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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
(加州學員報導)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十七日專電) 為數約一千餘名的法輪功信眾和支持者,今天聲勢壯闊地在洛杉磯街頭遊行,抗議北京當局連日來持續升高對法輪功的鎮壓與污衊行動。遊行隊伍沿途受到美國民眾的聲援和支持。
來自美國與加拿大各地、為數約千餘人的法輪功信眾與支持者,自上午十一時起自洛杉磯市區人民紀念碑徒步走向附近的中國城。另外約三百名信眾則於下午一時從比佛利山莊展開接續性的步行抗議。
兩支隊伍於傍晚會合後,分別在洛杉磯中共總領事館前與美國聯邦大樓前繼續平和與安詳的靜坐,他們人手一支白燭……
燭光在寒風中搖曳。無畏於冬夜接近攝氏零度的氣溫,法輪功信眾要求中共以平和與尊重人權的方式對待中國大陸各地的信眾,並且放棄以顛倒黑白的宣傳伎倆和污衊手段對付廣大信眾。
等待黎明之後,這些法輪功信眾將於十八日上午參加一項在帕沙迪那市民大會堂舉行的聲援中國大陸境內信眾的千人會議。
帕沙迪那市府有關部門今天拒絕中共駐洛杉磯總領事館提出禁止這項集會的要求。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美國之音2001年2月16日電 --
**布什政府支持聯大人權會議譴責中國人權**
美國政府官員透露,布什政府各方已經達成共識,將在今年聯合國年度人權會議
上支持聯合國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決議案。預計美國政府將很快正式宣布這一決
定。這將是布什政府上台以來做出的第一項有關中國政策的重大決定。
一位美國高級官員對路透社透露說,政府各方已經達成共識,美國有必要支持
聯合國一項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決議。法新社說,其他的政府消息來源也證實了
這一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3月份在日內瓦召開年度會議時,美國將聯合發起
一項批評中國的決議案。預計這一行動將會激怒中國。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兩黨議員最近向布什總統和國務卿鮑維爾施加壓力,要求
政府採取有力行動,在聯合國人權會議期間說服聯合國通過批評中國人權記錄的
決議案。在過去10年裏,中國每年都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發動強大遊說,
從而幾乎每年都避免了有關動議的通過。
路透社說,在一年一度的聯合國人權會議上,這類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提議一
直是美中關係出現緊張的根源。布什總統和中國政府今年如何處理這一議題將給
布什任期內的美中關係定下基調。布什在競選期間曾經多次表示,對中國他要採
取比克林頓更為強硬的立場。不過布什上台後,至今還沒有表明他對北京的政策
。
法新社援引美國國務院一位官員的話說,國務卿鮑維爾正在陪同布什總統訪問
墨西哥,因此還無法正式向布什總統提出有關的建議。預計,美國政府將很快正
式宣布美國是否會在今年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支持批評中國人權記錄的決
議案。美國國務院將在下個星期五發表年度人權報告。在過去幾年裏,國務院的
人權報告一直激烈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2001年中旬,新疆某電視台公開報導大法弟子范偉(男)以及其它3位大法弟子(女),因拒不轉化而被判刑的消息。同時還報導了一位姓朱的大法弟子,在被押送途中從火車上跳下,不幸身亡。(具體情況不明)
新疆伊犁地區一位大法弟子因堅修大法被邪惡迫害致死。(具體情況不詳)
據可靠消息:山東一大法弟子,在春節期間進京上訪,被南陽市公安局抓捕並押回市永安路審查站,因不報姓名、地址竟被審查站的惡警活活打死。為掩蓋惡跡,暴徒們將屍體偷運到火葬場火化。這是江澤民之流欠下的又一筆血債。望全社會善良的人們關注此事,共同窒息邪惡。
前幾日,烏魯木齊鐵路局公安放出謠言,說在鐵五中有法輪功學員自焚。當時去了許多公安,但並沒有發生甚麼事。又是一起邪惡之徒未能得逞的陰謀。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調動武警部隊,把學員往死裏打,如不轉化,打死他們說是算自殺。有的學員被反覆上老虎凳,已昏迷過幾次,生命非常危險,望世界善良的人們都來關心此時事。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強烈要求控告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等有關人員,正義的人們一定會給把它們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據團河的人講,團河勞教所極其邪惡。它們用筷子分別插入學員的2個鼻孔,然後,從後背突然猛推,使學員直接撞在牆上。此手段非常殘忍。
美國大法弟子滕春燕2000年5月12日在深圳開法會時被逮。美方有關部門照會中國駐美大使要求查找此人遭矢口否認抓過此人。
據消息滕春燕於2000年12月中旬以「刺探洩露國家機密罪」判三年徒刑,現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關押,近期可能要服刑。
在關押期間,她因要求請律師被騙走一萬五千美圓,她用三千美金兌換人民幣做日常生活用,被七處以收取手續費為名扣去三萬元人民幣。
她因煉功經常被罰站,有一次,煉功被管教看到,管教破口大罵,令其罰站,從上午九點站到下午四點,接著提審到深夜,回來繼續罰站,直到天明,在關押期間,她共被提審五十多次。
