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1月25日 星期二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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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欲作無罪辯護,橫遭層層非法干預

  • 2000年1月25日大陸消息

  • 進化論剖析(一)

  • 從迷茫害怕的誤區走向堅定實修和護法

  • 深圳《女報》誣蔑文章真相調查



  • 律師欲作無罪辯護,橫遭層層非法干預

    對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李建輝的開庭審判因故延期

    【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 由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公告的本月20日上午對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李建輝的開庭審判因故延期至24日。據可靠消息,此次開庭延期是由於李建輝先後所委託的兩位律師均堅持為他作無罪辯護,竟招致層層非法行政干預,致使律師無法為其當事人獨立行使其辯護人的職責。

    據悉,李建輝先後所委託的兩名律師均不是法輪功修煉者,但他們在閱卷和全面了解案情後均提出了李建輝無罪的辯護意見。但就在開庭前兩天,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方式對該兩位律師施加了強大壓力,最終迫使李建輝先後委託的兩名律師均不得不相繼解除與當事人的合同關係,因此,原定開庭根本無法如期舉行。現在法院為李建輝指定辯護律師,若李建輝拒絕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他在開庭時將不得不自行為自己辯護。

    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有關規定,作為被告一項最為基本的訴訟權利,被告有權獲得辯護;辯護人(包括辯護律師)有權獨立行使其辯護職責,完全有權提出被告無罪或輕罪的辯護意見,而不應受到任何司法或行政干預。

    李建輝所委託的兩位律師不過是依法正當地履行其對當事人的職責,並根據其對案件事實與法律的認識提出了無罪的辯護意見,是完全合法正當的,卻不料因此招來層層巨大的壓力和種種干預,並最終被迫解除與當事人的合同關係方告平安無事。此種嚴重違反法律、侵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咄咄怪事竟然發生在「依法治國」的今日中國,實屬中國法制的悲哀!我們常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樣一句話,如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真是真理在握、證據「確鑿」,讓律師發表一番無罪辯護意見又有何妨?任你律師說破嘴皮,一句「本法庭認為不足為信」則足以一言蔽之,反而讓外人看起來十分公正、公道,豈不更妙?由此看來,此種審判尚未開庭,先露了內怯;連律師講話的權利都予以非法限制,其審判程序和判決結果又有何公正性可言?對此,我們也不妨一語道破之:謊言最怕真理的聲音,露水最見不得太陽的光芒!

    (註﹕到目前為止,審判尚未有結果。2000年1月24日大陸學員供稿)


    2000年1月25日大陸消息

    【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 四川兩教師上訪被罰款4萬元,防法輪功學員進京甚於防刑事犯罪

    近日,四川省龍泉驛區有兩位修煉法輪功的教師赴京向中央反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公安遣返回來後,立即遭到拘捕,並處以罰款四萬元。同時,龍泉區政府還發出通知,鑑於他們所在單位未能防止職工赴京上訪,取消政府發給的三萬元獎金。

    龍泉驛區地處龍泉山脈,學校大多處在偏遠山區,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十分艱苦,收入也較低,教師們都盼著年終獎金補貼家用。政府此舉在當地教育系統引起強烈反響。

    龍泉驛區一些因有職工上訪而被罰款的企業去質問公安部門,憑甚麼要罰單位的款,當地公安部門答覆是這是區政府文件規定,他們也沒有辦法。

    另悉:近日,四川省各公安機關得到內部通知:在安排二零零零年的工作重點時,要把做好法輪功學員的轉化,防止法輪功學員赴京上訪,向中央反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的事件發生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第二才是預防和打擊刑事案件。



    湖南公安稱不交巨額罰款者將受終身拘禁

    1、湖南衡陽消息,衡陽拘留所因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太多,將有一批被稱做「頑固」分子的被送往株洲。公安部門稱必須交30000元錢,勞教3年,不判刑。如不交錢,就終生勞教。

    有上訪弟子,被遣返後,收取車費1000元,另加收不知名目的2000元錢。而湖南長沙的一位弟子被遣返,則是坐飛機被遣返的,除機票錢之外,還需要交10000元,不知道是甚麼錢,那位弟子沒有交。

