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1999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全部文章

要獲取每日的全部圖片,請到圖片網的"最新圖片"欄目(http://photo.minghui.org/

  • 亞洲地區東京弘法護法速寫

  • 11月22日大陸消息

  • 我們夫妻護法的經歷

  • 為大法獻出自己的一切

  • 在大法中修煉

  • 代表全家向人民說句心裏話

  • 核實結果:並不存在「李老師11月4日接見香港記者問答」



  • 亞洲地區東京弘法護法速寫

    【明慧網1999年11月22日】 11月20日,東京亞洲地區法輪大法交流會圓滿結束。21日,上午10點參加法會的各國學員在東京代代木公園集體煉功弘法。

    下午2:30分,各國學員參加弘法護法和平遊行。隊伍由來自台灣、韓國、新加坡等地的百名學員和日本的近兩百名學員組成。在警車的開路下,走在最前面的是手拿五顏六色氣球韓國兒童,接著是兩位身穿民族服裝的韓國女學員,和兩位穿金黃色煉功服的日本女學員,高高舉著法輪圖形;兩名日本學員舉著日文版《轉法輪》的模型緊跟其後,隨後是高舉著的「真、善、忍」橫幅;四十多面由各國學員製作的橫幅形成一個浩浩蕩蕩的長龍,在日本警察的大力協助下,穿過鬧市緩緩前行。大法的《普度》音樂響徹宇宙。安靜祥和的遊行隊伍和充斥搖滾音樂的原宿地區和熙熙攘攘的新宿街頭形成強烈反差,其祥和的氣氛吸引了大批行人和各媒體的記者。他們紛紛索要大法宣傳資料,大家所攜帶的剛剛出版的日文報紙《法輪大法通信》和其他資料被索要一空。

    晚上各國學員又來到文京區區民中心自由交流。大家被今天遊行時所產生的強大的慈悲的場所震撼,紛紛說:「真好!真好!」。一些原來不贊同和平弘法遊行的學員說:「在做出發準備時,就感到了強大的場,感到了身心被強大的善的力量所融化。」有的學員說:「我們是流著淚走完遊行全程的。」大家感到了的師父的洪大慈悲和無量智慧。通過弘法遊行,完全改變了代表著政治、爭鬥、示威等常人中所認識的遊行的概念,給這個名詞賦予了新的內涵。大家認為在當前特殊歷史時期下,應該做到真正的「以法為師」,在符合常人這層法理的情況下,不拘泥於形式,用善的一面弘法護法。

    11月22日,上午7點到9點,日本、台灣、新加坡的大法學員在東京上野公園大噴水池附近進行集體煉功弘法。

    10點到12點,各國學員舉著「真善忍」「法輪大法」等條幅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前和平請願。台灣、新加坡和日本弟子分別向中國駐日本大使遞交了請願信和部份資料。但卻被拒絕,只能把信放在大使館前的一個紙箱裏。電視台、報紙的記者現場採訪了學員。各國學員向媒體介紹了法輪大法在各國的發展情況尤其是「425」事件以來大量有緣人學煉大法的情況,並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都來關心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危機。

    另有部份學員帶著中文版《法輪大法在日本》(八版)和日文版《法輪大法通信》(四版)的報紙在大使館辦公樓前散發,很多到大使館辦手續的中國人和外國人前來索取,報紙很快就散發沒了。學員們很後悔沒有多帶。而且很多來大使館辦手序的人對國內的情況表示不解,他們用日語對學員講:「加油呀!」。

    11月22日大陸消息

    【明慧網1999年11月22日】【11月22日大陸消息】

    據悉,全國各地又開始重新調查法輪功學員7月21日到各地信訪辦和北京反映情況的事情,要找出人來定罪。原來說的7月21日前不予追究的話又變了。

    據從北京被押回的學員講在北京公安出高價捉拿外地法輪功學員,舉報一個現場獎勵1000元;舉報一個留住法輪功學員的地點現場獎勵20000元。



    【11月22日大陸消息】

    據美聯社報導,深圳學員李建輝在被警察拘留兩個多月後,今天被南方城市深圳的一個法庭正式判刑。與香港接壤的深圳富田區執行辦公室的一個姓林的官員說,李建輝因〝利用邪教犯法〝已被正式判刑,有關他的案子的調查仍在進行。


