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6月18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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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聯社:被禁法輪功成員死亡

  • 一名大法弟子的申訴書

  • 2000年6月18日大陸綜合消息

  • 系列8:1999年7月21日北京大批學員上訪遭到強行驅散與拘押

  • 天下為公:大陸一位法輪佛法修煉人的進京遭遇



  • 美聯社:被禁法輪功成員死亡

    【明慧網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

    星期五 六月十六日 3:50分

    北京(美聯社) -- 一個駐香港人權組織星期五說,被取締的法輪功精神運動的兩名成員在中國首都的警察拘押中可能是因受虐待而死亡。

    這兩名成員來自於中國不同的地區,正如其他幾千名法輪功追隨者一樣,他們也是因為抗議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而在北京被拘禁。

    民主人權信息中心報導說,王秀英來自於東北城市哈爾濱,在進行絕食抗議的第九日,於五月二十二日,被拘留中心的醫務人員強迫進行靜脈注射。

    次日, 王失去知覺並被送到附近的醫院,在醫院死亡。該信息中心引證來自拘留中心的消息說。

    民主人權信息中心說,另一名法輪功成員,田世強, 四川省綏寧人,六月六日被警方拘留後突然死亡。它補充說,田的家人懷疑田是被毆打致死的,因為屍體在他們見到之前就已經火化。

    自從中國領導人在去年七月將法輪功作為對公共秩序的「威脅」而加以取締之後,數以千計的追隨者遭到逮捕,被送進勞教的人數則無法確定。據民主人權信息中心及法輪功發言人消息,至少20人已在警察拘押中死亡。

    政府否認了對法輪功成員虐待的指控,將一些死亡案件歸咎於自殺及健康問題。而法輪功成員說,他們反對自殺。

    儘管法輪功遭到取締,儘管面臨媒介十一個月的誹謗運動以及大規模的逮捕,法輪功成員還是不斷地到北京向中國領導人請願。

    該信息中心說,被拘押在北京團河(譯音)監獄的70名法輪功成員中,有20人已有5天拒絕進食。其中一些被囚禁的人是在星期一110名追隨者試圖到監獄探訪同修時而被逮捕的。

    一名大法弟子的申訴書

    【明慧網2000年6月18日】

    XX區人民檢察院:你們好!

    我叫XXX,女,71歲,研究員,離休幹部。

    我曾患有多種疾病,自1995年初修煉法輪大法後,至今近5年半沒吃一粒藥,走路一身輕。思想境界也有提高,從人生困惑中得到解脫,注重道德。我是大法的受益者。

    去年10月25日晚,從電視中聽到江澤民主席說法輪功是邪教時,心裏十分難過。27日晚,又聽到廣播人民日報的有關批判文章,我覺得我應該站出來了,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由於沒有別的門路,只好上訪。

    10月28日清晨,我一人乘車去府右街的兩辦信訪接待站。到前門換車時,想順便看看天安門廣場的情況。走到人民英雄紀念碑附近時就被一民警攔住,問我是不是練法輪功的,我說是的,他就說你別走了。隨後又攔住4人。不一會警車開過來,把我們押上了車。起先,把我們拉到天安門派出所,又拉到豐台,集中關在豐台區的棒球場,傍晚才把我們一批人押到豐台派出所和看守所。經過兩次審訊、筆錄後,把我關進18號監室。一間小監室關了30人,我進去後只能挨著人站著。一位同修從「炕」沿邊站起來讓我坐下,(12名刑事嫌疑犯全都睡下了),我們就這樣坐一會又站一會地熬過了一夜。我26個小時沒吃沒喝。

    預審時,問我犯法沒犯法,我說我沒有犯法,回答一句是修煉法輪功的犯甚麼法?後一次提審時,我說昨晚給我的處罰裁決書上寫著拘留是因我「擾亂社會秩序」,這不符合事實。結果給改寫為「非法修煉法輪功」。11月3日晚上「提前」放我回家,單位來車接我。到家後,一位所領導當即和我談話,要求我承諾不再外出上訪。我說我不承諾,因上訪目的沒達到。所裏就派人看著我(為我早日回家所領導作了不少努力,他們也承受著很大的壓力)。

    11月7日凌晨5點多,我帶了點衣物迅速離家再次上訪。我先到府右街北口找信訪接待站,直到上午9點才在陶然亭附近找到。走進接待站後,不料他們說,練法輪功的到那邊去。我說我是找你們的,不是找公安局的。這時一名警察大聲把我叫過去。登記、問話後,把我關在房裏。約11點,派出所和我單位來人把我帶回東高地派出所,進行了審問和筆錄。到晚上7點左右,又把我送進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登記處買了床棉被和褥子,作長期準備。誰知第二天進行了審問和「滾大板」後,到晚上又突然把我放了。釋放前,一名幹警把我領到辦公室,拿出一張悔過書要我簽字。因我的眼鏡被收走了,請他念一下。當他念到「法輪功是邪教組織」時,我就說你不用往下念了,把我送回監室吧,我不簽字。他聽了,就當著來接我的我所兩位處長的面,氣急敗壞地把我臭罵了一頓,最後還是把我送出來了。