新疆烏魯木齊大法弟子賈桂蘭,烏魯木齊市中醫院退休醫師,現年62歲。2000年6月去北京上訪中途被公安機關攔回,並關押15天。2000年11月,因發送真相資料被烏魯木齊縣公安局關押,4日後由親人保釋回家。單位領導及政府公安機關都對賈桂蘭說:「若在有事發生,就停發退休工資,並且還要判刑。」但是2000年12月單位卻停發了她的工資並扣發了與賈桂蘭同單位的賈的大兒子李峰的1000多元的年終獎金(李峰不修煉)。2001年2月6日烏縣公安局已談話為由叫她去公安局,她去後卻被烏縣公安局非法判勞教2年,並立即被送到烏拉泊勞教農場。估計此事是江澤民一夥陰謀策劃春節後秘密判一批擬定好的法輪大法堅修弟子的一例。提醒同修們保持清醒頭腦,堅定正信正念,不給邪惡鑽空子。
烏魯木齊卡子灣水泥廠大法弟子石智能,黃月章(二人均為女性,大約50多歲)於2001年2月10日被邪惡帶走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
昨晚,中央電視台在新聞聯播裏又推出一法輪功自焚的謠言,只覺得這種造謠越來越沒勁兒,除夕的自焚好壞還有一個似是而非的打坐,這次僅憑一具死屍,一個政府很容易弄到的身份證,車票,一封所謂遺書,實在是無能否認「法輪大法是正法」的真理。
法輪功有關不能自殺的書前幾年都出版了,中央電視台的做法又能騙的了誰呢!這次自焚證明不了法輪功甚麼,只能證明中國大陸社會治安混亂,民不聊生。
元月17日上午十點至十一點期間,我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正法時,一個大約身高1米75 以上的警察(警號為000190)抓住我並對我喊:"你嚷甚麼,誰理你呀?等你上車後我在收拾你。(當時我邊打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邊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把我弄到警車上推到後座,就開始打我,開始用手打我嘴巴子,打累了就把我羽絨服帽子扯過去用帽子繼續打。打了一會後又把 一個參加正法的女學生用的練習素描用的16開帶硬本殼的本子打我的臉,鼻子被打出血,臉被打腫。然後他雙手抓住兩側椅背用盡全身力氣在我胸口上踹了一 腳,當時我感到胸口發悶,透不過氣來。打累了,又用那個女學生的圓珠筆在我的臉兩側各畫一個圓打了一個叉,進行人格污辱,一會又換了一個警號000193的警察用手掌打我的臉,整個施暴過程大約持續十幾分鐘,又抓了一個大法弟子才停手。不久,一個比較瘦弱的男弟子被抓上車,那個000190號警察打了他十幾個嘴巴子,之後用右腳在其胸部用盡全身力氣踹了幾腳,那個弟子當時就呼吸困難了,後來又抓了一個女功友,這個女功友向他們說:「我們都是好人,打人對你們不好。」幾個警察一起上來打她,兩個警察各扯一條胳膊將其按在座位上,臉朝下,背朝上,一個警察用胳膊肘用力砸後背…………
據悉,個別所謂原法輪功習練者從馬三家出來後,原形畢露,不久前在江氏死黨的授意下,把大法經書篡改後印製了一批,作為他們「幫教」轉化學員的工具。請大法弟子提高警惕,堅決不給這些偽善之極的惡徒任何市場。
同時我們正告所有為江澤民轉化、迷惑大法弟子的人:無論怎樣偽裝,都掩蓋不了你們與邪惡基點一致的實質;妄圖利用大法達到自己的目的,罪業無邊。
北京某區小學校,關於法輪功的事情,學生必須表態簽字,不簽字不讓回家,某班班級幹部拉著班裏的xx同學找到老師說:「她就不簽字,」xx說:「毛主席讓我們實事求是,不許說假話,我認為真善忍沒錯,打死我也不簽。」班主任笑著說:「你回家吧。」
某大工業公司開會,傳達文件《關於法輪功的問題》,某領導看到台下竊竊私語,只聽一位說:「昨天晚上我看明慧了,」另一位說:「我真為共產黨害臊,泱泱大國撒彌天大謊,害人不淺啊,」某領導高聲說:「不許開小會,」其中一位回答:「醒醒吧,頭兒!江澤民還能活幾天嗎!瞧老江那敗死病得的都新鮮,老天都忍無可忍,別跟他一樣最後的瘋狂了,」某領導愕然無語。
何國忠,男,55,勞教一年半
楊京廣,男,39,元旦去北京證實大法現被判勞教一年
朱勇,男,24,勞教二年
曹曾,男,22,今年元旦期間去北京證實大法,現被判勞教
朱槐,男,35,2000年12月3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現被判勞教
鮑紅濤,男,25,2000年6月去北京證實大法,後在元旦再次去北京,現被判勞教
和三普,男,現被勞教
郭靜,女,30,今年元旦期間去北京證實大法,現被判勞教
馬喜軍,女,56,今年春節後被抓去勞教二年
葛玲,女,40左右今年元旦期間去北京證實大法,現被判勞教
焦素彩,女,40,2000年12月26日家被抄本人被到八科(鄭州第一看守所),絕食13天,現又送去判1年半
王玉琴,女,57,勞教一年
朱梅花,女,48,今年春節前抓去勞教二年
韓志蓮,女,50,現勞教
韋桂榮,女,52,2000年6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判二年勞教
周建峰,女,33,2000年6月去北京證實大法在航海路拘留所關押2個多月,後來又因貼大法資料被抓關在齊禮閆,家裏人拿出2萬多元,才放人,又於元旦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判1年半。
郭蘭娥,女,30多,現勞教
高栓英,女,50,勞教二年
陳永珠,女,50左右,勞教一年
郭書欣,男,51,勞教二年
宋旭,男,28,2000年曾被鄭州市金水區公安局非法關押於八科(鄭州第一看守所),絕食15天,才被放出。於今年2月4日被直接送去勞教,現已絕食絕水14天,情況危險(呼籲善良的人們,給與援助之手)
以上現已判勞教,男的在白廟勞教所,女的在十八里河勞教所。
2001。2。16
2月初,一女大法弟子在長沙市失蹤,至今已超過十天。估計正遭到邪惡之徒的迫害。
據了解,該女弟子已有身孕。
我們正密切關注此事,並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對這一嚴重踐踏孕期婦女人權的事件給予譴責!
