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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
明慧網站編輯部:你們好!
我們是北京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中國政府將「法輪大法」定為「×教」使得我們的修煉環境異常艱苦起來。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昌、王治文等幾位進行了審判,北京有許多弟子當天準備到法庭旁聽,但都被強行帶走,大部份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扣壓至晚十二時才釋放,部份弟子被拘留。本文中的張淑琪女士被拘禁竟然長達二十天,在被釋放回家後僅一小時就昏迷不醒,第二日猝然去世,原因蹊蹺。在此,我們僅想請明慧網的編輯們將此事告示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本文系張女士的親屬親自撰寫,絕無虛言。全文如下:
張淑琪 |
法輪功學員張淑琪,女,52歲,(原在北京中山公園煉功點煉功)。於1999年12月26日晨去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旁聽審判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在法院門前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收容,後送至廠橋派出所,27日送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20天後(即1月14日)下午5時左右,其親屬突然接到廠橋派出所管片民警陸×通知,讓親屬速到廠橋派出所,說去拘留所接張淑琪,同去的還有陸X和張淑琪工作單位保衛處長康×及派出所司機。晚7時,車到拘留所預審處,陸×上樓接張淑琪後上車。在回來的路上,張淑琪向陸×、康×講了剛才在預審處還在向民警相×弘法,並在車上講了她在拘留所受到的不公正對待:罰站、曾被推倒兩次、因絕食被強行下鼻飼管……而張淑琪始終用善心去闡明「法輪大法好」,對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對待無怨無悔(順便說一下,後來張淑琪親友在醫院確實發現在她手腕有被銬過的痕跡)。
由於堵車,到家時已近晚八點,進家門後,張淑琪呈飢餓狀,搶飯桌上的涼饅頭吃被阻止。在吃了些麵條後準備洗澡時突發暈厥、嘔吐,並昏迷過去。此時為晚九時左右(到家後一個小時左右)後報市急救中心,送北大醫院搶救無效,於2000年1月15日晚9時50分左右停止呼吸。
張淑琪修煉「法輪大法」五年來從未花過國家一分錢醫藥費,20天的拘留所生活都挺過來了,那為甚麼回家不到一個小時就昏迷了過去?!
請知情者及全世界所有法輪功學員都幫助分析一下:
一、為甚麼管片民警陸×在1月14日下午5點突然通知家屬去接張淑琪?
二、為甚麼當家屬到預審處接張淑琪,負責人並沒有向家屬講明當時張淑琪的身體狀況,以便家屬思想有準備、採取相應的措施?
張淑琪的死是誰的責任造成的?!
張淑琪的親屬(2000年4月5日稿)
【明慧網2000年4月5日】 在網上看了多少大陸學員遭受殘酷迫害的材料已經記不清了。從趙金華之死到陳子秀之死,十餘位大法弟子的身影就這樣被從人間抹去了,他們憑對法輪大法頑強的正信,用鮮血和生命寫下了堅修大法矢志不渝的輝煌歷史,這樣可歌可泣事蹟的另一面是,他們被生生地剝奪了走完師父為他們安排的那條最好的修煉之路的權利。這不是大法的損失嗎?還有多少同修在遭受酷刑折磨?還有多少同修在面對暴虐者的淫威?毫無節制的瘋狂迫害,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逼迫大法修煉者放棄修煉並且做出反對大法的罪惡之事,以使屈服者難以回頭重修。酷刑的程度不在於學員個人有多少業力和多大的承受能力,酷刑的程度取決於施暴者的興致和被害者是否真正屈服。「惡者生存」--如此黑暗和邪惡,早已超出了正常的相生相剋的理,這是相生相剋幌子下泛濫的邪變,是宇宙中一切不正的東西對「真善忍」大法的瘋狂排斥和抵抗!