    2、湖南長沙消息,在長沙,對於一些法輪大法弟子,為了制止他們上訪,當地片警仍在採取24小跟蹤的辦法。這種跟蹤據說是真正的24小跟蹤。據政府內部消息,該地區上訪人數較其它地區少得多。 在1999年12月份,為制止大法弟子上訪,長沙的一些大法弟子家中的電話被做了手腳。有弟子一連打了幾個以前的電話,撥通後電話中傳來的是:「電話號碼並不存在。」



    北京學員恢復修煉環境,蔣朝暉被稱已判12年徒刑

    北京地區是我所了解了恢復集體煉功,集體學法最好的地區。自審判研究會的事件之後,有越來越多的弟子真正的恢復了以前那種大家在一塊讀書的環境,清晨有越來越多的弟子走出來煉功。

    另悉,有警察透露,去年組織新聞發布會和99廣州法會的主要學員蔣朝輝被判了12年徒刑。



    3歲幼兒被單獨抱上警車帶走

    去年11月中旬,一廣東學員(可能姓康)攜妻帶子和四個孩子上京護法,全家在天安門廣場打坐時,警察將其3歲左右的第三個孩子抱上了警車。警察大概以為他們全家會跟上警車,但他們沒有跟著上。至今為止,這名3歲幼兒一直沒有消息,完全和父母失去了聯繫。孩子的父母親正在設法尋找孩子的線索。


    進化論剖析(一)

    文/美國西北大學法輪大法學員 呂罡

    【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達爾文的進化論已經創立140餘年了,在其誕生之初,是作為一種假說被提出來的。除達爾文本人從對一些植物,動物形態的觀察得出的推論外,並沒有甚麼化石證據。達爾文在《物種起源》書中論及化石時,標題為「不完美的地質記錄」。他承認在當時的化石研究中並未有證據顯示有物種間過渡類型的存在,並指出這可能是最易於檢驗而又具有殺傷力的反進化論的理由。他看到了進化論的先天缺陷,並希望後人能予以驗證。但是時至今日,進化論已成為一個公理;一個信仰;甚至一個宗教。不能討論,更不能批判,只能無條件接受,否則就將招致無情的圍剿,甚至被貼上「偽科學」,「反科學」的標籤而斷送自己的研究前程。在當今任何一本生物學雜誌上,已經找不到任何質疑進化論的論文了。SCOTT和COLE在八十年代初,檢索了當時的4000多種學術刊物,未發現任何一篇反進化論的論文,在68種與生物起源有關的學術期刊中,也未發現任何一篇是質疑進化論的。GEORGE W. GILCHRIST在1997年調查了世界上最大的五種期刊數據索引,也未發現反進化論或非進化論的論文。進化論者自豪地宣稱,進化論對神創論已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似乎進化論的合理性及不言自明性又得到了一次證明。

    事實真的如此嗎?進化論已是絕對的真理了嗎?

    其實不然,SCOTT和COLE的工作還發現,在1985年提交的135000篇論文中,確有18篇論文是反進化論的和非進化論的。而這18篇論文無一例外地遭到拒絕發表。進化論並非無懈可擊,而是它的維護者不允許任何針對它的挑戰。這更加給人一種印象:進化論並非確立於自身學說的科學性和完美程度,而是確立於眾多崇拜者的信仰。進化論並非KARL POPPER意義上的「經驗科學」(EMPIRICAL SCIENCE),而是一個假說,信仰和並不完美的證據的雜合體。

    事實上,我們今天科學研究所發現的東西,已經足以讓人們重新考慮進化論的正確性了。但這些事實要麼被迴避,要麼被抹殺,人們在思維定式的驅使下,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盛行理論的衛道士,而喪失了獨立思考的能力。這是不符合理性的科學精神的。一個真正的科學家,應正視舊理論的缺陷及其面臨的挑戰,並勇於擺脫束縛。只有這樣,科學才能向前發展,人類才能向前推動。

    一 達爾文主義自身的缺陷

    (一)比較解剖學

    進化論者通過動物的器官在形態和功能方面的類比,定了所謂的同源器官,並由此說明在進化樹中某一譜系的動物該器官在進化中發生的形態與功能的變化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首先,同源器官的定義就非常牽強,你必須首先承認動物是進化的,才能找到同源器官。因此這絕不能算做進化論中的一個證據,而只能是一個推論。即我們只能說因為進化論正確,所以進化樹中某一譜系中的動物存在同源器官,而不能說同源器官的存在證明進化的存在。現代基因學和遺傳學誕生後,對生物體形態與功能的關係在更本質的層次--基因及分子水平有了嶄新的認識。形態和功能只是表相,它們是由基因決定的,相同的形態可能對映於完全不同的基因。如果認為從鳥類的翅到哺乳動物的前肢是進化的話,那麼它們的基因也應表現為對映於形態相同程度的進化。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如果現在仍有人試圖從表面現象說明問題,只能被認為是膚淺的。

