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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北監獄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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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日】投稿者按:此文由被大北監獄劫持的同修所寫,拿來時是寫在衛生紙上的,多處字跡不清,我只能盡了我最大的能力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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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監獄禁閉是7-15天,但是,法輪功學員被無限期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六大期間,當地的610辦公室,以及大隊長李健國私自扣押法輪功學員寫的申訴狀。2002年瀋陽大北二監獄的迫害,還包括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接見權,致使很多人長期不能接見親人。

1月下旬,徐大為,楊新宇到十二監區要法輪功學員學監規58條,大家悟到:修煉人不應學、不應背監規。就被犯人掐脖子、摳嘴,孟岩岩制止他們,閆海智來到3房,問怎麼回事,後來隊長讓他回,他就回去了。然後不背監規的四人被押。張振學,張汝成認為不公,加之對有的法輪功學員超期關押,他們二人要求見監獄長。李健國找二人說話,態度極為囂張,張振學被押了40多天,張汝成,徐大為,楊新宇被戴手銬,腳鐐,而且將手銬從兩腿中間穿過,四人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張汝成被押三天,楊新宇被押18天,轉凌源監獄。

正月初八,3房九位同修雙盤發正念,立掌時,被幾位犯人推拉拽,並按在床上四人拽四肢,擰腦袋,摁在床上,並坐在其身上,掐睪丸。五六位同修絕食,要見隊長(因學員找隊長得通過犯人報告,幾乎見不到隊長,大小事要由犯人管理),三個寢室由犯人24小時看管,晚上由犯人坐班,第二天才找到隊長談話,與陳勇談後,就把法輪功學員押到嚴管,銬在暖氣上,從上午一直銬到下午3點多,學員開始絕食,於是被人毆打,用腳跟刨後背,張良戴了9天腳鐐。

吳海利,荊雲林找李大隊反映雜役犯種種非法行為,多次要犯人通知,未得見到隊長,懷疑是犯人未報告。於是,法輪功學員們自己在中門裏喊,遭許多犯人阻攔,並不讓出房門,未與犯人發生爭執。2月22日,三人揭露他們虐待法輪功學員,罵人踢人,給三人戴手銬,並給白戴上腳鐐,白天手銬與腳脖子銬在一起拿電棍子過。晚上都是腿下銬,不足4平方米的地方,坐板16個小時,兩餐是米粥,下午都是涼的,喝的是生涼水,大小便用盆接,吃飯無碗筷,早晨用毛巾擦臉,洗毛巾的水都很少很少,家人送的洗漱用品不能用,不但不給用,白天坐板時,坐不住,一靠牆就被柳處長用電棍電。後來,犯人用繩一頭拴在鐐子上另一頭拴在門上,白天讓閉眼,白明生不讓銬,五六個犯人毆打,強銬。

白明生繼續絕食,要求釋放同修,被強迫灌食6次流食,白不配合醫務犯檢查,要下地,於是醫生,罪犯用腳蹬其腦部灌兩次食。據不同犯人說,一次強制灌食放半袋鹽,由於四肢綁在床上,大法弟子要吐痰,護理犯故裝沒聽到。犯人寇某告訴再不配合,就反覆折磨,抽大便水,死了就填正常死亡,帶他到精神病房,威脅說再不行就關在這裏。流食6天後,進食就又被禁閉,共19天,解除之後就每天坐板,板凳高一尺,一天坐8小時。洗漱,吃飯,刷盆上廁所,不准單獨出入,不准動作慢,還有所謂「十六做到」,包括不能雙盤煉功,閉目養神,說與法輪功有關的話,不准打坐,每個房間都有管房的犯人,以至有人多說幾句話都不准。胡回艦因拒絕看誣陷大法的錄像,被押15天。趙吉元被押後,李延增不配合邪惡,不勞動,不坐板,被押16天。九月份,大家都要求見李隊長,約有1個月沒反應。姜虎林不學58條與行為規範,7月12日被押15天,白明生被押28天,10月3日,出來前李找他談話時還說,現在不許寫檢查,如認為李隊長處理不公,威脅說,告訴欒勝,出去後報復。吳海利,荊雲林找李大隊反映雜役犯的非法行為被押禁閉3個多月。

叢中笑因在桌上用紙桿劃「真善忍」, 不走隊列,不服從管理。從1月20日被押至今未放,宋萬首因煉功,從1月6日被押至今未放,聽高隊長說:現在禁閉的就是3個月。孟憲光因煉功、雙盤發正念,從10月14日至1月5日被關禁閉共84天。張振學10月8日,因掛條幅抗議瀋陽二監暴行,被關禁閉。元月3日至1月16日,他頭暈,腳不好使,腰直不起來,期間絕過二次食,並挨打。劉明傑抗議犯人無理取鬧,從7月中旬至1月8日而被押,並住院兩次,並在禁閉期間被打,身體很虛弱。陳秀因煉功遭兩個雜役犯折磨,他們坐陳身上,打脖溜,陳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從8月1日關至9月26日期間因煉功遭嚴管雜役犯毒打,嚴管隊隊長找他談話時說:體罰是肉體懲罰,找你談話是刺激你心靈。他絕過食住院8天又被禁閉,其間,因被打又絕食,醫務犯為讓其進食用血壓計與木板壓硌在腰上和腿根約半小時。