某省大法弟子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於2月1、2日凌晨,分別在公園和鬧市區掛放了6個高音喇叭,洪大的「世界法輪大法」電台的聲音驚醒了晨練和過往行人,有力地揭露了邪惡。其中一個喇叭連續播放了2個多小時,其場面激動人心。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5/4412.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自從去年4.25法輪功學員去中南海和平上訪,我國政府便在古老的中華大地上拉開了全面鎮壓法輪功學員的序幕,我作為一個國家公安幹部,最早的參與者,直接指揮了數次抓、關、打、押法輪功學員的行動。當初認為,我是一個公安幹部,維護治安,保持社會穩定,執行上級的命令是我的職責,所以我並沒有很冷靜地去思考為甚麼在中國,在這個極特殊的時期發生了如此大的一件事,它背後的因素是甚麼,更沒有想這件事的是與非、善與惡。雖然在最初的暗查中了解到習練法輪功的人都非常好,他們心地善良,道德高尚,但還是以執行上級命令為藉口,毫無收斂地對他們實施了近乎殘酷的鎮壓。這一年來,接觸了數不清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不怕處罰,心如磐石,視死如歸,一身正氣,令我震驚;他們態度謙遜,胸懷豁達,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大善大忍,令我欽佩。和他們在一起讓我深切地感受到人與人之間那份久違了的坦誠和他們無私無畏的境界。
人大概都很難改變固有的陳腐觀念,儘管我有那麼多的機會走進他們的世界,了解他們,可還是未能良心發現。做出了許多許多令人唾罵的壞事來,極大地傷害了他們的身心。直到目前看到鋪天蓋地的揭露國家公安機關惡毒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真相材料後,我才開始對自己的過去進行理性的思維,不得不承認,我們所做的一切確實違背道義,是在執法犯法,所犯下的罪過也是不可饒恕的。對此,我作為一個國家的公安幹部,如何也無法向黨和人民作出交待。我只能算個警察,而不是人民的警察。人民的警察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且為之赴湯蹈火,在所不惜。然而這一年來,我又做了些甚麼呢?我頭上的國徽沾上了多少法輪功學員的鮮血?他們是一群多麼好的人,多麼可愛可敬可親的人啊!多少天來,我一直陷在極其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無論如何也無法原諒自己的罪過,懊悔自己為甚麼沒能聽信良言相勸,一意孤行,不辨良莠,在利益的蠱惑中膨脹著自己的獸性,變得不可理喻。
我總認為自己聰明過人,活得明白風光,雖剛步入不惑之年,但事業有成,身居顯位,屢有功勛,倍受他人的擁戴,可今天才知道自己的十分糊塗,糊塗到善惡不分,是非不明的地步,喪失了獨立的理智思考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未能心明眼亮作出正確的決斷,成了江澤民之流手中一根打人的惡棍,一個罪不容恕的幫兇,險些成了他們的殉葬品。
在不斷地反思中,我也在不斷地清醒、覺悟,並很想以自己特有的身份和經歷現身說法,警示世人,特別是那些現仍然參與打壓法輪功的同行,但由於目前嚴峻的形勢,我不能正面站出來,只能以這種方式表達我一個負罪靈魂的懺悔。我熱愛我的祖國,我熱愛我的人民,此時此刻我多麼希望每個人都能從惑眾的謊言、謠言中清醒過來,充份認識江澤民之流的險惡用心,抑惡揚善,用我們的良心去真正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正義和真理,去回報我們的祖國和人民。
到今天,我還沒有看過有關法輪功書籍,但就從法輪功學員的超凡表現,我敢斷定一定是從未見過的好書,我相信只有真正的好書,才能育出這麼好的人來。至此,不知不覺內心深處升起了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無限敬仰之情,我感覺到他就像傳說中的上帝一樣聖潔慈愛,並正在用他的聖靈撫慰著我冰冷麻木的靈魂。
我知道自己的罪孽太深,不能成為這浩蕩修煉大軍中的一員,我更知道自己的佛緣淺薄,不能成為李洪志大師的弟子,但我的心已被法輪功的真善忍徹底融化了,沉浸中,我分明聽到來自遙遠的深慈的呼喚,並詮釋了我生命中的每一個音符。此時此刻,我再也抑制不住激動的淚水,我突然間明白了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有那麼高的道德修養,為甚麼會有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了解了他們為甚麼前赴後繼,捨身忘我,執意到北京去,他們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我們啊!!!如果我們仍然執迷不悟,置他們的良苦用心於不顧,反而無理智地打壓他們,那我們的良心何在?我們的人性何在?公理、天理又何在?
道路是自己選擇的,不要再欺騙自己,不要再違背自己的良心,不要再一錯再錯下去了。天意難違,何必為一時虛榮,而助紂為虐,冒天下之大不韙呢?!
請相信,終有一天,我會勇敢地把那些見不得陽光的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真相寫出來,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真正成為真理的捍衛者,正義的維護者,不辱人民警察匡扶正義,抑惡揚善的天職。
一位公安幹警
2001年2月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4/4429.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韓玉珠:榆樹市人。
2000年正月19日 到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當時全市集中)。
2000年7月12日 到奮進勞教所
2001年1月8日,因"頑固",被從奮進勞教所調到葦子溝勞教所,進行所謂的強制"轉化"。2月9日,在葦子溝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張遠明:農安縣人。
2001年春節前,在長春市奮進勞教所被迫害致死。致死後,管教卻對勞教人員說張因精神有問題,被釋放了。
王先友:榆樹市人。
2001年春節前,在長春市奮進勞教所被迫害致死。具體時間不詳,情況屬實。
被勞教學員每週正常的親屬接見都不允許,說是讓每4個月接見一次,連送衣服都不讓。
(大陸學員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2/4470.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歷史將證明,鎮壓法輪功錯了。[……]錯就錯在,這樣的鎮壓,從頭開始就是非法的,它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踐踏了現有的中國法律,它是政府權力對民眾的非法迫害。
1999年那個酷熱的夏天,當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一夜之間鋪天蓋地而來的時候,我有生以來雖然是第一次聽說法輪功這個詞,但忍不住而在網上質疑這種鎮壓的合法性。如今,一年半過去,沒有人能夠統計出這樣的鎮壓耗費了多少公共資源,沒有人精確地知道,有多少人在這場鎮壓中死亡、遭遇監禁,更無法統計有多少人被迫檢討、強迫表態悔過。這場所謂政治運動,使我們這個離心離德的民族更加離心離德,使我們這個道德淪落,人情淡漠的社會更加淪落淡漠,使中國共產黨曾經承諾的法治建設被棄之如敝履,在「安定團結」的喧囂聲中,我們這個國家動盪不安,危機四伏。除夕發生在天安門廣場上的自焚,如此慘烈的人間悲劇,還是被權勢者用作政治宣傳的工具,一片聲討和責罵,那裏還有一點點基本的是非?
事至如今,還有何話可說!明擺著的是,我們這個國家,還是走在中世紀式的老路上。這個國家的政治結構中缺乏自動糾錯的功能。再荒唐的錯誤,事實和危害再清楚,它還是會一條道走到黑。除了一代領導人的自然死亡,沒有改正錯誤的機會。我們正在重複著反右、文革這樣代價慘重的經歷。
這是誰的錯?當局使用一切宣傳工具,一遍一遍地重複無恥的謊言,要心地善良而頭腦簡單的人們相信,這是法輪功信眾的錯。它指望把全社會都捆在鎮壓法輪功的戰車上,讓全體民眾負擔這一政治運動的代價,從而挑起民眾對法輪功信眾的仇恨。這是一條老路:動員民眾的多數來迫害少數,在民眾中製造敵人,唆使一部份人鬥另一部份人。中國人眼看著又走上了這條被歷史一再證明是貽害無窮的老路。
歷史將證明,鎮壓法輪功錯了。即使當局成功地把法輪功抹成了妖魔,即使法輪功信眾中有很多行為與活動理應受到法律制裁,這一年多來鎮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還是錯了。錯就錯在,這樣的鎮壓,從頭開始就是非法的,它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踐踏了現有的中國法律,它是政府權力對民眾的非法迫害。
一、第一錯,以黨代法
鎮壓法輪功的發端,是1999年7月23日報紙上報導中共中央宣傳部負責人講話,要求貫徹中央關於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決定,同時報導民政部作出了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公安部發布了通告。顯然,中共中央的決定是一切的發源。
隨後對法輪功的鎮壓,使用了全國所有的電視、廣播、報紙、刊物,動員了全國所有的學校、機關、工廠、街道,各級政權組織全部捲入。法輪功信眾被剝奪了到公園裏練功的權利,甚至沒有了辯白、申訴的機會。凡經歷過文革者都十分熟悉的這種運動,全源出於那個「決定」。
在一個有憲法、有法律、承諾要法治的共和國裏,這樣的政黨「決定」是個甚麼東西?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寫進了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功績,也寫進了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還寫進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但是不能因此而說,中國共產黨中央就可以不顧法律約束,任意「決定」,以黨中央數人之意志取法律而代之。相反,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如果黨之中央可以代替立法機構立法,那還要人大幹甚麼?難道憲法中寫的人大真的只是用來哄騙民眾的?
