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雙城市官辦洗腦班「工作人員」的淫亂和無恥


【明慧網2001年8月3日】我是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自那時起我的身體日益健康,思想得到了淨化,道德品質也得到了巨大的回升。

可自1999年7.22以後,法輪大法被「人權惡棍」江澤民迫害,我在2000年4月份被本系統非法拘禁了15天,同時被非法罰款400元,只為說一句公道話:「還法輪大法清白!」同年12月份我去北京上訪講清真象:法輪大法是正法!結果被天安門廣場的警察和一些著便裝的人打倒在地,他們混在一塊說很髒的話。最後將我關進了房山非法拘禁了兩天。後被本單位的領導帶回,再次將我送進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16天(2001年1月7日才放)。

2001年1月18日,我又被本單位非法送進一個飯旅店內監禁了42天,這個旅店是我單位的一位同事開的(內有妓女)。在這42天裏,政府中的不法官員給我單位領導的命令是:無論使用甚麼手段,只要能「轉化」我就行。

從那以後,不法之徒們分了20幾個組,每組3人,每天24小時換組看守我。他們每天除了賭博外,就是放黃色影碟,我不看,他們就罵我,不讓我睡覺。他們每天基本上都是這麼做,而且他們還摟著小姐(妓女)看,還當我面做著連狗都不如的事。

最嚴重的一次是2001年2月9日那天,看守我的三個人是:食品監督檢查所所長(姓名不詳),王喜峰(衛生監督員,XX黨員),王繼成(衛生監督員,XX黨員)。下午4點多鐘,監視我的食品監督檢查所所長和一個叫冰冰的小姐上樓睡覺,兩個衛生監督員看著我,不讓我回樓上,他們倆還罵我一些很難聽的話。當時我要找領導說理去,可他們不讓,出手就打我,還將我的前額撞到門框上去,撞得我的前額血直往下淌。這時食品監督檢查所所長下樓說,我給他們找事,最後他們到領導那說我要跑才打的我。

事過3天,副站長來了說:「他們的行為是正常的,你只要不煉法輪功,甚麼問題都能解決。對於泡小姐這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你也泡的話,小費單位給拿。」當時我回答的是:「你們連狗都不如,盡做一些敗壞人類道德的事。」

從那以後這些事就更甚了,有的不法之徒晚上就在我的房內摟著小姐就睡,而且天天有人責罵我不與他們合作。

在滿腹男盜女娼的江澤民吹噓三講、三個代表時,與他同氣相投的不法官員卻用黃色錄像來威脅、迫害心靈純善的大法弟子。

世人,您個人的利益百年之後只會成為過眼煙雲,而「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善惡有報」卻是永恆的真理。請牢記這三句話,因為他能使您得到美好的未來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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