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1年03月27日 星期二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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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法女弟子的遭遇令大赦國際「反對對婦女動用酷刑和暴力」會議與會者震驚

  • 從「反政府」說起 --- 江澤民之強盜邏輯簡析

  • 紐約時報社論:中國精神病院成為當局迫害異議人士的工具

  • 跛腳鴨的困惑:為甚麼美國非要關心人權和法律?

  • 孫明豪:我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殘的經過

  • 孫香淑:我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殘的經過

  • 江澤民的懦夫本性

  • 我是怎樣證實大法的

  • 佛法的慈悲照亮人間最黑暗的角落

  • 一個合肥弟子被迫害的事例

  • 在北京市懷柔縣看守所的見聞

  • 我一年多來被迫害的經歷

  • 歐洲法會發言稿:我在奧地利維也納洪法的體會

  • 中國的自由神話

  • 江澤民一夥窮途末路上又進一步

  • 「史蒂芬,我從沒見過你氣色這樣好!」

  • 任何迫害都無法使我離開法輪大法

  • 堅定正信正念 抑制邪惡

  • 媽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

  • 大法報章:清流(第六期)

  • 外界評論:「華盛頓郵報」專訪 江澤民一展法盲獨夫形像

  • 廣州電視台兩高層降職:因畫面現「前法輪功練習者」字幕

  • 大法弟子獄中吟:千錘萬鑿出深山

  • 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李梅的親屬給原單位領導的一封信

  • 關於大陸「反邪教法」的法律分析

  • 加利福利亞州卡瓦市宣布「法輪大法週」

  • 世道人情:美國媒體評江澤民有關言論

  • 嚴正聲明



  • 大法女弟子的遭遇令大赦國際「反對對婦女動用酷刑和暴力」會議與會者震驚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安徽合肥市肥東縣,被公安百般折磨的大法弟子張桂琴,在經受5個月的痛苦煎熬之後,於2001年1月17日下午1點3分離開我們,年僅37歲。
    ***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國際大赦組織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舉辦了「反對對婦女動用酷刑和暴力」的國際性學術年會,超過100多個來自各個國家的法律專家、學者、記者和國際人權組織、非官方民間機構,和學生出席了會議。

    三位法輪功學員和一名「英國法輪功之友」成員也應邀出席了該次年會。

    得到會議許可,我們在會場上擺放了大陸女弟子遭到非人虐待的照片,和大陸女弟子呼籲國際社會幫助阻止江澤民一夥惡行的公開信。英國法輪功之友也向大會成員派發了他們聲援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呼籲信。

    在與會者發言期間,我們得到了幾分鍾上台介紹法輪功的情況。一位大法弟子上台向與會者講述了中國法輪功女弟子在中國遭到的酷刑,和被強迫被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的事實。公布了被酷刑、虐待致死的一百七十多位大法弟子中,其中有49%是女性。公開了發生在中國東北馬三家勞教所中,令人髮指的慘狀:有十八位女弟子被扒光衣服,推入男監。

    嚴酷的事實,使所有聽眾嘩然,大家怔住了,驚呆了。這種過去在恐怖片中偶爾出現的故事,竟然活生生地發生在今天的文明世界,而且,人證、圖片俱在。法輪功女弟子的嚴酷處境,與大會主題中討論的其他國家婦女遭受虐待的故事相比,顯然是更加慘烈、嚴峻。

    發言完後,許多與會者和國際機構的成員紛紛主動找到法輪功學員索取資料,並願意主動提供幫助,和介紹法輪功學員如何尋求其他國際機構呼籲。

    在我們離開的時候,我們所有擺在會場上的資料,和死亡弟子的照片等,均被與會者全部取走。國際大赦組織希望我們能參加該機構其他類似的會議和活動。

    (英國大法弟子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5/3536.html>

    從「反政府」說起 --- 江澤民之強盜邏輯簡析

    文 / 飛鳴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在對法輪功的詆毀中,江澤民集團羅列了許多欲加之罪,「反政府」就是其中的一個。

    法輪功學員都是老實厚道的百姓,自然會舉出種種事實說明他們並未「反政府」。他們的辯護令人信服。但筆者以為,這一「罪名」的本身就充滿了邏輯上的荒謬。

    當一個政府控告數以千萬計的人民「反政府」時,這個政府還有合法性嗎?在文明社會裏,政府的官員是納稅人的錢養活的。即使在中國大陸,當權者也號稱自己是人民的公僕,口口聲聲要為人民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是公民的雇員,那麼作為雇主的公民當然有權利監督作為雇員的政府,如有不對之處當然要批評、指責、以至解雇。所以公民的職責就是監督政府、批評政府。一位名人也曾指出:愛國並不是愛政府,而是防止政府迫害人民。所以江澤民給法輪功強加的所謂「反政府罪」也可以說是「行使權利罪」、「履行職責罪」、或「愛國罪」。

    另一個被江澤民集團慣用的欲加之罪是「泄漏國家機密罪」。這一「罪行」也和「反政府罪」一樣的不值一辯,它可以等同於「報警罪」、「打911電話罪」、「舉報殺人放火罪」。行文至此,筆者想起了滕春燕女士 -- 她正因「舉報精神病院殘害生命罪」在中國的監獄中服刑。

    今年一月份,在布什總統的就職典禮當天,有逾萬美國公民前往示威抗議。須知,小布什那時尚未主政,當然也談不上甚麼執政上的過錯,這逾萬公民在如此重要的場合對「國家領導人」的「圍攻」可以說是「囂張」之至。但沒聽說布什總統以「反政府罪」把這些人抓進監獄。同樣,當美國各大媒體連篇累牘地報導前總統克林頓的醜聞時,也沒聽說後者以「泄漏國家機密罪」或「惡毒攻擊國家領導人罪」把各媒體的主編和記者送上法庭。

    強盜邏輯的最大特點是命題本身的荒謬。比如偽善地對待被關押在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以圖將其洗腦「轉化」,卻說是對法輪功學員好。這就如同一個淫棍強暴一個處女,說是為了給她帶來快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府人員說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是不體諒他們的苦衷,這就如同一隻狼抱怨一隻羊不體諒它的飢餓和殘忍;他們說法輪功學員不為親人著想,就如同一個殺人犯指責受害者因自己的被害而給家人帶來了悲痛;說法輪功學員破壞安定團結,就如同一個入室搶劫的匪徒責備被搶劫者不應該和他講理,破壞了他的安定;說法輪功和國外勢力相「勾結」,就如同一個惡棍毆打本村的鄰人,卻埋怨後者使他招致了外村人的譴責。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除了使用錯誤的命題之外,強盜邏輯的另一特點是偷換概念。如江澤民要整法輪功就是「黨和國家」要整法輪功,反對江澤民就是「反華」,江不答應就是「中國人民不答應」,反對江的即便有一億人也是「一小撮」。

    說反對政治迫害就是「搞政治」,就如同說「中國人民當年反對日寇侵略就是搞侵略」一樣。如果說用共黨「政法委」操縱的「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就是「依法治國」,依此類推,當年以嚴刑峻法統治天下黔首的秦始皇應該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民主和法制的典範!

    強盜邏輯的工具庫中還有因果倒置,例如,說「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所以才鎮壓」,
    就如同一個強盜對受害人說「你不讓我搶你的財物所以我才殺你」。認為因為警察抓了人所以這個人就有罪,就如同說我打了你所以你該打。

    此外還有將相關做因果(一個病人死在醫院,所以醫院害死了病人)、以不恰當的比較代替邏輯論證(貓和老虎都屬於貓科,貓會爬樹,所以老虎也會爬樹)、以偏蓋全,甚至前提定義都莫須有就下結論,等等。江澤民犯罪團伙對法輪功的誣蔑可以說集古今中外強盜邏輯之大全。

    老子有句話,譯成今天的語言,就是:「大道廢,有假仁假義;聰明出,有大虛大偽。」願純樸善良的法輪功弟子認真體悟李洪志先生所傳的「真、善、忍」,以佛法的真諦點亮心中的明燭,洞察人世間的假仁假義、大虛大偽。


    紐約時報社論:中國精神病院成為當局迫害異議人士的工具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紐約時報2001年3月25日發表社論,批評中國大陸政府將法輪功學員、異見人士強制監禁在精神病院中的斯大林式行為。指出中國將異議分子作為精神病患者予以監禁的做法應受到全世界的關注和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政府的強力譴責。社論全文如下:

    已有許多文件證明了蘇聯濫用精神病療法以脅迫和折磨異見者,這引起西方社會大放悲聲。中國的這種做法卻未受很多異議,然而北京也將異議分子作為精神病患者予以監禁──這是一項應受到全世界關注和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政府強力譴責的政策。

    文革時期,對真正的精神病患通常是用政治再教育來「治療」,而精神病院裏關的卻是不遵守主要政治路線的正常人。隨著中國逐漸開放,對精神病的處理也更為專業、科學,濫施精神病治療的狀況逐漸減少。

    但是,今天,濫用精神病療法在中國再一次呈現增長勢頭。政府將法輪功成員強制監禁在精神病院中。法輪功是倡導通過深呼吸和練功引導能量的一個受歡迎的運動(譯者註﹕法輪功煉功時不控制呼吸,也沒有意念引導能量,此處為作者誤解),現在成為中國政府重手鎮壓的對像,政府的濫刑,包括濫用精神病療法,令人回憶起文革。

    法輪功負責人們宣稱,他們已有大約六百名學員被強迫拘禁在精神病院。這個數字無法證實,可是新聞記者和人權研究者記錄到許多案例,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強迫施藥、身體被束縛、受到隔離或電擊。

    倫敦大學高級研究員羅賓.孟洛(Robin Munro)上個月在「哥倫比亞亞洲法律期刊」發表文章,探索了其中一些案例。孟洛先生也同時在「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工作,調查中國濫施酷刑的問題,他估計大陸過去二十年中至少有三千人因表達不同的政治觀點而被送進精神病院,其中還不包括法輪功學員。

    另一個令人驚駭的新動向,就是從一九八七年開始設立的公安當局的安康精神病院網。大陸法律把「對社會的政治危害」,法定為危險的精神病行為。警察受命把「政治狂」送進精神病院看管,而「政治狂」的範疇包括發表反政府言論、寫反動信件、或是對「國內外大事發表意見」。《時代》雜誌的艾利克.艾克荷姆(Erik Eckholm)報告說,至少有一名勞工領袖被拘留,並在精神病院受到電擊治療。大陸現有二十座安康病院,

    政府準備繼續大量增建。

    曾調查過蘇聯類似迫害行動的精神病專家組織,正試圖將大陸這種做法公布於世,並安排「世界精神病學協會」成員進行調查。與囚禁異見人士的監獄和勞改營的使用相比較,用精神病院拘禁異見人士的現象還沒有那樣普遍。但是,這種做法更卑劣,也更值得國際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注和譴責。

    http://www.nytimes.com/2001/03/25/opinion/25SUN2.html?searchpv=nytToday


    跛腳鴨的困惑:為甚麼美國非要關心人權和法律?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華盛頓郵報2001年3月25日(星期日)刊載弗雷德.希艾特
    (Fred Hiatt)的文章,指出美國對中國侵犯人權問題的廣泛關注令江困惑,江看來也同樣不理解美國反對坐視中國吞併民主台灣。

    3月23日,當江在紫禁城旁的住處會見四名郵報記者時被問及有關一名美國大學的研究員、她的丈夫和五歲的兒子於一個月前被分別隔離拘禁且未通知律師及親戚一事。顯然,在江的字典上無人權二字。文章說,〝我們對這一案件的關注以及美國對中國侵犯人權的廣泛關注,看來真的令江困惑,他說:‘我心裏有個大疑問,從經濟上,高技術上講,美國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軍事也很強大,你們自己有很多事要做,為甚麼要經常關心這類事情?’」。

    按照江的說法,在中國,任何被拘押的人,一定是犯了罪,也包括這位美國大學研究員的丈夫和五歲的兒子。她的丈夫和兒子被分別關押了二十六天。

    江的發言人事後打電話說:「不必為把一個五歲的人從父母身邊帶走一個月未作解釋而感到煩惱,他寄宿在幼兒園,不是監獄」。

    文章還說,他看來也同樣不理解美國反對坐視中國併吞民主台灣,就此問題他重申中國保留武力解決的權利。抱怨說:「如果美國沒有在台灣問題上給自己找麻煩,我們能夠解決這一問題,在任何時候解放台灣」。

    文章指出,這是斯大林的世界觀,表現的很直率。如果你強大,何苦費心去管弱者的事?如果一個小國妨礙你的戰略利益,為何不摧毀它?或允許它被摧毀?

    文章也談到法輪功修煉者被江的警察在全國上下追逼,監禁,用刑。

    文章談到,江自己是個跛腳鴨。在掌權十年之後,他會(雖然沒人能肯定)在兩年內讓出黨的頭銜和主席位置。然而,江是布什總統至少在開始階段必須對付的人,並且也許更重要的是,中國人或外國人,沒人真正知道下一步將會發生甚麼。可能江和他的同類像恐龍一樣不能生存於個人自由以及他們幫助創立的私人企業的氣候之中,中國將會逐漸向民主進化。然而也有可能中國的獨裁會向另一種獨裁形式逐漸演變,給私人企業套上韁繩,使之像法西斯國家一樣運作,用仇恨的民族主義取代共產主義。或者中國可能會由於任一差異而斷裂:種族,貧富,城鄉----可怕的無法預料的結局。


    孫明豪:我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殘的經過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我叫孫明豪,男,1975年9月8日生於煙台,今年26週歲,原為煙台青少年宮教師,後因江澤民發起的非法迫害,我不願使單位受株連政策的影響,1999年10月被迫提出辭職,2000年5月11日正式被批准。父親為小學教師,母親為農民(原也修煉,7.20後在壓力中被謊言矇蔽,放棄修煉,後隨著謊言被揭穿,又有修煉的願望)。兄長孫錦濤(大法弟子,因迫害,被迫辭職離家出走)。

    97年我大學畢業,任煙台青少年宮教師,同年得法。修煉前,我體弱多病,修煉後身體健康,四年多與醫藥無緣,更無精神病史。99年7、20之前,煙台青少年宮以曲鳳家主任為首的一些違法分子,按照上級精神,多次對我施加壓力,要我放棄煉功。7.20之後,更是抄書、辦班,對我們進行違法的所謂「幫教」、「轉化」,非法關押長達兩個半月之久,要我們寫所謂的「揭批」、「認識」。

    2000年2月15日,煙台青少年宮以曲鳳家主任為首的一干違法分子又逼迫我寫不進京上訪的所謂「保證」,被我拒絕,隨後他們即對我進行非法關押,強行灌輸污衊大法的文章。為抗議他們這種違犯法律、侵犯人權的惡行,我於當日開始絕食,強烈要求他們無條件放人。

    絕食期間,曲鳳家等人找來我父親,我父親多次要求將我帶回家去,由他簽字保證我不進京,但曲鳳家請示共青團煙台市委後答覆說:不行。2000年2月19日(農曆正月十六),在我絕食五天之後,曲鳳家等人要我父母簽字同意送我到精神病院,否則就要送到拘留所。我父母多次跟曲鳳家等人說,我孩子沒有病,你們看他像有精神病的樣子嗎?我們把他領回家去,保證不讓他進京。但仍被拒絕,曲鳳家並叫來興隆街派出所兩名警察,威脅說要麼去精神病院,要麼去拘留所。我父親被逼無奈簽了字。

    下午,曲鳳家騙我說,絕食這麼多天不放心,要我到醫院去檢查,沒事就回來。但沒告訴我去哪所醫院,被我拒絕,他立即動手強行拉我,並讓別人幫忙把我從屋裏拖出來,由司機遲宏國開車,青少年宮副主任姜家民,興隆街派出所一名警察,還有我父親陪同,送我到煙台心理康復醫院(原萊陽精神病醫院),一路上我父親悲戚地多次對我說,咱寫個保證回家吧。姜家民副主任也多次對我說,寫個保證馬上送你回家。直到車停在精神病醫院院內,他們下車辦理住院手續時,姜家民副主任還對我說,孫明豪,寫個保證吧,寫個保證咱們立馬掉頭送你回家。