    (二)古生物學

    1、凌亂的化石證據

    無論是進化論者還是反進化論者,都希望古生物化石能輔證自己的觀點。如果說達爾文時代缺少化石記錄的話,那麼到今天為止,人類已收集了數以萬噸記的化石,是否已證明進化論的正確了呢?事實上依然不能。CHICAGO的FIELD MUSEUM OF NATRURAL HISTORY的古生物學家RAUP本是進化論者,但後來不得不放棄自然選擇學說,而支持幸運者生存說。他說該館擁有現有已知化石物種的近五分之一,可是已經確證的中間過渡類型的化石比達爾文時代還少。現有化石記錄混亂不堪,人為按進化論組成的譜系漏洞百出,根本不能說明問題。進化論者們所使用的分類方法及標準又不同,因此對某一化石的斷代也經常爭論不休,得不到一個統一的結論。

    進化論者常用的一個較為完備的進化譜系證據是脊椎動物序列(VERTEBRATE SEQUENCE),包括從魚類到兩棲類,爬行類,鳥類,哺乳動物,直至人的進化。從魚類到兩棲類,曾發現一種叫RHIPIDISTIAN的魚化石,其骨骼特徵類似於兩棲類,因此被認為是魚類到兩棲類的過渡類型。但當另一種叫COELACANTH的活化石發現後,這種觀點被立即推翻,因為這兩種動物在進化譜系中的親緣關係是極近的,但研究表明,COELACANTH並無任何上岸的可能性。曾經轟動一時的始祖鳥(ARCHAEOPTERYX),曾被視為進化論的鐵證,因為它即具有爬行動物的特徵,又具有鳥類的特徵而被視為一個著名的過渡類型。後來發現,始祖鳥所具有的爬行類特徵,如爪和牙齒,在現代鳥類中也存在,如南美洲的OPISTHOCOMNSHOATZIN和非洲的TOURACOCORYTHAIX。也就是說這個證據並不能用於判定鳥類與爬行類的過渡類型。另外,JENSEN早在1977年《SCIENCE》上發表的論文指出,與始祖鳥同一地層出土的化石被懷疑為近似於現代鳥類動物的股骨,因此,始祖鳥即非「始祖」,也非種間類型。1991年在中國遼寧發現的年代與始祖鳥相同或更早的鳥類化石更加深了始祖鳥的地位危機。

    在從猿到人的進化過程中,拉瑪古猿(RAMAPITHECUS)具有重要意義。它的下頜骨兼具人類與猩猩的特徵,牙床結構類似於人,不具有猩猩的門齒與犬齒,但上下頜的距離與頜骨的長度又近似於猩猩,這被視為是進化論的一個鐵證。然而後來在非洲發現的一種狒狒(THEROPITHECUSGLADE)與拉瑪古猿具有相同的牙齒及面骨特徵,但卻被視作一種狒狒。由此可見,這個判據也是模稜兩可的。

    2 寒武紀生物大爆炸(CAMBRIAN EXPLOSION)

    達爾文對自己理論的最終歸宿評價道:「如果可以證明任何複雜的器官不能通過無數的,持續的,微小的改變形成的話,我的理論將絕對失敗」。

    寒武紀生物大爆炸恰恰提供了一個極好的例證。大約在五億三千萬年前,在短短的幾萬年內,幾乎現在所有生物的門同時出現在地球上。從海洋裏巨大的管狀蠕蟲,甲殼類到較為高級的脊索動物並存。如果進化確如達爾文所言由點滴的,漸進的方式進行,那麼數百萬年的時間無論如何也不足以完成這一歷程。雖然寒武紀之前的多細胞生物化石也有發現,但按進化論的觀點,它們與寒武紀生物並無承傳關係。現代達爾文主義者STEPHEN J GOULD亦無法解釋,稱之為「迷中之迷」(ENIGMA OF ENIGMAS),事實上寒武紀生物大爆炸是進化論不可逾越的障礙。