讀著同修們為法遭受迫害的經歷,我想起兒時讀過的一首詩,那是一位慷慨赴死的革命者留下的:
「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
為狗爬出的洞敞開著,
一個聲音高喊著--
爬出來啊!給爾自由!」
這不是也在說著今天的事嗎?那位革命者還說了些甚麼已經從我的記憶中淡忘了,可下面這句還在迴盪:
「我渴望自由,
但我也深知道--
人的軀體怎能從狗的洞子裏爬出?!」
是啊,正法修煉者怎麼能向宇宙中不正的勢力屈服呢?邪惡者看清了這一點,企圖通過不擇手段地從肉體上制服學員來達到破壞傳法度人、阻擋整個宇宙正法進程的目的,而師父的傳法度人是和正法同時進行的,關係到宇宙未來的安排。所以這難不來自學員個人的業力(雖然學員所受的難中有學員自身業力的成分),這難不針對學員個人而來(雖然這裏有學員個人的因緣關係),更不是我們整體修煉中有需要糾正的問題(雖然我們整體修煉中有一些需要被糾正的問題),而是宇宙中的舊勢力和邪魔對正法的破壞。從去年「4.25」至今,形勢表現出越來越嚴峻。在這樣的嚴峻形勢下,在這樣針鋒相對的正邪鬥爭中,作為一名正法修煉者,我應該如何順應歷史的發展、助師世間行呢?
去年「4.25」以來,隨著鎮壓的升級,邪魔表現出前所未有的猖狂。學法和思考一直在進行,雖然肉身人腦,想做任何一點小事也頗費手足的勞動,但我一直在盡力護法,雖然一時說不清道理,但心中總覺得這是修煉人的本份。在無法料想的複雜事態面前,也會想自己的修煉提高,但更多的是想作為一個修煉人自己還能為大法多做甚麼。也許有人認為這種心態太有為,可這種思路幫助我在幾次大是大非面前都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盡心護法中,師父常常給我各種點化和考驗,使我逐漸更好地理解了「真善忍」法理、宇宙正法和大法修煉的真正內涵。這是思路侷限在個人修煉中時所無法發生的效果。
在近一年的護法實踐中,眼光和心胸在護法中也自然而然地開闊起來了,以前很難割捨的執著不知不覺放下了,一種想法越來越清晰:法正乾坤是個特殊的歷史時刻,積極參與正法進程、護法助師才是根本,這是超越個人修煉的,這很可能就是當初我們選擇這個時候得法的真正原因。而在本著強大正念護法助師的過程中,必然會越來越無私無畏(無我),個人修煉自然也就包涵在其中了。順便一提,人稱世間生命最可貴,可對正法修煉者來說,死亡僅僅意味著丟掉肉身,結束在人類這個空間的苦難經歷,走入真正美好、誠善的新世界,那是多麼可喜可賀的事啊!即便在未完成整個修煉過程時為正法獻身,結果也將是在謎的世界中輪迴造業直至業大毀滅所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的,談何畏懼?死亡的恐怖只是無邊宇宙中一粒小小塵埃中的一粒小小塵埃中一個控制謎中之人的虛幻罷了。超越了這個虛幻,人世間還有甚麼難捨難離?
談到護法,弘法又何嘗不是護法?無論採取甚麼形式,結果讓周圍人認識到大法好,讓世界知道了大法的真實故事,讓有緣人聞法、得法,上訪,讓這個世界的任何一個部份支持和幫助大法學員爭取天賦人權,用科學和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同修之間互相鼓勵、互相啟發、堅持修煉、共闖逆境,等等,那不也就是護法和順應正法天象之舉了嗎?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和護法的正念,手捧一顆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對大法負責的赤誠之心,師父能不安排這樣的弟子提高嗎?