    我回家後,單位對我進行了批判和處罰,每月扣去部份離休費(扣700餘元)。

    上月底,一位所領導通知我,說:「考慮到你們這幾個月沒有違法行為,經所領導討論,決定從下月起恢復你的離休費。」他的話促使我進一步明白了:光口頭解釋、忍受還不夠,還是應該進行法律申訴,讓大家都分清是非。

    事實上,第一,定「法輪功是邪教」沒有甚麼法律依據,更不符合事實;第二,我走出上訪,善意地向信訪接待站反映事實情況的行為完全符合《憲法》的有關規定,而公安部門才真是執法犯法。主要情節為:

    1.公安部門因我以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份上訪(甚至只在天安門廣場走一走)就抓我、拘留我,而且沒有人民檢察院和法院的相應決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三十七和四十一條的規定;
    2.在拘留期間,把我和吸毒者、妓女、小偷等人關在一起,還要取指紋,拍照犯人式的頭象,個別警察還肆意辱罵我----違反了《憲法》第三十八條;
    3.拘留我時沒有出示拘留證,放回時沒有發給釋放證明----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條。

    至於我們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條中明確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可是我所的領導認定,只要是被公安機關拘留了的就是違反了法律,就應該受到處罰。這也是公安機關非法拘留我們所帶來的後果。

    《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依法治國,而且「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現在我向檢察院呈送這份申訴書,請求你們在法律上給予我幫助。請你們調查、核實我的有關情況,對我的上訴問題做出明確判斷。我希望檢察院:

    1.確認我的上訪行為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2.確認公安部門兩次拘留我都是非法的,並督促公安部門承認這個事實,發給相應的證明文件;
    3.與我們單位取得聯繫,促使我所領導明辨是非,改變態度和處理方法,恢復我們的名譽。

    如果你們需要向我了解情況,我將盡力提供有關信息。請檢察院受理我的申訴,及時給以解決,給出回音。

    此致
    敬禮

    申訴人 XXX


    2000年6月18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0年6月18日】

    【重慶】濫抓濫捕,抓人不需原因

    豐都縣,4.月13日李燕等40多人在後壩廣場集體煉功,當時公安部門錄像,隨即抓了10多人,關押幾天至10幾天不等,現因李燕一直堅持煉功、在看守所弘法,至今未放,據說要判刑。

    4月,吳世秀等二人,上京護法,拉橫幅,吳被判刑三年。

    4月9日,某市的四名弟子欲進京上訪,在重慶火車站進站剪票處被捕,負責買票的學員被關押一個月,其於三人也分別被關押幾天至1個月。

    6月1日南岸區的信息產業部44所辜均帶小孩過六一節,突然被通知回單位,由單位保衛科及早已在此等候的公安帶回家中,並當即抄家。當有功友和群眾問為甚麼要帶走她時,公安不解釋、也不回答。後被帶入海棠溪看守所。這已是第三次被抓。

    6月1日左右,江北區的通用機器廠的羅向旭和他父親,在家中被警方帶走。之後,隨便安一個罪名,說羅向旭回老家(南充)「串聯」,「把南充的功友都發動起來了」。其實,因他家中親人生病,回老家去探望了一下。目前,羅的愛人向中瑤、岳母唐XX因去年進京上訪,至今也仍在關押之中。羅的母親因去年進京上訪,也曾被抓關押、期滿放回。這種全家都曾被抓、被關押的事例在重慶還不多見。

    據重慶公安的親屬透露,在「重慶一會一節」(重慶西部開發研討暨招商洽談會、重慶美食節)之前,重慶市公安在重慶市區及郊縣同時行動,抓了很多人----他們所認為的骨幹,估計有一兩百人左右,而且抓的時候不說原因,預先抓起來再說,這些功友即使要被放回,也要在「一會一節」之後去了(「一會一節」要6月20日才結束)。估計,辜軍、羅向旭和羅的父親被抓只是其中部份功友。並且現在重慶各級信訪部,也都是些公安在裏面執勤。

