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7月30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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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輪功學員獄中受酷刑真實記錄

  • 在艱難的歲月裏(一)

  • 在艱難的歲月裏(二)

  • 利用一切條件向世人說明真象

  • 趙昕家屬講述趙昕的故事

  • 邪惡考驗中哈爾濱一個家庭的修煉故事

  • 2000年7月30日深圳簡訊

  • 「邪教」名詞與「雙重標準」淺析

  • 圖片:洛杉磯學員舉行燭光悼念活動



  • 法輪功學員獄中受酷刑真實記錄

    文/澳洲學員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幾乎每天從網上傳來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種種暴行的新聞,這些暴行的手段是出乎筆者的想像之外的,因為中國政府在改革開放後的二十多年的今天,在簽署了國際兩個人權條約後的今天,在人類文明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人類的基因、上帝的天書被破譯的今天,中國政府仍然對自己的人民實施種種慘不忍睹的酷刑,筆者希望那不是真的,因為那些令人髮指毛孔聳然的酷刑本該屬於歷史、屬於原始野蠻時代、屬於小說裏的描寫,但它是切切實實地在今天發生了。為使更多的人了解這種殘暴迫害的真相,筆者慎重的採訪了幾個法輪功學員,寫下這篇採訪報導。

    有一個學員被關進監獄裏,獄警對囚室裏十二個犯人說:"他要煉功,你們就給我打,否則全部取消你們親屬的探監。"這個學員在獄中堅持煉功打坐,十幾個犯人就把他揪起來打,一個犯人建議說:"我們給他的臉造個型",另一個囚犯說:"就造個熊貓的型吧"。十幾個囚犯開始輪著摑耳光,當每個人的手都酸的時候,這個學員的臉都腫得像熊貓臉一樣,黑一塊紫一塊。臉上還有一些鼻子邊、眼瞼邊、耳垂邊摑不到的地方,一個囚犯就建議說:"打不到的地方,用手指彈。"這樣,他們十幾個囚犯又輪著用手指彈摑不到的地方,等到十幾個囚犯手指又彈酸的時候,這學員臉上的肉沒有一點是好的。這學員是非常平靜,隨他們打了,沒有怨言,給他們講法輪功的道理,幾天過去後,學員的行為感動了所有的囚犯,他們認識到了法輪功學員是真正的好人,再也打不下去了。

    在地牢裏有一種刑罰,不知叫甚麼名,學員全身被扒光,雙手像耶穌被釘上十字架那樣,被銬在牆上,雙腳也是叉開銬在牆上,牆下面是糞坑,拉屎拉尿就往下拉,這種刑罰一般囚犯只能堅持兩小時,豆粒大的汗珠就會從全身冒出來,最後昏死過去。這是秘密的刑罰,用來對付極重的犯人,外界不知有這種刑罰,許多學員都銬上去一銬就是兩天兩夜,這種長時間的刑罰,如果是一般的囚犯是必死無疑的,只有煉功人能頂得住,當放下手腳銬時,人已經昏迷了,全身都腫了,手、腳腫得把鐵銬都包住了。

    還有一種刑罰,具體叫甚麼名不知道,在《紅岩》小說裏描寫過。當時特務對堅強女共產黨員甚麼刑罰都用上後,如仍不屈招,就把頭按在糞桶上,攪動臭糞,讓臭氣直衝心肺,讓你五腑六髒翻江倒海,直到吐黃膽水,當時特務使用這方法,十有八九的女性受不了而屈招。現在中國政府的監獄裏又使用這種刑罰對待法輪功學員。公安人員對學員採用分別對待,讓抓來的學員寫悔過書、保證不再煉功,再罵上一句師父。寫保證書的關兩星期就放回去,對堅強不屈的學員、在獄中堅持煉功的學員,除了打外,各種刑罰都用上,仍不奏效的學員,就把學員的雙腳提起,把頭塞進囚犯的糞甕裏,囚犯的糞甕樣子有點像酒罈,口略比人的頭大一點,當獄警把學員的頭塞進糞甕裏時,另一個獄警使勁搖晃糞,讓惡臭直衝學員的鼻心,獄警一邊搖糞甕,一邊問學員:"還煉不煉?""煉",學員堅定地回答,獄警又瘋狂地搖晃糞甕,繼續問道,直至學員口吐黃膽水,昏死過去,吱不出聲時,獄警才罷休。

    在北京刑偵七處看守所裏,關著幾百名死刑、死緩的囚犯,大約有40間囚室,每間約有7x2.5平方米,睡炕的是一尺高的木板床,緊挨著可以睡12人,坑邊的走道上,每天都是睡滿六個人,這六個人只能分三排側著睡,剩下一平方米的空間是廁所與浴室,糞便的通道通往牆外。

    這裏關著一批又一批的法輪功學員,北京四個被判重刑的也關在這裏,這裏的囚犯未判刑的希望早日結案下到監獄,相比之下,監獄有多一點的活動空間。這裏關過一批又一批的法輪功學員,女的比男的多,關在這裏的學員,全部是堅強的,他們全部是背銬式的銬著,腳也銬著,這種背銬式也叫坐飛機,也是重犯人懲罰的刑罰,背銬式一旦銬上,手臂血液流通不暢通,引起浮腫。女囚室裏送進來的女學員,個個都是手臂、腳都腫得像小冬瓜似的,鐵銬都鉗在肉裏邊,皮膚都腫得透明瞭。一碰就會破,由於手腳全銬上,行動不方便,獄警叫其他囚犯幫忙。起先囚犯不願幫,總有怨氣,到後來學員們向其他的囚犯講了法輪大法的道理後,同室的人有的接受了,並開始學法了。學員們為了不打擾別人,吃東西時,不叫別人喂,就坐著,頭彎下來用嘴啃窩窩頭,湯也不喝了,學員的高尚行為感動了同室的囚犯。

    這裏的獄警就相當於清朝時期的「大內高手」、錦衣隊,個個都身手不凡,個個都有些功夫。其中有一個面相兇煞,毫無人性的打手與冷血動物無異。審訊人時,他又吼又叫,像狼嚎一樣,沒一句人的聲音,而且他的頭可以360度旋轉,就如地獄中的大魔頭。中國政府使用這樣的劊子手來對付人民,其手段之殘暴比清明「大內高手」和錦衣隊有過之而無不及。