    我們夫妻護法的經歷

    【明慧網1999年11月22日】 我叫曹海榮,家住內蒙古錫盟多倫縣,我在多倫縣廣播局工作。我和丈夫季曉泉都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通過學法煉功後,身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我和丈夫學法煉功兩年來,沒吃一片藥,沒打一次針,也沒去醫院看過病,可是身體比以前更輕健了。每天精神飽滿,而更主要的是知道了宇宙真理,知道了做人的目的,怎樣做人。我們用大法真、善、忍對照自己,遇事先為別人著想,為大法著想,我們都在按照師父的法理去做,逐漸成為一個好人、更好的好人,我丈夫季曉泉學法煉功後,被評為蒙級優秀教師,今年被評為一級教師。受到學校領導及學生們的好評,確實做到了在家做一個好成員,在單位做個好職工,在社會上做一個好公民。這些是人們有目共矚的。人們都在說法輪大法好。

    這次我是10月29日到北京來上訪的,家裏扔下兩歲多的幼子,丈夫季曉泉也因10月18日去北京上訪被押送回去關進了監獄。家庭對我來說,過去是我的命根子,我會不惜一切的維護,讓它完好無損,可是現在,我認識到法輪大法才是我真正的命根子,我應該站出來,維護大法向政府、向國家領導人反應真實情況。不管他們怎麼樣對待我們,我們都要用善的一面對待他們,我們要讓國家政府了解真象。我們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民了解法輪功,支持法輪功,希望他們給以法輪功以關注和幫助。我要把那些警察執法違法迫害我們法輪大法學員的惡行向世人講述,讓那些人清醒過來,叫他們那些人不要再為所欲為。

    下面我講一下7月20日以來我家的遭遇,我丈夫季曉泉是輔導員,7月20日早三點鐘我縣公安局警察到我家進行搜查並把他抓走了,關進了監獄,並把我家中和我母親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音像磁帶給收走了,(價值約伍仟餘元),第二天也就是21日,我和一些同修坐車一起去北京上訪,半路也被警察抓了回去關進了監獄。我被關押了十二天,我丈夫被關押了十七天,並對我們全家罰款,我丈夫季曉泉因是輔導員被罰人民幣伍仟元,我被罰人民幣貳仟元,我們共交染仟元錢。我們把錢交給治安股以後,我丈夫才被放出來。

    我丈夫被關押17天後出獄不久,因為大法資料的事又被警察抓去關押五天,在關押期間,警察對他進行了毆打,強迫叫他承認賣資料賺了拾萬元錢,我丈夫沒做這樣的事,始終他說我沒賺錢,警察就一手拽頭髮,一手拿著《轉法輪》書往頭部、臉部擊打,我丈夫被打得口流血,臉部腫,最後他打累了才住手,把手裏的《轉法輪》書都打壞了。同時有一名大法學員叫高林博。因在家裏看《轉法輪》書被人檢舉,警察抓去關押了15天,在關押期間,警察叫這位學員給他跪在地上長達一個多小時,我丈夫第二次出獄時,警察看到我哥哥後說,你得交兩仟元罰金,不然的話季曉泉的案子結不了。我哥無奈交了貳仟元錢,隨後又找到我弟弟要罰貳仟元錢,因家中沒那麼多錢可拿,這時弟弟同學找到警察從中講情,並由我弟弟拿錢請警察吃了一頓飯,然後交罰金陸佰元。我哥哥和弟弟罰金至今沒有給任何憑據。我公公也因為此事請了警察吃飯。我哥哥、弟弟和我公公他們都是常人,他們拿的錢有的是自己存的,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貸的款。因此給我們全家人帶來生活上的困難,難以想像,但我們還是無怨無恨地忍受著。

    自從我們被從監獄放出來後,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就是去公婆家都要向警察請假,得通知他們,警察經常到我家裏打探情況,嚴密監視,嚴重時要求我一天要給單位領導打兩次電話,以便證明我是否在家。

    10月18警察第三次又對我家進行了搜查,翻箱倒櫃。我丈夫當晚離家去北京上訪。警察出動很多車輛和人次進行搜捕,所有親戚家都有警察蹲坑兩天,大部份學員家都進行檢查看他去沒去學員家裏,並進行通緝,還說誰舉報,獎給伍仟元錢。把他當成了甚麼重大要犯,打攪的四鄰不安。這種作法引起了群眾反感,怨聲載道。我丈夫已經是第三次被關押了,至今還在監獄內,等待的可能是判刑,我也隨時有被關押、被判刑的可能。無論我們在任何環境下,堅修大法的這顆心,我們是永遠不會變的。