    入院後,我被關在六療室,主任是丁元林,護士長是石 x x,我的主治醫生是六療室副主任王xx。做過腦電圖、心電圖、驗血等一系列檢查,他們沒有向我通報檢查結果,但護士們私下裏談論一切正常。2月20日晚開始給我用藥,被我拒絕,值班護士(一名40歲左右,較胖,另一名20歲左右)招呼來幾個精神病人,粗暴地將我按住,用繃帶將手腳綁在床上,幾個精神病人壓在我身上,胖護士強行從鼻子裏插管,把藥給我灌了下去。我難受地嘔吐,她們還說,難受是吧?知道難受以後就老老實實吃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把我從床上解下來。

    以後,每次都由值班護士看著我吃藥,並要我張開嘴檢查藥是否吞下;強迫我打吊瓶,多次威脅如我不服從就把我綁在床上。

    我多次向丁主任及王xx提出,我沒有病,不能吃藥,你們這樣強迫我吃藥是違法的,要求出院。但他們毫不理睬,說違不違法不是你說了算的。開始藥的劑量較小,有三種藥,他們告訴我有安定、維生素,但另一種藥他們不告訴我。王xx問我服藥後有何感覺?我說沒有,結果第二天藥量加了近一倍,兩天後他又問我有沒有感覺?我說沒有,他又給我加了兩片,結果隨後我就出現噁心、嘔吐、頭暈、精神煩躁、渾身無力等症狀,心裏說不出的難受。我找到王xx,告訴他我出現的症狀,並質問他,我沒有病,卻給我吃這麼多藥,如果出現問題,誰來負責?!他卻說,你是少年宮送來的,你父母也簽了字,不是我們叫你來的。

    以後,他們仍然逼我吃藥,被我嚴詞拒絕,丁主任見我態度異常堅決,就對他們說,算了吧。這才將藥停了,此時我入院已經二十一天左右了。

    精神病院裏極其壓抑,六療室有四十多名精神病人。白天,所有的病人都呆在一間大屋子裏,為防止病人逃跑,窗上都有鐵欄杆,並且用纖維板把窗都釘死了,只有一個窗戶和其它沒釘嚴的地方透進一些光,整個屋子陰森森的。不許隨便上廁所,每天像放風一樣,打開門統一上廁所,回來後再把門鎖上,更不用說到院子裏去了。用的餐具極其髒,因長時期不刷(他們只是用水沖一下就完事了),筷子上面有一層厚厚的污垢,看著都令人噁心!伙食極差,但收費卻很高,一天要一百多元的費用。

    在這裏,整天與幾十個各種各樣的精神病人關在一起,這種精神方面的摧殘比肉體的折磨更令人難以忍受,而且,青少年宮領導還通知醫院,如果我的親屬來探望我,一律不准見。後來我年過半百的父母來看我,苦苦哀求,才允許見了一面。我多次找丁主任及王主任,聲明我沒有病,強烈要求見青少年宮領導,要求出院。但丁主任等人卻說,怎麼樣,寫不寫保證?不寫保證你就老老實實在這呆著,青少年宮領導不會來見你的。說我鬧事,並且對我說:「要不是知道你沒有病,你再這樣鬧,早就把你綁在床上了。」

    在又一次交涉無果後,我開始絕食,告訴他們,我甚麼時候出院甚麼時候吃飯。第二天,他們開始強行給我灌食、打針、靜脈注射,採用極其粗暴的手段,幾個人按住我,使我動彈不得。灌食插管時,由於我不配合,他們拼命用力往我鼻子裏插,幾次都沒有插好,然後拔出來再插,根本不管我如何,當他們拔出管子時,灌進的食物從我口裏噴湧而出,嘴裏鼻腔裏全是食物、粘液和血沫。靜脈注射時,他們用一個枕頭蒙住我的頭,一個人緊緊壓住,我無法呼吸,憋得我想喊,我拼命掙扎但無濟於事,只覺得枕頭越壓越緊,不知有幾個人在按我的胳膊和腿。由於我拒不配合,他們又強行給我打針,幾個人扒開我的衣服,露出胳膊,我使勁掙扎,針頭把胳膊劃出了一道道血口,他們用力過猛,竟然把針頭別彎了,不得不又換了一個針頭。注射之後,我長時間處於昏迷狀態,整整一天一夜不省人事,不知道給我注射的甚麼藥。

    此期間,我父親多次找曲鳳家,但他都以自己沒時間為由推脫,而且對我父親說,我們派人去看了,明豪在裏面挺好的。(其實青少年宮把我送去後,直到我出來,這期間再也沒去過人。)3月19日,我父母得知我在裏面的情況後來到醫院,要領我出院,但醫院拒不放人,要青少年宮去人才行。我父親又給曲鳳家去電話,他仍以沒時間為由推脫。直到最後我父親說,曲主任,你們還能讓他死在裏面嗎?一直等到下午,這才派劉魯民、王延寧兩位副主任到了醫院,而這時我被綁在床上已經五天五夜了。由於絕食、藥物摧殘和長時間捆綁,已經是有氣無力,骨瘦如柴了。見此情景,兩位領導仍然要求我保證不再進京上訪,否則不能出院。我搖了搖頭,他們問丁主任等人,如果我這樣絕食,結果會怎樣。丁主任說靠打點滴可以維持生命,但長時間不進食,會使消化道萎縮,最後腸粘連,最後就可能會成為植物人。即使如此,青少年宮和精神病院仍不想放我走,仍要我寫保證。經我父母強烈要求,我父親寫了保證我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並讓我寫了一句話大法弟子不該給邪惡寫的話:「我保證不到北京。」並簽了名,這才讓我出院。而此時我身子都直不起來,走路踉踉蹌蹌,由我母親攙著,才走出了醫院,結束了二十八天惡夢般的經歷。出院時沒有給我任何診斷證明,更沒有治療隨訪。

    而此時,我的女友,同為煙台青少年宮教師的大法弟子孫香淑(與我一同入院),因不寫保證,仍在裏面遭受著折磨。

    後來,曲鳳家等人竟要我們負擔在煙台心理康復醫院折磨我們時花費的9000多元高額醫療費。並以此為藉口扣發了我們的工資、講課費,甚至將我裝在信封裏準備給我父親的錢及我們進京上訪時被興隆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扣壓後又返還我們的錢(警察張勇共扣了我們1400多元,400元拘留時交了生活費,其餘的只返還了700元,300多元被侵吞了),一齊扣壓,反而還說我們欠單位的錢。

    以上均為我親身經歷,無半句不實之處。
    大法弟子 孫明豪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5/3542.html>


    孫香淑:我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殘的經過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我叫孫香淑,女,1974年10月4日出生於山東煙台農村,父親是黨員,母親是農民(相信大法,但沒有修煉),弟弟在外地工作,全家從祖上都沒有精神病史。我從小身體很好,修煉三年以來,更是沒吃一粒藥,身體感覺更加輕鬆健康。

    我96年大學畢業後,在煙台青少年宮當教師,後被迫辭職。98年初,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至今。但青少年宮以曲鳳家為首的一夥違法分子不分青紅皂白地極力阻止我和男友孫明豪煉功,並為討好上級,惡語誣陷大法。

    2000年2月15日,曲鳳家等人為防止我們再次進京上訪,對我們進行非法關押。我們絕食抗議,他們叫來我們的父母一同勸說,並強調要恢復自由必須得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被我們嚴詞拒絕。

    2月19日,青少年宮頂頭上司煙台團市委書記劉曙光派車和司機,把我和男友分別送進煙台心理康復醫院(原萊陽精神病院),護送我的是青少年宮副主任王延寧、片警張勇及我父親。

    進去後,我被關在二療室。那是一排簡陋骯髒的平房,老鼠成群結隊地在室內亂竄。裏面有七八十病號,院方多數讓家人簽署強制治療的責任書,實際上是為他們粗暴的治療方式開脫。病人幾乎天天在恐嚇中度日。諸如「快吃!不吃就鼻飼(插管)!」「把他綁起來!」等等護士的喊叫聲不絕於耳。

    我進去時已有五位大法弟子在裏面了。據說前面還有幾位是因為經受不住50多天的天天灌藥,被迫寫了保證才放出去的。第一天,主治孫大夫(女)及主管姜主任(男)走過場地與我交談,我就抓緊時機地告訴他們把迫害法輪功定怎麼違法,怎麼錯誤,法輪功學員為甚麼進京上訪等等問題。在我有理有據的陳述下,孫大夫說;「知道你們都是正常人,可是也不要太倔強了。」我說;「上不上訪是每個公民的權利,這裏可是醫院,無權干涉。如果把正常人關在這裏,就成為被人利用的政治工具。」她無言以對。第二天,由於我不配合吃藥,護士長就叫來三四個護士把我按在床上,用很多水往我嘴裏灌,我極力反抗,最後也沒灌進去。護士長說;「不就兩片維生素,還這麼費勁!」我說;「既然就兩片維生素,那說明我們不是精神病人,你們就不應該接收我們進院!」

    後來,所有的大法弟子都不配合吃藥、打針,處處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用慈悲的胸懷去寬容醫務人員的冷言冷語和精神病人的打罵。我們幾乎包攬下二療室所有的衛生、雜務及照顧病號的工作,原來骯髒的環境變的乾淨整齊,許多病人見我們就豎大拇指。在該院年度衛生大檢查中,二療室得了全院絕無僅有的滿分。全體成員都十分感激大法弟子。並且,在例行的尿液、血液化驗,心電圖、腦電圖等各項檢查中,孫大夫說我的化驗結果都是正常。特別是當我做腦電圖時,大夫突然問我:「你是煉法輪功的吧?」因為他知道,在精神病院怎麼會有這麼清醒、思維敏捷的病人呢?看來他們關押的大法弟子遠不止我知道的這些。

    在所有的大法弟子的努力下,大夫護士們漸漸了解到我們原來都是健康的好人,而且有幾位護士很感興趣地聽我們背師父的經文。她們也不忍心再強迫我們吃藥、打針了,集體煉功也沒人干擾了。但護士長見到這種情形似乎很不安,就衝我們大嚷;「不准法輪功幹活,老老實實接受治療!」我們沒聽她的,以祥和的心態,該幹甚麼還幹甚麼。並多次要求出院,她們每次都用各種藉口搪塞。

    進精神病院後,我先後見到十二位大法學員,較早送進來的一位王大姐因每天被迫吃一大把藥,已被折磨得行動遲緩,有氣無力。有五位萊陽本地大法弟子李力、姜嬌、張雲、李穎、王世玲,無任何理由,只是鎮政府因她們堅修大法,怕她們進京上訪,有的直接從家裏強迫押送進來的。另外,萊陽的姜淑蘋、騰翠傑、姜淑玲因進京上訪被當地政府及公安送來,其中姜淑玲直到進病房大門時,警察才把其手銬打開,怕她逃跑。煙台芝罘區的宋輝因在拘留所絕食14天,被其單位(煙台市二建公司)及派出所送來。芝罘區孫玉華,因給中央寫信,反映其夫由於煉法輪功而被無理撤職、開除黨籍一事,被公安強迫轉化無效後送進來的。煙台市新華書店職工寧淑芝,因堅修大法被強行送進來。

    在被關押期間,青少年宮王延寧、劉魯民二人看望過我一次(事後得知,他們是去接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男友孫明豪時順便才看我的),他們說只要保證不進京上訪就接我回去,被我嚴詞拒絕。

    過了幾天,醫院姜主任說他們受到市政府的壓力太大了,人被送進來就必須接受治療,直到保證不煉法輪功。我們堅決不配合。他們看說不通,就強制打吊瓶。大約七八個人把我往床上拖,我一邊對他們說;「這樣做是不人道的,你們要為這一切負責。」當把我拖到床邊時,我用雙腿勾住床腿,他們不管我的死活,拼命拉扯,床都差點掀翻了。一位同我們住一個病房的胖大姐(病人)見狀哭喊著;「不能綁她!她是好人!」護士長喊道:「再嚷連你一塊綁!」她也喊:「綁就綁!」最後,他們用了五根白布條,把我的肩膀、四肢扯直,緊緊地綁在床上,給我打吊瓶,還趁我不能動,插管灌了一次藥。我感覺口乾舌燥,全身睏乏無力。我看到其他四位學員也被綁在床上。我被綁五天(大約),打了八隻吊瓶,但我一直堅持背師父的經文。最後,經我們強烈要求,護士才解開布條。

    醫院姜主任見大家仍不配合,又沒有理由繼續關押,就讓我們再次體檢,想從化驗單上作文章。姜主任說我的心臟不太好,需要再檢查。我拒絕了。一天,一個男醫生和一個護士抓住我的手腕,要強迫取血,我拼命掙扎,他們才未得逞。過了幾天,他們又把我綁了五天(大約)。

    在每次要求出院遭到拒絕後,我們開始絕食。姜主任說:「在這兒還想絕食?不過,你們只要不進京上訪,我就可以放人,但還得單位同意接人。」我們堅持,只要院方不停止這種非法關押健康人的做法,我們就繼續絕食。在我們的壓力下,宋輝很快被單位接走。後來,張雲、姜淑玲被轉移病房,其餘學員被強迫灌食。絕食期間,醫院姜主任多次找我談話,讓我妥協,還威脅我說:「你絕食也沒用,你單位不接人,就甭想出去。況且,我們醫院裏,有各種先進的醫療器械,有一種電療床能讓你馬上休克。」我不為所動。第三天,我的父母趕到,見此情景,強烈要求放人。因入院手續上有我單位和我父親的簽名,所以必須雙方都同意,院方才放人。

    青少年宮曲鳳家口頭上答應,但故意拖延。為保證我的安全,父母被迫住院陪床,等待青少年宮簽字接人。又過了三天,青少年宮副主任王延寧來到醫院對我說:「你要出去必須先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否則就永遠呆在這裏!」我不寫,他氣急敗壞地說:「那你就呆著吧!」我說我會一直絕食下去的,就毅然回房了。第二天,母親說她口頭保證我不進京上訪,才使王延寧在出院手續上簽了字。3月29日,我出院時,姜淑蘋、騰翠傑仍被關押,據說,鎮政府要等中央兩會的風頭過去後,才能考慮她們的事。

    事後,青少年宮扣發了我們幾個月的工資及所有講課費,還說我們仍欠單位多少錢。我說修煉人不重名利,扣我的錢我可以不追究,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我是不承認的,他們自知理虧,無言以對。

    大法弟子孫香淑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3.html>


    江澤民的懦夫本性

    文 / 陽炎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西方社會對恐怖主義分子的譴責中最常用的一個詞就是「懦夫行徑」。也許有人會問:參與恐怖活動的都是暴徒,為甚麼會是懦夫呢?其實,「懦夫」二字是對這類暴徒的最本質的描述。

    製造恐怖活動的人,沒有勇氣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和對方一起尋求問題的解決,而是以恐怖手段發洩私憤。在製造恐怖後,更沒有膽量承擔濫殺無辜的責任。這類人表面上很狂暴,可這狂暴的背後是極度的心虛與卑怯。懦夫才是他們的真實本性。

    對法輪功大搞恐怖活動的江澤民也是這一類的懦夫。四二五事件中,當朱鎔基總理走到上訪的民眾中間坦誠地答覆他們的訴求時,江某卻在轎車的反光玻璃後面以驚恐的眼睛掃描著安祥有序的合法上訪的民眾。在其後隨之而來的近兩年的狂暴中,他和他的同案犯沒有任何勇氣與和平的法輪功學員展開對話,而是不斷地氣急敗壞地下達「打死算自殺」之類的見不得人的非法指令。在謀殺了一百多位大法弟子後,卻沒有任何膽量承認這血寫的事實。這是何等陰暗的懦夫心態。

    江某的懦夫心理自有來由。他在八九學運期間,在交大大發淫威後被學生痛斥而抱頭鼠竄。在悍然製造自由經濟導報事件後因受到趙紫陽總書記的批評而惶惶不可終日。在鄧氏南巡前後首鼠兩端、左右搖擺。在一些莊重的場合不知自重地梳頭、賣唱、歇斯底里。這些無不反映了此人自卑的懦夫心理,只不過這種心理在迫害法輪功一事上表現的最為徹底而已。