    有一個學員回國就被秘密綁架,關進北京刑偵七處,被那個魔頭吼叫輪番審訊七天七夜,不讓睡覺,用疲勞戰術,摧毀精神的絕招。又不給被子蓋,二月的北京冰天凍地,他的新長褲被警察扒走,皮夾克被囚犯藏起來,他只能坐著受凍了七天七夜。剛回囚室一會兒,又被叫出審訊,回來時,獄警給他一條又短又大又舊的褲子,原來的新褲子被警察換走,皮夾克也沒了。他被公安押到機場上飛機,回來入關時,海關人員看他骯兮兮的蓬頭垢面,外面只穿一件毛衣,褲子也不合身,且甚麼行李也沒有,以為是逃犯或販毒的。審問了很久,他解釋了很久,海關人員真是不敢相信會是真的,最後還是說:"我們最好能搜個身"。他說:"沒關係,脫光搜也行,但要快點,外面家人在等著。"就這樣,澳洲國家的公民到中國被中國公安扒得像流竄犯似地回來,中國真是遭盡天下奇恥。當他向澳國外交部彙報在中國所受的虐待情況時,外交部官員說過去南非當局在監獄裏也採取過這種刑罰。

    據說,中國政府準備在西北地區建立大規模拘留所,用以對付和平上訪堅持煉功的法輪功學員,用當年希特勒鎮壓猶太人那樣建立法西斯集中營來對付手無寸鐵且僅止爭取一點煉功自由的老百姓。已被公布的迫害事實告訴人們:那些獸類完全幹得出這種禍國殃民、令人髮指的殘暴醜行。


    在艱難的歲月裏(一)

    記與正法聯在一起的澳洲學員
    文/澳洲學員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在一次法會上有學員曾向師父問到:為甚麼《轉法輪》中有時用「我們」二字,師父答道:「我是用了現代中國大陸的詞語。我覺得你們都是大法中的一員,那麼也就是大法的一分子,我就把你們講成「我們」。我覺得你們聽了可能會把自己置身於真正的修煉當中。」

    簡短的回答,使澳洲學員感到他們是與法緊緊聯在一起的。所以自7.20以來,澳洲學員積極走向社會,擔起了護法、洪法這「助師世間行」的重任。因為學員們深知,法輪大法不僅屬於中國的,也屬於世界人民。

    海外修煉於國內環境不同,表面看似風平浪靜,但在這特殊的環境裏,學員們每走一步也都是十分艱難的。學員們深知,這就是修煉。

    法難當頭,每一真修弟子都在維護著大法,但由於大家對法的理解不同,所以在具體護法形式上認識不一,這時能否突破自己人的觀念,在複雜的情況下怎樣既對大法負責,又對社會負責,也對自己負責,的確對學員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下面就記述幾個澳洲學員在這考驗中的小故事。

    1.市政廳前洪法

    市政廳座落在悉尼最繁華的市中心,悉尼人習慣於在這一地域舉行各種慶祝活動,各種抗議活動也時在此出現。7.20剛一發生時,學員們感到震驚,為了表示對中國同修處境的關注,學員們申請了在市政廳前請願,可有關部門告知兩週後才予以答覆。這顯得有些不夠及時。這時有人提議乾脆申請在此地煉功洪法。這提議打破了一向在公園裏煉功的傳統,一時間這提議成了關心著大法的學員們的話題,大家都本著怎樣對大法有利談著自己的觀點。

    部份學員表示:公園裏人少,洪法效果差,市政廳前引人注目,本地市民,觀光人士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在這裏煉功、洪法會使更多人得聞大法,市政廳前的確是悉尼人習慣表達心願的地方,但我們自己心清似玉,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是煉煉功,不必怕參與政治之嫌。況且我們的確要表達一個心願,就是要讓世人皆知法輪大法。國內學員為了法輪大法,無私無畏地走向中南海,我們為了給世人創造更多聞法機緣,應堂堂正正地在市政廳前煉功。針對有人提出那地方同時也是酒鬼.、要飯者等不雅之人聚集之地,這些學員認為無論是在所謂文雅人士議員所聚集的國會大廈前煉功,還是在市政廳前洪法都一樣無貴賤之分,因人間已沒有淨土,「我們在改造環境,不是我們在挑選環境。」(《長春講法》P108)

    就這樣,這部份學員每週六自發地來到市政廳前開始煉功洪法,自去年八月至今已近一年的時間。值得思考的是,來煉功的學員從未看到過不雅之人,這也可能是學員們真的把這裏的環境正過來了,也許本來就只是給大家一個突破觀念的考驗。

    市政廳是全悉尼唯一一個不經過特別申請就可以打橫幅煉功的地方,由於地處繁華,前面又是一條交通要道,所以車水馬龍的噪雜馬路與這裏祥和寧靜的煉功場面形成鮮明對比。學員們在此煉功時大都感覺只聽得見煉功音樂,其它噪音都入不了耳,大有「身在亂世中,難得獨自美」之感。這更吸引了許多路人的駐足觀看。留步的路人大都會聽到學員們的熱情介紹並得到大法簡介;許多行人都是悠揚的煉功音樂使他們留步觀看;有的索性立即學起煉功動作來;也有些海外遊人把這場面作為悉尼街心一景,給學員們拍照、攝像,當然他們也就因此而聞法。

    因為附近有個中國城,所以學員們的煉功引來了許多華人的詢問;國內旅遊團路經此地看到此情此景也感到驚訝。在這一年的時間裏從這裏聞法的、知道大法真象的不計其數,這是悉尼固定煉功點在煉功洪法時引人觀看最多的地方。來這裏的學員認識到為了使更多人聞法,也為了突破自己的觀念,堅持來市政廳前洪法在目前的特殊時期就是與正法聯在一起的修煉。

