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所惡警將我的身體折磨致殘 但無法動搖我堅修大法的心(上)


【明慧網2003年1月2日】我和無數法輪功修煉者一樣,堅修法輪功,堅信宇宙的真理「真善忍」。一心要做一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因而遭受江氏一夥政治流氓集團指使下的惡警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迫害。在沒有任何我個人簽字的情況下被強行勞教。在勞教所裏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在惡警用電棍長時間電擊後,我被折磨致殘。

1998年我患了直腸炎,每日便膿、便血。為了治病,我拖著病身強挺著上班,求治中醫、西醫都沒有治癒。身體虛弱、病痛折磨、經濟的負擔一時使我走投無路。1999年初我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不久我的病全好了。從此我就時刻用煉功人標準要求自己,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工作之餘幫助打掃候車室衛生,讓旅客有一個舒適的候車環境。我是售票員,在與旅客接觸中耐心解答旅客問訊,對旅客熱情幫助。同事都說我變了一個人。緊接著,單位有十幾個人也都學煉法輪功了。

我每天晚上8點下班,有時班車停發,可以早下班。可我從不早走,堅持到點下班。有幾次我結售票款時,票款錢多出來了,我主動將多出來的票款上交。售票當中經常收到假錢,沒修煉之前,我就將假錢找出去。修煉後我就不這樣做了。一次我收到十元假錢,馬上將假錢撕毀了,自己補上十元錢。看到我的變化,單位一位副站長說,「如果都煉法輪功,都像XXX一樣幹工作,我這站長也好當了。」沒修煉法輪功之前我在車站廣場撿到過一個金項鏈綴,煉功後我明白了這東西不是我的,我不能留,主動交給了站長。因為我明白,要想煉好功,就得真正按照法輪功的法理要求自己。就這樣我時刻按照煉功人標準要求自己,每天生活的愉快、踏實。從我煉功後直到99年7月20日之前這段日子是我生活當中活得最充實、幸福的時候。我不再為人與人之間的勾心鬥角、自私、虛偽、奉承、利益上的爭奪而煩心,而是活得輕鬆愉快。

可是,在99年7月20日後江氏一夥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魔爪伸向了每個修煉人。從7月20日開始我單位、局、公司、站上一些領導根據江氏的指令,助紂為虐,對我單位幾個修煉人進行迫害,停止工作、反省、停發工資,每天召開一次全體職工大會,強迫每人必須參加,大會批,小會講,拿出文化大革命搞政治運動整人的那套把戲,每天學習人民日報誣蔑法輪功的評論員文章,令單位職工監視我們幾個煉功人的一舉一動和言論,工人抱怨地說,這是幹啥呀!在這些不公的對待下,我曾善意對一位領導講明法輪功的真相,希望他不要這樣,不要這樣影響工作。可他不但不收斂,還強迫我寫保證書

99年10月底在邪惡迫害下,我悟到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法輪功在教我們做好人,我們應該將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向政府反映。就這樣我進京上訪,去了中央信訪辦。到了信訪辦,「接待」我們的是公安人員。當我們剛說出要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這些公安人員二話不說,就讓我們「去坐院子中間地下等著」。到下午開始登記姓名、所在地後,將上訪法輪功學員分流上車,然後直接拉回所在地。我被非法送進拘留所,拘留了15天,還說我是擾亂了社會治安。上訪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我上訪不過是履行這一權利。一句話都沒有讓我們說,又怎麼會擾亂了社會治安呢?從拘留所出來後,他們剝奪了我工作的權利,不讓上班,知道我兩個孩子都在上學,從經濟上卡我。

99年底,我單位一位同修的愛人因病去世。我晚上去看她,同時遇到本單位的另外一位同修及配偶。我回到家不一會兒,公安局二處來了兩個人,說是要我到二處去一趟。到了那裏以後,他們竟然以非法串聯的罪名,強迫我寫保證書。面對這些無視國法的公安人員,我不配合他們。這樣他們第二次將我非法送入拘留所,拘留一個月。我單位的另外兩個同修也同樣被非法拘留。看望家中有喪事的同事,是中國人的人之常情,是每個中國人的基本權利。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對此竟然扣上非法串聯的罪名,而予以關押,我們的合法生存權利就這樣被踐踏著。

2000年2月份,我與同單位的同修去找單位領導要求上班工作。單位以局、公司有指示,必須寫保證書才能上班為藉口,繼續不讓工作。我熱愛我的工作單位,想念那些朝夕相處的張張熟悉的面容,然而他們就是這樣肆無忌憚的剝奪了我工作的權利。

在單位領導的百般逼迫下,為了生存,我與單位另一同修無奈違心地寫了保證書。事後,我心如刀絞,淚如泉湧。法輪功教我做好人,而我卻違心地說假話,想起這些我內心深感對不起慈悲苦度我的師父。現在嚴正聲明所謂的保證書作廢。

上班後單位領導對我們的迫害並沒有完。讓另一個同修打掃衛生,讓我每天守著馬路邊賣過路車票。不管風吹雨淋,一個班7個小時都在外面站著,下班後累的兩腿發軟。不僅這樣,每月還得隨車售票十幾天。可是我從不叫苦,嚴守心性,時刻牢記師父的話,「而我們這裏叫大家修心,向善,做事情要考慮別人,在任何一個工作環境當中都要做好你的工作,你都得要叫人說你是好人。」「你做不好工作,你怎麼是個好人哪?」(《法輪佛法(在加拿大法會上講法)》)。我沒有怨,沒有恨,不漏售一張客票,月底結帳時票額超額完成。當時我沒有悟到應該抵制邪惡的迫害。