    懦夫最大的弱點是受不了挫折的打擊、經不住長期的考驗。佔據著所有國家資源的江某發動的針對除了信仰一無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的「階級鬥爭」運動歷時兩年,不但勞而無功,反而使大法弟子們更加眾志成城。而他本人在政治生命即將結束之際卻愈發孤立,使他越來越失去理智,無論做甚麼都是弄巧成拙、貽笑大方。

    時間顯然在法輪功學員一方。讓我們更加耐心地、堅定地走下去,看江某如何在可恥中收場。


    我是怎樣證實大法的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99年10月我第一次進京上訪。當時怕心還是比較重,主要是怕還沒證實大法,就被抓起來,起不到作用,就呆在出租屋裏不敢出門,只是學法、煉功、交流。當時的想法就是等時機一到,大家集體走出來,法就正過來了。當犯罪分子江澤民開始謾罵誹謗大法時,我們認為必須走出來了。

    誰知10月28日凌晨,我和一些同修剛走出住的地方,就被警察扣押,送回居住地拘留15天。在拘留所裏,大法弟子們的一言一行,都在改變著周圍的環境,犯人們從不理解到欽佩,到最後跟著我們一起抄寫、背誦《洪吟》,學習動作,有一個犯人甚至還開了天目,連平時脾氣暴躁的倉頭,也變得平和並能替別人著想。

    在拘留所常常吃不飽,可倉頭每天可以從外邊帶很多好吃的回來,以前都是他一個人享用,吃不完寧可倒掉也不給別的犯人吃。大法弟子們總是將自己的飯分給其他犯人。後來倉頭主動將自己的食物分成每人一份,以至於後來全倉的犯人覺得像一家人一樣。出來幾個月後,偶然聽到一個剛從拘留所出來的同修講:你們先進去的同修做的太好了,原來我以為進去會吃很多苦,沒想到一說是大法弟子,不但吃好睡好,還不讓幹活。那個倉頭見面就說:『法輪功都是大善人。』」我開始明白了,其實這就是在向世人證實大法。

    後來我因在學員家交流,再次被拘留。這次被送到一個偏遠的看守所,整個所裏只有我一個大法弟子,可倉裏每天都像在開法會,一群犯人圍在身邊,津津有味地聽我講大法真相和修煉故事。犯人們針對政府的宣傳提出許多疑問,我的解答令他們信服。一個文化不高的犯人還說:「雖然我聽不全懂你的話,但我就喜歡坐在你身邊,感覺心裏很舒服,一離開你心裏就煩躁。」我知道,這一切來源於法的力量和師父的加持。

    短短的十幾天時間,我所在倉的犯人進進出出,簡直像上培訓課,有些只判了幾天的,還有些是被誤抓甚至被誣陷進來的。連倉頭也覺得奇怪:「隔壁倉才十來個人不送,我這個倉都三十多人了,怎麼還往我倉裏塞?」我明白,他們都是有緣人。一個表示出去要學大法的犯人說:「我進來一眼就看見你,就想和你接近。」每當想起這些,我深深地感受到師父洪大的慈悲。

    2000年5月,面對邪惡的進一步鎮壓,眼見身邊一個個同修為證實大法走出來而被關押、被折磨,我和妻子帶上3歲的兒子再次進京。這一次,我發誓要用生命來證實大法。後來我從《轉法輪》「辟穀」一篇中悟到:對於一個修煉的人來說,根本就不存在死的問題;修煉修的就是正念,正念一出,心性提高了,大法的威力才能在你身上顯現。由於在法理上提高了,在北京絕食5天時間裏,不但沒有出現任何不好的反應,反而感到全身發熱,紅光滿面,精力充沛,心態祥和。我知道,這是師父的法力在加持我,讓我向世人證實大法。

    被送回來後,我被刑事拘留,公安說這次要給我一個嚴重的教訓。對此我一笑了之,繼續絕食。他們說我是在對抗法律,我告訴他們:儘管是他們在執法犯法,但我現在沒有對抗任何人的心,我只是處在一個修煉的正常狀態中,同時以此向世人證實大法。他們說:「我們關你一年,你也一年不吃?」我毫不猶豫地說對。

    管教開始不理會我,那意思是看你能撐幾天,同時交待犯人監視我有沒有偷吃東西。4、5天過去了,管教終於忍不住了,開始勸我吃東西。我每次都站在科學的角度善意地向他們解釋,令他們無可奈何。就這樣一個星期過去了,我照常參加每天三次出操,還幫其他手慢的犯人做手工,其他時間我就學法、打坐煉功。管教們由一開始不理解的憤怒,慢慢地變得真正關心起我來,並開始詢問一些關於大法的問題。

    我的情況各級領導都知道了,從所領導到分局、市局、檢察院,不斷來人詢問。一次所長找我談話,所長告訴我,以前一個大法弟子也是這樣絕食,最後他親自煮小米粥餵他吃,終於感動了這個弟子,最後停止絕食。我心裏明白,這是師父在點化我前一個弟子沒過關的教訓,自己是在做一件非常神聖的事,證實大法的事,所以自始至終不為人情所動。

    第十天,所長終於沒了耐心,下令:「強行打針」。我平靜地對所長說:「現在我的能量不來源於這個空間。我的身體不接受這些東西,如果你要強行打針,出問題你要負責」。所長說:「打針是絕對不會出問題的」。我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啊,我不需要這些東西」。結果真的就打不進去,一下就把血管打穿了,醫生覺得不可思議,換一個胳膊再打,還是一打就穿。這時我的臉色已經變得非常難看,差點暈倒,管教和醫生看情況不妙,趕緊停止。事後,我在倉裏躺了兩天,不出操、不做工、不接受談話。其實我知道自己沒事,但我就是要讓大家都知道強行打針的後果,讓他們以後不敢再亂來。後來管教私下問我:「你是不是用功把它逼出來了?」還求我說:「別讓我太難做了,你看全所哪個管教還像我一樣扛兩個花(警銜),就算幫我一次吧。」我告訴他職務高低並不代表一個人的真實能力,就講了人各有命的道理給他聽。我的一番話打動了他,他說:「其實所長早就命令我給你灌食,但我看你是很有修養的人,實在不忍心這麼做」。我很高興他能這麼想。

    剛進所的那幾天,倉裏的犯人有的嘲笑我說:「不食人間煙火,你要成仙啊?」「太癡迷了,精神都不正常了。」有的好意地勸我:「沒用的,他們絕不會放你的。」管教嚴禁他們和我談論大法,否則加刑。其實根本就不需要我講話,因為我絕食的本身就是在向他們證實大法。犯人們每天替我數著時間,漸漸地他們的態度從懷疑和嘲笑轉變為敬佩。一個身強體壯犯人在我絕食十多天的情況下,要和我扳手腕,竟然扳不過我,最後大家豎著大拇指對我說:「我們相信了,世上真的有神!」有的犯人說:「別人可能不信法輪功,但我們信,因為我們眼前就有一個,大家都看到了。」還有的犯人向我表示想學大法。我為這些生命感到高興。

    就這樣,一切方法全部使盡之後,邪惡沒有了任何辦法。十二天後,公安用車把我送回家。後來我感到很遺憾,沒能做到更好,因為我不應該只顧自己出來,應該要求把和我一起關進去同修也釋放,但我卻沒有這樣做。

    現在,我和千千萬萬同修一樣,徹底從人中走了出來,融入偉大的正法洪流。我更加深刻地體會到正法修煉的偉大意義,我們不承認邪惡強加給大法和大法弟子們的一切,所做的一切都是向世人證實大法,展示著大法在人間真實偉大的體現;同時在走出來的過程中,我們又在不斷地放棄著各種執著,不斷地圓滿著自己。正如師父所說,這就是大法弟子們最偉大之處。但我清醒地知道,這一切都是大法的威德,源自師尊的洪大慈悲,而我做的還遠遠不夠。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1.html>


    佛法的慈悲照亮人間最黑暗的角落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2000年7月20我進京護法,被當地公安遣送到縣「法制教育中心」。然後又轉到監獄,三次進獄,五次在「中心」。所接觸到的從公安、幹警、局長、主任到犯人,都在我們的洪法中獲得救渡。

    我在獄中受到了種種殘酷的折磨和非人的遭遇。在看守所,姓李的所長,綽號「李狗子」對大法弟子特別兇狠,看守所大院裏公開教唆死刑犯,他說:「各號都聽著,煉法輪功的,你們都給我往死裏打,必須讓每人寫一份保證書。」這還不夠,李所長特意把死刑犯、號長叫到值班室,親自布置怎樣整治、毆打,以死威脅等邪惡手段逼迫我們寫能叫他們報功請賞的「悔過書」。在我們號,號長指使死刑犯,把地上鋪滿爐灰渣,放上一根棍子,讓我跪在棍子上。把一桶尿套在我的脖子上,澆上兩壺開水「氣蒸」。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所裏幹警違反規定(明令禁止犯人在監室喝酒)把酒給了死刑犯喝,助膽量,往死裏打大法弟子。晚上,喝醉的死刑犯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對我進行了毒打。以至臉都打變了型,前胸疼的晚上不能翻身,兩個耳朵完全失去了聽力。我妻子(大法弟子,現在勞教所)也在此關押,見到我和我說話,我只能打手勢。

    這還不算,邪惡之徒又以卡死我相威脅,雙手卡住我的脖子,死刑犯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當時,我的心是堅定的,他一看我死都不怕。最後說:「我奉命教訓你,實際我都不如你,我快要被槍斃了,一想到死,我都害怕。我佩服你們的堅強。」我三次進獄,把法輪大法洪傳給了監獄中所有的人。從死刑犯到判十五年的,從號長到六十歲的老人都從我的嘴裏在這個社會最黑暗的角落聽到了宇宙大法。我們兩次進京,關押在獄中,不僅體現了我們對大法堅如磐石的心,還體現了一個修煉者的慈悲,而我們的這慈悲心又打動了許多犯人的心。打我最狠的犯人是一個殺人強姦犯。在我第二次被關,臨走時,我把新買的一雙拖鞋,兩塊方便麵和十元錢送給了他。我們一切善的行為融化了一個個犯人的心,判了十五年的搶劫犯在聽了我們給他講的法輪大法的法理後,他激動的說,這麼好的老師,這樣好的功法我也學。在三號監室號長和幾名犯人每天通讀師父的論語、洪吟。十一名犯人,有六名學會了五套功法,在煉靜功時,炕上坐兩圈,都是雙盤。清晨,在鐵籠外面煉動功時,我身後站兩排。在此我被拘留40天,我走時,我對他們說希望他們能堅持下去。號長和全室的犯人都流下了眼淚,這可不是一般的眼淚,這眼淚證明在他們骯髒的思想裏還善心猶存!

    轉回到「中心」後,打開我的行李袋時,我驚呆了:我看到我的毛巾,牙膏,牙刷,衛生紙,都被犯人悄悄換成了全新的。在監獄裏,犯人能做出這樣的行動,是常人的思維無法理解的。這是善和慈悲的偉大力量。我們大法弟子用宇宙的法理「真、善、忍」喚醒了一個個良心未滅的人的心,去挽救一切可挽救的人。

    師父說「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想從慈悲這個角度出發也應該做這樣的事情。把真相講給人,告訴他,也是在挽救人。」當我們同化了這層法理的時候,法在我們悟到的這個層次展現時,從內心感到法的威力和師父洪大的慈悲。

    在非法的所謂「法制教育中心」,從局長、主任到幹警都曾被欺世的謊言所矇蔽。對大法產生誤解。一次主任把一本《轉法輪》從學員手中奪走,扔到了火中。我毫不猶豫,挺身而出,用身體擋住火苗,不顧一切把大法書從火中奪了回來。大法弟子的舉動鎮住了警察,制止了邪惡。在這次正義的護法中,嚇得主任渾身哆嗦,臉都變成了黃色。從這以後,主任對我們在押的大法弟子有了好感,開始正面找大法弟子交談。在接觸中,知主任以前信仰佛教,他本人是一個比較理性的知識分子。我們就想把大法資料送給他看,讓其了解真相。有一次主任找到我說:「我在外面說你們和電視所宣傳的不一樣,你們是好人,還把資料上的情況介紹給別人,你們老師能知道嗎?」我聽後說,「能,你的心中裝著真、善、忍,三尺頭上有神靈,佛,道,神都看著我們每個人呢。」這位主任還親自送給我五本(收繳的)大法書。在一次談話中,主任和一名幹警誠懇的對大法弟子說:「江澤民叫我們轉化你們,想不到,你們把我們這些黨員、幹部都給轉化過來了,真了不起。」我聽後對他們說:「不是轉化你們,是我們師父慈悲,在挽救你們。」司法局局長在和大法弟子談話時說:「說實話,你們都是好人」。

    有一次,一位同修被局長找去談話,進屋後,看到桌上放一錄音機,裏邊還有帶子,聽一聽是甚麼?一按,是法輪功第一套煉功帶。這位學員明白了,也突然悟到了,從此我們清晨4點起床,站在「中心」大院中央,站成三排集體煉功,上午、下午學法。晚上幾十名同修在一起交流,學師父的新經文。我們這些難中的大法弟子,在人間最黑暗的地方用生命和慈悲開創了一個修煉環境。

    (一個剛從監獄的關押中逃出、目前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2/3582.html>


    一個合肥弟子被迫害的事例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我是大法修煉弟子,幾次上訪為證實宇宙大法,帶著一顆善良美好的心去上訪,遭到的卻是被抓、被拘留、被騙進所謂的「學習班」軟禁。

    99年大法被犯罪分子江澤民誹謗,我利用節假日去北京上訪。誰知在北京還沒說上話,就被天安門廣場的警察看見,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就這樣我被帶上警車,後被關進拘留所,接著又進甚麼「學習班」,還逼迫每人交生活費800元(其實是罰款,從此我的工作權利也被剝奪了)。在學習班二十四小時被監視,並被強迫洗腦,用一切手段逼迫我們寫「保證書」。幾十天的關押,我被迫違心地寫出「四不」。過後我非常痛苦,因為修真善忍做好人是沒有錯的。

    2000年5月,我再次上訪,遭遇比上次有過之而無不及。被抓、被拘留、被欺騙軟禁四個月之久,不讓我家人知道。在此期間,警察叫值班的二十四小時看管我,並鎖上大鐵門,不給我人身自由,不給上廁所。打人罵人就更是家常便飯。警察們深夜吃喝玩樂後,打開大鐵門闖進來大喊大叫恐嚇被關的學員,用不同的手段折磨學員,如:坐飛機、蹲馬樁、曬太陽(七月中旬)、毒打學員直打得學員雙腿站不住、不能走為止。而警察拿著學員的罰款(五千元、八千元的)瓜分,吃、喝、玩,天天有酒,頓頓享受,被關的學員卻無法吃飽,他們說甚麼:吃飽了要上廁所。我們是好人中的好人,卻遭如此對待。他們還逼迫我們寫保證,說「不寫就繼續關押,或送進勞教所」。

    2001年2月1日在合肥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的純真善良的姑娘李梅,去年5月29日就是從這個學習班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被送進女教所的,還有其他學員。我們被關押到最後,所謂「學習班」辦不成了,逼迫拒絕保證的學員交款人民幣八千元才放人。這就是「現在人權最好時期」嗎?我們希望得到公民應有的公民權和信仰自由權,而不希望當權者表面講的冠冕堂皇,做的卻是破壞人權、殘害生命的事。

    合肥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4/3568.html>


    在北京市懷柔縣看守所的見聞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我是2000年12月31日午夜零點在前門被警察抓進北京公安局某分局,警察把我和80多名大法弟子關進一個地下室裏面,在那裏我們大法弟子齊聲背誦師父經文、論語、洪吟、打出一道道橫幅。一條橫幅被搶走了,又打出第二條、第三條。一個大法弟子被打,其他大法弟子都上前衛護著大法弟子,同修們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法正乾坤!放我們出去,我們無罪!"喊聲響徹雲霄,驚天地、泣鬼神。在這跨越新世紀的時刻,她們都充份發揮著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冒著被勞教、判刑、被抓、被打的危險向世人講清真相、和平請願。師父說過:"大法圓融著眾生,眾生也在圓融著大法。" 我第一次進京,此情此景使我深刻體會到了大法的神聖與威德,看到了同修們那顆堅如磐石的修煉之心。