    2.簽名

    為了使更多人有機會了解法輪大法及在中國所發生的有關大法事實真相,有學員提議搞簽名徵集,然後將呼籲書一併遞交聯合國人權會。這一提議在學員中引起一些反響,有人認為,隨意向路人搞簽名介紹,是不是對大法太不嚴肅了;也有人認為,這樣做會把人嚇住,使有緣人也不敢來得法;更有人擔心把國內學員被打的圖片展示出去恐怕會破壞大法形像;學會認為集體煉功、商店有書是師父給留下的大法洪傳形式,簽名這不是大法中的,為了保持大法的純潔不應搞等等。面對眾說紛紜的理由,學員們深感大家都有著一刻誠摯的維護大法的心。

    通過學法及大家的交流,提議搞簽名的學員認識到:現海外學員應珍惜國內弟子用生命換來的洪法機會,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給世人創造更多聞法的機緣。大法是神聖的宇宙大法,是至高無上的,但學員們理解師父絕不是要我們把大法束之高閣,而是讓我們把大法傳遍人間,至於形式只要能達到法對我們此時的要求:堂堂正正地向世人呼籲就行。大家共同感到:現在的修煉是與正法聯在一起的修煉,身體力行地走出來護法.洪法才是真正的助師世間行。

    徵集簽名的提議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後得到批准。於是,我們在旅遊盛地----悉尼歌劇院附近週末搞簽名活動。在活動地點,大家擺放了介紹法輪大法的圖片、大陸學員慘遭摧殘的實例照片,同時還有學員煉功,因此非常引人注目。絡繹不絕的遊人從這裏走過時大都駐足觀看,有些人看完圖片說明自己主動拿起筆來簽名,有的聽完介紹就立即簽名,通過與眾多人的接觸學員們發現還有許多人的善念沒有泯滅,他們願為伸張正義助一臂之力,這也促成了他們聞法的機緣。善良的人們有的簽完名後握握學員的手;有的發出「祝你們成功」的祝願;有的攝像、拍照留念;有的行人擔心地說:我很願意幫助你們,但中國政府一意孤行,恐怕很難改變。學員們說:我們不想改變任何人,我們只想利用這一機會,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真相。有一位行人是陸軍軍官,他簽完名後對學員說:謝謝,你給了我一個機會可以看看我的心。是啊!這一機會不僅是看世人的心,又何嘗不是看學員的心呢?

    國內弟子捨生忘死維護真理的事蹟,使多少人感動,很多海外學員都在思考著、實踐著:自己應怎樣以實際行動投入到護法洪法的行列中。上述澳洲弟子們選擇了捨棄週末休息時間來稿簽名。因為悟法的差異,參加的人很少,這樣就無人替換,有時都下午兩、三點鐘了有人還沒吃午飯;有時在澳洲強烈的陽光下,一站或是連續煉功就是一天,有的被曬得脫了皮,有的被曬得像紅面「包公」,但他們感到與大陸弟子捨生護法比起來微不足道;有的年輕媽媽一手抱著哇哇學語的孩子,一手去徵集簽名。有一名十歲小弟子,平日恬靜少言,但她在徵集簽名時可不靦腆,她總是有禮貌地走到行人面前,解釋在中國發生的事情,給人法輪大法的簡介單,她自己一天就能徵集兩百多人的簽名。出來參加簽名活動大家認為這就是修煉,首先面對多種不同觀點,如何抉擇,這就看其是否能珍惜這種環境突破「自我」觀念。第二個就是好「面子」這一關。每一位學員不但要向行人主動介紹還得心態祥和地面對形形色色的臉。每當聽到有人拒絕簽名是因為不知法輪大法是甚麼時,學員們產生了慈悲的正念。在學員們眼裏,向每一位行人洪法與向總統洪法一樣,無高低之別,因為他們面對的都是常人。師父不願落下一個弟子,我們「助師世間行」也不應落下一位眾生。師父告訴我們修煉的時間是有限的,若在這有限的時間裏,這麼大的法他們都聞所未聞,他們又將怎樣擺放他們生命未來的位置呢?

    在三月的國際人權會議時學員們帶去了萬餘人的簽名表,這裏包含著世人從簽名到聞法的機緣,也見證了澳洲學員與正法聯在一起的修煉。

    (待續)


    在艱難的歲月裏(二)

    記與正法聯在一起的澳洲學員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三、辦報

    三位參加美國護法活動回來的學員受啟發於美國學員的護法、弘法經驗,提議澳洲也辦一份報紙,正面報導法輪大法消息。這一提議在學員中引起了不小的反響。一時間議論紛紛。

    為了維護大法,大家都在自己的層次上談著各自不同的認識。有辦報意願的學員在交流中深深感到:現在是特殊時期的修煉,是與師父正法聯在一起的,保持基本形式----集體煉功、集體學法的修煉是對的,但這還遠遠不夠的。法難如此嚴峻,中國政府一手遮天,控制輿論界對法輪大法作了大量誣蔑、誹謗等惡毒的反面宣傳,這種惡毒宣傳早已波及到海外。當學員們向華文報界投稿反映法輪大法的事實文章時,許多報社的負責人都為難地對學員說:若報上登法輪大法的正面文章,我們有壓力。電台也是一樣,即使有的學員願意自己付錢,以廣告形式登出,報社也表示會使他們受到威脅。總之,社會上暫時形成了不能有法輪大法正面的消息出現、各媒體只能轉載中國的反面文章的局面,我們沒有說話的地方。在這極特殊的情況下,我們自己出報紙向社會說明法輪功真相,使世人了解大陸學員所遭受的迫害時十分必要的。師父在最後的幾篇經文中明確告訴我們要呼籲各界幫助我們,但社會上無一點兒正面消息,大陸殘酷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消息被封鎖,讓世人怎樣幫助我們、又如何了解事實真相呢?

    從法上悟,學員們覺得利用各種形式弘揚大法、講明真理,是法對我們現在的要求。有些形式表面看法中沒有,但又都有,因為我們是大道無形的修煉。悟到這些使學員們堅定了正念,決定開始辦報。

    由於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一切從零開始,有的慷慨解囊,有的現學排版,有的幫助找專業人員指點。報紙辦起來了,免費向社會發行,報紙登載的都是明慧網上大陸消息、各國學員護法弘法報導及相對淺顯的學員修煉體會,還有本地學員投稿。報紙給社會帶來了法輪功的正面消息,很受群眾歡迎。報社的人告訴學員們,經常有人問報社:這週沒拿到法輪功的《明理》報,你們還有嗎?