    大陸法輪功學員曹海榮
    1999年11月19日


    為大法獻出自己的一切

    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叫余吉述,今年50歲,重慶市璧山縣人,在縣技術監督局工作。

    我是96年11月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之前,我有多種疾病:神經官能症、嚴重的內分泌失調,嚴重的腎炎和關節炎等等。

    我的病表面看起來好像不是甚麼大病,其實,平時沒有發病時每月都要吃貳佰多元的藥物,並且還要保養好,比如:平時吃東西很挑剔,要吃好的,每天要保持9小時以上睡眠,還不能幹重活,不能生氣,否則,其中一個問題不注意,就會引起多種病的復發:全身浮腫、心慌、頭痛、通宵不能入睡等等,由於長期如此,造成家庭經濟拮据,引起家庭糾紛。造成家庭分裂這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按照老師給煉功人提出的標準去修煉,去同化宇宙特性,半月後,我所有的病症全部消失,不但給我節約了經濟開支,而且工作效率也很高了,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還感覺很輕鬆。一人能頂兩人的工作;不但身體受益,心靈也得到了淨化,不再像以前那樣工作起來斤斤計較,遇到矛盾就高聲吵罵,勾心鬥角等,而且無論領導分給我多少工作,都能輕鬆愉快地幹好,從中我體會到:沒有大法,沒有老師,就沒有我今天的一切。

    可是沒有想到4.25事件以後,大法開始遭到破壞,破壞的形式是一步步升級的,起先是公安局放出話來,說法輪功要取締,要被定為邪教等等。我聽了很吃驚,也很納悶。以前我學很多氣功,沒有哪個氣功能像法輪功這樣認真講修「真、善、忍」,講「德」的;而且只要真正按照標準去做的,法輪功一煉就祛病,淨化心靈,我家鄉以至全國那麼多的例子還不能說明問題嗎?怎麼還要被定為邪教呢?我不理解,但我們很清楚我們受了益,是大法、是老師救了我們,才有我們今天的幸福,我們能等閒視之嗎?我們要為大法、為老師去洗刷不白之冤,哪怕一點點工作我們都要去幹。

    於是,我們召集全縣輔導員切磋,決定以更大弘法形式去證實大法好、如何好,讓千千萬萬的人都了解都來學,都能證實。我們一面組織區鄉學員城裏弘法,又組織城裏人到鄉下,無論晴天落雨,街邊或哪個田坎上,只要能站人的,每星期兩次必不可少,有時剛站好隊就下大雨,但想到大法這麼好,為了早一分鐘讓該得法的人得法,也用他們的親身經歷去早日證實、弘揚大法,我們不顧一切站在或坐在街邊,田坎或廣場上,冒雨弘法,有時長達四小時。

    雨水浸透衣服,衝紅了眼睛,始終無人退卻,這個時候,兇惡的警察也感動的倚在房簷下,一動不動地看我們把功煉完,結束後還問我們為甚麼那麼拼命,連七、八十歲的老人、幾歲的小孩都這樣,我們乘機給他們介紹了大法。我們從中悟到,破壞大法的執行者--警察,也應該是我們弘法的對像,他們雖然是執行者,但從某個角度看也是受害者,他們也是人,也是老師普度中的人,為何被遺忘?難道我們還要和人計較麼,說不定在對我們迫害中得法呢。於是,我們組織了二至三人每隔3、5天去給他們談修煉後的體會、送書、送資料,給他們放老師的錄像等等,他們提出疑惑或不明白的地方,我們就針對地讀老師的書作為回答,遇到他們發火吵架時,我們就笑嘻嘻地等他們吵完後再給他講道理,直到他們口服心服。

    由於我們弘法抓的緊,新學員越來越多,有時一天增加幾十個,也由於我們弘法抓的緊,形式多樣,那段時間,我們學法煉功減少了很多麻煩,雖然公安局不許我們在任何地方弘法,並每次弘法周圍站滿了警察、便衣,用刺耳的警車喇叭大聲長時間警鳴,用水車恐嚇、把路邊的河水洒向學員的臉、頭及全身,或有偵探偵察我們學法和切磋的地方,但學員們一直對大法堅信不疑,公安人員一直沒敢把我們怎樣,我們照樣集體學法煉功,直到7.20事件以後,當地公安部門通知我們,如果我再出來學法煉功,他們將採取最惡毒的手段懲罰我們,說這是上面的指示。