根據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人大是立法機構,是唯一的立法機構。中國共產黨中央沒有立法權。以數人之好惡,暗箱操作,突然發難的鎮壓法輪功的「決定」,沒有憲法所要求的最起碼的合法性。它不僅同時下令民政部和公安部這兩個低級行政機構作出規定,還強迫全國人民參與和實行,這是對莊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公然侮辱和踐踏。
這個「決定」錯了,從頭就是錯的。錯就錯在,根據憲法,它根本就沒有合法的立法資格。如果強行以錯就錯,就是典型的非法篡政暴力。如果我們默認了這樣的暴力,那麼,我們的憲法就已經死了。我們就是一個沒有憲法保障的「共和國」的國民,即使能苟延殘喘於今日,總有一天也會面臨連奴隸還不如的處境。我這樣說,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我們曾經經歷過,我們記憶猶新,怎能健忘!
二、第二錯,以立法代司法
從1999年7月到10月,三個月期間,沒有合法的法律,不經任何合法程序,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了鋪天蓋地的鎮壓。這種做法,和過去50年一再發生,而後又一再被證明禍國殃民的政治運動毫無二致。連「決定」的決定者也看出了,這樣的運動缺乏起碼的合法性。他們想起來要走走法律程序了。而這個時候,唆使一部份民眾迫害另一部份民眾,這樣的事已經整整幹了三個月。10月30日,正在艱難地讓自己的橡皮圖章硬起來的全國人大,作出了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世界上有些事情,必須真誠,才能認真,才做得像樣子。立法就是這樣的事情。出於偽裝,為了唬人而立法,難免弄巧成拙。
在當代世界文明史上,再沒有比1999年10月30日中國人大的「立法」更可恥、更可悲、更可憐的了,它使中國的人大,中國的憲法,和中國人民,成為世界上的笑料。
且不說這一立法「奉命」而作的背景,且不說在此以前已經有了整整三個月的轟轟烈烈的鎮壓運動,且不說這種鎮壓在先,立法在後,法律追溯以往行為的做法違背了立法的起碼忌諱,就說人大這個「決定」本身,任意定義,語言模糊,根本就不具備成為法律的質量。
「邪教」這個概念,缺乏語義學上的定義,更不要說法律上的嚴格定義。在《詞海》、《詞源》和《新華詞典》上都查不到「邪教」這個詞。「邪教」這個詞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由說話者根據自己個人的價值標準來評論的用詞。人大在不對「邪教」作出法律定義的前提下就宣布取締邪教組織,宣布邪教組織為非法。這樣的「決定」,強冒法律之權威,實質上是一個指哪打哪,想取締誰就指誰是「邪教」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這一「決定」違反了憲法的規定,顯然是違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些規定,針對的是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是具備某種宗教或信仰特徵的組織,或者參與這樣的組織之個人。判斷行為的罪與非罪,必須經過法庭的合法程序,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來作出司法判斷。這種司法判斷的對像是行為。人大的「決定」卻不顧已有的法律,用模糊的語言,有針對地把民眾的某些宗教或信仰定為有罪,予以取締。這種用立法來代替司法程序的做法,完全淪為迫害一部份民眾的工具,是一種越權濫法的違憲行為。
第三錯,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人大作出「決定」的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人大是立法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屬於行政系統的檢察機關。即使我們承認某領導人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搞西方三權分立那一套,即使我們知道這三個機關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只要它們即使是形式上還要走憲法規定的程序,那麼它們怎樣在同一天裏分別地既作出了「決定」,又做出了「解釋」呢?
這一「解釋」,欲蓋彌彰地搞了六項標準,其實質卻是把刑法第三百條對犯罪行為的認定,擴大到對特定宗教或信仰,以及相應組織的認定。從此以後,因為法輪功被認定是邪教,那麼小民百姓即使甚麼也沒幹,僅僅因為「信」法輪功,就可以被認定有罪,就可以不經司法程序限止行動自由,被抓被關被打。
這是典型的非法之惡法。這種法律一旦在中國土地上實行,出現大規模的違反人權迫害民眾的事情,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無辜百姓,不招誰惹誰,只不過不願意改變自己所相信的東西,就可能飛來橫禍。對和平的守法民眾的迫害實在沒有理由的時候,甚至編造了所謂「妨礙法律實施」這樣的罪名:我定了法輪功是邪教這一「法律」,你還認為法輪功不是邪教,你就是犯了「妨礙法律實施」的罪行。說你有罪,你就不能沒有罪,世界上有這樣不講理的法律嗎?這樣的「解釋」也是法律,還要法庭幹甚麼?在這樣的惡法下,民眾還能在法庭上尋找保護嗎?
第四錯,不許百姓訴冤,自斷糾錯後路
在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決定」發表前一天,民政部同時作出決定,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公安部依此發布通告,六條規定,全部以「禁止」這個詞開頭。按照這樣的通告,不管是甚麼人,只要你是信仰法輪功的,即使你甚麼也沒幹,你的宗教、言論、集會、出版自由也統統被剝奪。公安部既無立法權,也無司法權,它是一個執行機關,居然堂而皇之作出如此規定,違反憲法到了荒唐之極的地步。
可是這樣的通告還是在執行。它的第四條公然規定:「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此條惡法之下,神州大地,只許官府冤獄,不許民眾訴冤。甚麼法庭,甚麼法律程序,統統可以拋到腦後了。這等於是把無法無天的許可證發給了全國各地的公安人員。就是在這樣的惡法下,強迫表態、限止旅行、非法抄家、沒收財產、剝奪自由等非法惡行都出來了。如此惡法,出現在新世紀到來之際,蠻橫得叫人瞠目結舌。而我們這麼一個大國,還自稱是個文明國家,就居然容忍這樣的東西橫行至今!