    3 人類的起源

    在《物種起源》發表之際,達爾文曾說:「只有人類的進化,怎麼都不可能用我的進化論來說明」。

    的確,從進化論的觀點來看,人類的進化太快了。以人為例,進化論者認為,人類誕生的歷程為: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200萬年前) ----原人(代表為BETICONTUROPS 50萬年前) ---- 舊人(代表為NEANDERTHALIAN 10萬年前)----新人(5萬年前) ---- 現代人類(5千年前)在這一過程中,人腦容量以爆炸般的速度增大。而現代人類產生後,進化又仿佛突然消失了,五千年來人的腦容量基本未變。再看腦細胞數量,現代類人猿為10億個,而現代人類約為140億個。單從數字上看是增大了14倍,但智力水平卻發生著跳躍性的變化,這些證據強烈地暗示:這個進化樹是不正確的。這些物種也許根本沒有任何親緣關係,而進化論者只是按時間順序把它們拼湊在一起而已。

    另外,六十年代以來,肯尼亞OLDUVAI峽谷和RUDOCF湖附近地區的考古發現,也給進化論提出了許多反例。1972年出土了一具類人動物的頭骨化石,編號為KNM-ER-1470,簡稱1470號人。按其分類特徵,它類似於現代人,屬於人屬(HOMO GENUS),比南方古猿和直立猿人(HOMO ERECTUS)要進步得多,但它卻處於290萬年前。1470號人比進化論者所公認的人類始祖南方古猿早九十萬年,比直立猿人早二百萬年。這從根本上動搖了進化論的證據,成為古人類學中的一件懸案,至今沒有一個進化論者能夠歸屬1470號人在進化樹中的位置。

    (三)胚胎學

    與比較解剖學類似,胚胎學從生物發育過程中形態的變化,推論出高等動物的胚胎在發育中重現其進化歷程。如人類胎兒在發育之初與豬和鼠的胎兒都具有鰓裂和尾,形態也很相似,其實,這只是表面現象。首先,人類胎兒的「鰓裂」事實上不是鰓裂,而是快速發育的皮膚的褶皺;其次,人類胎兒的尾狀結構也絕不是尾,而是神經管。在蛙胎發育過程中的尾狀結構亦是神經管。再次,形態這一表象是由基因決定的。較為普遍接受的HOX基因調控理論認為,動物形態雖然豐富多彩,但在分子水平上的調控都是一致的,因此,動物胚胎發育之初形態相似,是由於HOX基因調控水平相同而已。這是近年來發育生物學最為重大的發現之一。也就是說,從形態相似仍不能得出本質亦相似的結論。

    (待續)


    從迷茫害怕的誤區走向堅定實修和護法

    文/一名北京學員

    【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我叫XXX,35歲,北京大法學員。3年以前,從《轉法輪》這本書拿到手,我的人生便開始了嶄新的一頁。師父洪大的法力使我從這部宇宙大法中得到了健康的身體,道德觀念的昇華。我才知道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我也曾一次次地想過應該怎樣精進,應該怎樣儘快提高走向圓滿。每天除了堅持不懈地學法煉功,也熱心地做一些大法工作。但有時總覺得提高得很慢,看過師父在新加坡法會的講法答疑錄像,更深地體悟到了學法與通讀的重要,通過一遍遍地反覆通讀《轉法輪》,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曾經歷了「4.25」萬人和平請願的壯舉,「7.20」進京上訪的路上也留下了我的足跡。我以為修煉的路上竟然也沒有甚麼不可逾越的磨難。誰料到7月22日當政府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的新聞一出,我的心再也不那麼坦然、平和,我開始有了一種恐懼、迷茫。真有一種茫然不知所措之感,我真正感受到「黑雲壓城城欲摧」的境地。每天我再也不能一頭紮在書裏兩耳不聞窗外事地通讀大法。聽完電視的報導,心中感到格外地壓抑,再拿起《轉法輪》,我的思想開始鬥爭,我再對照師父的法識別他們的謊言。雖然我知道那一個個事例是假的,根本不是真修弟子的行為,雖然也從未動過不學的念頭,可也沒有堅持不懈學法煉功的辦法。

