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根州特羅伊市宣布法輪大法日


【明慧網2000年12月9日】
特羅伊市
褒獎令
特羅伊市法輪大法日

鑑於法輪大法是一個非常和平的、建立在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基礎上的身心鍛煉體系。

鑑於法輪大法活動包括學習班和集體練功都由學員義務提供,面向全社會並分文不取。

鑑於法輪大法自從一九九二年洪傳以來,他已經使我們的社區、整個社會以及全世界超過100萬的修煉者的身體及精神深受其益;法輪大法對社會的貢獻已在全世界受到承認和讚譽。

鑑於法輪大法超越了文化及民族的界限,在東西方之間架起了橋樑,把宇宙的真理傳向了整個世界。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在最嚴厲的環境下表現出的大善大忍已經感動了每一個善良人的心。

所以特羅伊市市議會宣布2000年11月4日為特羅伊市法輪大法日並敦促所有市民加入這一慶典。

2000年10月23日簽發。

市長 Jeanne M. Stine
市長常務 Antony N. Pallotta
市議員 Henry W. Allemon
市議員 Martin F. Howrylak
市議員 Thomas S. Kaszubski
市議員 Louise E. Schilling
市議員 John R. St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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