鎮壓法輪功,不僅對法輪功信眾是一個災難,也是改革開放、法治建設的災難。鎮壓法輪功是專制的舊制度運作功能的一次再表現,從高層決策到基層執行,從文件下達、輿論配合、層層監督、人人過關,到濫用國家權利,利用法庭監獄,再一次地開動了過時的國家鎮壓機器。這台機器運轉起來了,改革開放以來好不容易積累的法治建設就被毀於一旦。民眾和政府的正常對話機制被完全毀壞,留下來的只有赤裸裸的鎮壓和服從的關係了。
毛澤東當年說過,「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此言一出,將中國投入了幾十年的煉獄災難之中。直到毛澤東去世,才有可能結束文革。中國人民抬頭睜眼,發現我們已經遠遠地落後於世界潮流了。有多少人,一生寶貴歲月,就耗費在你鬥我鬥、鬥你鬥我的殘酷之中。中國人,為這樣的政治運動,死了多少人,吃了多少苦,積累下多少道德缺陷、人間怨恨?多少人,痛定思痛,痛感內鬥之災禍,下決心要子孫後代牢記,我們再不要你鬥我鬥了。可是,我們還沒有牢固地建設起法治,還沒有在制度上具備防範這種內鬥的能力。現在,眼看著,我們中國人又走在這條路上了。制度尚未改善,誰也阻擋不了災難的來臨。要到甚麼時候,我們才會再回頭,重新汲取一遍教訓?在那一天到來之前,這樣的政治運動還要吞噬多少無辜生命,還要毀掉多少美好人生?
今天,在經歷了官方一年半的宣傳教育以後,很多人不知不覺地接受了官方的說法,以為法輪功信眾故意和政府作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很多人想,法輪功不去天安門,就不會有事了。還有人說,法輪功信眾只要在自己家裏練功,就甚麼也不會發生。且不說,這樣的說法是非不分,遷就默許了官方的非法行為,削砍了民眾的合法領域。事實也不是這樣。官方散布的這種說法,是在試圖一舉圍剿滅絕法輪功不成以後,企圖嫁禍於法輪功信眾。我們經歷過文革,應該還記得,民眾的合法權利,是不能被蠶食的。今天你放棄了你的一部份權利,明天你就擋不住強權剝奪你的全部權利。
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進行。神州大地,一片寂靜,猶如中世紀的黑暗隧道。任何反對的聲音都被封殺了。中國人民被迫接受了這種非法的胡作非為,不可能不為此付出代價。不要說鎮壓法輪功於你無關。歷史不僅將證明,鎮壓法輪功錯了。歷史還將迫使全體中國人民付出代價,用慘痛的代價來接受這個結論。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2/4458.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我原是福建某醫院的一名主治醫師,我妻子是某中學曾榮獲多種榮譽,深受學生及群眾愛戴的優秀教師,我父母及弟弟也是人民教師,也曾為國家培養出許多優秀的人才,我岳父是一個近50年黨齡參加過朝鮮戰爭的離休老革命。一家人均是守法良民。95年我岳父幸得法輪大法,修煉才22天,十餘年的嚴重糖尿病,肺炎,胃腸病,失眠症,精神疑難病不治自癒,從此後再也不用上醫院了。變得精神開朗,體質強健。
由於看到修煉法輪大法後在我岳父身上出現的奇蹟,我一家人先後走上了修煉的道路,按法輪大法的要求從做好人開始,不斷提高心性重道德修養,直至做一個更好的人,達到修煉人標準的高境界的人,做一個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人。漸漸地,我家庭關係越來越和睦融洽,一家人過上了幸福祥和,無病無憂的生活,在工作上能積極搞好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取得了一些成績。如我妻子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分局優秀班主任;我主持的科研項目於99年曾榮獲上海鐵路局科技進步獎。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在我們個人利益上看淡名利,與世無爭,深受領導的好評。在社會上救助困難學生,給災區捐款從不留名,不圖回報,在當地熟悉我一家的人都知道我們是好人。
可是當今修正法做好人在大陸的遭遇如何呢?
我妻子在去年11月因交給單位領導一份講清法輪功真相的材料,日前被判勞教四年。
我母親與妹妹二人於去年國慶期間從老家到我工作所在地探親,被公安局政保科說成是「妨礙社會管理秩序」強行帶回公安局非法拘傳後放回家,但又對我父母及妹妹三人進行非法監視居處半年。我母親於去年11月又被非法關押在看所至今未放。
我弟弟原是地方中學優秀教師,共產黨員,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開除黨籍,強迫調到偏遠山區中學,於去年11月從學校非法帶走關押在看守所,至今未放。
我父親由於親戚作了擔保,不然也要被非法關押。現被非法監視居住在家。
我岳父於2000年3月底從美國探親回家後,由於受單位領導壓力,精神承受不住,不敢堅持修煉,在修煉達到無病狀態四年後,於四月又舊病復發,住進鐵路醫院搶救,後又轉到市肺病專科醫院作了開胸手術,不僅給自己及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負擔,還給國家增加了不少醫療開支。
法輪大法在大陸被迫害,被誣陷,我們修正法做好人的哪有說話的基本權利,我為了堅持修煉只能骨肉分離,家庭破碎,流離失所!請世人清醒的看一看中國的現實,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所矇蔽,誰正誰邪,誰在製造社會不穩定?請你三思!