8月24日至9月21日,趙吉原因煉功被押,並戴刑具,戴手銬10天腳鐐7天,並遭犯人毆打。邱隊長拿兩根電棍恐嚇高玉琴,高玉琴從8月26日被押至9月24日。姜德欣要求週日休息,不坐7尺高塑料凳, 白明生因10月4日背經文遭雜役犯推打,擰脖子,同修李尚詩報告隊長,未處理反而又讓打人兇手當雜役組長。白明生找隊長李增說:制止他們的違紀行為是每個人的權利,以前白再接見其母親時,告訴過他被打得耳膜穿孔、被關禁閉的事,以及強制灌食是迫害時。李增惡毒的說:「你別以為這是二監獄迫害你,二監真要迫害你都不用找李隊長吱聲,你都留不到明天。」10月1日前,白明生因坐凳身體疼痛,而後不坐,遭到李侮辱和謾罵。

10月1日,白明生與李增談話,李三次惡語傷人,對白接見母親時,有意提到打他的犯人在嚴管隊呆3個小時就放了。他惱羞成怒,對白明生說:關禁閉,你認錯就可以回去,不認錯到期(10天)繼續關押。白明生認為李態度十分蠻橫,囂張。就找了大隊長李健國,可他為其辯解說,李增是口頭語,而且比以前強多了,要白明生向內找,問是否相信善惡必報,如相信就應原諒他們等話,如想告誰也可寫信,因10月1日前白明生多次找李增,要向檢察院,上級領導寫信反映問題。李說:監獄規定現階段不能給你們紙,筆寫這樣信。就這樣,他們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白臉,犯人滋事,違紀不處理,隊長還包庇縱容,真是「政匪一家」。

於是白明生從10月15日絕食,17日被強制灌食後禁閉。每天強制灌食2次,共強制灌食14次(因強制灌食對食道的傷害很大,一般最多能做3次)。21日被綁上灌流食,19日強制灌食時,雜役犯侮辱大法與師父,白明生就念正法口訣,遭犯人姜無福猛拍臉部七八下,當時張隊長在場,但不管。強制灌食完白明生,他們又合計折磨另一位大法弟子。在醫院(監內)他們把門窗都遮住,醫務犯說:再不吃就灌尿,把外面窗戶都打開衣服扒光凍著,用繩把胳膊膝蓋綁上並恐嚇)。白明生覺得這件事這樣辦不理智,便吃了飯。21,22日,流食。23日進食。24日下午,醫院以無床為藉口送白回禁閉,白明生全身大量疥瘡。當天下午未吃飯,他們馬上通知隊長、十二監長。隊長與他談話,白明生告訴他們長時間不洗漱身上長滿疥瘡,指甲很長,撓出血了,內衣,內褲都是血,下午吃的都是涼的,晚上是涼水,食道、胃都很冷,要求回監區,可過期還不放,到第28天才檢查身體放回,禁閉室陰暗寒冷,大法弟子滿身傷痕並多次遭強制灌食!

而且在超市購物不給票單,每次都扣錢(不知甚麼錢),而且在獄中物價奇高,賣三個麵包二根香腸就花60多元(充其量不過20元),賣七八根黃瓜10元錢,「五無」的接見餐最低價130也賣成了380,這樣的事不勝枚舉。許多不合格的事一檢查就都合格了,這究竟是為甚麼,李健國也說過禁閉到期不認錯就可以繼續關押,有大法弟子提出異議,利用犯人24小時監視學員,並都寫在筆記上給大隊長看,把犯人的改造減刑與「管理」我們聯繫在一起,許多犯人說,這些「管理」法輪功學員的犯人素質非常差,為吃好,寬鬆減刑,無惡不作。上廁所用腳管催促,故意做出無理事,還說是刺激你,還侮辱大法弟子,罵人的還留著當雜役,犯人罵人,打人的不處理。

胡同艦於12,25日,分別寫信給檢察院,至今沒有回音。2002年,在十二監區,先後有20多人被禁閉,監獄的禁閉是7-15天,現在還有二個多月未放的,吳海利就是被禁閉多次的大法弟子之一,而且各大隊監區也有被禁閉的。某人說:陳秀二次禁閉時還被犯人打了。姜德新被說是承德法院對他學法前你不配合警察(後面很多字已認不清)。

被長期禁閉的大法弟子身體很虛弱,呼籲各界給予支持,共同制止瀋陽大北監獄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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