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弟子向大陸旅遊團講法輪功真相的廣播稿


【明慧網2001年10月28日】親愛的大陸同胞,歡迎你們來到美麗的澳大利亞,如果你們尊重自己獨立的思考和獨立的人格,那麼你們就有權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相,聆聽一下自由社會對法輪功的評價,至少不受中國文革時期的一言堂媒體的影響,自己能夠分析善惡、真偽。

首先,讓我們看一下海外媒體對「自焚案」的分析:

(1)新世紀大年三十,5人在天安門自焚,一死四傷,一週以後,新華社卻突然把5人變為7人,這後2人為甚麼要等一週以後才出現呢?

(2)據官方報導,「自焚發生後4名警察在不到一分鐘內迅速撲滅了火燄」,在這之前從未見有警察背著滅火器在廣場巡邏,那4個警察在一分鐘內的幾個滅火器是從哪兒來的呢?除非事先早有準備。

(3)官方提供王進東自焚前照片,臉頰消瘦、小骨架,而自焚的王進東卻是大臉盤,齊刷刷的頭髮,在高溫焚燒下,頭髮應該是首先燒掉的,怎麼在大面積燒傷的程度下,頭髮還那麼整齊,而比例失調的面部像帶了假髮的面具。

(4)小女孩劉思影燒傷面積達40%以上,竟然接受記者採訪,簡直不可思議,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此種情況下是極易感染細菌的,記者們在無任何防菌措施下,採訪她實乃醫院的失職。

更奇怪的是,劉思影因大面積燒傷,吸入灼熱的氣體而損傷了聲帶和氣管,一個在剛剛做完氣管切開手術後,還能聲音清脆、底氣十足的回答,有違醫學常理。

(5)王進東盤坐在地上,大聲喊叫一句與法輪功不相干的口號,且不說如此大面積燃傷的痛苦,設想,如果用一個打火機在他手掌下燒2分鐘,恐怕他早就坐立不安,連正常說話的底氣都沒有了。

(6)如果法輪功宣揚自焚,為甚麼在鎮壓以前沒有呢?為甚麼全世界40多個國家沒有,而偏偏在中國出現?

退一萬步說,如果真的有人在天安門自焚,難道江澤民政府沒有責任?人只有在極大的壓力和極度失望才會走這一步,難道作為鎮壓者就不該承擔他們的過失嗎?縱觀歷史,江澤民有哪次是向人民認錯了呢?自古明君廣納賢言,自古昏君是極權暴政,真正的愛國不是愛江澤民,而是為全中國的人民負責。難道老百姓連上訪、說話、伸冤、煉功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是不是只要是不符合江澤民的心意的,都可打為X教呢?在法輪功學員中沒有吃、喝、嫖、賭的、沒有貪污受賄的、甚至沒有抽煙喝酒的,這樣一群人把它說成邪,請問甚麼是正的呢?法輪功學員如果選擇表面上應付一下政府「不煉了」,而關起門偷偷煉,那他們就不用被開除、不用坐牢、不用受刑,他們完全可以擁有舒適的環境、以往的一切,但他們選擇了為真理、為正義而付出,他們明知道在中國說一句真話的代價也義無反顧,為了你、為了我、為了中華民族的正義而上訪,為了人間還有公道而犧牲個人的利益,面對強權堂堂正正、心口如一,這不正是中國人久違的「骨氣」嗎?如果每個人都有這份正氣,社會將會怎樣?反之,如果人人都活在一個事不關己,各掃自家門前雪的私心下,那無形中助長了邪惡,我們後代將生活在一個甚麼樣的環境中呢?

納粹時期的倖存者尼莫拉牧師說過一段發人深省的話:「當納粹來抓猶太人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來抓貿易工會主義者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貿易工會主義者;當他們來抓我時,已無人替我說話。」

不要說迫害法輪功就與你沒有關係,其實你也在其中。

常言道:「善惡有報,因果循環」,是條不變的天理,不管你相不相信他,他都是存在的。當年輕的法輪功學員被打成重傷,並在還有呼吸心跳的情況下被送到火葬場火化時;當一個非常健康的正常人被注射神經中樞破壞劑身亡時;當馬三家教養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時;當北京的年輕女教師趙昕被打成終生癱瘓而死,你們認為是誰代表了邪惡?我們誰無父母妻兒,今天邪惡能對待法輪功學員,也許明天就會輪到你,讓我們共同用我們的善念與良知,來反對這場邪惡的迫害。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8/18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