有人說《轉法輪》裏沒有講過上訪,沒有講過辦因特網,沒有這個沒有那個。對此,我的想法很簡單:在當前這樣的形勢下,法正乾坤是第一位的,雖然正法之事是師父在做,但作為弟子應該盡力去配合,不拘形式。堅持修煉是配合,上訪是配合,辦因特網傳播大法正面信息是配合,走訪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機構等等都是配合,只要心中裝的是大法而不是帶著強烈的個人觀點認識,不是下意識地掂量著個人得失,都會在這個偉大的歷史關頭起到人間護法神的神聖作用。
有人說很多弟子寫了保證書後其實在家學法煉功從未間斷,也是好事。對此我曾經有過迷惑,以為這是保護修煉者的權宜之計。但護法中我漸漸明白了,在正法進程中這樣對待神聖的大法是罪過:很多人都做了書面保證(雖然絕非本意)並韜晦待時,才使得邪魔得以在輿論上宣告自己的「勝利」,得以更集中精力地對付以各種方式走出來護法的大法精英。這不是無形中站到那邊去了嗎?當然,修煉中的人在異常複雜的情況下也會犯錯誤,而且很多犯了這種錯誤的同修已經回到積極護法的群體中在加倍付出,成為護法的有生力量。這是後話。
曾幾何時,千百萬大法弟子挽臂同聲高呼:「不許打人!」「打人犯法!」在那樣的正義之師面前,邪惡失去了控制,打人者從內心深處感到發抖。如果每個大法弟子都成為大法在人間的一塊堅固磚石,幾千萬、近億個弟子就是能托起大法在人間豐碑的堅固基礎。風吹不動,雨打不搖,任憑電閃雷霹,我心巋然不動。那雲能聚多久?那夜能拖多長?萬眾一心,不拘泥於形式,大法在人間的豐碑將使膽敢來拼撞的邪魔頭破血流、聞風喪膽!
護法之心維護的是給予我生命、又在廣博無垠的宇宙中把我這個微不足道的生命從人世的執迷中解救出來的宇宙大法,是創造了宇宙和宇宙中所有物質及生命、萬古以來連神都不允許知道的「真、善、忍」根本大法。能為護法出力是我生命的造化,我不護法誰護法?!
【明慧網2000年4月5日】 關於辨別經文真假的問題我有一些認識,想同在傳看那些來路不明的文章的學員切磋一下,如果有不妥之處請指正,讓我們共同提高。
讓我們剖析一下辨別經文真假的過程。這個辨別過程是想看這些文章符不符合「法」。對於我們沒有開悟的修煉者來說,我們看不到文字背後的東西,所以,所說的「符不符合『法』」實際上是看其內容符不符合「我們現在層次對法的認識」。這樣辨別的結果就可能有如下情況:
該文章是真經,但超出閱讀者現有層次對法的認識,所以他會不認同文章的觀點,這種情況下真經將被鑑定為假的;另一方面該經文是假的,但正好符合了閱讀者沒有修去的那部份觀念,這時卻被鑑定成「真經」。
修煉中的提高就是要不斷放下自己原有層次的認識,去同化更高層次的法,這種過程是貫穿修煉始終的。如果法不能高於我們現有的認識,就談不到提高了。讓我們回顧一下學法的過程。我們學法是要不帶任何觀念、任何目的的學,是要往頭腦裏「裝」,用法替代頭腦中的常人的觀念。而辨別的過程實質卻抱定了自己現有的認識,拒絕提高了,所以這必將導致徘徊不前,發展下去就是背離大法。在《和時間的對話》中有這樣一段「他們中還有來找法對他們自己認為好的一面,卻放不下導致他們自己不能全部認識法的另外一面。」
人類只是侷限在一個時空中生存和認識宇宙,人的思維是非常低能的,而修煉是要昇華成一個超越很多時空的高級生命,靠常人的思維根本不可能完成。在高層次上看,人的聰明和自以為是實際上是可悲的自我封閉。人在這一時空中最可貴是人的無私、無條件的向善、想修煉、能吃苦。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要皈依正法,修煉返本歸真。所以這種辨別經文的思維根本上是與修煉相悖的,是自以為是的常人。
所以辨別經文真假的過程是不可靠的,即使辨別對了,其過程也已經不是修煉。而一旦辨別錯了,就可能招來附體,頃刻葬送了自己的修煉。所以驗證經文的來源是首要的。
