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13研究所宋愛昌遭迫害


【明慧網2003年12月12日】宋愛昌,男,47歲,大學畢業,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13研究所職工。曾擔任設備處和物資處處長等職務,工作出色,為人忠厚。給人印象最深的是98年抗洪救災中捐款1800元,是該單位最多的,人人皆知。當時有些人不理解,知情者講是由於學了法輪功提高了心性所為。

1999年7月20日後,看到當權者江氏利用權力掌控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對法輪大法進行的造謠誣陷,他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毅然於1999年12月份進京上訪,後被當時的石家莊駐京辦遣送回石家莊。單位許多人更不理解了,為他惋惜,明擺著處長當不成了。當時,他在物資處任職,支部書記馬曉華採取「文革」式做法,組織全處職工輪流值班,嚴加看管。後來單位不法官員給予他開除黨籍,開除所籍、留所察看一年的的所謂處分。一年後,他仍然堅信法輪大法是正確的,並向有關職能部門講明真象,該所因此沒有按期撤消對他的「處分」,好像又發文件延長一年。2002年底單位強行把他劫持到河北省洗腦中心去迫害。據可靠消息,該單位至今仍然沒有撤消對他的所謂處分。

希望當地大法弟子向13所有關官員講清真象。

相關責任人:

原所黨委書記:許洪波 0311-7091818(宅)
所黨委書記:周春林 0311-7091696(宅),7091956
原組織部部長:尹湘南 0311-7091289
組織部部長:鄭兆森 0311-7091669(宅),7091827
物資處支部書記:馬曉華 0311-7091371
保衛處處長:胡明亮 0311-7091808(宅),7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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