    報紙寄到了中國,大陸學員看到海外我們都有自己的報紙,護法、弘法搞得如此轟轟烈烈很受鼓舞。有一位從大陸來探親的老學員,是一名高幹,他剛來澳洲時,他的親戚對他說:領館門前有你們法輪功的人,從那裏可以找到煉功點。當老人家第一次來到公園看到學員時老淚縱橫地說:現在就像當年找地下黨一樣,可找到你們了!在國內反面宣傳鋪天蓋地,他甚麼也不知道,只知大法好,他還說當年批林彪,中央敢拿「5.71工程紀要」讓大家看,讓大家批,可現在他們把大法的書全部毀掉,不敢讓人看,就連我這有50多年黨齡的老幹部都覺大法好,他們害怕、心虛啊!學員們把報紙等資料給了他,當他離開澳洲時他說:這些報紙資料對我幫助太大了,看後我像是參加了幾場交流會。

    報紙向世人說明著法輪大法,這使有人懼怕,有時剛剛放下的一摞報紙一會兒莫名其妙地就被人連鍋端了。學員們自己沒辦報能力就與別的華文週報合刊,這時有人從中陰險地阻攔,報社面對壓力只得無奈地拒絕與學員合作,這使學員們難上加難。但學員們想向世人說明真相,以此來喚醒迷不醒的世人,報紙無疑在這方面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一定要辦下去。於是學員們克服了重重困難,自己出版,自己發行。有些學員把報紙送往各個免費報刊攤位,有的週末去拍發給行人,為此他們雖然付出了許多,但他們為能身體力行地參與護法實踐而感到欣慰。

    報紙使這裏的學員不但能了解國內同修的艱難處境,還可以起到交流提高的作用。當有人提出「報紙,明慧網上的文章在學員中傳看是對學員學法的干擾,只有《轉法輪》才是法,其餘都不能在大法中流傳」時,辦報和支持辦報的學員通過在法上的嚴肅思考和交流,認為現在師父讓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都來關注法輪大法,靜修雖好但不是與正法聯在一起的修煉;為了對社會負責,為了大法的弘傳,我們應當珍惜這難得的修煉環境和為正法出力的殊榮,報紙應繼續辦。報紙可能有辦得不好的地方,應積極努力把他辦好,同時在辦報中努力提高自己。

    於是他們下面積極徵求大家意見,問報紙哪裏辦得不好,怎樣改進,有的學員熱心提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由此,辦報繼續下來了,4.25期間還出了一萬本題為《向您推薦法輪大法》的雜誌。這份雜誌刊登的是以常人易理解的形式甚至是旁觀者的弘揚大法的文章。雜誌從明慧網上自去年7.20以來的幾百篇文章中精選出20餘篇,還分了6個不同角度:(1)法輪大法在世界各地(2)健身道德篇(3)修煉篇(4)醫學理論(5)科海沉思及大家談。經發行和寄給國內,反映很好。辦報中的坎坎坷坷和種種插曲沒有使學員們氣餒,因為他們深知這就是修煉。修煉中大家盡最大限度努力為正法付出,在學法和交流中得到提高。

    以上幾例反映的是在艱難的歲月裏澳洲學員怎樣與正法聯在一起修煉的。從故事中可以看到大家都有一顆護法的赤誠之心。護法中每個人都接受了方方面面的考驗,在這難得的環境裏,學員們發現了自己要去的執著,也暴露了自己還有需要突破的人的觀念。現在回過頭來再看一看,衷心感謝師父給我們機會能在與正法聯在一起的修煉大熔爐裏熔煉一番!

    值得高興和欣慰的是,師父的新經文照亮了全體澳洲學員修煉的路。現在無論是市政廳前弘法還是辦報紙,大家都積極支持,學員們踴躍參與,澳洲有了一個共同精進的新局面。

    合十
    悉尼大法弟子
    2000年7月22日


    利用一切條件向世人說明真象

    文/一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從中央電視台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誣蔑歪曲的反面宣傳後,所有的新聞媒體都在傳播著同一個反面聲音,無論你走到哪裏,聽到的看到的都是相同的內容。周圍的一切輿論都包圍著你,壓著你有種難以透過氣來的感覺。向外界說明真相成為十分緊要的事情。從此這就成了我修煉中不可缺少的一項內容,一有機會,我就會不失時機地根據具體情況告訴對方我所知道的事實真象。

    在幾次乘出租車時,電台正在廣播關於法輪功的新聞,我就試探性的問司機,你相信電台說的嗎?法輪功到底是好還是不好?結果有這麼幾種情況:知道法輪功的司機都相信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因為他們熟悉的人中就有法輪功學員。他們還會帶著疑問詢問事實真象。司機說,太深的我也不知道,不過法輪功對身體肯定是有好處,要不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學。這時我就會積極地、馬上開始澄清,說他們報導的都不是真實的,並且希望在有限的時間裏告訴他們多一些,更多一些。不了解也不想涉及法輪功的司機則往往避開話題,但同時也流露出對連續轟炸式報導法輪功事件的反感。每當這時我會非常苦惱,不知自己應該怎麼做,最初心中總是夾雜著一絲的怨憤,不知是針對政府還是針對不明事理的人們。

    在中央台連續歪曲報導法輪功事件那段時間,我十歲的繼子來到我身邊與我共同生活,他親口對我說,"見你之前我相信法輪功就像電視上說的一樣,所以我心裏對你有些害怕,記得有一次你給我洗頭嗎?我當時心裏在禱告,不要殺我,千萬不要殺我,……後來我發現你不但不像他們說的那樣,而且對我又非常好,所以我開始懷疑,才問了你很多關於法輪功的事,"孩子在我為他說明大法真象和看到《轉法輪》這本書之後就表示要學法輪大法。一次在北京某賓館,我看見孩子在和兩個服務生交談,我問他,你在和他們談甚麼,他告訴我那兩個人在說法輪功的事,他在告訴他們倆電視上說的不是真的,法輪功都是好人。