以上是從個人修煉角度講,從法的角度講問題就更嚴肅。把來歷不明的文章當做經文發給學員是從內部亂法,非但不能修成,毀了自己,最後連常人都當不成了。
師父在《猛擊一掌》中說:
「你們很可能給大法弟子造成一定的無形的傷害,是不配再做大法弟子的負責人的。不聽我的話,不能按著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嗎?這不是在和大法對著幹嗎?這不是破壞是甚麼?弟子們呀!你們不能總是我指出這些事時你們才認識到,其實法中都有,為甚麼就不多看書呢?我建議人人都放下心來看十遍我寫的你們叫經文的《精進要旨》,心不靜學法是沒有用的,靜下心來學。」
《大法不可竊》中說:
「人修起來難,可是掉下去太易了,一關過不去,或太強的常人的執著放不下就可能走向反面,歷史的教訓太多了,掉下來時才知道後悔,可是晚了。」
這一道題的做法就導致了天壤之差,假經文這一考驗是我經歷過的最嚴肅的考驗。
【明慧網2000年4月5日】
鄭萍,女,59歲,住石家莊市談固小區50棟3單元501號
2000年2月4日夜,因想出來煉功,被裕東派出所從家中抓走送到拘留所關押。2月16日晚7點裕東派出所將鄭萍從拘留所帶回派出所審訊。先讓其脫掉棉衣,只穿一件單衣,光著腳銬在派出所院內,並往其腳上倒涼水,約站了一個小時,又將其帶回屋內由李運來等三、四名警官一邊打,一邊問,打鄭萍的嘴巴子、頭,數不清打了多少下,整夜罰站,直到早8點又接著受審。這一天一夜的罰站、挨凍,使鄭萍的兩腿像棍子一樣僵直。
吳學久,男,55歲。住石家莊市建明小區6棟603號
2000年2月4日夜11點,吳學久想到河北劇場廣場煉功,剛到地點就被公安人員抓住送到藁城看守所關押。
2月13日晚,由裕東派出所將吳從看守所帶回派出所,當晚由郭所長和姓任的警官審問。這一夜他們只漫罵和攻擊師父,沒怎麼打吳。在2月14日晚又由郭所長和任警官審問,從晚9點左右開始任警官用棍子打吳的腿,約打了一百多棍,吳的兩條腿腫得像木頭一樣,青一塊紫一塊。郭所長打吳的嘴巴和耳光,約打吳一百多個嘴巴和耳光,一直到早4點半左右,又把吳上衣脫光,讓站在院子水裏凍著,直到早5點多鐘又把吳弄回郭所長辦公室跪著,這時又來一幫警察,誰想打他就打,誰想踢他就踢,一直到6點左右,又讓吳到會議室凍著,7點左右才讓吳穿衣服。白天就換孫警官接著審,不審的時候,就將其銬在院內。這樣三天三夜沒讓休息,也沒人給買飯。
劉濤,女,26歲,住石家莊談固小區50棟4單元201號
2000年2月4日劉濤去北京天安門煉功被抓。2月20日被帶回石家莊裕東派出所,同時被帶回的還有一位學員叫張曼(女,20歲)。一進派出所,一名警官見她們坐下了,上來就給了她們幾腳。在審問中,因她們不願回答一些問題,就讓她們只穿秋衣秋褲,光著腳,吊銬在院裏和過道裏。當時氣溫是零下5度左右,張曼被警官打了近半個小時,警察往她臉上吐口水,搧耳光,然後又讓她站到院後的冰冷的水池中,前後近2個小時。
焦梅山,男,住石家莊市八家莊。
2000年2月4日,焦梅山在外邊煉功被抓,由石家莊建設北大街派出所送到藁城看守所關押。2月14日下午8點建設北大街派出所將焦從看守所帶回派出所審訊。因有些提問沒回答,被罰站,讓脫掉大衣,在院子裏(零下5,6度)站到半夜,後半夜被吊銬在置留室鐵欄杆上,由2名人員看著,一閤眼,看守的人就捅他,不讓閉眼,第二天警察又輪班進行審問,前半夜在院子裏凍著,後半夜在屋裏銬著。直到2月17日晚6、7點鐘送回看守所。這樣整整三天三夜,受審、罰站、挨凍不讓睡覺,不讓吃飯。
劉杏,女,52歲,石家莊市棉紡四廠工人。
潘淑霞,51歲,女,石家莊市汽車製造廠工人。
2000年2月4日夜,劉杏、潘淑霞到河北劇場廣場煉功,剛到地點被公安抓走被拘留15天。在拘留中,勝利北大街派出所將她們帶回派出所,不審問就關在鐵籠子裏凍一天,中午不給飯吃。晚上送回拘留所,有時趕不上吃晚飯。在遭到這些不公正對待後,她們要求解決這一問題,未得到答覆,因而絕食。結果以對抗政府為由帶回派出所,不讓穿棉衣,在院子裏凍了一天一夜,其中還有一名叫趙衛紅的大法弟子,因受不了凍吃了飯,飯後不讓其去廁所,無奈的情況下,將大便解在塑料袋裏。同時被拘留的有郝秀琴、鮑靜峰、李清瑞大法弟子。