    真不明白,為甚麼政府就這樣怕群眾說真話,抓了人也不說個原因。

    【上海】據最近的消息,上海市大約有40多位男弟子被關在大豐農場, 而女弟子關在青浦縣的某農場(不詳), 他們被安排在大田裏勞動, 或幹手工勞動。


    系列8:1999年7月21日北京大批學員上訪遭到強行驅散與拘押

    【明慧網2000年6月18日】

    歷史回顧〈八〉
    1999年7月21日北京大批學員上訪遭到強行驅散與拘押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在上次的節目中,我們報導了1999年7月21日各地學員和平上訪,要求政府釋放被捕的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今天我們詳細報導七月二十一日北京的情況。

    北京學員於7/21日凌晨起已陸陸續續向中南海聚集,反映全國各地無故逮捕法輪功各地區主要聯繫人之事。大法學員不斷地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北京機場,火車站及關口已被封鎖,市內到處是警察與便衣。許多學員被車拉至石景山體育館及豐台體育館。另有約3000人衝破阻攔到達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信訪辦那裏的警察對學員大打出手,稱打得過癮,如過生日。他們用盾牌圍住上訪學員,肆意毆打。長安街、府右街等地到處是警察、武警和便衣。少數進入長安街北池子附近和府右街上的大法學員被強行推上警車。8點左右約2000多名大法學員受阻於西四的北大醫院第二住院部附近。隨後大批警察趕到,強行把大法學員往早已準備好的大公共汽車上拉。9:30左右已抓滿兩大公共汽車開走。大法學員肩並著肩、手挽著手,心懷大善大忍,高喊著「維護憲法,不准抓人」,氣勢驚天動地!北京時間7月21日下午2:51,豐台體育場已有大約30000人以上。還不斷有人被押入。

    一位目擊者說:北京到處布滿了警察,戒備森嚴,通往中南海的道路已全部封鎖。反映情況的大法學員被打、被抓。凌晨數千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西安門信訪辦上訪,要求公安部門釋放法輪功學員。但上訪學員卻被21輛公交汽車強行拉到豐台體育場登記,其它體育場也有類似情況。大約有一萬多學員到北皇城根大街信訪總局集體上訪,估計武警出動了2000多人。早晨9:00左右,武警開始強制把學員押入公共汽車,分別押送到豐台體育場和石景山體育場。學員們不願上車,武警強拉,部份武警對學員施加暴力。學員高呼「維護憲法,不准抓人」,在公共汽車上學員們背誦師父《洪吟》中的詩詞,《論語》等經文,場面感人。有兩位武警把一位60-70歲的老年婦女的雙腿架起來往公共汽車內扔。兩個體育場的人數大約各有4000至5000人。還有外地學員陸續趕來,也被押到體育場。當事者說,當時他們沒有任何人身自由,連上廁所都不准。

    在體育場裏,學員們聚坐在一起,仍不斷齊喊口號或齊誦《論語》,場面恢宏壯麗,聲勢浩大。下午時候,警察多次要求按區縣分坐,無人理睬;警察幾次打抓人時,都被聲勢浩蕩的口號所鎮住,被波濤洶湧的人群制止或救回;下午的一陣暴雨過後,學員們乾脆就坐在水裏,部份學員主動給站崗包圍法輪功學員的士兵打傘避雨,此情此景感動上蒼!下午不斷有外地和本地的學員趕來與法輪功學員會合,約6:30分後警察開始強制押學員上車。其間學員組成人牆阻止。後來增派警力。在強制押學員上車的過程中,武警動用了暴力。有的拽學員頭髮,有的撕破了學員的衣服,有的踢學員。有一位80多歲的老年婦女被推倒在地幾乎昏厥。一個學員說,「我的衣服被警察撕得成了碎條條,警察拖著我的腳在地上拖行了30米,並踢我,拽我頭髮。一位20多歲的少女的衣服也被撕壞,被兩個警察擰手幾乎骨折。」法輪功學員被拉到133中學登記姓名、地址後,23點多才許離開。北京時間下午2:50消息,外地到京反映情況的學員到當時為止有5-6萬人。長安街被封,車輛禁行。公安見人就盤問是否外地來的,一有疑問就抓。

    21日清晨中南海及中央信訪局附近的幾條大街一度戒嚴,東西長安街到了上午11點多才允許車輛通過。由於進京之車輛受到嚴格盤查,所以很多天津及河北的學員是20日下午或晚上騎自行車進京的;這是警察沒有料到的。所以21日他們發現有非常多的河北及天津的學員,就要求兩地的公安緊急抽調大量警車來北京拉人;據幾位北京出租汽車司機介紹說,看到很多河北的警車都調來北京了。」

