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開始,大法遭到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迫害,為了證實大法,講真相,2000年元月中旬,我到北京信訪辦上訪。他們問明情況後,給一張表填,就叫貴州駐京辦事處把我接去。駐京辦叫人坐飛機去接我,兩人回來坐火車,他們來去所有開支都從我丈夫每月工資中扣除,共扣了約6000元,另外又罰款200元。並從家中抄走大法資料和收錄機。從那以後,派出所民警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之下,經常到我家翻箱倒櫃,想抄就抄,目無法紀。如派出所警察在沒得到我的同意時,竟在光天化日之下,用螺絲刀撬開我的衣櫃,搶走大法書籍和資料,行為非常猖狂。
其間我被非法拘留兩次,第一次是2001年9月23日,我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非法綁架,到看守所拘留15天。每天自負生活費10元,生活條件非常差,把人不當人。第14天下午,三名不法之徒盤問我真相傳單來歷,我沒說。後把我接到派出所盤問到晚上3點多鐘,不讓睡覺,在硬椅上一直坐到天明,才叫我愛人接我回家。單位給我愛人施加壓力,讓他監控我。
第二天是2002年10月11日,惡警又到我家抄走大法書籍,並把我抓到派出所,盤問24小時不讓睡覺。公安局惡警不讓我上廁所,在鐵籠裏坐了一個晚上,後把我拘留15天。
2003年2月27日晚10點40分,惡警又來抄家一次。不管惡人怎樣迫害我,我認定的路就一直走下去,誰也動搖不了我這顆堅修大法的決心。在此我向國際人權組織提出起訴,起訴江××及其爪牙迫害無辜修煉者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