    在迷茫與害怕中苦熬了半個多月,後聽說北京聚集了幾十萬大法弟子,北京就像一個大法會,各地的大法弟子在此雲集,從8月17日起,我一連五天去了北京,去天安門廣場,找外地同修切磋,在交談中,我的心受到鼓舞,堅定了堅修大法的信念,與此同時,怕心也在一點點減弱,在與同修的交流中,我明白了我們不只是修煉,更重要的責任還有護法,因為我們是和正法聯繫在一起的。聽著同修們講述的一個個激動人心的護法故事,我茫然的心情在悄然逝去。

    9月8日,天安門廣場開始了大規模的對法輪大法學員的清理,也就在這一天,丈夫在天安門被抓起來。聽到這一消息,我開始坐立不安。我倒不是因為丈夫的被抓而惶恐。我開始憂心我自己。我現在應怎麼做。別的同修為維護大法在坐牢,而我也自稱是堅修弟子,可此時我又在哪裏,我又在做些甚麼?我開始坐不住了,去其他同修家討論、切磋,就這樣一連幾天。一天晚上,我拿出師父的經文,把《挖根》《位置》《道法》反覆看,一遍遍地讀。師父在《挖根》中說:「你們不能總是讓我帶著往上走,而你們自己不走,法講明了你們才動,沒有講明你們就不動或反向動,我不能承認這種行為是修煉。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修煉是嚴肅的,差距拉開得越來越大了,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看到這些,我在想大法在蒙冤,同修在坐牢,而我還呆在家裏。我深刻地剖析自己,我為甚麼走不出去,原因在哪裏?

    我開始找自己。我意識到,我在執著於情,執著於自己的孩子。因為我們的女兒才7歲,上小學一年級。如果我走出去,孩子無處放,只能帶在身邊,孩子就要荒廢學業。我可以為大法付出一切,而孩子這麼小……這一關對我來說真的不那麼好過。同時多多少少我還有一顆怕心。但是我的眼前立刻閃現出師父的話「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同時,我也想到了耶穌,耶穌為了眾生受難了。他面對磨難是那樣的坦蕩、平靜,而我們這些「發心度眾生,助師世間行」的大法弟子,我們又應在法難面前抱甚麼心?是像猶大,還是做彼得?面對大法的遭謗,師父受辱,我們竟不能挺身而出,堂堂正正的維護佛法的莊嚴,我們又怎樣對得起給了我們一切的師父,我們又怎樣對得起當初那「發心度眾生」的豪壯誓約?

    師父說:「站在甚麼基點上看待大法,這是根子上的問題」。我的執著、我的出發點、原來不都是站在自我的立場上嗎?師父還說過:「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我難道為了自己的執著而做為一個大法弟子置大法的安危於不顧嗎?現在世人在唾罵大法,誹謗師父,而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到北京去,向政府說一聲大法好,為大法討個公道,哪怕被抓,哪怕坐牢,又算得了甚麼呢?理想明白了,身心輕鬆了許多。窗外秋風瑟瑟,我的心也更加急切,一定要儘快到北京去。

    9月14日,我帶上孩子,鎖上門,抱著一種不抓不回來的護法之心踏上了去北京的車。到了廣場,人較8月份少了許多,很快便衣就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回答「是」,於是我們就被帶進了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被當地公安派出所接回來。面對警察,我的心泰然自若,沒有了一絲懼怕之意,若是以前是不可想像的。警察問我去北京幹甚麼?我說電視宣傳與事實不符,作為大法弟子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警察以孩子為藉口訓斥了我很久,可我就跟沒聽到一樣,心裏一遍遍地背師父的《洪吟》,後因為我帶著孩子便沒拘留我。通過這次我才真正感到,心性是經過磨煉磨出來的,而不是想當然能提高的,通過這次磨煉,更堅定了我實修與護法的決心。

    10月24號聽說人大開會要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我想我們有責任制止常人一切破壞大法的行為,維護大法。25號我又來到了廣場,這一天在廣場被抓的人很多。當然還是照例被警察把我抓起來。在天安門派出所裏,我看到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一張張慈悲正義的臉龐,更增加了我心中的信心與堅定,我也感到有這千百萬大法弟子,我並不孤單。在天安門派出所,大家齊聲背誦《論語》《洪吟》,「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那恰似響徹天宇的吟誦使得氣勢洶洶的保安退卻了,他再也不制止我們了。

