領事館官員介紹,中共方面已經確定罪名,欲以『破壞電視』的罪名對查爾斯李判7至15年的重刑。查爾斯-李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否認了對他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據李在灣區的朋友稱中方指控是中國警方隨意安加的。過去三年多,全世界都見證了中共個別人的對法輪功的誣陷和造謠中太多的謊言:諸如被人稱為『天下穿幫第一戲』的所謂自焚一案,以及多次指稱台灣涉入大陸鑫諾衛星插播等事。目前在海外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以嚴正客觀立場調查取證所有這些案件,並將一一追究法律責任。最近在美國和在世界很多地方對迫害法輪功者的起訴,包括對江澤民及其為首的610辦公室的起訴就是初步的嘗試。該組織在成立聲明中表明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

我們知道,在過去的幾年中,即便是帶一本法輪功的書或是在公開場合煉功,甚至為中國百姓提供任何關於法輪功的事實真相都在中國被視為違法。這種所謂『法制』完全與國家憲法背道而馳;法律公正、維護正義的根本也都被抹殺。華府的法輪功學員不希望這樣的悲劇再發生在美國公民的身上。

據報導,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公民服務處的官員莎拉.塔卡絲(Sarah Takas)昨日探望了查爾斯,並向他提供了一份中國律師名單。然而法新社早在1999年8月24日就報導,中國法院已命令所有律師不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學員們指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三年鎮壓中,從來不講任何法律,卻玩弄法律條款任意指控法輪功學員──迄今為止已有超過10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公正法律手續即被送進勞教所和「轉化洗腦班」。已經確知的被迫害致死的學員就高達560位,卻完全沒有人為他們的慘死而負任何法律責任。所以這也就意味著只有在徹底停止鎮壓法輪功後,才能在大陸任何相關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談得上法律,真正公正的法律。

海外法輪功學員將盡一切努力營救查爾斯.李,並抗議江澤民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行徑;同時強烈呼籲美國政府和議會高度關注有關事件的發展,保障一個民主自由國家的公民最基本的公民權利。

前來採訪的包括自由亞洲電台,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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