    師父在道法中講過:"還沒修成的一面怎麼能抑制主思想、抑制已經得了法的一面呢?……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

    我與同修們被抓後,警察用大客車把我們拉到了北京西湖南邊的一個看守所。第二天早8點多,又用兩輛大客把我們轉到懷柔縣看守所,據說這個看守所正是羅幹的管轄區。警察體罰我們,強制我們在外邊站了整整一天,這其中有抱小孩的、有懷孕的、有60多的老大媽。時值嚴冬的北京寒風刺骨,我們身上刮滿了灰塵,嘴被寒風吹的裂開了口子。他們不給大法弟子吃喝、也不讓上廁所。有一位南方的大法弟子,因背誦師父經文遭犯人毒打。 他們強行搜身,給量血壓、打針、吃藥。有一位北京老大媽吃藥後口吐鮮血昏倒在地。他們把搜到的物品全部扔掉、銷毀。有的大法弟子的錢被管理員王X撕成碎片扔在地上。直到晚上8點多,體罰結束,讓我們進屋並被編了號,我的編號是196,監室號是23號。晚上睡覺沒被子,牆上又有一道三公分寬的裂縫。被體罰折磨、餓了兩宿一天的大法弟子們都躺在冰冷的板鋪上,睡一會兒就被凍醒。在那裏大法弟子常因煉功學法受罰。一個警察(警號059812)因我們煉功就領著犯人來毒打大法弟子,我們喊不許打人,打人犯法,他們就把我們拖出室外打。一個大法弟子堵住門口不讓他隨便帶人出去,059812用腳踢在她的肚子上,她倒在地上不能動了。我們三個被帶到外邊連凍帶打,警察嘴裏還不乾不淨,並說:"法輪功創始人是你爹嗎?"我笑著對他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059812讓我當著他的面煉功,我就煉第一套功法。他問我這是甚麼 ?我告訴他是彌勒伸腰。警察伸手就煽我耳光,不知打了多少下,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他就接著打,臉被打腫了。打完了說,像你這樣的李洪志才能要你。並說只要你說不煉了,就回屋呆著。 我始終沒說。 另一個大法弟子因不讓警察打我,結果被打暈在地上;另一個學員嘴角也被打出了血,讓兩個犯人拖回了監室。

    等我回到監室時,功友們都在盤腿打坐,排成兩排。大法弟子沒有被邪魔嚇倒,我們是大法弟子。 警察命犯人拎來兩桶水倒在了弟子們身上,她們仍然坦然不動。師父在道法中講:當魔難來時,真能達到坦然不動,或能把心放到符合不同層次對你的不同要求,就足已過關了。

    早上,開始提審了。警察問我出身成份、是否黨團員等,問家庭住址時, 我答:不能說。問:為甚麼 ?答:說了會連累地方政府和公安局受處罰。警察說:你說個假名字,我放了你。我說:不行,我們煉法輪功的修真、善、忍,不能撒謊。 問:為甚麼進京?答:上訪。問:你不知道法輪功被定為XX ?答:正因為大法被誹謗,我才來上訪的。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能強身健體,使人的思想昇華,道德高尚。江澤民正邪不分,逆天叛道,他將把人民帶向哪裏? 警察無語。問:進京帶甚麼東西?答:橫幅。上寫著:法輪佛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問:跟誰一起來的,答 :大法修煉沒有組織,個人行為,想來就來了。 問:橫幅誰做的?答:自己。 警察拿著記錄說:簽字。 我在他的記錄上寫下了"大法弟子196"。

    第二次提審,說我已被刑事拘留。我拒絕簽字。

    第三次問我姓名地址,我不說,他們就罰我放飛機,頭朝下,兩個胳膊向後朝上背著。共提審五次,我都堅決拒絕簽字,並在看守所絕食絕水,並嚴肅聲明:我們有人權,上訪無罪。

    059814因我們早上集體煉功,叫來許多男犯揪著12個大法弟子的頭髮,光腳拖到外面凍著,隔壁15個大法弟子因與我們一起喊大法無罪,還師父清白,同樣被拖到外面凍著。059814讓犯人脫掉外衣毒打我們,連凍帶打一個多小時。

    有一個白山市大法弟子,修煉有四個月,因不說姓名地址而被女警官059815與一名男犯人用警棍、電棍毒打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奄奄一息。警察因怕自己的邪惡曝露,將這位大法弟子轉到另外監室。

    編號194的大法弟子,因堅持學法煉功,並說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每天都遭毒打。警察059815打累了,又命犯人王麗打,那位弟子的臉被打得變了形,光腳站在雪地上,被往身上倒涼水,頭被059812打破了,被折磨得面目全非。

    12個大法弟子被059815拖到外面體罰兩個多小時,每個人都被用電棍電。60多歲的老太太被她扒掉毛褲,打耳光,電棍電。

    有一個四川籍的大法弟子,因煉功被罰帶上手銬,又因絕食被強行灌食,用一個塑料管插入鼻子、口腔、到胃裏,然後灌鹽水玉米麵,灌後昏迷不醒,一個勁地吐血。這裏面絕食的大法弟子都遭到同樣的折磨。第一次灌食,我的鼻子、嘴裏全是血,第二次灌食差一點窒息而死。

    這裏面一共關了300多大法弟子,我們絕食第8天時,因我招呼同修們起來煉功,059812踢得我雙腿不能站立,腿變成了黑色,又在我們的頭上、身上澆涼水,衣服都濕透了。 還揪住我的頭髮,用腳踩我的肚子,踩臉,連鞋子裏面都倒上水,整個監室變成了水牢。當警察拽開衣服領子往身上倒水時,我就想到我是大法弟子,有師在,有法在,甚麼都不怕。我們承受得很少,師父承受得多啊。師父還講過:"我比你們自己更珍惜你們哪!"就這樣,我坦然過關。12個大法弟子坐在水裏面,警察又開電風扇吹風,對我們瘋狂地進行折磨。大法弟子沒有一個屈服的。

    隔壁男大法弟子經常被女犯王麗毒打。可笑的是這個女犯竟然冒充所謂"被轉化者",給我們背經文真修、洪吟,真是為了騙人煞費苦心。

    在看守所裏,我經常想起一首詩,寫出來和同修共勉: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粉身碎骨渾不怕,助師正法在人間。"

    當我們遭受酷刑,被剝光衣服強行搜身、提審時,他們讓我們雙手抱頭我們不抱;給我照像我不照; 點名簽到,我們喊"大法弟子在"。他們一次又一次毒打我們的時候,我們悟到了大法弟子不能被魔帶著走,不是師父讓做的不做。我們是大法弟子,不是罪犯,在看守所,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在我絕食第十二天的時候,他們認為無罪只好釋放了我。

    第二次上訪是陰曆臘月二十九,廣場上戒備森嚴,西邊被一輛輛轎車擋住,只留一個一米長的路口,警察把守,地下通道有巡警。警車,便衣布滿整個廣場,簡直是白色恐怖。有外國記者拍到大法弟子照片時,警察就像瘋子一樣上去搶像機,奪膠卷,邪惡是怕曝光的,見不得人的。

    當天我被抓進海澱區龍崗路看守所,當晚提審,預審302室警察瘦高個,問我姓名、地址我不說,他就煽我耳光,打累了,歇一會兒,喝口水再打。隔壁一個預審喝得醉醺醺地過來說,不說姓名住址就打得你爬著回去。我笑了笑仍是不說,預審就揪住我頭髮往牆上撞,結果我被打成腦震盪,吃飯吐飯,喝水吐水。王管教說你回去打會兒坐吧,煉會兒功能好點,可犯人不讓。就這樣仍被關了一個月,造成胃萎縮,至今不能進食,全身浮腫。

    他們把我打壞後,過了15天怕我死在裏面,把我送進一個結核病院。說給我治病,同去的還有兩位功友。我的編號是天83,白山大法弟子是天84,另一位不知哪裏來的功友是天58。他們強行給我們每天抽血、打針,並且不讓我們上廁所,帶著腳鐐鎖在鐵床上。我因煉功被女管教帶上手銬銬在床上,手腳都不能動。 我們被強制抽血三天,身體虛弱不能站立,他們以治病名義來摧殘大法弟子,真是邪惡假善至極。

    同病房白山大法弟子天84,因不說姓名、住址,提審後回監室被犯人剝光衣服洗冷水澡,犯人拿出師父像誹謗,她捨命上前搶回師父的像片,把師父像片緊緊握在手裏,十幾個犯人上前沒頭沒臉拳打腳踢,眼睛打壞了,眼球充血,一個犯人用腳踩在脖子上,踩得昏了過去,胸膛被踹得不敢喘氣,又拖到雪地裏,用雪把腳埋起來,脖子裏面堆上雪,化了再堆,共堆了三次。問她們為甚麼打人時,她們說上邊安排的。

    另一名大法弟子被關一個多月,臉被警察打破了,縫了8針,仍被強行灌食,鼻粘膜被插壞了,鼻涕流到嘴裏都沒知覺。

    我關在106室,犯人告訴我,有一個大法弟子被白山市姓李的犯人用手巾勒住差一點勒死。另外一個男監室把人打死後藏到被垛裏面,直到屍體變味才抬出去。106室有一次關了一個假大法弟子,進來後絕食四天不吃東西,犯人就打她,她就破口大罵,當時犯人想"法輪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接觸一年多了,從沒有罵人的,就接著打。後來她忍受不了說了實話,是公安局花300元錢雇的。公安局共雇了4個人冒充大法弟子。

    人們一再講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今江澤民犯罪集團無視法律,如此剝奪人權,他們人性何在?正念何在?世間公理何在?

    同修們,圓滿的路上,讓我們共同精進,發揮出每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當恩師和同修遭人誹謗迫害的時候,你是在閉門學法煉功,還是在走出去,向世人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呢?

    大法粒子 李媛媛 (化名)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1/3599.html>


    我一年多來被迫害的經歷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我叫鄭念(化名)。99年12月,我抱著一顆赤誠之心前往北京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剛出地鐵口,還未找到信訪辦,警察就攔住兇狠責問「幹甚麼的?」他看我們不回答,隨即就把我們推上警車,送至八寶山附近派出所,轉至體育場分配,次日下午轉到當地駐京辦事處。當我煉功時,一警察猛地踢了我一腳,我當即兩腿發麻,癱倒在地。後站起又接著背法,一警察看見後抓住我頭髮就往牆上撞,又一腳踢到使我撞在桌上又撞回,桌上東西掉了一地,我把掉在地上的東西一一拾起放在桌上,另一男功友被警察們拳打腳踢在地上來回翻滾。一女弟子被拉到外面毒打,遍體鱗傷,臉色蒼白,被抬進看守室。在駐京辦事處,目睹的一幕幕慘景令我震驚心寒。七天後我被當地公安押回至某縣城看守所關押,無任何手續,只通知家人送衣物被子,卻不准見面,無故關押達四十多天,後又送市拘留所治安拘留15天也無手續,只是釋放時有一釋放證。二十多天後我又無故被抓走送至市看守所,審訊時我因向警察弘法,被警察往臉上狠命地打耳光,然後又讓我跪在廁所旁邊。因我堅決不跪就把我雙手背後銬住達兩天兩夜。七天後未履行任何程序非法判了我勞教一年,送往安徽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吃飯、幹活、睡覺、上廁所,時時刻刻都讓犯人看管,犯人可隨時打罵。不讓我說話,不讓煉功,煉功打坐時,有扳胳膊的有扳腿的有用膝蓋頂的有踩頭的,幾個人甚至十幾個人撲在身上,又抓又擰,我身上被搞得青一塊紫一塊。因不讓煉功,我就開始絕食,絕食五、六天後,勞教所就安排犯人給我灌食,灌食時有人抓住我頭髮,有人猛用膝蓋撞擊兩肋,有幾人壓在身上,手腳都壓上,捏住鼻子,用兩把鐵勺撬牙齒,往嘴裏灌食,每次嘴都被搗爛。有的功友甚至牙都被撬掉了,並經常抽血、打針,有一個管教還說:把你們銬起來都餵蚊子。勞教所還強行洗腦,放誣蔑大法的錄像,不寫保證書就扣分延期。

    我經受了這一年多的種種迫害,今年被釋放回家後,仍不得安寧。派出所打電話,單位找談話,我本人和電話均被監控,限制人身自由,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家裏親人被株連,親戚朋友也擔驚受怕。

    像我這樣原本和睦美滿但如今被迫害成這樣的家庭,又何止成千上萬。多少個家庭妻離子散,多少人流浪街頭,有家不能歸。是誰破壞了社會安定?是誰凌駕於法律之上,在無限度地踐踏法律,使廣大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衷心希望還有良知還有善念的世人清醒吧!

    大陸弟子


    歐洲法會發言稿:我在奧地利維也納洪法的體會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尊敬的師父,各位同修:

    我叫IGOR JANCEV,今年30歲。我來自波西尼亞,在維也納居住已七年了。我是一年半前得的法。從一開始我就感受到法輪大法非常特別。第一次讀中國法輪功修訂本時我就發現我突然明白了很多過去所無法理解的東西。

    但剛開始時我對法的理解還很淺。我用了幾個月的時間才學會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煉功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對法的理解逐漸加深,用在學法煉功上的時間也越來越多。我也發覺自己做的很多事並不符合真善忍的法理。我是幹個體的,過去我想盡一切辦法來少交稅。比如我把用在個人住房車庫上的支出當做公司支出來結算,以求少交稅。一天我突然覺得:作為一個煉功人不應這樣做,因為這不是我的錢。決心放下的時候心裏一陣輕鬆。過去所有因此而來的煩惱也不翼而飛。這又給了我力量放下其它不好的東西。

    當時其他學員已開始積極地講清真象。比如一些學員開始定期向中餐館分發中文大法報紙並取得了很好的經驗。幾乎所有人都接受了報紙。有些人對法輪功表示興趣。有些人則很驚訝竟然奧地利也有法輪功。有些人居然從未聽說過法輪功。

    我知道大法好,但總為自己找理由不走出去。有時我想我修得還不夠好,有時我又擔心捲入政治。我想獨自在家學法煉功,有機會跟親戚朋友洪洪法就夠了。

    在和學員們交流和讀網上的文章中我和其他學員逐漸明白了講真象的重要性。現在除了星期日的集體煉功,我們這兒的幾個人每天早上去大學附近的一個公園煉功。一開始也遇到過一些干擾。一次一個流浪漢跑來,在我們煉功時衝我們大喊大叫。他用腳踩我們的錄音機。可是錄音機一點兒也沒事。他一看,我們接著煉功,一點兒不受干擾,就找來水管子想用水滋我們。可是水管子太短,水滋不到我們。等我們煉完了,他過來向我們要錢。我給了他幾個先令,他帶著諷刺的口吻說,他用這個可以重建新生活了。但後來他還是謝了我們走了。這以後我們就再也沒見過他。

    慢慢地這種好的經驗越來越多,又有一次當我們要開始煉功時,一個警察過來問我們在幹甚麼。我們跟他講甚麼是法輪功,他也覺得法輪功挺好,還拿了一張傳單。經常有人來想和我們一起煉功或想知道更多的情況。

    我的顧慮仍然沒有完全打消。一次我突然遇到一個好機會:我們聽說,在維也納的聯合國機構工作的一些人將在一個餐館聚餐。一個煉功人問我想不想去那兒發中文資料。我考慮了很長時間,我去還是不去,結果還是沒去成。

    當我幾天以後聽那三個去了的弟子講他們的發資料的經歷的時候,我很後悔沒有去。那天大部份人都對法輪大法資料感興趣,但他們都怕別人看見,所以他們把資料很快地塞進口袋或汽車裏。也有的人很驚訝在奧地利也有煉法輪功的。還有一個從法國來的人,他一直在煉氣功,也聽說了不少關於法輪功的事情。但因為常出差,他還從來沒機會詳細地了解法輪功。當他發現弟子在發法輪功報紙時,他非常高興地拿了一張。