(大陸弟子供稿)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我是四川大法弟子。修煉大法已經四年了,在這裏我只想告訴大家我在2001年1月29日──2月6日這9天在北京等地的親身經歷。
我於2001年1月29日上午約10點左右到北京的前門,被一武警攔住盤問,要求我出示身份證,我說沒帶,他就和另一武警強行將我往警車那兒拖,有群眾圍觀,我大聲說:我在大街上走,清清白白的,他們就要抓我,大夥給評評理,這兩人一聽慌了,架起我就走,到警車那兒一年青警察要我罵大法,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那惡警便對我百般辱罵,並威脅要打我,隨後把我關進了天安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裏面已關了十多位大法弟子。我靠著鐵柵欄開始背師父的經文,突然只覺被人抓住頭髮把頭往鐵柵欄上猛撞,耳邊污言穢語不絕。陸續又進來許多功友,其中還有一位雙目失明的女功友。大家開始集體背誦師父的經文。看守的年青惡警叫一女功友過去,被拒絕,他便往功友身上吐唾沫,後又抓住另一個女功友的衣服,下流地進行侮辱,其他惡警則在旁邊看著、笑著。功友們齊聲喊「窒息邪惡、鏟除邪惡」,惡警便開始往鐵籠子裏潑水。
約晚上6點左右,又把我們全部裝上警車。上車後,我便打開了車窗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其他功友也一同喊起來,旁邊的功友遞給我一個橫幅,我把橫幅在窗外打開,功友們繼續齊聲喊著,心裏只有一個念頭:讓更多的人能看見真相,讓更多的人能聽見真理。結果警車成了大法的流動宣傳車。
到了北京市順義看守所門口,便把功友們分到各派出所。約8點左右我被帶到順義的北石槽鎮派出所,姓劉的惡警便開始對我審訊,為讓我說出姓名、地址,百般哄騙,謊言被我戳穿後,便開始辱罵師父,我義正辭嚴地制止他,他不再罵了,把我的外套和毛衣脫了,讓我抱著樹把雙手緊緊銬著,把衣袖往上拉露出胳膊,另一矮胖的惡警將衣服壓在我脖子下,這樣我的頭只能向後仰著,一會兒脖子就痙攣了。不能認同邪惡的迫害,我努力用嘴將衣服一點點挪開,他們又想脫我的鞋子,被我拒絕沒有得逞,就開始往我的背上塞雪,把汽車開過來開足冷氣對著我吹……
他們把我解開時全身已失去知覺,拖進房間他們又馬上把我的手放在滾燙的暖氣管上燙,接著一個姓劉的副所長開始審並說我是到這來的第35個,除了一個例外,其他沒有一個不是說了才走的,你不說我們有的是辦法。為了找線索判斷我是哪裏的,把我的衣服鞋襪一件一件扒下來仔細查看,一無所獲,就只准我穿著秋衣秋褲,雙手和右腳銬在暖氣管上,金雞獨立然後猛拉左腿,整個人就懸空吊著,手像被拉斷了,很快全身麻木,至今我雙手兩側沒有知覺。過了一陣,他把我拉起來,又把頭往牆上撞。問我說不說,我搖了搖頭,對他說:你別再做壞事了。他卻惡毒地說:是你逼的。又開始反覆折騰幾次後,說我要給你加加碼,拿根電警棍對著我大腿根、肚臍、脖子等處一陣亂戳,嘴裏說著:我不怕你告,驗不出傷來(傷筋不傷骨)。一直電得我小便失禁,經血猛往下流(我正在月經期間),小便夾著經血流了一地,這時他們才暫時停止了邪惡地暴行,讓我把衣服弄幹穿上,這時已是第二天早上6點過。然後用了三副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管上,不准睡覺。
上班後,一個姓鄭的戴眼鏡的惡警開始審到中午,其他人都休息了,他找來三根柳樹枝,一根粗的,一根細的,一根端頭有個雞蛋大小的疙瘩,然後把我銬在暖氣管上,拉上窗簾,關上門,輪換著用三根柳枝抽打我的雙腿,特別是小腿,嘴裏叫著不說我就打得你爬都爬不動,他還用筷子勒住我的嘴不准我喊,柳枝打斷了仍然瘋狂地打著,直到我昏了過去,抓住我的手在暖氣管上燙,把我弄醒後,姓鄭的副所長來審,直到5點過他們吃晚飯,又要我抱著樹站在雪地裏銬著,吃完飯,姓鄭的惡警又來問我說不說,被我拒絕了,他又開始用腳猛踢我的小腿,另一名惡警在旁邊一邊剔著牙一邊幸災樂禍地看著,我大聲喊著引來許多人圍觀,姓鄭的惡警這才停住,轉身進了房間,不知哪個惡警說了句:還執迷不悟,今天晚上讓你看看法輪功在天安門自焚。過了不知多久,他們把我拖進房間強行看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接著北石槽派出所正所長劉惡警親自審,威脅要扒光衣服銬在外面,我拒絕了,並告訴他我在例假期間,他說:別說了,你不說就別想離開這裏。姓石的惡警威脅過了這48小時,我們只需去辦一個手續就可以把你帶回來接著審。他們又把我銬到外面的樹上凍著(北京晚上氣溫約是零下8、9度),過了一陣子姓鄭的惡警提著有個疙瘩的柳條出來又開始行惡,直打得我小便失禁……後來他們把我作為重慶的送到順義縣看守所,在這裏我才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腿:像炭一樣黑。至今雙腿腫脹淤傷清晰可見,不時痙攣,行走困難。
後有知情人告訴我,我所遭遇的這一切算是幸運的,大連一女功友在順義板橋(音)派出所被扒光衣服,銬在樹上凍,惡警們還往她身上潑水,最後這些邪惡之徒還把師父的像放在她的胸口上。
這次我所見到的北京警察,要麼穿便裝,穿警服的一律不佩戴警號。──怕被曝光。
來接我的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街道辦事處綜合辦姓黃的惡徒,藉口我不聽話對我進行毆打,並公開叫囂我把你打死還不就打死了。後來它們知道我是成都的,通知成都來接人,成都青羊正街派出所警察劉川、曾建民及一實習的女警來接,這時(從元月29日開始)我已經絕食絕水7天,身體非常虛弱,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他們把我送進醫院,後經醫生證明需回家調養,它們仍向家屬勒索8仟元,並要家屬保證監督,隨叫隨到,外出請假,才准將人接走。這時已是2月6日晚上。其後惡警還到家屬的單位騷擾,現在我已是有家難回,流離失所。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5/4417.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一、大陸某地一學員看到新聞報導自焚事件就找到有關人員質詢,話剛開口,警員就說:我跟你講,那個電視你別看,連我都不信,我只不過是為了這身混飯的警服。
二、澳洲一些學員都遭到過中國警方的無理拘捕,有的警察說:你們回去吧,清者自清,我們都知道你們是好人,以後肯定會給你們平反的,等等。
透過二則現象,不難看到人們都明白江澤民一夥淫威欺騙世人,但人們敢怒不敢言。