    接到當地公安局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在獄中不能學法煉功,牢號裏的氣氛很不正。雖然給其他刑事犯弘了法,可她們不敢學,不敢煉功,沒有這個環境。師父說:「環境是你們自己創造的,也是提高的關鍵哪。」這個環境就需要我們去創造,於是我們幾個同修商量,集體絕食,爭取學法煉功的環境。也就在這時陸續又進來幾個大法弟子,她們說電視已公布,把法輪功定為邪教,聽罷,我們更堅定了絕食的決心。

    在絕食之前,我的思想也鬥爭過,我知道,我還有十三天才能出去,現在絕食,十多天我能挺得住嗎?按常理常人7、8天就不行了。但我馬上意識到這種想法不對,我現在不是常人,我是修煉的人,常人做不到的我們修煉人能做到,因為我們是超越常人的人。師父說:「然而一個偉大的修煉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驗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

    我慚愧、內疚,我太自私,我首先想到的還是自我,瞬間我為我的想法而臉紅,我更為師父的話而讓我信心百倍。我知道把自己放在甚麼基點上,這是根子上的問題。為我為私還是一切為了大法。我放下了自己的念頭。坦然面對眼前的一切,我感到一種輕鬆。不吃不喝也根本不餓,甚至其他人吃飯就像跟我沒關係一樣。連饞都不饞。當我把這顆心放下以後,事情出現了轉機,在我們絕食的第5天晚上把我給釋放出來,通過這次磨煉,我更明白了許多,也更知道如何對待在護法中所經受的各種考驗。

    12月3號有消息說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要公審原法輪大法研究會人員,我準備去旁聽,在中級人民法院門外我第三次被抓,又一次進了監獄,當時我再面對警察、面對監獄,我已十分鎮靜,再沒有從前的惶恐與害怕。在監獄裏,我們在一起學法煉功,氣氛詳和,在此度過了四天後把我和其他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轉到了一所精神病院,這裏的一切設置和監獄非常相似,雖然條件艱苦,簡陋,但對我們這些從監獄走出來的人來說又算得了甚麼。更重要的是在這裏能學法煉功,這是我們最大的滿足。

    在精神病院我們已度過好幾十天,雖然我們失去自由,雖然我們與外界隔絕,雖然我們不知能否再出去,但我們心中有法,有師父在我們身邊,我們坦然面對一切,時刻準備迎接考驗,在法中提高,奮力精進,直至圓滿。


    深圳《女報》誣蔑文章真相調查

    【明慧網2000年1月25日】 【編者按】近日深圳《女報》登載了一篇無恥、荒唐的造謠文章,對李老師進行惡毒的人身攻擊。該篇誣蔑文章在深圳弟子中反響較大,一些為此事向雜誌反映真實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遭到公安的無理拘捕。下文是大陸學員提供的一篇的調查報告。


    深圳《女報》誣蔑文章真相調查

    2000年第2期深圳《女報》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獨家揭秘:……渭南自焚》(以下簡稱《獨》文),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響。為此,筆者專程從深圳趕到陝西,了解這篇文章的來源及其真實性。

    2000年1月21日 三原縣

    21日,筆者乘機抵達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後,直接打車趕到三原縣尋找《獨》文的作者。還算順利,大約下午三點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縣某工廠的工人,業餘愛好寫作。以下是我們的交談過程。

    我說:「我從深圳來。你的文章在《女報》已經發表,在深圳引起了反響,我來這兒了解一下,你這篇報導是不是欠真實。」
    他說:「就是假的也不會有甚麼問題。」
    我問:「你這篇完整文章來源於哪裏?你是否採訪過文章裏邊的主人公家屬?」
    他說:「沒有,是我在渭南的一個朋友告訴我這件事情的大概,有些細節是虛構的。」
    我說:「那主人公張之雯去北京的事就是虛構的了?」
    他含含糊糊地說:「去北京的事有,去北京後的事是虛構的。」
    (我想,還是從他那篇文章的故事開頭談起比較好。)
    我問:「你了解法輪功嗎?你周圍有沒有人煉法輪功?」
    他說:「不了解,也沒聽說誰練,都是從電視、報紙上知道的。」
    我說:「你文章裏張之雯的鄰家大嫂向張介紹法輪功的一些話語,和電視、報紙報導的如出一轍,是從電視、報紙上得來的嗎?」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說:「是。」

