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證實法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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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4日】 一、 堂堂正正走出家門

為了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我毅然在「兩會」期間再次上京。臨走前,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事是最神聖的,應該堂堂正正。於是便向家人直言相告,說自己要到北京去證實大法。由於自己平時比較注重實修,家人基本也沒甚麼異議。唯獨我的弟弟攔阻,說:「姐呀,你就別去了,在家煉就可以了。如果這次去,肯定要判五年。你要是真去,我就向派出所報告,中途把你截住,這樣你可能還不用坐牢。」我義正辭嚴地對他說:「小弟,你怎麼這樣好壞不分?!我去北京證實法是大好事。我沒有做錯任何事……如果你想幹壞事,想告訴派出所,那你現在去好了。」由於有堅強的意志和決心,家庭關順利過去。

二、 逐漸清醒的人心

憑著堅定的正念,我順利到達天安門廣場,那裏的遊人很多。由於自己沒有橫幅,而且天快黑了,我決定先去買布做橫幅,明天再站出來。於是,我問了路邊的一個大姐哪有合適的布賣。大姐非常熱心地帶我去買。路上,我問大姐這幾天來天安門廣場的情況。大姐說:「天天都有法輪功。以前很多,這些天少一點,但天天有。」我便問她對法輪功的看法,大姐有點激動地說:「法輪功真是好的,確實是好。在廣場上,我親眼看見過法輪功的人被打昏,打傷的更多。那些警察太壞了。」我聽了,心裏非常高興,有良知的人們終於漸漸清醒過來了。我說:「我也是煉法輪功的。」大姐笑了:「我早就看出來了,你可要小心!你知道嗎?江XX出300元一個讓老百姓舉報。咱老百姓也知道誰好誰壞,我不會做這樣的虧心事的。但我們擰不過他,也只能這樣了。」有師父的幫助,我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順利找到旅店住下並做好橫幅。其實,店主及其員工都知道我是煉功的,但他們都站在正義這邊。

三、 「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

第二天早上,我便站出來證實大法,向世人展示真相。隨後,便是「人民警察」的猛烈毒打。拳打腳踢、打耳光、揪頭髮……警察追問我的姓名、住址,我用平靜的心不配合它,但由於我帶的物件有商標,我被帶去某市駐京辦。在駐京辦,打手們逼問我具體的住址、姓名,讓各地區駐京辦的人來認等,我一概不配合,並拒絕所謂的「談話」。隨之而來的又是毒打。但我以大法修煉者的堅定的那顆心挺了過來。其中,打手們威逼、利誘、恐嚇、毒打我,但在真修者的眼中,那只不過是「哄小孩兒的玩藝兒」。

例如:
「想我對你好,你就要聽話。」
「大姐那麼關心你,對你那麼好,你怎麼還這樣的?」(利誘)
「在這裏我們不對你怎樣,你如果不說,認出來後,把你帶回去打殘你。」
「你今天不講,明天不講,但你最終也得講,到時我要你跪著來求我。」(威逼、恐嚇)

更甚者,這些不法分子還扮演唱紅臉、白臉的角色。在駐京辦時被關在另一房間的是一個40多歲的同修(我們稱他叫大叔,大叔這次已經是第五次來京護法了)。一方面,一個工作人員邊打大叔邊喊:「我揍死你!我揍死你!」另一個工作人員則在旁邊說:「你這何苦呢?你何必受這苦呢,回家不就好了。」

後來,我悟到我不應承認邪惡安排的所謂考驗,因為誰也不配考驗大法。於是,在師父的加持下,我與另一個同修逃了出來。回到家鄉繼續做洪法護法、講清真相的事。

(大陸弟子 據口述整理 2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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