    「22日凌晨開始又有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自發地去中南海上訪,但大部份未走到六部口即被抓走。… 從凌晨四點鐘左右,石碑胡同附近的街邊停了幾輛大巴,裏面坐滿了警察。另外在中南海的紅牆邊也停了非常多的警車。上午7點鐘左右,隨著外地的學員不斷進京,在文津街、景山前街、西皇城根南北街、民航大樓附近、天安門附近到處都有法輪功上訪的學員。由於看到中南海不讓去,大家都不知怎麼辦才好;也有三三兩兩聚在一起互相詢問情況的,這時警察也發現了,就過來問。由於學員們都是實話實說,所以很快就被他們集中起來,湊一車就拉走。這時他們在上述地方對行人進行盤查,警力不夠了連工商稅務及城管人員都出來了。我看到學員們被一車一車地拉走,還不到9點,他們再也調不出車來了,就緊急抽調了100多輛奧迪牌小轎車拉人,由於北京各體育館已關滿了外地學員,他們就把北京學員都拉到郊外放了;結果這些學員又從郊外回來了。」

    在下此節目中,我們將繼續報導七月二十一日北京的情況。


    天下為公:大陸一位法輪佛法修煉人的進京遭遇

    【明慧網2000年6月18日】 他姓呂,畢業於中南財大,分配至深圳市國稅局。96年公派留美並於同年9月得聞法輪佛法。工作兢兢業業,為人善良忠厚。我是他妻子,早聽他父母說他拿了3千塊錢資助了幾名失學兒童,今年3,4月份家裏收到7封稚嫩筆跡的來信,我替他回了5封,他太忙了。自去年7月所謂定性後,因他修煉法輪佛法,公安部門和單位幾番找他談話,因為他堅持自己的信仰,最後終於辭去了公職。他母親說周圍人都替他惋惜:業務出色,為人誠實,卻終於有這樣的結局。環顧四周,我明白這是中國大陸有同等信仰並堅持信仰自由的所有人的縮影,這一段歷史清白地記錄了某一人類文明歷史的某一階段的一部份。後來,他就職於深圳某公司,初期有時凌晨3時才回來。他的辦公室幾無長物。平時言行,無不流露出對公司的一顆忠誠、負責的心。記得我們結婚登記時,他說要拜天地和父母的,於是拉著我去見他父母。這之前我父親也對我說:「要和他同甘共苦。」他很喜歡小孩子,出入門樓時他很樂意和孩子打交道。

    今年6月4日,他第二次踏上進京上訪的路。6月6日是他31歲的生日。6月7日中午他打電話告訴我,他去了北京陶然亭附近的游泳池,那裏有一個「國務院辦公廳人民接待來訪處」。他說上午他憑身份證領了一張信訪表格,過了不久打鈴下班了,13:30才上下午班。來信訪的人不少。他對我說:「要有信心」。當時我一陣高興,以為公民和國家都是在正常地過著法律生活,健康的民主與法制的生活,但很快意識到自己並未期待下午或今後能再聽到他的聲音。

    6月11日晚我夢見他在找我。6月12日17:30-18:20之間我撥通86-755-3113218(深圳市福田看守所,梅林海關附近的電話),對方得知我所查詢的人後告訴我,6月7日以後進所的人員名單上沒有這個名字。6月13日8:30-8:57之間我又一次撥通了上述電話,一位女性工作人員接線,我被告知不可以通過電話查詢,我講前一天已查了,沒有到,今天不知人是否已到達,她說既是這樣,不會到達。並講有即送走,不會集合一批再送的,她說法輪功被定性,他這屬於擾亂社會秩序要拘留15天,不必通知家屬或單位。我講他去信訪辦是符合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怎麼就擾亂了社會秩序呢?這位女性工作人員於是說看守所只負責關押,關於此類事件要找相關部門,通話結束了。眾所周知,「相關部門」是把大部份這樣的人送到了「只負責關押」的地方。

    中國啊!母親這樣對待兒女嗎?赤膽忠心,天地可鑑,忠厚良善,光明磊落,他以及千百萬的「他」贏得了善良的人們的敬重。在此我想代表中國大陸所有法輪佛法修煉人的家屬吐露人民的心聲:「實事求是地解決法輪功問題」。正如李洪志先生在1999年6月22發表的《我的一點聲明》中所說「我們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善良的人們能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解決目前在中國發生的危機」我們認為法輪佛法使億萬人身心受益,使社會道德回升,是高德大法。我們呼籲,海內外給予法輪功問題以關注,敦促中國政府理性、全面、客觀地思考問題,為了民族和國家的真正前進,為了人類的未來,撤消對李洪志先生的通緝令,還法輪佛法清白,還人民基本人權,停止迫害法輪佛法修煉人的一切不當行徑、違法行為、執法犯法活動。民心向背與個人權勢,孰重孰輕?請政府思之!

    受害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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