    今年初,我帶著師父的照片底片去像社沖洗,店主認出老師,她問我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我說是。在沖洗期間,她詢問了很多關於法輪功的事,她說她以前不知道法輪功,我就不停地講了許多她關心和不了解的事情,講了學大法後自己各方面的變化,以及新聞報導的失實之處等。她和店裏的其他人一直耐心地聽著。有一個外地顧客,他加入話題說他知道法輪功,因為他們那兒有很多法輪功學員,他說他們絕不像電視說的那樣。離開時,店主友好地給我留下電話,說有事再過來。

    政府對法輪功定性之後,我周圍的親朋好友就沒斷了對我的關注,在一一向他們表示了我堅定修煉的信念之後,也開始對他們循循開導、勸善。每次談話都有不同的結果,有時會使對方的話語很尖刻,越想讓對方理解和了解事實,對方越是排斥。前一段時間和三個朋友談到法輪功,聽到他們在滔滔不絕地講,尤其在說師父如何如何時,我當時氣得渾身發抖,眼淚就在眼圈轉。為甚麼會這樣,我開始從心性上找,肯定存在著某些執著。或許是我說話過於偏激,急於說明事情的真象,希望他們不單單是理解,更渴望他們能修煉。從他們的言語中我發現了自己強烈的執著心暴露無遺。於是我開始讓自己平靜下來,即使是我最不願意聽的話也靜靜的聽他們講下去,我也開始通過談話內容針對自己的心性去執著,心靜了下來,同時善念也出來了,也能平靜地與他們交談,並承認自己剛才有些話說的不妥當。結果事情有了轉變,他們的語氣緩和了許多,也能聽進去我說的話了。

    讓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其中一個朋友說的一句話,你回去再學學法,然後再來引導我。這句話讓我醒悟到是師父在點化我。第二天我就看到了師父的新經文"走向圓滿",我一下明白了許多,你執著於甚麼,他就會利用你執著的東西攻擊你;不能只想為大法做事情而忽視深入學法,不能只單單為弘法而弘法卻不去從中修煉自己,這樣弘法的效果就不會好。

    執著心放下了,事情也有了轉變,在我和朋友談話的第二天,說讓我」引導」他的那個朋友給我打電話,要看一看《轉法輪》這本書,我聽到後並不像以前那樣有種興奮感,我悟到弘法應該做而不求。

    這一段時間我雖然沒有迫於社會的壓力不開口,也沒有因為怕周圍的人不理解而沉默,而是想盡各種方法,包括將明慧網上的文章、照片打印出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自己堅定修煉從沒有動搖過,但遇到問題和阻礙卻沒有想到要針對自己。師父的新經文「走向圓滿」點醒了我。目前還有很多學員不清楚上訪、護法、修煉的大法學員被殘酷迫害的種種事實,很多群眾不清楚真象,我感到有責任向身邊更多的人說出我所知道的一切。護法、弘法中放下人的觀念,不管做甚麼都要將自己融於法中,真正做到在法上認識法。


    趙昕家屬講述趙昕的故事

    文/趙昕家屬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一、趙昕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

    趙昕是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的一名講師,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八年六月期間,身體一直很不好,胸口痛得厲害,整夜睡不著覺,身體日漸消瘦,體重50公斤左右,胸口痛得直流淚,找了好多醫生看病,做了多方面檢查,並沒有發現甚麼器質性疾病,根據症狀服了好多藥,也找過心理醫生治療,四年來花了近兩萬元醫藥費,但始終不見好轉。一九九八年六月一天夜裏八時左右,媽媽陪趙昕去新疆街買魚,沒有買到魚,趙昕到書店裏,發現一本《轉法輪》書就買了回來。回到家,用一夜的時間從頭到尾讀了一遍《轉法輪》,第二天一起床,趙昕對媽媽說:「今天胸口覺得輕鬆多了」,情緒也同往常大不一樣了,媽媽也很高興。後來打聽到工商大學院內就有煉法輪功的,從此趙昕參加了煉法輪功的行列。為了照顧女兒,媽媽陪同她一起煉。經過一個多月的修煉,身體大有好轉,胸口不痛了,家裏人及親朋好友看到趙昕的變化感到很吃驚,吃驚的是身體變胖了,面部顏色紅潤了,精神狀態和從前大不一樣,幫助家裏幹活多了,再也不是弱不禁風的樣子。從此趙昕對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深信不疑,回校後繼續堅持煉功,身體越來越好,體重增到70公斤,滿面紅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政府認為法輪功是非法組織,予以取締。後人民日報又發表文章,說法輪功是邪教。趙昕始終想不通。她以親身經歷說明法輪功不是邪教,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家屬站在政府立場多次勸說,但收效甚微。趙昕說:「我絕不能回到九八年前那種因病而痛苦的狀態,我要堅持修煉下去,我甚麼都可以不要,但我需要一個好身體,需要一個快樂的精神世界」。她多次去國務院信訪辦,中國人大信訪辦等部門反映情況,這些部門根本不聽,反而被扣被抓,令學校保衛處接回加以看管。趙昕想不通,認為作為中國公民,有向政府反映情況的權力和自由,聽不聽是政府的事,不管被扣被抓。

    二、關於北京市海澱公安分局介紹的趙昕傷因,家屬有幾個疑點

      趙昕是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晚八點左右在北京紫竹院公園煉功被紫竹院派出所拘留,六月二十日送海澱公安分局拘留,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送海澱醫院,經檢查頭部輕微外傷,頸椎四、五、六節粉碎性骨折。

    家屬對此說法有如下疑點:

    1.頭部輕微外傷,而頸椎卻能有三節造成粉碎性骨折,這和實際情況難以符合,自己撞牆只有一個力作用,不像高空頭向下落地是兩力向一個方向起作用,體操運動員桑蘭高空落地,也沒傷到這樣程度。頸椎三節已經粉碎性骨折,而頭部傷卻很輕微,而據民警介紹情況說:「當時沒有昏迷,沒有噁心、嘔吐狀,沒有大便失禁情況,這無論如何怎麼說也說不通,家屬懷疑只有硬物擊打才能造成粉碎性骨折。

