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樺甸市委及公檢法官員:依法懲處孫家屯派出所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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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8日】作為市民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向你們反映情況,希望你們能夠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秉公執法,主持正義,立即調查孫家屯派出所所長郭鳳軍和惡警董建軍等人的犯罪事實,依法給予嚴懲,重新樹立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像。

2003年11月19日,孫家屯所長指使董建軍等三名惡警非法綁架大法弟子劉玉和。在派出所董大打出手,致使劉左眼充血,並出現嚴重的心臟病反應,幾近昏迷,吐血。只好將劉送進醫院。在這期間,曾幾次到劉家索要1500元的醫藥費,氣燄甚是囂張。劉母因受不了突來的打擊,心臟病復發含冤而死。惡警們不但不知悔改,反而變本加厲的幹著壞事,又到劉的單位強行支取了1000元。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不給醫治強行送往勞教所。拒收。他們怕擔責任被迫釋放了劉玉和。

你們應該清楚的知道,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並沒有遵守任何法律程序。從此角度上足以證明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大法弟子劉玉和按照真、善、忍去做,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嚴格的要求心性的提高,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在這世風日下的今天,只有法輪功是世間唯一的一片淨土,應該受到大力的宣揚。這是社會的需要,也是人類的需要。不可思議的是,江氏一夥卻把大法弟子推到了對立面。可見,誰是誰非,一目了然,打擊善的一定是惡的。

正的永遠是正的,每個人所走過的路全記入歷史的史冊,時機一到,善惡必報。在這裏請各位履行你們的職責,嚴懲迫害法輪功的兇手----郭鳳軍、董建軍等。希望你們能明辨是非,也給你們自己選擇了一個美好的未來。

善惡有報是天理。珍惜大法也是珍惜你們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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