三、在香港遇到一位記者,他談到:4.25 這樣大的行動沒有口號、沒有喧嘩,走時地下連張紙片都沒有,中共怕死了,你們若是一群烏合之眾再多人去中南海江澤民也不怕,看來江澤民怕法輪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四、澳洲有關法輪功的事收到過兩封匿名信,一封是章翠英被中國政府無理關押八個月期間,小章的丈夫收到一封匿名為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的信,信中揭露了在獄中章翠英遭毒打的慘狀。在澳洲一個較大的學法點也曾收到一封匿名鏵銥的信,題為:法輪功事件的答案在哪?來信為法輪功伸張正義,揭露鎮壓法輪功的邪惡。
第一封匿名信肯定人是在大陸,那裏的白色恐怕使有良心的中國人要說幾句真話,都得以匿名信方式,從中看到中國的悲哀。而第二封信是發自於澳洲,在澳洲自由的國度,善良的人想講幾句公道話,也使用匿名信恐怕不難知此人的處境,結果是在澳華人在一年多的風雲中看清了善與惡,明辨了是與非,法輪功學員的不屈不撓,喚醒了許多人的良知,真是可喜可賀。
兩封匿名信既表明了江澤民一夥踐踏善良的兇狠殘酷,又表明了亂世之中大有可救渡之人。
(澳洲學員供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25/4409.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星島日報記者張士雄2月17日報導)逾三百多名法輪功支持者,昨晚出席多倫多法輪功之友協會成立大會。該會會長洪世忠稱,這顯示出多城華人及主流人士對被中國打壓的法輪功同情和支持,反映出較早前親北京的華聯總會召開聲討法輪功的失敗。
洪世忠表示,自己不是法輪功的修煉者,只是認為法輪功的[真善忍]絕對不是邪教,更非是顛覆中國政治的團體。但近年被中國判為邪教,教徒被迫害。較早前,多倫多華聯總會更與中國駐多總領館,向加拿大法輪功展開聲討大會。個人有見於此,故召集同道,成立多倫多法輪功之友協會。[協會成員,是由大多倫多地區八十個不同族裔組成。目的是跨越國界、種族、語言,將所有愛好和平的人士糾集一起支持法輪功。在今次成立聯歡大會上,逾三百多人均是法輪功的支持者。從而證明華聯總會上次聲討加拿大法輪功是勞而無功。]
洪世忠表示,法輪功修煉者在多城派發傳單,個人所知,從未發生過滋擾他人事件。法輪功只是一著重修身的宗教團體,絕對沒有偏激的行動。另外,修煉者多在市內集體煉功,只是向中國政治表達訊息,要求釋放被囚的法輪功學員,為法輪功被判為邪教平反。身為安省中華總會館資深成員的洪世忠又稱,今次是以個人身份籌組多倫多法輪功之友協會。應亦不因而引發多城華人社區左右派分裂加深。因為彼此立場不同,早成事實,而安省中華總會館主席陳蔭庭亦有列席。他強調,是以個人身份參加。總會館對法輪功的立場和定位,將於本年三月開會討論。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環球郵報2001年2月15日電 --
柯林﹒弗利茲與米勒﹒瑟奈特2001年2月15日星期四在上海報導--克理田總理發表了迄今為止對當前中國人權記錄的最激烈譴責,他批評中共政府鎮壓本國人民的宗教信仰。克理田先生說,報導中所說的對宗教團體(明顯是指法輪功精神運動和藏人對達賴喇嘛的崇拜)的迫害違背了加拿大人的最基本原則。「真正的朋友在重大問題上會有話直說,」克理田先生告訴華東政法大學的學生。「因此,做為朋友,我必須告訴你們,加拿大人民在聽到報導中說中國干涉言論自由,以及人們因奉行他們的精神信仰而被投入監獄或遭到虐待的時候深表憂慮。這些報告違反了我們所持的最深的信念。」這是總理在最近帶領加拿大貿易代表團訪華時,迄今為止做出的最強硬的評論。
「沒有人能超越法律,」他說。「也沒有人可以被法律遺忘或被拒絕給予法律保護。為確保公正地實施法律,法治的原則是公訴人與審判人員明確分開。」總理就中國如果不建立法治將會給經濟帶來的潛在後果向聽眾發出警告。「投資者最重視的就是安全,」他說,「他們必須確信他們的投資是安全的並且受到公正和透明的法規的保護,即任何外國和本國合作者之間的爭端都會以公正的方式得到解決。」
中共當局尚未對克理田先生的批評做出立即回應。但是他這番在公開論壇上對學生的講話很可能會激怒領導人,這些領導人對外界對中國人權記錄的評價持不贊成態度。在國際奧委會就申辦2008年奧運會主辦權到達北京考察的前一週,克理田發表對中國人權記錄的批評會使官員們尤其惱火。中國對政治異見者以及對未被認可的宗教團體的鎮壓,被認為是中國這個花費大量金錢的申辦活動的唯一致命弱點,國家領導人正在盡一切努力貶低持續不斷的酷刑和迫害報告。
然而克理田先生立即影響中國政策的可能性很小--尤其是在法輪功方面。中國領導人一再說它將鎮壓社會中一切造成政治動盪和使國家沒面子的團體。在與克理田先生會談時,中國官員私下告訴他法輪功是威脅中國內部穩定的危險教派。
…
克理田先生一直受到多方壓力,要求他對中國在法輪功和西藏問題上的人權記錄發表強硬措詞。最近,中國禁止法輪功追隨者修煉他們的信仰,達賴喇嘛的追隨者們看到他們的僧院和宗教儀式受到限制。在渥太華,法輪功發言人、軟件工程師周露茜(音譯)說,她希望克理田提及該運動。
但是「我們的總理最終提出了發生在中國的迫害問題,這很好,」她說。總理還宣布加拿大將為一次人權會議和建立一個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資金。總理辦公室的發言人說,人權會議將會是中國前所未有的。幫助建立流動民工法律援助中心需花費25500美元,渥太華將支付其中的18500美元,而這次旨在研究中國與其它國家人權政策之間的聯繫的會議需花費28000美元,渥太華將支付其中的20000美元。
自從他星期日在與中國總理朱鎔基會見中初步提出人權問題之後,人權一直是本次行程的焦點。昨天,他告訴學生們商務爭端必須透明公正地解決。總理選擇了一個具有象徵意義的地點發表演講,該學校是大約一百年前孫中山博士演講的地方。孫博士是1911年推翻帝制後的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
…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世界日報2月17日多倫多訊)昨夜多倫多地區八十多個不同族裔的社會團體組成的[法輪功之友協會],於昨晚假座楓城酒樓舉行盛大春節晚宴,有三百五十多人出席。國會議員Joe Volpe、梁景華、省議員Mike Colle和Rosario Marchese、市議員Bas Balkissoon和中華會館主席陳蔭庭等貴賓出席了晚宴。
[法輪功之友協會]是一個公開的民眾組織,包括了多倫多市八十多個社團。協會創始人洪世忠表示,法輪功之友旨在喚醒世人的關注,在道義上給予法輪功學員以正義的支持,同時歡迎所有社會人士積極參加,也呼籲所有愛好和平的民眾共同為世界的和平作出自己的努力。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南華早報2001年2月16日上海電 --
加拿大總理讓﹒克理田昨天在上海的講演中又提及人權這一主題,呼籲中國批准聯合國的兩個公約並保障實施。
