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延邊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被非法判刑10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2月24日】延邊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被非法關押二年後,又被判刑10年,現在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

大法弟子劉淑雲、石秀紅於2001年11月中旬被延吉市610的辦公室(政保科)的治安大隊抓走,其中治安大隊主謀肖彬指使部下金永一、金某(最惡之人)還有黃某、樸某等人,對劉淑雲、石秀紅二人濫施酷刑,其中包括:
1. 背銬;雙手反銬跪地,雙腳勾椅橫棍上,直到人動不了暈倒;
2. 逼迫她倆兩腿做舞蹈劈胯姿勢,直到人疼得暈倒;
3. 縫衣針扎手、身上、腿部。
4. 用煙頭燙燒手腕、落下疤痕。
5. 採用吊銬使腳尖離地等邪惡手段。

在被非法判刑10年以前,這兩位大法弟子曾多次被關押、抄家、並勞教1年。和劉淑雲一起被抓的還有多名大法弟子,請了解詳情的大法弟子及時曝光。並請當地學員行動起來,向人們講真象,揭露惡人惡行。

惡警主謀: 肖彬 電話: 小靈通:0433-2999030     宅:0433-2565275
      孫永慶電話:(圖們市月宮派出所)
             手 機:13894336007    辦公室:0433-3622488
      周宏電話:(圖們市局政保科主要負責人)
             手 機:13614332469   辦公室:0433-3622397 


延邊圖們市數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7年以上

2003年6月23日,吉林省延邊朝鮮自治州圖們市法院第二次開庭,草草公布了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刑期即收場,大法弟子徐淑清、李洪明、張靜文、孫繼忠分別被非法判7至11年不等。

大法弟子徐淑清,今年53歲,在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圖們分公司工作。

2002年11月18日因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清真象,在單位被非法綁架。一幫警察到她家去抄家,搜走了大法書籍和幾百份真象資料,帶到公安局後連續80多個小時罰站,戴著手銬,不讓坐著,不讓睡覺,不給吃喝。有的惡警還大打出手,拳打腳踢。8天後徐淑清家人才知其下落,被關押在圖們鐵路看守所。

2003年4月21日圖們市法院第一次開庭非法審理徐淑清等4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沒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一說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法院人員就制止,不讓說話。這一走形式的審判實際上是不法官員違反憲法,不尊重公民的意願,不敢讓公眾知道事實的真象。

6月23日法院第二次開庭,只公布了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刑期,就草草收場,大法弟子分別被非法判7年、10年、11年不等。10月21日晚4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除大法弟子徐淑清外,還有李洪明、張靜文、孫繼忠。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