    我想為洪法和正法做些事的想法越來越強,但我不知道我該作甚麼,和怎麼作。我總不能在大街上拽住個人就和他談法輪功。就在這時我們得知,一個反對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的大型簽名活動開始了。我意識到機會來了。

    一開始我心裏很沒底兒,怕我說不好,還怕別人理解錯。我先找我的父母和妹妹徵求簽名。我妹妹看完簽名表還給我,也沒簽名也沒有任何評論。我的父母不明白我為甚麼幹這個。他們認為我有可能被某些政治團伙利用。我試圖跟他們解釋,但我控制不好我自己,結果捲進了一場很長的討論。

    這之後我想在我的公司裏試試。一整天我都在想我該怎麼做,該從誰開始徵集簽名。我總是在等待一個好時間。我坐立不安,怕心越來越重,可是那個「好時間」還是沒來。我等的時間越長,思考得越多,問題看上去就越大。我無法集中精力做好我的工作,我的同事們對我也不那麼友好了。最後我決定從我的兩個同事開始。其中一個大聲說,他聽說法輪功是個邪教,所以他在得到關於法輪功的近一步的資料之前不想簽。另外一個說他沒時間。於是我很失望地回家了。

    但是我決心一定要把這個困難克服。這天晚上我讀了兩章《轉法輪》,我突然明白了,我的怕心和缺乏自信是別人懷疑的原因。第二天我一到公司,沒考慮別人的反應,就把簽名表一個接一個地分發給我的同事。這件事一下子變得那麼簡單。所有的人都簽了,很多人表示他們理解中國的法輪大法的修煉者。突然一下子工作環境重又變好了,我又能做好工作了。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明。從中我更明白了師父為甚麼反覆強調要多看書。法確實能破所有的執著。當我第二次去我父母和妹妹那兒時,他們自己說想簽名。

    同時我們也開始定期在街上徵集簽名。總的來說效果很好。大部份停住腳的人想簽名。很多人還想更詳細地了解法輪功。一個女孩看到天安門廣場上的照片,禁不住流下了眼淚。幾個弟子說,有些人一開始很沒禮貌,根本不想聽,但這幾個弟子還是很禮貌地向他們表示感謝,結果他們又回來道歉。

    我們也發現,在維也納還有很多人還沒聽說過大法,或者聽到了錯誤的信息。這說明在洪法方面我們還有很多要做的。一些從來沒聽說過大法的人因此而不想簽名,但這些人中的大多數都願意拿一張傳單。通過這些活動我們不只向人們講清了法輪功和鎮壓法輪功的真相,而且我們每個人都在和帶有不同觀點的常人的交往中更好地認識到了自己的執著。總的來說我們都明白了,自己的修煉是和洪法聯繫在一起的。我們也明白了洪法不是工作,而是修煉。修得越好,就越能洪好法。反過來說,恰恰通過洪法我們可以更快地修煉,更快地認識到執著並且去掉它們。

    通過這些事情我們更加成熟了。我們總是有新的主意,得到新的機會。每個人都在做他力所能及的工作。每個人都是大法中的一分子。還有一個弟子和一個在加拿大的弟子一起把「中國法輪功」翻譯成羅馬尼亞語。熟悉圖片處理的做宣傳畫,別人就做傳單或者幫助做網頁的工作。會中文的去中餐館發資料,和那兒的人面對面地交談。時間多一些的人就去申請許可在大街上發報紙。

    薩爾斯堡的一個弟子的經驗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一家書店看到了那本假的法輪功的書。他對書店職員說:「我不知道您是否關心這事,但是關於法輪功有一本真的和一本假的書,而您這兒只有假的。」那個書店職員很吃驚,馬上就想了解詳細情況並要定那本真書。另外她還主動同意這個弟子把法輪功的傳單放在書店裏。

    這之後我們在十二月八日,國際人權日之前,在維也納的最大的購物街上舉辦了洪法日的活動。十二月八日在奧地利是休息日,但因人們購買聖誕物品,大多數商店都開門。購物街上充斥著匆忙地尋找著聖誕禮物的人們。他們和安靜的法輪功練習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從而引起了很多人對法輪功的興趣。我們也及時得到了德文的法輪功報紙,在這一天中我們就發了一千多份報紙。為了動作整齊,我們在洪法日之前一起看了煉功帶,糾正了一些動作上的錯誤。

    以前我們總是邀請對法輪功感興趣的人參加集體煉功和集體讀法。但在簽名過程中我們意識到,大多數對法輪功感興趣的人詢問是否有正式的講座或座談會。於是我們就想辦一個法輪功座談會。就在這時一個弟子「偶然」地發現了一個咖啡館有一個房間可以免費舉辦生日聚會,放幻燈片或者舉行類似的活動。這個弟子就和老闆說好,某一天晚上在那兒舉辦法輪功座談會。

    大約15人來了。一個弟子先簡短地介紹了一下法輪功,然後我們展示了五套功法。中間休息期間,很多人找弟子們談話,或者看桌上的大法書和資料。休息過後,因為所有的人都想學功,我們就教給他們前兩套功法。最後我們放了「法輪功真實故事1 」,他們的反應非常正面,也都很理解中國弟子的處境。

    事後我們都覺得座談會是個宣傳法輪功的很好的形式。我們打算每星期搞一次。這樣對法輪功感興趣的人就更容易了解法輪功。我們發現當人從內心想要做好事,他就會得到機會。

    我們的洪法工作也開始得比較晚。我們希望我們以後能做得更好,更多的人能有機會得法,我們希望我們能在正法中更好地「 助師世間行」。


    (奧地利 伊格爾2001年3月發表於日內瓦法會)


    中國的自由神話

    作者:加州聖地亞哥一名西人學員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向聯合國提交了一百萬個中國公民譴責法輪功的簽名。中國聲稱,這些簽名是人民的授權,支持其對該精神信仰的無理鎮壓。

    這些簽名不能代表人民的授權,原因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超過十億的人口。這一百萬個簽名還不到人口的千分之一。據中國官方估計,在中國有三到四百萬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則估計,在中國有近七千萬名學員,海外還有三千萬。相比之下,這一百萬個簽名沒有多大意義。

    2、簽名運動是由政府發起的。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只不過是一個特殊利益集團。支持者必須超過反對者的數目才能表示人民的授權。而在目前的情況下,沒有對反對者進行計數。

    3、在自由世界裏,簽名運動從來不被認為是一種授權。至多,它表達了一些有限數量的公民所關心的問題。授權必須經過一個具備必要條件的表決才能產生。在某些情況下,該表決必須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才能成為法律。

    再者,沒有任何授權,更別說簽名運動,能夠高於憲法。在自由世界裏,法律的通過總是基於憲法的基礎之上的。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一個合乎條件的表決,並且結果顯示出大多數公民贊同對法輪功的鎮壓,依據憲法,中國政府還是不能進行這樣的鎮壓。因為中國憲法第35條闡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

    從表面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真的是自由世界的一員。因為其憲法保證了人民享有許多自由,並且它批准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然而,從它將一些通過徵集而獲得的簽名當作對其違憲迫害那些和平且守法的公民的授權,並且向聯合國提交這些簽名來為這樣的迫害作辯解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是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說明,在中國,自由僅僅是一個神話。

    本文譯自:http://www.clearwisdom.ca/eng/2001/Mar/24/VSF032401_1.html


    江澤民一夥窮途末路上又進一步

    評3月20日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在持續20個月的非法迫害仍然不能使法輪功信眾放棄自己信仰的情況下,在違法的鎮壓政策遭到人大代表置疑和指責之後,在聯合國人權會議正把江澤民一夥侵犯法輪功信眾的人權的犯罪行為放在聚光燈下的時候,中央電視台再一次推出混淆視聽的所謂「焦點訪談」,試圖為江澤民集團的犯罪行為開脫。

    法輪功改善修煉者的身心、利國利民,這是一個為國內公眾、國際社會和中國政府十分了解的事實。然而,江澤民團伙一直利用其對宣傳工具的壟斷向觀眾灌輸那些和法輪功根本無關的血淋淋鏡頭,旨在消除社會公眾對法輪功的一向好感、扭轉廣大人民對其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的普遍抵制。

    焦點訪談最後把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說成是保障人權,讓我們看看江澤民集團是如何「保障人權」的。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江澤民團伙已經迫害死了170多位善良無辜的中國公民,數以萬計的人被判刑和勞教,大批拒絕放棄修煉的法輪功信眾遭到長期、反覆的拘捕,無數人喪失工作、妻離子散甚至流落街頭,馬三家管教人員將18名女法輪功修煉者扒光衣服強行推進男牢房,警察和學校脅迫小學生進行所謂的「百萬簽名」,各級政府叫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諸如此類的犯罪行為已經震驚中國公眾和國際社會。這就是保護人權、保護生命?

    為了為其犯罪行為開脫,江澤民一夥不僅極力掩蓋前述惡劣的行徑,而且精心導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以製造口實。儘管有關部門費盡心機,但人們已經看出了諸多漏洞和破綻。面對國際社會正義力量的巨大壓力和國內民眾的普遍反感,江澤民一夥又重新搬出了早已不值一辯的所謂「1400例」。這難道不是黔驢技窮的明證嗎?

    焦點訪談具體介紹了三個自殺者的情況,從其家屬的言辭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其人精神不正常,而法輪功明確禁止精神病人煉功,並明確指出自殺是罪。儘管血淋淋的圖象給觀眾以強烈的感官刺激,但是這與法輪功有甚麼關係?江澤民一夥有膽量允許國際機構進行獨立的調查嗎?有勇氣正視無數法輪功修煉者祛病健身、道德昇華的鐵的事實嗎?在互聯網發達的今天,輕而易舉地愚弄人民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中央電視台如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一樣,再一次充當了造謠惑眾、惡意誹謗的犯罪角色。

    「圓滿」,是一個神聖的字眼,佛教和基督教都是講「圓滿」的。誰要是把「圓滿」和自殺聯繫起來,這不僅是對宗教歷史的無知,更是對所有正派修煉法門的最大褻瀆!而焦點訪談惡毒地將李洪志師父的講話斷章取義,力圖將「圓滿」庸俗化從而誤導觀眾,可見新聞道德的墮落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在國際人權會議召開之際,江澤民政府一方面派遣一些不學無術的反科學小人拿著強姦民意的白布竄到日內瓦出醜,一方面在手忙腳亂中再一次重提已被駁的體無完膚的「1400例」。這些確確實實記載了邪惡之徒是如何在窮途末路上走完又一步的。

    蒼天之下,自有公道!


    「史蒂芬,我從沒見過你氣色這樣好!」

    撰文:史蒂芬.克來格瑞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我第一次遇到法輪功是在芝加哥1998年10月底的健康博覽會上。當時去博覽會是為了找一種適合我練習的氣功。當時的我正為各種慢性疾病而煩惱,包括多種食物和化學成分過敏,極易疲勞,肌肉疼痛,鼻竇炎等。針灸師曾教過我一種氣功,可是並沒有甚麼顯著的效果。我想如果能加入某種集體練功,效果可能會好得多。在博覽會上有好幾種氣功的功派,我和每一個都進行了探討。最後遇到的一個是法輪功,我僅僅和當時在場的學員談了幾分鐘,便深深的被吸引了。

    接下來的一週我去了煉功點。因為害怕上當受騙,頭一次去煉功,我帶著防備的心理。當我們煉功時,我能感到能量在流動,我覺得很放鬆並且昏昏欲睡,如同剛剛作了一次很好的針灸治療。我想,「哇,我才剛開始練習,就有這麼強的反應,這一定是個很厲害的功法。」學過了動作後,我和大家一起坐下來讀中國法輪功。儘管他們已經告訴我這是一種精神上的修煉,我仍然覺得小組一起讀書怪怪的。大家讀書時我想:「啊,我是不是已經陷進某個危險組織中了。」當然,我並不是真的這樣認為,那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我知道我剛剛學的東西並沒有收錢,給我的書也便宜得不可思議。也就是說,這些人看起來根本就不危險。當我買書時,我想,「這一定是一個很狡猾的組織,他們現在不向我要錢,待會兒向我要一大筆會員費。」可是當我煉完功並離開那些給了我許多的慷慨的人們時,我意識到他們甚至沒有要我的電話和地址。我的虛榮心受傷了:「怎麼,難道他們認為我不夠重要,都不想知道怎麼才能找到我嗎?」

    回首看看,這些都是那麼可笑。儘管我想了這些滑稽的事,我清楚的知道,我遇到了一群很好的人,他們給了我一些很神奇的東西。回家後,我立刻上床睡了幾個小時,除了中間起來了一會兒,我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我才僅僅作了一下功法的演示,還算不上是完整的煉功,怎麼會這麼有效呢?我想不出為甚麼。當然,我更沒想到,更超常的是在工作時,李老師開始從最根本上給我淨化身體。我當即開始了參加每週一次的集體煉功。開始,除了每週一次的集體煉功我根本不能多煉。集體煉功後的三,四天內,我都得一天睡12小時還疲憊得不能做任何事。剩下的半週,我得加倍努力來完成工作,然後去參加下一次煉功。煉功時,我無法按要求煉。我只能抱輪一,兩分鐘,煉動功的間隙,我會坐下休息,煉靜功時,我得靠在牆上。除了參加每週的集體練功,我還讀中國法輪功和轉法輪,然後是李老師其他的書。我用我讀哲學著作養成的習慣來讀這些書。我試圖分析李老師的觀點,以致質疑他說的每一點。但是我不得不注意到一個奇妙的現象,當我疲憊時,只要我拿起李老師的書,我就有精力去讀,而其他的書就不行。可是當我精力充沛的時候,我一讀李老師的書,就會犯睏。我不得不承認這些書有能量。我無法解釋卻又不能否認。一本書怎麼會有能量?對於法輪功是甚麼,我的思想有點兒開竅了。

    儘管我還遠不是一個好的修煉者,我已經注意到變化了。開始練法輪功的幾星期後,折磨我數月的一些肌肉疼痛消失了。我以前曾嘗試許多辦法來消除我的各種過敏。可是無論我用甚麼辦法,都只能掩蓋其中的一些而不是全部。練法輪功的幾個月後,我發現我可以吃任何東西,不管是甚麼,都不會有不良的反應。不僅如此,我還可以走進一個新油漆過的房間而安然無恙。煉法輪功前,我若敢去這樣的地方,哪怕只有一,兩秒,也得在床上躺三天。現在,我再也沒有反應了。我其他的過敏也統統消失了。這些變化使我驚嘆並欣喜若狂。

    99年三月,紐約有法會。聽說李老師會來。我很想去。可我擔心一件小事。由於長期的中耳炎和鼻竇炎我已經放棄了飛行。每次坐飛機,我的耳朵都會劇烈的疼痛並伴有眩暈。以前當飛行結束時,所有的乘客都離開了,只有我像喝醉了一樣靠在椅子上無法站立。這一次,當去紐約的飛機從O'HARE機場起飛時,我的耳朵有一點疼,但只有一點。我想,「這很有意思。」我緊張地等著降落,因為降落是最糟的。可是,降落時,我根本就不疼。要知道,我沒服藥,也沒對耳朵採取任何保護措施。我只能承認李老師幫我把中耳炎清理了。

    法輪大法使我改變了許多。我知道了這是真正意義的修煉,並大大增加了平時的煉功。與此同時,我常常在街頭被熟人攔住並問我最近幹了甚麼。一次又一次,我聽到「史蒂芬,我從沒見過你氣色這樣好!」


    任何迫害都無法使我離開法輪大法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下面我先談一談我得法前後的變化:

    一、得法前

    1. 得法前我是一個多病多難的人。那時的我身體瘦弱,血壓高壓不到80,低壓不到50,全身不是這疼就是那疼,沒有一點力氣,當時走一里路就得停2~3次,而我當時只有20多歲。