「中國簽署這兩個公約時已經接受了這些權利的適用性。現在應該確保公約會得到落實,而非一紙空文,」他昨天告訴200名華東政法大學,一所中國歷史悠久的高等學府的師生。
中國同意「民事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但是還必須批准他們。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說北京可能在下月舉行的全國人大年度會議上批准基本經濟權利公約,但是對政治權利公約未置一詞,政治條約涵蓋了一些敏感區域,比如肆意逮捕和酷刑。
克理田先生因為爭取與中國的貿易機會而忽視人權,為此在國內受到攻訐,這次在北京與江XX主席和朱鎔基總理會談時提出了人權、西藏和鎮壓法輪功教派的問題。
克理田先生在上海一個大學--即中共革命前的聖約翰大學裏,對聽眾說關於中共踐踏人權的報告是兩國關係中的痛心的問題。
「真正的朋友在重大問題上會有話直說,」他說。「因此,做為朋友,我必須告訴你們,加拿大人民在聽到中國干涉言論自由,以及人們因奉行他們的精神信仰而被投入監獄或遭到虐待的時候深表憂慮。這些情況違反了我們所持的最深的信念。」
他提及大約88年前,現代中國之父孫中山博士在這裏發表演講時,呼籲學生幫助建立一個現代社會。
克理田先生呼籲加強法制改革,並說沒有法制改革,經濟改革也會是有限的。在提到上海做為大陸經濟中心所起的作用時,他提醒說法治是吸引外資的基本條件。
學生們對總理的觀點反應不一。一些人很熱情,另一些比較冷淡。「我支持我們政府的觀點,」法律系學生於浩(音譯)說,「但他(克理田)的觀點值得考慮」。
http://china.scmp.com/ZZZNUQOUPGC.html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伊利諾州斯科基村宣布2001年2月5日為「法輪大法日」。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渥太華訊] 張崑崙教授的妻子,法輪功學員張樹梅女士在中國躲避12天之後,終於在2月15日午夜抵達渥太華。她到達渥太華的第二天上午就在渥太華國會山記者廳舉行大型記者招待會。
當她出現在記者廳門外等候著的蜂擁般的記者們面前時,人們不敢相信這位剛四處躲避警察追捕12天、幾小時前才下越洋飛機、年過花甲的老人還這麼精神飽滿,神采奕奕。
張樹梅女士首先由女兒張凌迪代述了她在中國的遭遇(詳情另報)。她說她數次被捕,在家中照顧90高齡的老母,卻每日遭受警察、特工騷擾,她不得不找機會逃離自己的家。東躲西藏12天,終於在許多好心人和加拿大使館的幫助下登上了到渥太華的飛機。
張樹梅女士感謝所有給予她幫助的人們。
國會議員及律師顧問,艾文.考特勒博士在記者招待會上說,我們不可因為張樹梅女士的到來就忘了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仍然還在受迫害之中。中國政府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的鎮壓實際是對中國自己古老的傳統文化的踐踏。考特勒博士再次呼籲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
他感謝加拿大外長曼裏及總理克里靖在張樹梅女士逃離中國過程中所起的積極作用。
記者們在規定的半小時時間內提問還不過癮,在記者招待會結束後還接二連三地在門外採訪張樹梅女士。
值得一提的是,新華社的記者也搶著向考特勒博士提問。他說,法輪功學員不僅僅是煉功,還有在天安門自焚的。
考特勒博士嚴肅地回答說:
「我一直關注著『天安門自焚』這一事端。有兩種可能:一是中國政府有意栽贓陷害法輪功,因為法輪功的法理裏面明確指出殺生和自殺都是有罪的;第二種可能是,就算這些自焚的是法輪功學員,那他們也是在中國政府殘酷迫害下逼迫的。不管屬於那一種情況,都是由於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造成的。」
一名法輪功學員接著補充說:
「華盛頓郵報記者獨立調查表明『天安門自焚』死亡者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她的鄰居們從來沒聽說她煉過法輪功。」
新華社記者啞口無言。
(渥太華學員供稿)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2月15日,中國駐悉尼領事館在一家俱樂部聚集一些華人,召開揭批法輪功會議,會場門口放置著污衊大法的資料,學員們前去講明真相,領館人員問:你們怎麼知道今天這裏有會?學員答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們拒絕學員入場,學員問:若你們講的都是事實,都是真的話,那有甚麼見不得人的呢,為甚麼不讓我們進呢?
在澳洲這自由的國度,每個人都有信仰的權利,好與不好,每個人都會自己評判,若法輪功真是像江澤民一夥捏造歪曲的那樣可怕,不用領館這外事機構插手到澳洲領土,正因為法輪功正,法輪功好,邪惡太懼怕了,才千方百計污衊、造謠,且拚命擴大國外攻擊法輪功勢力,其實掀開古今史傳查一查即知好的永遠打不倒,壞的最終不打自倒。
(悉尼學員供稿)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明慧網2001年2月18日】 最近,一些挪威修煉者聯絡了各媒體,告訴他們有關春節期間引起媒體注意的一些事實真象。負責一個全國性電台節目的記者回覆道:「很高興你們和我們聯繫,你們想不想參加我們的下一個節目?」節目延續了15分鐘,並且是在積極的氣氛下進行的。一個駐京記者也通過電話參加了節目播出,被邀請參加的還有一位研究中國歷史的學者,兩人看來都對法輪功持積極觀點。
我們盡最大努力將話題集中在反世界人權的罪行上,這樣聽眾就可以有機會了解真相。在電台/電視大樓裏面的時候,我們利用機會向與我們聯繫的人們散發信息資料。參加全國性電台廣播是向大眾講清真相的有效途徑。我們希望今後還有更多的機會。
(挪威修煉者供稿)
声明人:王启波 杨秀云 董海云 大法弟子曹凤兰 陈斌 大法弟子侯罗阳 大法弟子张文玲 大法弟子杜晓华 王明太 大法弟子王贵霞 刘亚猛 于守臣 刘丽娟 大法弟子张筱霖 大法弟子王桂芬 大法弟子王金林 大法弟子孙桂珍 苗静 大法学员苗玉环 夏修田 大法弟子张淑丽 大法弟子张淑娟 声明人大法弟子王毅 声明人大法弟子王彦风 声明人大法弟子马春叶 大法弟子赵桂巧 大法弟子张双果 郑立军 大法弟子赵素兰 大法弟子孟庆玲 刘凤吉 谢梅芳 黄新仙 大法弟子余礼华 大法弟子赵亚云 白静芝 尹相兰 尹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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