    正在交談間,又來了兩位先生也找作者。我先說明我的來意,沒想到他們也是為這事來的。其中一人自稱是陝西省記者協會副秘書長XXX(臨走時我留了他的手機號),因這篇《獨》文在上海一家報紙上發表,海外媒體向中國詢問此事,上級派他們來了解情況。

    作者這時顯得很緊張,說:「我是聽渭南的一個同學提供的情況,採用了小說手法寫的。」
    副秘書長的陪同說:「你知道這樣做的嚴重性嗎?如果李洪志在這兒,他完全可以起訴你。儘管定了他是邪教,我們也要實事求是嘛。」
    副秘書長說:「你都給哪些報刊投了稿?」
    作者說:「我先給河南一雜誌投稿,但他們向我要有關照片,我沒有找到,他們就沒發表。然後,我才給深圳X報和上海X報投了稿。」
    副秘書長又教育了他幾句後,說:「你把文章來源的經過大概寫一份給我,以後其他任何人都不要給。」

    作者要求我迴避一下,他要和省記協會這位副秘書長單獨談談。大約二十分鐘後他們談完,副秘書長對我說:「考慮到他(指作者)的前途,年輕又無經驗,我就不讓他寫了。這件事就是去渭南也無法查,只能說事出有因,查無實處。」他們走後,我還想和作者詳細談談,這時他態度已比較生硬,說:「事情就是這樣的。」我一看已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也不會有甚麼結果,便起身告辭。乘五點多鐘的汽車回到西安。

    2000年1月22日 渭南市

    22日筆者乘長途汽車於上午9:10到達渭南市,尋找《獨》文裏邊主人公張之雯的家屬,了解事情的真相。結果令筆者深感震驚。

    大約9:15,在渭南市汽車站附近詢問幾個當地市民,他(她)們都沒聽說過《獨》文中的故事。
    大約9:30,打車到城市最北邊的一條街。的士司機也未聽過此事,沿路詢問數名市民,包括穿制服的公安人員,均未聽說有此事。
    大約9:50,在市消防大隊一支隊,消防隊員都說沒聽過此事,不過他們告訴我,周圍的幾個鎮曾經發生過幾起火災,也許有我要找的。

    大約從上午10:00到下午 1:30,我租了一輛的士(分手時司機給我留下了姓名及傳呼),去到固市鎮、下吉鎮、官道鎮等派出所,中途又打電話給龍背鎮、吝店鎮、交斜鎮等派出所(屬渭南市直接管轄的農村就是這幾個鎮),查詢結果是在他們轄區內均無此事發生,我和司機還沿途詢問了幾十個當地群眾,他(她)們都沒聽說過此事,我只好返回渭南市。

    的士司機很熱心,陪著我連午餐都沒吃,又接著在市內查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個消防支隊、環北路派出所、臨渭區公安分局、渭南日報社,詢問了市內、市郊無數市民,均未聽說過此事。最後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門衛人說明來意,他讓我上樓到110報警台的房間去問,110的接線小姐打電話問值班領導,回答說無此事,她還告訴我沒接到過這樣的報警。從公安局出來後我仍不甘心,打電話給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轄的所有縣公安局的電話號碼,與各個縣公安局聯繫查詢,結果都是:「沒有」「沒有」「沒聽說」「沒有」……,此時已是下午4:30。

    兩天的走訪調查結果:根本就沒有張之雯此人,更沒有《獨》文中的事情。結論不言自明,就是一句話:《獨家揭秘:……渭南自焚》一文完全是捏造的。

    一位深圳市民
    2000年1月23日


    另:《女報》雜誌刊登了《獨》文後,馬上就有深圳大法弟子去該雜誌社,向編輯反映我們法輪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善意地告訴他們: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希望他們能夠認真調查清楚事實真相。沒想到,該雜誌的編輯不但聽不進去我們這些善意的勸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來抓走了幾個法輪大法弟子,而且無緣無故將他們拘留十五天,至今他們仍被關在看守所裏。

    《女報》雜誌刊登的《獨》文已經查實,純屬捏造。我們呼籲社會各界正義之士,善良的人們能夠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待法輪大法和大法的修煉者。

    深圳大法弟子
    200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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