    2. 脾氣非常暴躁。父親在我20歲以前就一病離開了我們,母親歲數大了,我還有一個不能自理的哥哥,這個家靠我一人支撐,自己又有病,我很痛苦,天天哭,尤其到了節日,我們姐弟一哭就是一天,吃不下飯。當時,我剛不上學,地裏活不會幹,自己身體也不行,也有一些好心人幫助我們這個不幸的家庭。可是我最親近的兩個叔叔,不但不幫我們,別人幫我,他們也不讓,說壞話,他們想把我母親逼走後分我們家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我也變成一個爭鬥心很強的人,今天罵這個,明天罵那個,以為這樣就沒人敢再欺負我們了。

    3. 心理不平衡。因我哥殘疾,不能自理,按國家政策應有照顧。可20多年,政府就沒有一個人問一聲,到交提留公糧時我不給,想你們把應給我家的照顧都給了那些有頭有臉的,就拒絕不交。

    4. 我哥去世不久,我和母親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內外交加。有時自己冷靜下來想一想,母親把我們姐弟拉扯大,沒過上一天好日子,我又是一個這樣的人,我想到了一了百了,沒有我,母親就好過一些,我決定上吊,被母親發現了,後又喝毒藥,也沒起作用,就在我們母女生不如死的時候,我有幸得法。

    在我8歲的時候,常有一個穿一身白衣,手拿拂塵的人打著坐跟我說一些話(也許我就是有緣人,師父早就管我呢)。後來我父親得病不到一個月,就說我奶奶來接他了,尤其在他臨死時,我清楚記得他又說奶奶來叫他走,沿著一條大道往前走。所以我一直相信佛、道、神、鬼是存在的。

    二、得法後

    1. 得法後的變化。97年5月有兩個同修送《轉法輪》給我,我一眼就看到書中五顏六色的法輪在旋轉,而且我的心情馬上好了,能平靜下來了,也有了笑臉,家裏的環境當天就有了變化。兩個功友知道我家經濟困難,送了我一台錄音機和師父講法錄音帶,還有幾本師父的書並一遍遍地教我5套功法。我從書上看到了法理,且師父很快給我淨化了身體,我真正嘗到了無病一身輕是甚麼滋味,從此一年2000元的藥費省下來了。心靈得到淨化,我不再罵人,見了叔叔叫叔叔,見了嬸嬸叫嬸嬸,我還給他們洪法,讓他們聽師父講法,雖然他們不修煉,可性情改了不少,從此我們就有了來往。我再也不為得不到村裏的照顧而心理不平衡了,提留公糧及時交。法輪大法真好呀!慈悲的師父救了我,不但使我身體得到了淨化,而且道德得到了昇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給了我萬載難逢的返本歸真的機緣,我無法用語言表達,唯有用一顆赤誠的心對師父,按「真、善、忍」法理去修煉。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2. 1999年7月20日我因去北京和平上訪,被押回本地,提審時,正、副所長說你千萬別再煉了,寫了保證書就放你。我說:為甚麼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都不行,做甚麼樣人才達到你們的標準呢?XX黨不也叫做好人嗎?他們說:快別說了,我們是執行上邊的精神,現在殺人放火的不關也得關法輪功。我說:你把你說的寫下來,他們不敢寫,只說是口頭令,不能寫。

    卑鄙下流的江澤民,逼我出賣人格、流離失所。江澤民,不管你們用甚麼樣的卑鄙手段:罰款、拘捕、勞教、判刑,即使你們迫害死我們170多名同修也無法使明白了生命真實意義的大法弟子離開大法、離開師父。

    讓我們真修弟子整體提高共同精進。沒有站出來的同修,請想一想如今大法在人間被迫害,師父被誹謗,師父救度我們分文不要,只要我們真心向善的心,做到真、善、忍達到高層次標準,如今正是我們把心拿出來的時候,用慈悲去喚醒世人,救度世人,助師正法,起到大法粒子的作用。不錯過師父給我們的每次機會,讓我們真修弟子放射出更加純正的光芒。


    河北大法弟子 李明(化名)


    堅定正信正念 抑制邪惡

    天安門廣場護法記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隨著正法進程的步步深入,通過對師父近期「講法」及「經文」的學習,我悟到在目前的形勢下應如何擺脫舊觀念的束縛,助師世間行,並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悟了我所悟到的這層法理。

    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中明示我們:「今天所發生的這些事情,是歷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個環節都沒有走偏。當然這種安排,它是過去舊的宇宙中的那些高層生命安排的,而且是層層層層宇宙中的舊的生命系統安排的。」師父說:「這一切我是不能承認的,所以要清除它,包括這場邪惡。」

    師父在經文「道法」中告訴我們:「你們也要明白「自然」是不存在的,而「必然」是有原因的。其實「自然」是常人解釋不了對宇宙、對生命、對物質的現象而不負責任的自圓其說,他們也想不到那「自然」的本身是甚麼。由於受這種意識的影響,你們認為這一切魔難都是必然的,就是這樣的,產生一種無可奈何的消極狀態。所以,你們人的一面要明白,而更主要的是得了法的那一面要清楚。」

    師父在《忍無可忍》經文中說「如果邪惡已經到了無可救無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採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

    通過學法我悟到:目前正法已進入鏟除邪惡的新階段,因此對每一個學員的要求就更高。過去有一些弟子在正法中被抓、被打、被折磨,甚至沒完沒了時,表現出了無可奈何的消極的心理狀態,實際上這已經承認了舊的勢力的安排,表現出了對法的疑慮。對這種安排我們為甚麼不能衝破它呢?師父說:「宇宙大法誰也不配去考驗,因為呢,無論這個生命在這個宇宙中他有多高的境界和層次,他都是這宇宙中的生命,都是這法給他開創的,也就是說他的生命都是這法造就的,他怎麼能夠反過來還要考驗考驗這法呢。」既然舊勢力的安排師父是不承認的,那麼過去我們去了天安門,就應該被打、被抓、被關押嗎?這一切舊勢力的安排幾乎形成了一個模式,因為我們認可了,默認了。

    我們作為一個大法粒子,走上天安門,打開橫幅,喊一聲「法輪大法好!」「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我們選擇這種方式鏟除邪惡,他們是最害怕的。不然,為甚麼他們如此害怕我們進京呢?這就是最好的窒息邪惡的方式,就是在助師正法。宇宙中的任何生命都要為正法開路,誰阻擋正法的進程,誰破壞正法的進程,都要受到懲罰,何況世間的常人呢!他們怎麼阻擋得了正法的進程呢!而且我們是大法的一粒子,是融於法中的,我們的行為是符合「真善忍」宇宙大法的,那麼,監獄應該關押我們嗎!我們能夠認可這種迫害嗎?師父說:「大法可正乾坤,當然就有其鎮邪、滅亂、圓融、不敗之法力。」(《定論》)當然我們正法中就不應該被抓、被打、被關。我們的正念也會制約事物的發展。我們大法弟子的正覺、正念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我們不僅在濟世度人,同時也在開創自己修煉的境界。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是師父給我們留下來的,那麼我們就應該萬分珍惜他。

    我對悟到的這層法理深信不疑,於是我就毫不猶豫的來到北京,於三月十七日帶上橫幅,走上天安門廣場。並且告訴同修:今天去,今天一定回來。

    3月17日上午11點多鐘,我們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然後被抓進天安門派出所。警察逼我們說出姓名、地址。為了聽出地方口音,誘騙我們背《論語》。他們氣急敗壞地將我的手銬起來毒打,用腳踢臉部,用電棍電全身,用拳頭打身上,並說:「打得你看不到傷。」眼眶被打得流血。被打了一段時間後,我倒在地上,渾身顫抖得很厲害,呼吸也表現出十分微弱,但主意識非常清楚,大概這就是常人的狀態吧。他們找來醫生,先試呼吸,發現越來越弱,用嗅氨水刺激發現沒有反應,最後來了醫生量脈搏、血壓。此時我一念產生:大法弟子無脈、無穴,你如何測到?果然無法測到血壓、脈搏。然後醫生對他們無可奈何的說:這個人送到醫院都不會收。他們怕擔責任,神情非常緊張,一個人在我耳邊說:我們這裏不收你,你走吧。晚上八點左右,當他們第三次讓我走時,我很艱難站起來,於是他們架著我走出路口,放下我,轉身就走。我看他們走遠了,而且也確無跟蹤的人,就邁開大步,到了我應該去的地方。

    (大陸弟子供稿)


    媽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一)一個孩子的心聲

    犯罪分子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殘害生靈,迫害百姓。

    2000年12月我媽媽來到北京,對世界說一下知心話──法輪大法好,還法輪大法清白。卻不知剛到金水橋,立即上來兩個警察盤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嗎?」媽媽說:「是呀!」隨後不由分說地把母親關押起來。我媽媽現仍在非法關押中。這是為甚麼?媽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難道就是中國的人權?我呼籲國際人權組織救救我的母親!

    (二)「冤枉一個好人使人痛心」

    (註﹕下面是一位得法前不識字的弟子寫的心裏話,為保持原意,我們只改正了其中的錯別字,加了標點,其他未作改動。)

    我是一個無職業人。由於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我身體上幾種病在醫院都不能根治的煉法輪大法好了。這麼好的大法,對我來講無法表達法輪功的好處。因為我一個帶了兩個孩子,他們都在上學,使我精神壓力很大。自從得法使我心得到昇華,我萬萬沒有想到99年7月22日法輪功被取締,使我們失去了煉功環境。心裏很難受,因此11月我懷著一顆善良的心去北京上訪,想把法輪功在我身上的真實體現告訴政府,這麼好的功法國家為甚麼不能理解。當我剛走到天安門廣場的時候,就有公安問我你是法輪功嗎?因為我們修的是真善忍,我講我是法輪功。結果就被關押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關押一天,然後到辦事處關押兩天,回到地方拘留15天後辦學習班8天內,還付他們車票一次花一千七佰元,從此以後我就失去了人身自由。2000年5月街道找我談話方式就把送去關押幾個月,受盡折磨並罰款連生活費4仟元,造成我生活困難,直到如今外面欠債無法償還。我是一個無辜平民百姓,就因為我煉了法輪功遭到了如此不公平。李洪志老師叫我們時時做個好人都這麼難。國家領導人你們想想歷朝歷代冤枉一個好人使人痛心。我們全體大法弟子呼籲全世界國家和中國政府領導人給我們大法弟子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自從學習《轉法輪》才認識字,是李老師給我的文化。)

    (大陸弟子整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31/3615.html>


    大法報章:清流(第六期)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大法報章:清流(第六期)


    外界評論:「華盛頓郵報」專訪 江澤民一展法盲獨夫形像

    撰文:龔平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身為泱泱大國元首,江澤民周遊列國,可謂閱歷甚豐,又年逾古稀,可以倚老賣老,所以對於記者採訪,老江從來都認為是小菜一碟,不放心上。華萊士他口若懸河,對答如流;香港記者則是水平不高,大可教訓一把;對於郵報,老江自然也是直述心語,無需掩飾,把自己的法盲獨夫形像一展無遺。

      I:武斷定論:被拘押者均有罪

      在「華盛頓郵報」的專訪中,當江澤民被問到如何解釋高瞻--一位在美國工作的研究人員--最近被中國當局羈押的事件時,老江首先說明記者提到的這個人他不知道,隨即老江認為:「但是如果他們受到某種法律程序的處分,那就表示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那無知武斷的口吻令人咋舌不已。

      一言以蔽之,按江澤民的邏輯,只要政府做的,那就是對的。抓你了,你肯定就違法;判你了,肯定是你有罪。抓你不違法也違法;判你沒罪也有罪,真夠流氓的。不知老江自己心裏當時有沒打鼓:共產黨就那麼英明神武?老江不會不知道,中國的冤案從來都沒少過。「文革」冤假錯案,數不勝數,連鄧小平都差點兒「永不得翻案」,要鄧老人家地下有知,大概會破墳而出,與老江拼命;「六四」多少熱血青年血洒京城,歷史將再予公論;法輪功數以萬計學員被拘捕,數千人被暴行虐待或送進精神病院,一百六十五人被迫害慘死。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在一九九九年全國公安三項教育會議上怒斥近年來公安民警亂收罰款,變相扣押人質;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保外就醫過程中,徇私搞鬼、黑白顛倒;包庇罪犯,成為黑幫保護傘;或者直接參與走私、護私、濫用權力,徇私枉法,乃黑暗之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尉健行三月份在政協遼寧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指出「人民內部矛盾」明顯增多,那些問題本來可以依照現有的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予以正確處理解決,但是,由於一些單位的領導幹部官僚主義嚴重,群眾的一些合理要求遲遲得不到回答和解決;有的幹部作風簡單粗暴,甚至嚴重侵害了群眾的人身權利,引起了群眾的公憤;有的幹部腐敗問題嚴重,嚴重損害國家、企業和群眾的利益,群眾強烈不滿,最後釀成了群體性事件。何以老江無視這些冤情與問題,在不知道高瞻其人,毫無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就斷言他們「一定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這豈不是縱容執法部門更毫無忌憚的知法犯法、草菅人命?法輪功的一群老實人會因煉煉功而被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弱女子滕春燕因到中國收集有關法輪功成員受迫害的資料並向海外透露而被以"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判刑三年,真擔心高瞻女士這次要被扯上甚麼「國家安全」、「機密」的。

      II:謊言欺世: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

      針對總對中國宗教自由迫害的批評,江澤民說,中國正享有著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

      據報導,近年來北京政府對信仰自由的容忍程度下降,迫害信仰自由的情形顯著增加。去年聖誕節前後溫州地區至少有三千多處寺廟及教堂被中共查封及拆除。繼法輪功被非法扣上「X教」帽子後不久,對天主教、基督教、家庭教會等凡不接受中共控制的獨立傳教者,統統被江澤民稱為「非法」。連中功、香功等氣功團體也被非法定義為「X教」,大肆鎮壓。在世人盡知的事實之下老江竟然還能甩出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一語,真是大言不慚,無恥之至!

      III:掩飾心虛:為何關注人權

      江澤民還有「一個大的問題:……你們有許多事要關注,為甚麼卻經常對類似這種案件(人權)特別感興趣?」

      在老江看來,人的權利、尊嚴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有飯吃就足已了,典型的腸胃論者。殊不知中國有伯夷」不吃嗟來之食」的典故,西方有「不自由勿寧死」的名言。美國立國發展之本就是人權與人道,民主與自由。把孩子和大人隔絕,在西方的這種人的標準和道德的標準來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要稍出人命,就會驚動全國。可法輪功被迫害百人死亡,江西芳林村小學爆炸,石家莊棉紡宿舍爆炸,可曾聽老江半句言?老江眼中人權之卑賤,可見一斑。

      不止於此,老江忐忑不安於外人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心虛溢於言表。若真是「空前絕後的宗教自由」,何不讓各國多多了解了解,學習學習,也長長咱中國人志氣?不正批評美國人權不行嘛,那就比比看。布什坦言國內有問題,願聽他人高見,可老江怎就心驚於別人感興趣?心中沒鬼自然不必心虛,就是因為在中國對人權的踐踏實在不堪外揚。山東濰坊市法輪功學員陳子秀因去北京上訪被活活打死,遼寧瀋陽市把十八名法輪功女學員剝光衣服塞進男牢房,能見得人?百萬反法輪功簽名威逼加利誘,能讓人去了解怎麼搞來的?天安門自焚疑點百出,只能早早滅口,又怎能讓人去採訪實情?這些醜事,當然不能讓外人感興趣。國人好欺,老外可不好惹。不然,石家莊爆炸為何森嚴戒備、嚴密封鎖消息?互聯網上為何網絡警察一重又一重?一切的一切,是江核心怕世人一旦知道中國人權的真相,醜聞就再也包藏不住,謊言再也無效,殘暴將被制止,專制將被滅亡。

      在世界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時代,一個國家元首竟然如此毫無法制觀念,主觀臆斷犯罪與清白,光天化日欺騙世人,壓制操縱輿論,大概是二十一世紀最大的荒唐。這樣的法盲獨夫治國,又如何能把國家帶上法治之路?所幸歷史潮流浩浩蕩蕩,江澤民逆歷史潮流而動,乃螳臂擋車,也頑抗苟活不了幾天。(轉自小參考)


    廣州電視台兩高層降職:因畫面現「前法輪功練習者」字幕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小參考3月26日報導廣州電視台字幕事件如下:

