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林子勞教所,劉國良絕食抗爭,惡警讓犯人強行粗暴灌食,因劉國良不配合,曾5次被罰蹲小號。在獄中,全身生疥瘡,小腿爛出一個洞,幾乎露出骨頭。
2002年獲釋後,當地惡警還多次到家騷擾。中共十六大前,劉國良在單位上班時,被哈爾濱市道外公安分局和松浦派出所的惡警們非法綁架,在道外公安分局拘留所拘留6個月後被非法判刑4年,讓他簽字時,他只寫了「法輪大法好,堅修到底」幾個字,惡警們氣急敗壞地又給他加刑一年。現被關押在呼蘭監獄,至今不准家屬探視。
他的妻子王鳳蘭,在劉國良被綁架前就遭追捕,脫險後離家出走,至今流離失所在外。因欠外債無力償還,債主把他們的三個子女攆出家門,佔有了他們的住房,三個子女也被迫各自投奔親屬,過著無家可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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