15天的拘留期滿後,派出所將她們6人帶回派出所,不放、不審關了兩天。因在拘留中絕食,派出所又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將潘淑霞、劉杏、郝秀琴3人再次拘留15天。
安彥芝,女,47歲,住石家莊市阜康路60號。
2000年2月4日因煉功被石家莊市阜康路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拘留15天。因在拘留中抗議對大法學員的不公待遇而絕食。為此又被阜康路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加續拘留15天。
2000年2月4日夜,外邊煉功的學員,被抓的有100多人,他(她)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執法人員毫無顧忌的違法行為,使法輪大法學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也敗壞了人民警察的形像,敗壞了國家形象,為引起世人關注和有關機關的重視,儘快制止這種違法違紀行為,還大法學員一個公道,公布以上學員受迫害的情況。
在全國人大、政協兩會前夕,石家莊市長安區裕東辦事處以辦學習班的名義,將管轄區內的劉濤、蘆冉、李秀榮、葛彥文4名大法學員,非法拘禁在石家莊市建明小區玻殼廠醫院內,走廊門上了鎖,屋裏、廁所、水房的窗戶都用鐵絲擰死,關了十幾天才放人,並索要400元住宿、水電暖費。不給就從保證金中強行扣除。
在元旦期間,裕東辦事處也非法拘禁劉濤、程桂芬、鄭萍、李秀榮、王秀英、劉燁、田玉梅、白玉台8名大法學員,晚上睡覺不准關燈,不准互相串屋,家人送飯,只讓從門縫裏遞進來。15天後要500元住宿、水電暖費。
河北省元氏縣西賈村的大法學員張雪彬、劉月珍、許素琴、張巧素,因村的周九珍、縣城西街的閆志蘭和其他5名男大法學員,在全國人大、政協會召開前夕被縣裏從家中抓走(因縣裏怕她們進京上訪)並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強行拘留15天。
我叫蓋五反,我妻子叫劉瑞琴,家住石家莊市金馬小區。
2000年2月21日中午1點多鐘,我們倆口子正在家午休,裕東派出所幾個警察來到我家,當場填寫傳票,就開始抄家,又將我倆口子帶到派出所,分開審訊,有兩個警察審問我,沒問幾句話,就開始打罵,他們將我的褲帶強行解下,又強迫叫我脫掉棉鞋和襪子,然後摁我跪在地上,大約4個小時,這期間他們無理地打罵,還不解氣就用掃帚把打,墩布把用力打我的頭,還口口聲聲罵道:「我打傻你也沒人知道是我打的」,並揚言要打死我。他們整整打了我將近4個小時。
在另一個房間裏劉瑞琴也同時被審問,沒問幾句就開始打,打完又接著審,不說還打,後來又給她戴上手銬,並將手舉過頭頂,很長時間後又進來了一個警察,說:「都這麼大歲數了,把手放下來吧。」劉瑞琴就把手從頭頂拿下來,另一個警察邊罵邊說:「不行,舉起來!不讓你吃點苦頭,不知道厲害。」還說:「原來沒有指示,不敢動你們,現在對你們這些死不改悔的就得狠狠地整。」就這樣逼打了三個小時後被帶到公安局,關進小黑屋裏3天,並罰款200元。(2000年4月5日稿)
【明慧網2000年4月5日】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叫鄭萍,59歲,女,退休高級工程師。