      廣州電視台日前在播報總理朱鎔基的新聞畫面時,錯誤配上「前法輪
    功練習者」字幕,引起中央高度關注。有關當局調查後初步將事件定性為
    嚴重疏忽,造成惡劣的、不可挽回的政治影響,已內定將廣州電視台台長
    邱卓濤、新聞部主任袁東亮降職。深圳某作家指當局杯弓蛇影,再演「清
    風不識字,為何亂翻書」的封建式言論迫害鬧劇。

      中央視為政治事件

      據明報報導,本月五日,廣州市電視台在轉播朱鎔基在九屆全國人大
    四次會議開幕式宣讀「十五」規劃綱要報告時,字幕上突然出現「前法輪
    功練習者」的字句。雖然當局即時發現錯誤,字幕只持續了一點三秒便被
    清除,但事件已引起廣東省、廣州市有關部門震驚。中共中央書記處、中
    宣部將事件視為嚴重的「政治事件」,責成廣州有關當局調查原委、嚴肅
    查處當事人。

      據悉,中共廣東省委、廣州市委兩級宣傳部隨後組成調查組,進駐廣
    州電視台。廣州電視台方面解釋稱,當日的錯誤是新聞部一名技術人員按
    錯鍵所致。該電視台在當日上午曾報導過打擊法輪功的新聞,節目中專訪
    了一名曾練習法輪功的人,因此字幕庫中有「原法輪功練習者」幾個字,
    而午間新聞在報導朱鎔基的新聞時,一名負責配字幕的人員可能忙中有錯
    ,按了上午新聞字幕庫的鍵,結果出現了震動高層的畫面。

      調查組將事件定性為嚴重的人為疏忽事件,並建議將造成錯誤的技術
    人員開除,而台長邱卓濤、新聞部主任袁東亮則予降職。消息人士說,目
    前有關處理報告已上報,具體處理結果將在近期宣布。


    大法弟子獄中吟:千錘萬鑿出深山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千錘萬鑿出深山,
    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身碎骨渾不怕,
    助師正法在人間。


    2001年3月


    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李梅的親屬給原單位領導的一封信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某某主任:

    你好,我是吳星,給你來信是有關我辭職之事,希望能佔用你一些時間,容我簡要地直接向你說明,以盡可能地使我走得更清楚些,你們辭退我辭得更明白些。

    事情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我愛人的妹妹因煉法輪功於2000年5月被非法關押在省女子勞教所。按勞教所規定:每月13日、26日為「法輪功」接見日,家人曾多次探視都不得見。今天大年初三即元月26日上午,我陪同家人再次去探視。原以為既是探視日又是傳統佳節可以見面,不料又以「嚴管」為由不許見。我愛人曾與她們理論:「即使是犯人也有探視權、被探視權,為甚麼不給見?你們到底講不講人權!」王所長惡狠狠地說:「不要在這裏講人權,我們這裏沒有法律沒有人權,我們不知道善惡,分不清是非,不許見就是不許見!」因此雙方發生了一段口頭上的爭執。回去後,當天下午5點左右,突然有兩個駐地派出所的八、九名警察闖入我家,帶來了傳喚證以「干擾公務」為由要強行帶人並「處理」我們。經我們說明原委,否定了干擾公務理由的成立,並指出了他們違反憲法規定的「國家公務員不許利用職權打擊報復」,他們才於當日深夜12點了結此事。(當時我登記的單位是某部門廣告部)

    就在這之後的年初七夜,我得到家人通知初六妻妹在勞教所發生意外,並在初九下午得到單位通知已於上午6:05死亡。初八那一天我一邊向領導彙報原因請了假,一邊協助家人料理事務:諮詢律師,安撫、接待親屬。在兩、三天善後事務中,我和家人都沒有做過任何不合法理之事,我更是沒有說過一句逾情越禮的話,也沒有提及、涉及任何單位部門中的話,(親屬的單位領導都是被勒令在場的)。即便如此,我還是遭到打擊報復,被他們剝奪了勞動權利。也就是說,從本質上講,我沒有給單位造成任何不良影響,我沒有涉及到單位任何事,不求單位在此時給我任何幫助。我並不願意離開我珍愛的、賴以養家糊口的工作。所以即使我寫了所謂「辭職」報告,實際意義上,那就是被辭退。

    我愛人的妹妹是一個非常文靜純樸的女孩。原來體弱多病,修煉以來,積極開朗,身體各方面都明顯轉好。她非常誠實、善良,把自己正式的會計工作都讓給了一位殘疾的同事,自己主動要求下崗。就是這樣的人,因為覺得法輪功好,不像電視上所宣傳的那樣,去了北京信訪辦上訪,從而被抓被打,被判勞教一年半,被不予探視,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遭受到各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目的是讓她放棄信仰,說出違心的話),最終她渾身(上中下前後)是傷,在嚴管期間(嚴管即兩犯人貼身二十四小時監管)被迫害致死,在別人闔家歡度佳節之際,她卻在勞教所悲慘地離開了人世,最終反而被誣陷為「因癡迷法輪功,追求圓滿,跳樓自殺」!

    事發後,江澤民的「政府」是甚麼態度呢?從省政法委、司法廳、局、所、公安廳、所到區政法委、街道把家裏所有人的單位領導都喊來傳喚號令,給親屬施加壓力,他們不與親屬直接打交道,興師動眾地通過單位傳話:幾點做甚麼,幾點做甚麼。其中,我們從律師處諮詢來的每一項基本權力和正常的手續都須極力地談判爭取、據理力爭,即便如此,最終都還是以壓制、欺騙、草率的方法予以阻撓,期間的許多作為讓人寒心,就連在場的一些單位領導也都暗暗搖頭。他們明著通知去醫院,暗裏把人拉到殯儀館,不作原先議定的屍表檢驗,勒令十分鐘穿衣服、告別、火化。當時妻妹已被告知死亡十二個小時,在那樣冷的環境下穿著單衣,身體卻還很熱。我岳父當時就很憤怒,當場控訴了他們不予搶救、沒有人道、草菅人命的惡劣行徑,以至於說到了「要向社會呼籲,讓新聞界曝光」,說到了「中國人麻木不仁」等話。最終他們被駁得理屈詞窮。在當時的殯儀館,各級政府官員都在場的情況下,由東市區政法委書記當面向親屬賠了禮道了歉。可是第二天我被辭退,全家電話已證實被監聽(也不知連累了你們沒有),出門有人記錄,並傳言要勞教我愛人等。

    這,就是一個堂堂國家、政府在現階段揚言「在人權最好的時期」對待國家公民的行徑。

    此致

        敬禮!
    吳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4/3/3572.html>


    關於大陸「反邪教法」的法律分析

    文/陳海亮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1999年10月8日和10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分別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反邪教法」)。

    筆者在此僅就與「反邪教法」有關的幾個問題進行一番純粹的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反邪教法」構成司法解釋上的越權並破壞了罪刑法定原則

    根據規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有權就「審判或者檢察工作中具體運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這項權力不同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根據憲法第67條第4項的規定,解釋法律只能由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據此,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進行司法解釋時必須嚴格尊重立法機關的意圖,這些意圖具體表現為法律條文的原義和立法精神,司法解釋應該和法律條文原有的含義具有字面上的或者邏輯上的聯繫。

    「反邪教法」實質上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刑法第三百條的司法解釋。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超越了司法解釋應該遵守的限度,實質上行使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甚至立法權,因此明顯構成法律上的越權。

    對解釋權的濫用必然破壞罪刑法定原則。按照刑法第三條的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因此,對於法律沒有規定的行為,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就不能將這種行為擴大解釋成為犯罪;法律規定為這種罪的,最高法院不能將其擴大解釋成另外一種更為嚴重的犯罪。

    但是,「反邪教法」違反了前述法律原則:

    第一、按照刑法的明確規定,只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等極少數罪名涉及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出版物構成犯罪的問題,不存在其它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出版物這種行為本身構成犯罪的法定情形。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反邪教法」中將「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認定為構成犯罪並將其完全等同於「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這樣解釋的結果是將無罪的行為規定為有罪,構成新的立法行為而不是甚麼司法解釋;

    第二、「反邪教法」將「抗拒有關部門取締或者已經被有關部門取締,又恢復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組織,或者繼續進行邪教活動」規定為一種「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犯罪。但是,刑法中從來沒有將「維持邪教組織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動」定為犯罪的意思表示,其關注的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進行幾種特定的犯罪行為的情形。「維持邪教組織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動」至多是一種犯罪預備的狀態,它與「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並不相同,而且這些行為在社會危害性上也十分模糊和不確定。甚麼叫「繼續進行邪教活動」呢?它和正常的信仰自由的界限在哪裏?顯然,這種擴大解釋在刑法原文中缺乏足夠的依據;

    第三、刑法第二百九十條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有明確的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是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將「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的行為認定為犯罪行為並進行懲罰。這樣,本來可能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行為變成了「反邪教法」規範的對像,而且構成犯罪的條件大大降低,對社會危害性的要求也模糊了,處罰也嚴重了。於是,一種可以明確地歸入較輕犯罪的行為在「反邪教法」頒布後卻可能面臨另外一種指控和更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同理,「反邪教法」規定的「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本來屬於刑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調整的範疇,卻在「反邪教法」中被解釋成另外一種犯罪,從而導致更苛刻的法律待遇和更嚴重的刑事責任;

    第四、刑法第三百條規定,對「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進行懲罰。在刑法中,「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是很多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中的一種,它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是不同的犯罪行為,各自具有確定的但不同的法律含義。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把「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屬於「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屬於「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等統統納入「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範疇,這種過份擴大的解釋違反了刑法對不同犯罪行為的明確區分,超越和擾亂了刑法原文「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表述的立法本義,造成不同罪名的混淆。

    實際上,在「反邪教法」中只有「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這一規定才真正符合「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本來含義,其他的解釋都和刑法原文「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沒有字面和邏輯上的聯繫,是一種嚴重不適當的司法解釋。如果在司法實踐確實有必要就有關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的法律規定進行補充,應該由人大常委會來進行解釋或者對刑法進行修改,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顯然沒有這樣的權力。

    ●「反邪教法」不是司法實踐和司法經驗積累的產物

    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的時候,通常都是由下級法院和檢察院將在具體的審判和檢察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難題和相應的解決建議層層上報給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再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根據司法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司法政策和法理上的把握制定司法解釋,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制定「反邪教法」這樣重大的司法解釋中卻沒有遵循通常的程序。

    那麼,在缺乏司法實踐的支持和有關的經驗積累的情況下,「反邪教法」是根據甚麼對「邪教組織」進行定義的呢?這種定義有事實依據嗎?一個涉及犯罪認定的高度概括的定義往往都是司法機關在許多司法程序中經驗積累的產物,不同的法律程序往往面臨不同的法律和事實問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是如何對「邪教組織」進行判定並予以定義的呢?作為具有相互制約關係的審判機關和公訴機關,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是如何脫離具體的司法程序就「邪教組織」這一十分籠統的概念達成一致的看法的呢?

    「反邪教法」給予「邪教組織」一個籠統又缺乏事實根據的定義,沒有為辦案的司法機關提供具體的和可操作的指導,卻可能使辦案機關在對「邪教組織」這樣重要的事實問題進行認定時流於形式或者使這種認定充滿不確定性,造成大量的枉法裁判。

    基於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反邪教法」在法律上面臨的困難。由於這些法律上的不足,「反邪教法」實質上成為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的工具。在政治運動的污泥濁水中,法律和司法機關的倉促參與損害了自身的獨立性和嚴肅性,構成司法權力的濫用,為大陸法治建設留下了難以抹掉的污點。

    (讀者推薦)


    加利福利亞州卡瓦市宣布「法輪大法週」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加利福利亞州卡瓦市宣布2001年3月25-31日為「法輪大法週」。


    世道人情:美國媒體評江澤民有關言論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華盛頓郵報》星期天(3月25日)發表文章,批評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有關旅美學者高瞻的說法是"斯大林主義"的言論。

      被拘押者均有罪?

      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接受《華盛頓郵報》總編輯等四人的專訪文章發表之後,美國媒體星期天對有關內容做出了反應。

      對於中國旅美學者高瞻在北京被捕而美國表示關切一事,江澤民說,就經濟及高技術而言,美國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美國的軍事也很強,你們自己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你們為甚麼要經常對這樣的案子表現出興趣呢?

      參與採訪江澤民的《華盛頓郵報》編輯海亞特以《江澤民的迷茫》為題發表文章說,按照江澤民的說法,在中國,任何被拘押的人,一定是犯了罪,也包括高瞻的五歲的兒子。高瞻的丈夫和兒子被分別關押了二十六天。《華盛頓郵報》透露說,他們採訪江澤民之後,江澤民的發言人又給他們打了電話,說高瞻的兒子是在寄宿幼兒園,而不是在監獄中。

      該報批評說,江澤民有關拘押高瞻的觀點和試圖解放台灣的觀點,是真誠的斯大林主義的觀點。文章還評論江澤民的英文實在rough(糟糕)。

    ***

    從華盛頓郵報專訪江澤民報導中的驚人發現
      ──江非常微妙的向人民透露出一個信息:共產主義,已不在我心

      江澤民通過華盛頓郵報向全世界說:我年輕的時候曾相信共產主義會很快來臨,但我現在不這樣認為了。二十四日華盛頓郵報對江澤民的專訪報導中,郵報記者問到江澤民,人民是否對共產主義失去信仰時,江澤民承認也許是的。然後說」但我還相信。

      我年輕的時候曾相信共產主義會很快來臨,但我現在不這樣認為了」。許多媒體只注意到江的前半句"但我還相信",便說江還堅信共產主義,其實,江在後一句話中流露出他的真正心態。

      江對美國大牌記者一向比較崇拜,也許正因為這種傾美情結吧,只有美國記者的採訪才能循循誘導出江氏的本來面目。這種新聞的真實性,作為黨的喉舌,是無法接受的。

      「時刻準備著,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終身」。追隨江澤民的中國人民,這就是我們的核心-江總書記所堅信不疑的共產主義。這就是江氏政府所許諾我們的美好明天。江澤民藉著外國記者的口,宣布他已不再相信共產主義,其實就是黨的主席對黨的拋棄。江非常微妙的向人民透露出一個信息:共產主義,已不在我心。

      其實在百姓心中,共產主義早已不復存在。但作為黨的主席和總書記,江竟說出這樣的話,實在是讓全中國人顫慄的:不知江要把中國引向何方?

      這次郵報記者在中南海採訪江澤民,訪談的內容主要是在美國對台的武器出售、布什新政府的對華政策、及人權宗教自由方面。重頭戲結束之後,美國記者照例將輕鬆一刻切入江澤民的個人話題中,這種輕鬆個人話題正是江澤民拿手的作秀好料,說兩句「上海腔」的英文口語,開點老不自重的玩笑,捎帶披露點兒見不得人的個人隱私。雖是笑談,但足以令篤信共產主義美好明天的中國老百姓們不寒而慄。


    嚴正聲明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嚴正聲明

    我是一名小學生,近期在學校領導及老師的強迫下,迫於壓力在所謂的「百萬簽名」上違心的簽了名,我心裏很難過。現在我鄭重聲明,我的簽名作廢。

    聲明人:宋文龍(2001/3/24)


    聲明

    我叫李凌浩,是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在老師的強制下違心地在攻擊法輪功的條幅上簽了名,特此聲明作廢。

    小學生:李凌浩
    2001年3月24日


    聲明

    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應時刻用宇宙真理來指導自己的言行。一年多來,邪惡用盡各種方式與手段迫害大法與大法修煉者,其目的是想強制改變大法修煉者的心,放棄修煉,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中,由於自己還有沒放棄的執著心,一時被邪惡鑽了空子,在神志不清時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說了修煉人不該說的話,損害了大法的形像與尊嚴,但我們堅修大法的心從未動搖過。

    錯了就要改正,在此,我們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及一有損師尊及大法形像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

    特此聲明。

    大法弟子:宋樹平 彭波 王法香 呂昌峰 王相峰 段崇海 呂惠 張振東 高軍 王桂英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在勞教所高壓下違心地寫的決裂書全部作廢。

    穆景芹 2001年3月24日


    嚴正聲明

    法輪大法是宇宙根本大法,他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煉,從一個好人做起,最後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每一個真正修煉的人及善良的世人都從心裏發出一個心聲,那就是法輪大法好!