    這麼好的法,這麼好的老師,處處教我們做好人,竟遭到如此惡毒污衊和禁煉,我心裏非常難過、悲傷,但是我想到,悲傷的淚水不能解決問題,必須用善的一面:煉功、上訪等形式盡力向政府證實大法是正的。於是,7月23日,學員(幾千人)自願到重慶廣場煉功、上訪。沒有想到,那裏早已聚集了幾百名警察,他們到處驅趕學員、見到不走的就打,見到有人找他們講道理的也打,有一個學員的脖子就被抓得沒一塊好肉,而一部份學員被警察像老鷹抓小雞似的抬起來像扔石頭一樣「咚」的一聲甩在車廂裏,然後搜盡他們的錢財、一車又一車拉到了一百多里以外的河邊上,像倒東西一樣倒在地上就跑。

    我一向熱愛的祖國、敬仰的警察,竟是像電視片上演的反面人物對待老百姓那樣殘暴地對待一群無辜的好人,令我難以接受,我不明白這是為甚麼?政府不是提倡精神文明嗎?而我們修煉人眾所周知,比精神文明者還要好,政府不但不加以保護,還要打擊,而社會上貪污墮落、吃喝嫖賭、打砸搶、治安秩序很不好不去狠抓治理,卻對一群好人那麼仇恨,這究竟是為了甚麼?那段時間,我非常痛苦,我為大法、為師父而大哭了幾次,後來我想起警察說過,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上面的壓力,如此,我無心再工作,和區鄉輔導員切磋好後於8月31日晚到北京上訪護法,到北京第二天,我在天安門廣場有幸遇到長春、大連功友,一見如故,就地切磋修煉之事,只坐了十來分鐘,圍著紀念碑的流動崗警察瞪著眼睛狠狠地咬牙切齒地看著我,當時我很坦然,因為我明白這個時候我應該以甚麼樣的心態去對待。我在此並沒有高聲喧華,更未做壞事,所以仍然和功友們切磋。大概又過了十來分鐘,有個警察打著手機,喊來了警車和七、八個警察,強行把我叫上車,關進了牢房,登記到我的時候,我想到我無錢再到北京,又心願未了,就不願說出我的家庭住址,就被一個警察抓起我的頭髮用力狠狠的打了我兩耳光,歇了兩分鐘,又狠狠的打了四、五個耳光,一面打一面問,打得他滿臉汗水,又歇了幾分鐘,又狠狠一拳打在我的下巴殼上,頓時,嘴唇和舌頭都被打破了,上嘴唇當時就腫起來,翹起老高,嘴流著血。隔了幾分鐘,進來一個衣褲不整、吊二郎當就像社會上的地痞流氓一樣的青年男人來勸我,一面勸一面用很長很髒的指甲狠狠插在我的右上胸的肉裏,使勁卡著把我貼在牆上,像卡住了我胸裏某根神經,既不能吸氣也不能出氣,痛得我動彈不得,足足卡了我幾分鐘。第二天,我的右上胸變成了紫色,不能接觸,挨上就痛得不行,我的整個右臉成了黑紫紅的花臉,右臉一片紅。三天後整個臉的手掌印還清晰地一個疊一個印在臉上,而嘴和脖子老遠就能見到紫黑一片。

    警察把我押回璧山縣派出所,關進了牢房,餓了我四頓飯。第三天公安局對我進行了審訊。審訊的內容是:①為甚麼到北京,哪個時候走和誰走,誰是組織者,為甚麼要上訪,還說:「法輪功已經定性了,明明規定了不准上訪,不准三人以上聚集……你們偏要這樣做就是犯法,就是擾亂社會治安……我們不管你們是不是好人,上面定了的就是法,再做就是犯法……憑你們幾個,還興得起甚麼啊……」我以善的方式,以我親身的例子給他們介紹大法如何好,好在哪裏,一一介紹給了他們,駁斥了電視上對大法的污衊,並用歷史見證回答了他們說中央定了的就是對的例子,我是這樣回答的:66-79年間,文化大革命誰敢說不好,後來如何?偉大的毛主席、誰敢說他怎樣,為何後來有人說了犯錯誤?鄧小平為何三起三落?還有全國出現的冤案錯案後來又為何來個評反?既然歷史中的偉大領袖人物都會犯錯誤,難道說今天的領導就不犯錯誤麼?我們修煉人並不想興甚麼風浪和常人作對,但我要用我的親身經歷向中央講清楚,我們大法如何好,如何正,師父是怎樣教我們做好人的……作為老百姓,哪些功好,哪些功不好我們最清楚,因為我親身證實了,不但我受了益,我全家都在學,既給國家節約了藥費,又給自己節省了開支,難道還錯嗎?我們既做好人,又更好的工作,哪方面都比常人好,還叫我們不學,還要遭打擊。請問,你們是願好人多還是願壞人多?如果是願好人多,那我們就應該學。審訊人聽後語塞,從內心發出一句:「你說話也有哲理哩。」儘管如此,最後還是以擾亂社會治安,還有甚麼甚麼罪拘留了我15天,還不算在北京和待審的幾天,把我和刑事犯關在一起。