    2.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多鐘動手術,而在六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點兩個民警已到工商大學保衛處核實趙昕是否該單位人,但並沒有告訴趙昕單位保衛處和領導說趙昕已經受傷,需要單位去人或通知家屬。而是在單位和家屬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而由海澱分局簽字動的手術。在手術進行一半時,大約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點十分左右,海澱分局帶領一行人到學校說明情況,按道理說:在手術前有充餘時間告知單位和家屬,而分局卻沒有這樣做,使家屬不得不懷疑這裏邊有問題,因為手術前趙昕能夠說話,是否怕單位和家屬在時說出實情。

    3.在手術前已結束刑事拘留,趙昕屬於自由人,但醫院說公安局不讓家屬探望和護理病人及看病歷。經家屬多方面和長時間力爭,才允許家庭護理,這時家屬發現趙昕腿部有傷,兩腿下肢分別有兩塊較大的紫斑傷。而在這之前,公安分局說除腦部外傷和頸椎骨折外,沒有其它外傷。與實際不符,確有其它外傷,家屬懷疑趙昕在拘留期間受到毆打。和趙昕同時被拘留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毆打。

    4.在公安局向家屬介紹情況時,家屬詢問公安分局,趙昕入院時是否戴手銬和腳鐐,公安局說沒有帶手銬腳鐐。事實上據醫生、護士及住院患者都說,趙昕入院是進帶著手銬和腳鐐的,這不得不使家屬對公安分局所說的情況產生懷疑。

    5.家屬向海澱公安分局提出:對趙昕的傷情和病因做司法鑑定,給家屬一個明白的交待。而海澱分局堅決不同意,說根本沒有這個必要,理由是趙昕屬於自傷自殘,不屬司法鑑定的範圍。家屬認為,公安分局這樣做能使家屬心服口服嗎?而且自傷自殘的調查過程及證據等沒有給家屬書面的答覆。

    6.趙昕被拘留和解除刑事挽留到目前為止沒有給任何手續,家屬多次向公安分局索要拘留和解除手續,都沒有給任何手續。

    三、舉報無門

    家屬帶著各種疑點寫出控告狀,以便讓檢察機關協助做深入調查,弄清事實真相,給家屬一個明明白白的交待。家屬拿著控告狀去海澱檢察院舉報。到門口時,看門老大爺用電話和控申處聯繫,遭到控申處拒絕、不接待。在萬般無奈情況下,家屬強行進入,控申處張際峰副處長很不耐煩的勉強接待。聽了情況後拒絕受理,理由是沒有提出毆打趙昕的具體人,這純屬是無理要求。家屬要求檢察院寫出不受理的理由,以便我們到上級檢察院舉報,而檢察院拒不寫出不受理的理由。家屬又到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和北京市檢察院,他們都以不能越級舉報而拒絕。家屬又第二次、第三次去海澱檢察院說明上級檢察院態度。第二次到海澱檢察院控申處,張際峰副處長態度更加蠻橫,連接待室都不讓進,只在走廊應付幾句,拒不接受律師交給的重新評議書。就這樣往返上下級檢察院好幾次,都毫無結果。家屬又到海澱公安分局紀檢處舉報,可是到今天均無消息,律師和家屬打電話催問,都以領導不在而拒絕。


    邪惡考驗中哈爾濱一個家庭的修煉故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母親,60歲,大法弟子,大學畢業,獄中絕食已達33天;
    父親,62歲,大法弟子,原哈爾濱市某公司處級幹部,已經絕食達30天;
    女兒,28歲,大法弟子,大學畢業,已經絕食達30天。

    母親
    在1999年7月22日全國大面積的邪惡考驗中,許多國內大法弟子都因為各種原因,把原來掛在牆上的師父大法像,大法輪圖紛紛取了下來。可是這家裏的師父大法像、大法輪圖片始終沒有取下來(直到2000年6月23日,公安把這位母親和她丈夫從家中強行帶走後,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派出十名公安在其家中抄走了掛在牆上的師父法像,法輪圖片為止。)

    當1999年7月22日那幾天中,警察到家裏來了,要拿走掛在牆上的大法輪圖和師父的法像時,這位母親嚴正地對公安進行了阻止。結果,真的就沒有人動。她們一家人,為證實大法去北京上訪達四五次之多,又都有很高的文化,因而影響很大。

    2000年6月23日(週五)晚19時左右,母親在家中被公安無理強行帶走並拘留,因公安無理懷疑她是2000年一次全市大法弟子集體煉功的組織者。父親也同時被帶走,當晚被釋放。母親於獄中絕食至今已達33天。幾天前從哈市某看守所剛剛出來的女功友講,看到母親在獄中被強行打針(不知道打的是甚麼藥)。由於公安封鎖消息,目前她的具體狀況不詳。

    女兒和父親
    2000年6月某日,女兒在寫好了送給全國政協、人大的關於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的上訪信後,尤其是反映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的上訪信後,隻身一個人來到北京,直接去了全國政協。在對門衛警察講明了自己是為法輪大法遞交上訪信後,門衛便把領導找了下來,領導在接過上訪信後,立即叫來了派出所的警察,警察直接把這位女兒送進拘留所。她進拘留所裏就開始絕食,並在裏邊煉功打坐,警察在第二天下午將她無條件釋放。

    無條件釋放後,女兒想:我不能就這樣回家,我還要向世人展示大法,證實大法,「助師世間行」。於是直接就去了天安門,在正對著天安門,升國旗的地方附近,堂堂正正的煉起了法輪樁法。沒一會,她就被警察帶進警車,帶到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盤問姓名,她沒有說。警察看她堅決不講姓名和地址,就想採取變相的欺騙手段套出她的姓名和地址,就說:你不是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嗎?那你就填寫一張表吧!她說表中的其它內容我可以填寫,但是姓名和地址我還是不會填寫。警察馬上說那不行。她善意而又非常堅決的講:「我們相信政府才來上訪的,可是現在你們不解決問題,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直接遣返回原籍,給地方造成巨大壓力。我告訴你們,我的姓名,地址那是不可能告訴你們的。那麼多的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大法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我到北京來,蹲監獄,我在北京蹲!死,我死在北京!」沒想到她一個弱女子競這麼堅決,警察反倒弱下來了。警察馬上講,你看,你看,你也不夠那麼嚴重啊?這時屋內的幾個警察走出門,在門口指著她說:「這是真的!」最後警察突然說:你北京也來了,在天安門你也煉功了,那你回去吧!