就在我剛剛上班一個月後,一天我出車,當車行駛到市郊時,單位副站長隨後追趕上了我的車。截住車後,叫我下車回站上說是有事。回到站上後,站長對我說,「怎麼對你說呢,知道你剛上班,工作幹得挺好,可上邊非要把你送學習班去,我也沒有辦法。一會兒你有話跟局領導說。」就這樣他們寸步不離開我,將我押送回家強行收拾行李,說是送開發區賓館,最後竟是開發區一家沒有人住的私人大車店。而且學習班期間強迫交納1千6百元錢。在開發區一個月的封閉學習班上,每天強逼我們走正步訓練。這哪裏是學習班,分明是私設監獄迫害無辜公民。

面對著一次次的迫害升級,我決定再次去北京反映情況。面對上告無門,上訪被抓的邪惡迫害,我只好去天安門,反映我一個修煉人從心底裏發出的心聲。到了天安門後,我看到警察對法輪功修煉者拳打腳踢,一幅幅「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打開之後,警察就瘋狂搶走。我為了護住橫幅不讓警察搶走,而被警察們強行擰著胳膊押上了警車,送到了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在我不報姓名的情況下,被隨後追我來的副站長、派出所所長強行拖上汽車,拉回本市。直接將我又一次非法拘留。拘留8天後,在沒有我任何簽字的情況下,於2000年7月強行將我送到勞教所。在勞教所的日日夜夜我受盡了人間最殘酷的折磨。

在勞教所裏,強迫我們幹沒有安全保障的活。我的雙手被滾燙的蠟漿燙傷,在燙傷沒好的情況下,又被惡警綁在操場上凍了一上午,燙傷的雙手流著膿水,從此以後雙手留下了傷疤。勞教所利用吸毒犯人迫害我們,而對吸毒犯人的誘惑是減刑。這些人張口罵人,動手打人。勞教所自從派惡警去瀋陽馬三家子勞教所學習犯罪經驗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封閉式迫害。每天強行出操,走正步。勞教所的每一棵樹上都綁吊著過法輪功學員。

2001年年初的一天早晨出操,我看到一個法輪功學員被飛吊在樹上時,只因為說了一句公道話,就被二十幾個男惡警擰胳膊、按腦袋地捆在了操場的鐵柱子上。領頭的惡警(供應處處長)大嚎著「拿電棍去,她替別人說話,我看誰替她說話。」手持電棍,兇神惡煞般殘酷用電棍電我,長時間電棍不離開我的臉、嘴,連續電擊。燒傷的肉味一股一股的,惡警嘴裏還在大罵著。又將反綁我雙手的手銬拽下來,狠命地一個指頭一個指頭地電擊。這樣折磨我一陣子後,又讓兩個惡警從鐵柱子上把我解開,拖進會議室,手持電棍,逼我下跪。我不跪,幾個打手男惡警硬按著我跪,他們完全喪失了人性,露出惡魔一樣的面孔,嘴裏不停地大喊著,手握著電棍,對準我的腦袋,長時間用電棍電擊我腦袋。而且電棍不離開地電擊後腦勺、脖頸子。就這樣殘害了我很長時間,直到另一位同修被拖進屋來,他們才將我拖出去,強迫我在牆根下罰站。那天早晨同時受電棍折磨的還有其他幾個同修。其中一位被惡警同時用三根電棍電擊得滿地打滾。從早6點多鐘一直折磨我們到8點。

被惡警用電棍慘無人道地折磨後,從此我苦不堪言。頭和臉腫得很大,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嘴腫得撅起很高。張不開嘴,沒法進食。滿臉水泡,頭和後脖頸子上也都是泡。晚上睡覺不能躺下,一躺滿臉水泡就壓破了。

緊接著就更痛苦了。我的腳趾頭開始針扎一樣地疼痛,每天晚上不能入睡,因為神經痛,每分每秒都針扎一樣疼。睏急了,我就用冰冷的水將雙腳冰麻木了,這樣趕緊在雙腳麻木的時候睡一會兒,緊接著又疼醒了。受殘酷折磨後,我開始小便失禁,肚子憋得疼痛,解一次小便,費很大勁,滿頭是汗。生活上的一切都靠同監室的同修照顧。

對於我被殘害後的情況,勞教所的惡警們非常清楚。每天晚上我疼得不能入睡,他們都有值班記錄,可是他們置之不理。我一次次要求去醫院檢查,為證實惡警電擊我頭部後,造成雙腳神經痛。勞教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惡警周XX百般刁難,以致造成我由雙腳疼痛發展到雙腿也疼,不能行走。而且疼痛加劇,每走一步,就像無數根針扎一樣地鑽心疼。

在這個邪惡的環境中,當時同屋的同修鼓勵著我,照顧著我。我一定不能倒下,用頑強的意志戰勝著邪惡的迫害。在每天僅有的早晚兩次上廁所的時間,讓同屋的人攙扶著我走,其餘時間不能進屋。

在勞教所我們人身的一切權利被剝奪著,不允許我們接見親人,通信全部被檢查。家裏人多次來看望我,他們根本不讓見,在多次要求給家裏寫信後,因信中提到一句我身體的情況,惡警們硬逼著我把這句劃掉,我拒絕,一個男惡警在旁邊蠻橫地瞪著眼睛非要我劃掉。就因為這句話,信沒有給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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