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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時報:中國家庭因"一極不公正案子"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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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3日】《愛爾蘭時報》2000年2月29日報導 (The Irish Times, Feb 29, 2000)

中國:兩名退休中共幹部已經向國務院、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地方法院、人民代表大會和北京的一些國家領導人為一樁他們聲稱對他們女兒極不公正的判決提出上訴。

他們提交的案件提出了煩擾人的問題,使人注意到中國公安部利用法庭系統對用任何中國犯罪法衡量都是清白的人民執行粗暴的懲罰的方式。

此事發生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委員瑪莉羅賓遜夫人訪華的前夜。羅賓遜夫人此行的目的是簽署一項改善中國法律程序的技術協定。

這對夫婦聲稱他們的女兒李小妹(46歲)和李小兵(48歲)遭到了逮捕。這兩姐妹原在北京經營一家書店。她們被無辜拘留了94天之後再度受到3個月的拘留,然後被判處長期徒刑。理由是銷售介紹法輪功的書籍和其他資料。

正如上訴書所言,他們的女兒是在去年七月份法輪功被定為邪教取締之前被捕的。更主要的是當時法輪功的書籍並不違法。法輪功的書籍是中國廣播出版公司出版的,有國家出版管理局的條形代碼,並曾經在一個時期躋身《北京青年報》評出的十大暢銷書之列。

這兩名婦女於7月20日被逮捕。她們的財產,包括銀行帳號、傳真機、錄像機、錄音機、移動電話遭到沒收。法輪功在兩天之後,即7月22日遭到取締。

李氏姐妹被禁止和家人或律師聯繫。無人知道她們被扣押在何處。10月22日,她們的父母李毅(譯音)先生和聶真(譯音)女士被告知女兒們被判非法銷售遭取締的法輪功書籍和其他資料,以及進行非法周轉、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順序。

1月28日,在北京一個禁止其父母出席的法庭聽證上,李小妹被判處7年監禁徒刑,遭逮捕一週前新婚的李小兵被判處6年監禁徒刑。兩人同樣受到高額罰款處理。李氏姐妹的父母,這對一生堅定的共產黨員說:「文化大革命(1965~1975)中大多數老幹部都有過類似遭遇。」

「文化大革命後為了防止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犯罪法明確表述了相關指令,以防止秘密拘禁人民的事重演。」他們已經向政府上訴,因為「這是一樁極不公正的案子」,聶真女士在北京接受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採訪時說。

「如果中國政府不還我女兒們以公正和清白,我們希望國際人權組織應當幫助我們正確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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