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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大法弟子絕食抗議看守所無限期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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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2日】2003年8月22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新聞界公布了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和糾正情況。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說:「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今後辦案階段絕不允許弄虛作假。」然而,表面上冠冕堂皇,暗地裏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卻是毫無法律可論,知法犯法。

德惠市公、檢、法、辦案人對現非法綁架被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的13 名大法弟子非法超期羈押已經一年之久。公檢法系統的不法人員不按照法律辦事,而是利用退查、撤訴、改變管轄等方式繼續變相超期羈押。它們明知自己在執法犯法,可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想方設法的給大法弟子羅列罪名。

到11月1日為止,13名大法弟子有的已在獄中絕食抗議20天,有的出現生命危險,惡警仍不放人。家屬上訪時,政法委的一個邪惡之徒說:出人命有負責的。當大法弟子的親屬問為甚麼超期羈押,法院庭長王繼生說:因證據不足,得重新調查。證據不足正說明是無罪的,就應該放人嘛,為甚麼非要強加甚麼莫須有的罪呢?當一個大法弟子的母親看到看守所所長劉玉湖時說:「就是你打的人,你憑甚麼打人?」它紅著臉不敢反駁。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善良、踐踏法律、草菅人命,我們將追究執法犯法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同時呼籲國際人權調查組織及世界各界正義之士予以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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