99年10月23日,聽到要給法輪大法定為邪教,我寫了一封反映實際情況的信去北京信訪局(國辦),離大門很遠就被眾多的便衣截住,根本無法進入大門,我懇求他們把我的上訪信轉送進去也行,他們幾個人同時說,誰敢給你送信,誰敢吧!就這樣我被應聲趕來的警車拉走,送回石家莊拘留15天,回家後我們工廠就開始派專人監視居住。
12月17日,二個功友到我家探望我,裕東派出所衝進我家幾個民警,其中有孫警官,把我們抓到派出所,說我們「聚集」,審問並去我家抄家,把我關在派出所三天,放出後通知工廠毫無理由的要我出1500元「罰金」,並荒誕地讓我保證「不許任何法輪功學員進我家門」。
12月24日,裕東街道辦事處把我們十來個功友騙去強行到寶石醫院二樓樓上,鎖在裏面,夜裏由人看守,不許串屋,不許煉功,家人送飯夜只能從門縫遞入,還聲稱無限期辦下去,不寫保證不放出來。直到15天後才只好放我們。當時索要500元,又通過工廠扣1000元。實在無理又荒唐。
2月4日正是除夕之夜,都在歡慶春節,我作為法輪大法修煉者,幾個月不能在室外煉功,多麼想在這良辰吉日參加集體煉功啊。我剛走到煉功場附近就被截住了,在昔日的煉功場附近,布滿了警車和警察,後來在警察的驅趕下,我只好回家了。2月5日凌晨三時,我正在家睡覺,裕東街道辦事處李主任等人從家中把我抓到派出所,僅僅為了想參加集體煉功的願望,我和上百名功友一起被拘留,說是拘15天,拘了18天才放出來。回家後繼續由廠派專人監視居住至今。
在拘留期間,2月16日晚,我被派出所提審,先是第二次抄我家,抄走了我所有的大法資料,翻遍了所有的個人財產,說是想要「破案」。在零下好幾度的夜間,讓我穿單衣光腳用手銬銬在院子裏凍著,往腳上潑涼水,看凍的不行了,再回屋裏受刑,罵一陣,打一陣,打嘴巴、耳光,打頭,一直站著受審,整整24小時,當然比起其他功友我是受刑最輕的。
自99年11月以來,工廠在有關方面的壓力下,對我進行二種制裁,一個是我女兒和我在一個工廠,把我女兒當成人質了,只要我違反了「四不」,就把她開除。再一個就是經濟制裁,從去年11月至今,每月都在罰款,僅留出生活費,三月份是零。連生活費都不給了。
我修煉法輪大法是因為法輪大法好,對修煉者的身心健康有益,對任何人、任何國家、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可是我現在不但沒有了信仰自由,而且失去了所有的人權。我沒有錯任何事,但卻任意被抓、被打、罵、罰款,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連生活也受到威脅了。
法輪大法修煉者 鄭萍
2000年3月23日
石家莊市談固小區50號3門501
我叫白玉台,女,33歲。正月十一日下午,井陘縣公安分局不由分說就強行把我帶走,帶到微水派出所。剛下車就用手銬銬到樓梯上。不一會兒,馬佔元(警察)走過來一看我戴著法輪章,就開始強行搶,我不給他,他上來搧我耳光,然後就不停地打我頭,後來拽著我的脖領把我按到在地,騎在我身上,使勁把我的頭往地上撞。後來又把我從地上拽起來,帶到對面屋強行讓我跪下,我不跪。他又開始繼續打我,把我按在地上騎在我身上,死命把我的頭往地上撞,打完後開始搜身,把錢800元正、BP機一個、電話卡一個、電話本一個、長城卡一個全部拿走,只穿秋衣帶著手銬,在外面大約凍了2個多小時。把我帶到屋子裏沒過多久又把我帶到樓上,不問青紅皂白又開始打我、踹我,又讓我跪下,我堅決不跪,他們就把我一隻手在肩上,一隻手在背後銬起來,又踹了我幾腳。後來用繩子把我捆起來,使勁提我後背兩隻胳膊,反覆折磨我,三四個人使勁把我按在地,穿著大皮鞋使勁踩我的腿肚子,甚至幾個人一塊踩,還拿棍子打我。在我忍無可忍時,又銬了我一晚上。第二天又把我銬在鐵籠子裏。在學習班裏,許多大法弟子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刑罰。