    在政府一些人採用抄家、罰款、毒打、株連九族等違法手段的威脅、逼迫下,我們說了一些違心的話,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現在我們鄭重聲明,我們以前說的錯話,做的錯事,被迫寫的悔過書,保證書之類的東西全部作廢。

    同時,我們要求江澤民還我們師父的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生命!釋放所有無故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給大法修煉者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聲明人:
    趙遵池 王 遙 趙墳英 菊方苓 王煥芬 劉美秀 王煥金 劉文忠 馬玉芬 馬福民 楊興財 咸對英 趙遵剛 公茂蘭 英瑞芳 張秀風 趙才強 趙洪生 趙久興 馬祥英 趙久芬 池全美 張翠美 王秀蓮 宋愛軍 張玉連 張德文 王法秀 王敬玲 謝名起 張秀英 隨守進 謝東澤 趙聖連 趙西芬 馬淑連 周去風 鞠興連 楊玉東 楊光蘭 楊樹明 楊海南 張家福 王在香 李玉祥 王在蘭 趙玉華 李大貴 劉芬厚 李作榮 龔敬雲 楊秀榮 包丕風 馬正軍 孫紀英 張文愛 劉美榮 劉翠英 郭佔清 李光臣 徐志英 張立友 王翠風 林文英 趙聖蘭 宋增秀 王俊玉 張德珍 張文秀 鞠電興 趙玉梅 楊佃雲 公丕敬 張少文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修煉是嚴肅的,由於我學法不深,說過、做過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現在起,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大法弟子 羅燦芝 羅燦華
    2001年3月


    嚴正聲明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因進京上訪被勞教1年,由於承受不住壓力寫了不練功的保證。我聲明所有保證作廢,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

    大法弟子: 劉鳳芩 2001年3月26日


    聲明

    由於網上登出很多大法弟子的聲明,公安按照聲明弟子的名字按戶登記,然後讓學員到派出所寫出書面文字,表示自己從未上網,從未寫過聲明,也從未在網上發表過言論。否則,就必須說出怎樣上的網,通過誰上的網,然後送到看守所,勞教所進行關押轉化。這種邪惡的做法使很多大法弟子被迫離家,或被迫寫出"從未上網,從未聲明"的保證。儘管如此,我仍然要鄭重聲明,寫給派出所、公安局的保證是違心的,堅修大法的心是不能改變的。

    孟之鈺 2000.3.15


    嚴正聲明

    本人於2000年7月因學法不深,寫了「保證書」,給邪惡鑽了空子,我深感後悔,愧對大法,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從今以後加倍彌補,讓師父放心,做一個合格弟子。以前所寫,包括家人寫的一切不利於法輪大法的東西全都作廢,以後家人替我寫的也一律作廢,鄭重聲明。

    大法弟子 林軍雲
    2001年3月21日


    嚴正聲明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在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下,我們被迫說了不該說的話,寫了違心的保證,現在我們鄭重聲明全部作廢,同時保證,修煉法輪大法一修到底。

    聲明人:王濤 仵增建 劉貴美 劉鳳厚 劉乃香 鄭寶玲 齊成榮 殷立存 趙傳武 仵廷進 程正國 仵清松 魯興榮 劉風玲 程善英 劉明鑫 仵清青 趙傳文 潘永鳳 劉乃軍 房成秀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本人1999年7月20日後所有的保證、簽字及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一切言行都是違心的,現鄭重聲明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大法粒子 袁曉傑、朱喜紅、王桂香、張澤平 2001年3月26日


    聲明

    我在2000年3月31日被迫寫的保證書,鄭重宣布作廢。

    聲明人:王淑珍
    2001年3月15日


    聲明

    最近,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人人過關,各個簽名,不簽者不給發工資或下崗等。更有甚者,對上網發聲明的名字逐個審問,一經承認就無休止地追查上網途徑,逼迫寫下沒上網的文字,否則就投進監獄,邪惡之極。

    我鄭重聲明:任何人以我的名義,說出有損大法的話都不算數,一律作廢!
    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得道的高德大法,是天意所至,我們至死堅修不渝。

    大法弟子 趙文桀 王永平 2001.3.17


    聲明


    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言論、行為一律作廢,並為自己對大法所做的錯事及對大法造成的重大損失深深痛悔,今後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窒息邪惡」,在法正乾坤中真正成為大法中的一個粒子。

    特此聲明!

    楊雪翠
    2001年3月21日


    嚴正聲明

    在壓力和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大法弟子:孫明豪
    2001年3月22日星期四


    嚴正聲明

    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我們這些大法學員在政府的逼迫、欺騙下所說、所寫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或有損大法形像的發言稿及言論、行為等,在此向全國、全世界、全宇宙作出鄭重聲明:上述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我們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父,紮紮實實地跟上正法進程,步入正法行列。

    聲明人:石增山 馬清蘭 石晶玉 李丕榮 石春玲 石運國 李守桂 孫桂芝 袁克玉 季立財 黃愛鳳 張成法 公茂愛 任秀紅 王富寶 卞永生 張秀蘭 卞長平 王光見 閆慶祥 張希恆 卞永生 張秀蘭 卞永來 卞永芹 陳亮光 伊淑蘭 王兆香 張秀榮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我在邪惡鎮壓中所做出的一切保證,特此聲明作廢。

    大法弟子:李清增 張秀敏 閆玉防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今年一月我被片警無故抓起來,關進拘留所,超期關押兩個半月,釋放時,由於自己沒能站在法上認識法,怕被勞教、被轉化,在威逼下違心地寫了保證,被魔利用了,給法帶來了負面影響。

    出來後,看了師父的經文,加上跟同修交流,我痛悔不已,決心堅定大法,加倍彌補,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同時也希望有怕勞教、怕轉化執著的同修吸取我的教訓,去掉最後的執著,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在此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在任何壓力面前不動搖,做一個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大法弟子:於福榮
    2001年3月24日


    聲明


    因執著太重,被常人的情所帶動,寫了對不起師父的話,對不起大法的話,特此聲明以前在壓迫下所寫的所說的一切作廢,堅定實修。

    牛桂伶 2001年3月15日

    嚴正聲明


    以前,在壓力面前,我們寫過有損大法的保證書等,那不是出自我們的本願,是違心的。為此我們一直在承受良心與正義的譴責。在此,我們聲明一律作廢,我們要堅定地修煉法輪大法,一修到底。

    聲明人:婁樹英 英瑞春 張榮秋 孫兆英 劉智厚 劉培厚 郭漢東 劉端愛 類維勝 伊淑玲 薛慶紀
    2001/3/24


    嚴正聲明


    我以前寫過保證書、悔過書、不煉法輪功、不參加法輪功任何關係,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話,已經給自己留下了污點,現在聲明作廢。

    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對世人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堅實地往前修。

    吳廣秀 田瑞陝 2001年3月20日


    聲明


    九九年我寫了保證書,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在此聲明:以前的保證書和所有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廢。

    李學哲 2001年3月20日

    嚴正聲明

    99年7月22日後,單位根據上級指示要求煉功者必須填一張表格,填上不煉功,我在上面簽了字,但修煉的心沒有改變。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北京公安幹警強行寫下了以後不去天安門的保證。我聲明:上述保證一律作廢! 強制改變不了修煉的心。

    大法弟子 高紅雲 馮躍敏 2001.3.8


    嚴正聲明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以前於壓力下寫過「保證書」,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

    王玉英 2001/3/24


    聲明

    我在2000年被拘留期間違心的說了不再煉功之類的話,現鄭重聲明以上的話作廢。

    聲明人:李榮華


    聲明

    法輪大法是正法,教人心向善.本人以前被迫情況下寫的保證書作廢!還大法清白!

    大法弟子 崔豔 唐義 謝堅英 2001.3.13


    嚴正聲明

    我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面對邪惡的瘋狂鎮壓,曾經違心地寫過「保證書」,過後一直痛悔不已。在此向世人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的心是任何人無法改變的,我們堅信法輪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我們要一修到底,決不辜負偉大師父的慈悲苦度。

    聲明人:宋樹玉 劉兆蓮 孫丕洪 李莉 俎梅英 張愛忠
    2001年3月26日


    嚴正聲明

    由於在拘留所沒有守住心性,做了對不起師尊的事,違心地寫了不上訪、不串聯,不大家在一起的保證,非常後悔,現聲明作廢,在以後的講清真象上挽回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的進程。

    大法弟子:季玉琴 2001.3.22


    嚴正聲明

    我去北京上訪被抓,公安和家人逼我說不煉了,廠領導逼我寫悔過書,我寫過後非常後悔,老師能給我們這樣的機會真是太慈悲了,我聲明:寫過的悔過作廢!

    大法弟子 劉玉梅 2001.3.10


    聲明

    我在所謂的「法輪功轉化班」上所寫過的甚麼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和給別的學員代筆等,及說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鄭重宣
    布全部作廢。
    孫丕進 2001/3/24


    嚴正聲明

    1999年,由於我學法不深被邪惡迷惑,嘴上說不練功了,心裏想我還堅定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過去說過寫過或別人代寫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大法粒子:麥秋菊
    2001年3月26日


    聲明

    現在我鄭重聲明,在轉化班上所寫的違心的保證書、悔過書全部作廢。

    王付成 2001/3/24


    聲明

    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利大法的文字和言論全部作廢,堅修大法走到底!

    聲明人 王桂芳2001年3月22日


    嚴正聲明

    2000年3月3日我依法進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期間,我遭到了體罰、打罵,為了一時的解脫,讓邪魔鑽了我怕心的空子,違心地說了一些有損大法的話,有損恩師的話,現本人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我對不起苦度我們的師父,我再一次感謝師尊再一次給我彌補的機會,在正法的進程中加倍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大法弟子:張軍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1999年,我在(7.20)的惡風暴雨的高壓下被迫參加學習班,高壓之下寫了保證書。特此聲明那些不是我的心裏話,是被強迫寫的,一律作廢。

    聲明人:袁啟海
    2000年3月12日


    嚴正聲明

    被關押看守所期間,迫於壓力寫了不進京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這不是本人自願行為,現聲明作廢!我堅修大法的心任何時候都不會動搖!

    大法弟子 張永明 聶芳 董秀華 劉鳳蘭 宋濤 范國志 2001.3.11


    嚴正聲明

    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我們這些學員在政府惡毒殘害、欺騙下所說所寫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或有損大法形像的發言稿及言論等,對此特向全國、全世界聲明:一切作廢!我們為了大法頭可斷,血可流,前赴後繼,在所不惜。堅修大法緊隨我們洪大慈悲的恩師,紮紮實實地跟上正法進程,步入正法行列。

    聲明人:胡常平 宋炳香 胡金峰 胡金霞 胡繼偉 張金鳳 張道才 肖玉軍 馮偉進 公愛鳳 公茂欽 隋學愛 王俊山 單富貴 張愛梅 徐萬基 王建太 徐照明 公國芝 間紅霞 宋丙梅 惠增花 闞士蓮 公丕岳 張紹香 公丕峻 石立忠 公桂芳 張秀珍 劉文香 劉文蘭 劉秀霞 劉公氏 石增蘭 郭增娟 宋西蘭 候張氏 公丕英 王奎花 石富增 公維芹 宋桂榮 張玉風 王玉芹 劉曉榮 劉曉連 劉麗 王光坤 王文來

    2001年3月26日


    聲明

    我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在派出所裏說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及兒女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以法為師,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 左玉芝 2001.3.12


    嚴正聲明


    過去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大法弟子:李鳳芹 2001年3月19日

    嚴正聲明

    自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大法以來,政府逼迫我們修煉者所說所寫的傷害李洪志老師,及法輪大法的言論,或悔過書、保證書等,在此我們向全中國人民,人世界人民鄭重聲明:一切作廢。我們保證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在此我們發自肺腑地放聲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聲明人:張明法 張明玉 張篤愛 張玉梅 代存花 闞積奎 馮子梅 彭立懷 馬秀紋 彭雲霞 謝君零 王名榮 王兆鳳 趙久梅 王俊香 張德鳳 夏玉珍 劉乃芝 劉曉梅 劉祥義
    2001年3月19日


    嚴正聲明

    我寫的一切違心的不利於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

    大法弟子:趙剛 2001年3月19日


    聲明

      法輪大法是正法,李老師是清白的,煉法輪功無罪!因我向世人講清真相,多次被拘留,後被判勞教都是非法的!現鄭重聲明:當時被逼寫的保證書和別人代寫的保證書等一律作廢。

      武淑英 2001/3/23


    嚴正聲明


    本人和家庭由於受到公安和居委多次的威迫和滋擾,不自願地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一切作廢,本人要繼續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特此嚴正聲明。

    大法弟子 黃蔓柳
    2001年3月20日


    嚴正聲明


    本人和家庭由於受到公安和居委多次的威迫和滋擾,不自願地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和「悔過書」一切作廢,本人要繼續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特此嚴正聲明。

    大法弟子 黃蔓露
    2001年3月20日


    嚴正聲明


    由於本人心不正,今年被迫簽字承認了違背大法的東西,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特此聲明作廢。今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加倍彌補,跟上正法的進程。

    大法弟子 賀錦林
    2001年3月21日


    嚴正聲明

    本人因為執著心所致,寫下了違背大法的所謂「保證」,現聲明作廢。

    大法弟子 苗峻
    2001.3.21


    嚴正聲明

    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我們這些學員在政府的逼迫下,欺騙下所說,所寫的
    所謂「保證書」,「悔過書」或有損大法形像的言論、行為等,在此鄭重聲明全部
    作廢。

    聲明人:宋炳梅 馮德芹 張現欣 張大金 張清華 王光臣 周傳忠 李秀英 王秀霞 杜永蘭 張春苗 2001年3月21日


    聲明


    我聲明以前寫的保證全部作廢。

    大法弟子:宋秀華 王淑蘭 張春華
    2001年3月21日

    嚴正聲明

    我在2000年1月因去北京上訪和在2001年3月7日在家被迫寫的保證書(不進京、不串聯,不集體煉功)聲明作廢。今後我決心「堅修大法堅隨師」,跟上正法洪流,堅修到底。

    大法弟子:王國武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我叫羅明,男,99年11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轉送地方拘留所拘留15天,又被送到學習班,強迫我寫保證書,否則不許回家。至今被監控。在此鄭重聲明:本人在被迫害中認識不清時給政府機關所講所寫的一切作廢!做一個堅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羅明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我在以前由於對法認識不足,在高壓下違心寫下的所謂保證書全部作廢。

    聲明人:公丕瑜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由於學法不深、執著心放不下,被邪魔鑽了空子,曾簽過所謂的「保證書」。現聲明作廢。

    大法弟子 林桃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99年7月以來,在高壓迫害中對法認識不深,現嚴正聲明以前所作所為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挽回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大法弟子 曾達平 陳恆梅 2001年3月13日


    嚴正聲明

    在2000年3月份,我和其他一些大法弟子在洪法中被捕,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經過一星期的壓制,強行寫了「保證書」,那些都不是內心話,宣布作廢。

    聲明人:李惠蘭 2000年3月12日


    聲明


    自「7.20」以後我寫的保證書,現聲明一律作廢,因那是政府強迫所為,現我要堅修大法一修到底。

    劉鳳剛 2001年3月17日

    嚴正聲明

    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夠,執著於常人的甚麼東西,所以被邪惡所帶動,寫了修煉人不該寫的,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有損於大法的事,有污辱師父的話。每回想起令我實感愧疚。現在,我們鄭重的聲明,以前所有寫的「保證書」「公開信」「悔過書」全部作廢。

    聲明人:季永現 陳宗勝 類維峰 類維恆 李厚存 石運亭 劉敬玉 季立來 石月香 巴全榮 祖培永夫婦
    2001年3月17日


    聲明

    從1999年7月以來我們向有關部門寫的違背大法的「保證書」一律作廢。

    大法弟子:張洪豔 富豔梅 豆秀榮 徐少敬
    200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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