    就這樣,警察只在天安門派出所停留了半個小時,女兒就被無條件釋放了。她說自己也沒想到這麼快就釋放了。還說,警察最後說了這樣一句話:「你們的大法這麼長時間沒有正過來,你們自己也得想一想,你們自己自身有甚麼問題!」她馬上悟到師父經文《走向圓滿》中講到的根本執著的問題造成的。

    女兒6月某日從北京回到家中。到家後得知父母於前一天在家中被公安無理強行帶走並拘留,之後公安抄走了掛在牆上的師父法像,法輪圖和大法書籍。當時,她非常難過和傷心,痛哭了好幾個小時。她說,我長這麼大從來沒有這麼哭過。但是,哭過之後突然悟到自己應該用生命維護大法!心中馬上就不那麼難過了。

    隨後,父親和女兒去哈市某公安分局找有關領導,遞交了親自寫的給公安領導的一封公開信,講明來意和目的。一位公安說:「我們收了你們學員的很多的書,可是,像你們這樣來向我們公安局要的,你們還是第一個。」

    完後,推托說還書的事還要領導們再研究。就這樣,女兒和父親開始了在哈市某公安分局門外一不影響交通的地方靜坐絕食。白天看《轉法輪》,晚上煉功打坐。後來女兒覺得自己一個人,實在勢單力薄,就自己把書拿走了。

    由於警察怕絕食出人命,就派出多名警察,強行將女兒直接投入哈市某看守所。其父則被公安直接關押在某公安分局看守所,也在絕食,至今已經長達30天。

    在裏邊絕食的弟子都被強行灌食濃鹽水和玉米麵粥,承受著巨大的痛苦。


    2000年7月30日深圳簡訊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深圳】深圳市大法學員近況

    7月2日,大法學員陶晴娟下班回家,已有公安等候多時,公安抄家並將其帶走,到派出所後逼其寫「保證書」,陶不寫,就將其關進布吉看守所。

    7月2日10:00,大法學員彭公慧、許初花、金興旺夫婦等十多位學員在幾乎同一時間被公安從各自家中帶走,說是去「學習班」學習,沒兩天就把他們關進福田看守所,至今未放。另一女學員李洪玉去照看金興旺夫婦的小孩(9歲),被公安知道後,也被關進看守所。

    7月10日左右,某學員給筆架山公園一學員簡女士家打電話,其女兒告知,簡女士已被集中到一招待所的「學習班」去了,已有好多天了,那個班共有20多人。

    7月25日晚,公安以查戶口的名義將大法學員李寧、劉開封、溫華生等帶走,他們至今下落不明。

    深圳市公安自7月2日同一時間對大法學員採取行動,關押,要求寫「保證」,不寫的全部關進各區看守所,大部份學員至今未放。在外面正常上班、生活的大法學員人數不多,即使他們也遭到各自派出所、單位的種種干擾。

    但是,還是有不少學員在7月16日至7月22日期間擺脫種種困難到達北京,用打橫幅、在廣場煉功等各種形式向世人、政府表達了自己的意願。去北京的學員中,有些不說姓名、地址,他們有的在受過嚴刑拷打後被無條件釋放,有的絕食6、7天後被無條件釋放,有的在被押送途中跑了出來,但大部份至今下落不明。


    「邪教」名詞與「雙重標準」淺析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邪教」顧名思義就是邪惡的教派。既然是邪惡的教派政府的鎮壓行動似乎也就變得順理成章了,可是問題就出在「邪教」這個概念上。「邪教」這個名詞並不是法律術語,它是宗教用語,古今中外的各種宗教都把自己稱為「正教」而將敵對教派斥之為「邪教」。法律術語必須含義清楚、明確,例如:殺人是指非法結束他人生命的行為;搶劫是指以暴力手段劫奪他人財物的行為;貪污是指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私財物的行為...。而「邪教」是一個模糊概念,誰是「邪教」?不同信仰的人、不同政府、不同國家對「邪教」都有不同的判斷標準。概念模糊乃是法律術語的大忌,無數的事實證明一個概念模糊的罪名通常就是集權者大規模迫害異己的最佳藉口。「中國近幾十年來的大冤案幾乎無一例外的與這些概念模糊的「帽子罪名」有關,甚麼反黨集團、走資派、反革命罪、右派、等等等等林林總總五花八門。

     每當集權者要大面積迫害異己的時候,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製造這樣一個「帽子罪名」,這個帽子罪名必須讓人聽了覺得很邪惡而定義又必須要模模糊糊,想讓誰戴上誰就能戴上。比如「邪教」這個罪名,只要是相對明確的一個人群不管是不是宗教、幹過些甚麼都可能被定為「邪教」。第二步就是發起宣傳攻勢將其批倒批臭。因為媒體掌握在當權者手中。電視台、電台、報紙鋪天蓋地,了解真象的人畢竟是少數,假話重複上千百遍也不由得不明真象的人不信,當年的國家主席劉少奇都能被宣傳機器妖化成「叛徒」、「特務」、「內奸」、「工賊」被打翻在地還再踏上一隻腳。千千萬萬的好人就這樣變成了「右派」、「反黨分子」、「現行反革命」、「歷史反革命」。當年的媒體遠不如今天的先進,除了廣播、報紙還得靠大、小字報,可是就憑這些也能把國家主席搞得身名狼藉臭不可聞誰都怕沾他的邊,如今媒體的能量可真是今非昔比了,要為鎮壓法輪功造點聲勢那更是易如反掌了。等到把對方批倒批臭以後再怎麼整治你就是當權者的自由了,因為在強大的宣傳攻勢面前你已經名譽掃地怎麼挨整都沒有人敢替你說話了。
      
    中國的法學家們盼星星盼月亮幾代人的努力好不容易盼到了把「反革命罪」這樣的帽子罪名恭請出歷史舞台的那一天,沒想到如今又迎來了一個新的帽子罪名──「邪教」。將「邪教」作為罪名完全違背了法律的根本原則。法律的根本原則應是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正教犯法與邪教同罪。在法律面前,就是萬古流傳的正統宗教有人犯了法也要依律論處,相反,即使是千夫所指的「邪教」如果這個人沒幹壞事也不能只因為他堅持自己的信仰就橫遭迫害。法律依行為論罪而不是依教派、依信仰論罪。法律有甚麼理由去鑑別宗教的正邪呢?如果法律依教派和信仰定罪,那法律將淪為政治迫害、宗教迫害、信仰迫害的工具。今天中國的法輪功弟子被剝奪了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不准上訪、非法搜身、抄家、拘禁、毆打甚至刑訊致死只是因為他們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