井陘縣微水鎮羅家莊村趙英霞、趙力霞、吳榮庭、康力瑩和張珍珍,都遭到了毒打,把頭夾住,強行跪下,用警棍毒打學員。3502的辛力花,女,40多歲,來例假時,在不停的毒打下,甚至不讓上廁所,弄得滿褲子都是血。他們還強迫學員罵老師。在關押期間,一天只給3個饅頭和一些水,強行讓學員交錢1000--2000元不等才放人。
吳站明,男,打得他更殘忍。拿椅子打他,把椅子都打碎了,使勁打他的膝蓋骨,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好,腿到現在還一拐一拐的。
井陘威州鎮固地村因為集體煉功,把他們抓到微水派出所,尤其是欒順生(男),讓他帶著手銬,跪下,拿警棍打得他渾身上下沒有一處是好。女的,有的用電棍電她們的敏感區,打完之後讓她們只穿秋衣,光著腳在冰上凍著,回去以後還繼續電,直打到不煉為止。
井陘天長鎮,一個40多歲的男士,警察用電棍電他,打他,他帶著手銬,手銬碰到前額,鮮血不停地射出來,嚇得幹警把他送進醫院。他們還把男女學員都關在一起,銬在椅子上,冰冷的空屋子,把大法弟子的手腳都凍傷了,一關就是十幾天,吃的是饅頭和水,沒有一點菜,還要強迫學員交錢1000--2000元不等。
白玉紅,女,25歲,因為集體煉功於大年三十被抓到微水派出所,遭到一頓毒打。打完後,初六提審,又開始遭受非人的折磨,不讓上廁所,她實在受不了,只能尿在褲子裏。她比我受的刑更重,強迫她跪下,一個人用腿夾著她的頭,另幾個人把警棍壓在她的腿肚子上,使勁來回踩。在刑警隊把她吊起來打,打得站不起來,只能爬著上廁所。
白玉台 石家莊市建明小區45-1-402
2000.3
【明慧網2000年4月5日】
各位同修:
3月4日,我給澳大利亞外交及貿易事務大臣Alexander Downer先生發了一封電子信件。今天,我收到一封來自Downer先生助理秘書的回信,我想,這封信很大程度上代表著澳大利亞政府對法輪功在中國情況的態度。以下是回信的全文(譯文)。
親切的問候!
澳洲學員 Yao Qiwen
2000年3月28日
(收信人地址略)
親愛的Yao先生/女士:
謝謝您2000年3月4日關於法輪功的來信。我被要求代表外交事務大臣Alexander Downer先生給您回信。
政府在法輪功練習和學說上都沒有立場,但我注意到我一直在閱讀的所有有關報告都表明法輪功是一個和平的運動,不煽動暴力和仇恨。
政府對於中國人權狀況很關心。政府認為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取締製造了關於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疑問。1999年11月25日,Downer先生在澳大利亞中國商務委員會上的發言中表達了政府對於中國粗暴對待法輪功運動在中國的支持者和繼續鎮壓法輪功的關切。對法輪功的這種粗暴鎮壓是違背結社自由和表達自由基本人權的。駐北京的大使館和外貿部已經在無數的場合和高級別水平登記了政府對於法輪功學員遭遇的關切。我們已經力勸中國恪守它自己對國際人權機構的承諾,因為後者保護和平表達觀點、結社和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我們還向中國當局提出了我們對於被拘禁的個人所遭受的不公待遇感到的關切。
澳大利亞政府介入中國人權問題的目的是在地球上消除實際差異。中國的變化不可避免地會是緩慢和增加的。有時難免發生負面發展。但是我向您保證,我們將繼續以最有效且可能取得實際結果的方式幫助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
謝謝您向政府表達您的看法。
您真誠的,
(簽名:)
L E Morton
助理秘書
(澳大利亞政府)東亞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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