     目前中國當局應付外界譴責的託詞是美國也曾對「大衛教」採取過取締行動,並指責美國在所謂「邪教」問題上採用了「雙重標準」,以此來證明自己的鎮壓行動是合理的。但事實是美國司法部門的做法與中國當局根本沒有共同之處。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對有關事件的發展過程進行一下對比分析:在中國,由於法輪功中南海請願事件引起了上層的震怒與恐慌,因此當局決定採取鎮壓行動,先是國家主席在外訪時宣布法輪功為「邪教」而後人大才開會立法取締「邪教」,媒體大造聲勢為法輪功羅織罪名為政府的鎮壓行動提供依據,隨後開始大規模的鎮壓活動。正如前文所述,其行為模式是:帽子罪名──宣傳攻勢──大規模鎮壓。而美國警方採取行動是因為「大衛教」中的某些人唆使和逼迫他人自殺,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司法部門認為應當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所以下令予以拘捕,在拘捕罪犯的過程中遭到集體武裝抵抗,為了保證執法行動的進行出動了大量人員、裝備。

     具體分析兩種做法的差異在於:

     一、準確的說美國警方並非是針對「大衛教」採取打擊行動,而只是對其中構成犯罪的人和武力對抗執法的人採取行動,其他的教徒只要他沒有違法行為如果還想堅持信仰「大衛教」別人也是無權干涉的。至於說是美國政府取締了「大衛教」那更是無稽之談了。首先,美國作為一個政法分離的國家,政府根本無權干涉法律事務,取締甚麼教派根本就不是政府的職權範圍;其次,作為一個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國家司法部門只能依照法律追究有犯罪行為的人(可能他是某個教派的頭目或信徒)而不可能是取締某個教派,至於說一個信仰或一個教派是正還是邪那更不是政府和司法部門能決定的問題了。如果政府或司法部門有權決定哪一個宗教是正教可以存在;哪一種是邪教不能存在,甚至有權取締某個教派那就等於說政府可以直接參與宗教爭端,宗教和信仰自由豈不是成了一句空話?由此對比我們也可以看出中國當局依少數人意志由政府出面將一個無害的民間團體定成邪教,之後再操縱立法和輿論、動用國家機器進行大肆鎮壓是多麼蠻橫與荒唐了。

     二、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行動體現的是當權者的意志,鎮壓行動的過程完全由當權者發起和控制。由當權者為法輪功定性並向外界宣布,然後人大立法和媒體攻勢再緊隨其後為當權者的鎮壓提供法律依據、編造事實證據,法律和媒體完全屈從於當權者的意圖,是當權者玩弄於掌股之間的工具。而美國司法部門對違法「大衛教」教徒採取行動,體現的是法律的意志,由司法部門做決定,司法獨立不受當權者左右,不需要製造甚麼特別的罪名,因為這些教徒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只要依刑法論處就可以了;更不需要媒體去造甚麼聲勢,事實上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當局也控制不了媒體。

     三、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真正原因是當權者恐怕自己的統治地位受到威脅並非是為了公眾的利益。所謂煉法輪功死了多少人是當局把法輪功定位「邪教」以後才匆匆炮製出來的,也就是說不管所謂一千四百個出偏事件是真是假,當局在決定鎮壓法輪功的當時還沒搞清到底有多少人因為煉法輪功出了問題,當然更談不上對這些事例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了,那麼當局是依據甚麼做出決定,鎮壓法輪功的呢?要知道,國家體總一九九八年派出調研組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調研,其結果對法輪功的祛病健身效果是充份肯定的,又是甚麼使當局把這份一年前的官方調查結果拋在一邊,得出法輪功害人、是邪教的相反結論的呢?很明顯,當局鎮壓法輪功的真正起因是中南海請願事件使當局感到了威脅與震怒,至於法輪功對習煉者是有利還是有害根本不是當局要考慮的問題。而美國司法部門對違法「大衛教」教徒採取行動,確實是因為這些教徒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危害了社會安全。

    四、中國當局的鎮壓目的是打擊異己信仰其實質就是信仰迫害,所以製造了一個針對群體的罪名──「邪教」。誰信「邪教」誰就有罪,不准上訪、非法搜身、抄家拘禁、甚至刑訊致死,同樣是未經批准的集會請願「邪教徒」要比別人罪加好幾等──因為你是「邪教」,法律對你也不講平等。而美國司法部門對違法「大衛教」教徒採取行動準確的說並非是對「大衛教」採取行動,而是對「大衛教」中有犯罪行動的具體個人採取行動,誰有犯罪行為就抓誰。因此也不必事到臨頭再來立一個甚麼「邪教「的罪名,因為甚麼行為是犯罪刑法裏寫得一清二楚,不管是誰逼迫、唆使他人自殺都是同樣處置,包括「大衛教」教徒在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實上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此,出於維護社會安全的執法行動,其目的是制止和懲罰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有犯罪行為的個人而不是他們的信仰,所以不去干涉其他教徒的信仰活動,也不必評價信仰本身的正與邪。而出於打擊異己信仰的迫害行動,其目的是剿滅信仰本身,所以第一需要大面積的打擊所有拒絕放棄信仰的人;第二需要宣傳攻勢幫忙妖化這種信仰;第三還要全面查禁和銷毀這種信仰的文字不許他流傳。同樣是鎮壓行動關鍵就看他針對的是具體犯罪行為還是針對一種信仰;就看他是依行為論罪還是依教派、信仰論罪,這是區分正常執法抑或是信仰迫害的分水嶺與試金石。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所謂的「雙重標準論」是不能成立的,它不過是中國當局搪塞世界輿論的外交辭令而已。

    (2000年7月29日稿)


    圖片:洛杉磯學員舉行燭光悼念活動

    【明慧網200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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