    在15天裏,我靜靜的找到我十幾天來我那不好的心,並和各種刑事犯人接觸、交談、弘法。15天和他們的關係非常融洽。

    15天滿後,四個警察對我進行了恐嚇,說甚麼乾脆把他弄到精神病院給整一下,免得再犯,還說,這些人要服打、只有打才能打出口供來,又說,再到北京那就不是拘留的問題。

    恐嚇完後,我單位領導把我接回單位,在政府的壓力下,對我進行了三天學習班學習。我未回之前,早已組織了一個專人小組,等我一回單位就實行24小時監控,就是:睡覺在會議室,有專人陪著,大小便有人跟著,吃飯有人送,要甚麼有人採購,總之,不准我下樓半步。

    上班後,我的怕心出來了,我找到了原因,逐漸去抑制。大法被定為邪教後,我心裏很憂慮:一是想上北京,又覺得領導對我這麼好,放不下那顆心,二是我離退休只有1個月了,是否離了再走?但又想到大法遭到這樣的磨難,難道我能等一個月嗎?那幾天我確實感到過一天是多麼的長,心裏又老惦記著大法、師父、常常想著就哭。思前顧後總也走不出來,一天夜裏,我突然從收音機裏聽到王治文等4人被逮捕的消息,我突然醒悟我早該上北京,為何遲遲呆在家裏?我是大法弟子嗎?我為我的那顆不好的心造成的失誤而痛苦了一晚上,當時就打電話通知能通知的輔導員來城裏切磋此事,一切該做的做完後,放棄工作第二次來到北京,準備為大法獻出自己的一切。

    大陸法輪功學員 余吉樹
    1999年11月20日


    在大法中修煉

    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叫閆鋒,原繫瀋陽市東北大學研究生院97級碩士研究生。98年10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年來身心受益無窮。

    經過一年的修煉,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博大精深。法輪大法絕不是迷信,絕不是唯心與說教。法輪大法揭示出了宇宙「真、善、忍」特性,闡述了宇宙中任何物質從低級到高級、從宏觀到微觀都有其物質存在的一方面,即都有其不同能量級別的體現,同時又都有其精神的一面,即都在不同層次上體現著宇宙「真、善、忍」特性。宇宙中的生命也同樣因為其思想境界的不同,而在生命存在狀態上體現出了生命從低級到高級的差別。法輪大法告訴我們每個修煉者,只有在修煉過程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同化宇宙特性,就能實現生命的昇華,成為高級生命。法輪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就在於修煉返本歸真,同化宇宙特性,實現生命的昇華。

    99年7月22中國政府宣布取締法輪功後,本人對政府的做法深感不理解,同時對國家新聞媒體有背事實真相的相關報導倍感困惑。經過1年的修煉,深知法輪大法是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修煉者在修煉過程中思想境界的提高,必然有利於群眾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有利於國家繁榮。國家對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群眾們不正確的做法,只會造成人心的喪失、社會的不穩定及國家人力、物力的不必要的損失。

    正是基於我對法輪功的感受與認識和政府及媒體所宣傳報導的不同,出於對國家人民的利益以及對本人自己的信仰和合法權益負責的目的,促成了我於9月20日的進京上訪。

    9月20日上午10點半左右,本人和同校的另一位功友來到北京市正義路信訪辦,接待我們的公安人員直接把我們的身份證、學生證收上去,簡單冷漠地問了幾句話之後。我們就被送到了朝陽區某一派出所。在做了詳細記錄後,我們很快就被瀋陽市駐京公安帶上手銬押送至駐京辦事處,並被安置在一個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裏,在同一個房間裏被關押的已有近15名功友,其中有工人、農民、教授、退休老人等等。在幾乎是坐了近一天一夜之後,學校領導及公安人員從沈赴京把我倆接回瀋陽,回沈後,在東北大學公安處經過一天的審問關押後,我倆以「違反9月2日公安部頒布的不准為法輪大法上訪有關法令」和「擾亂社會主義」為名被處以15天行政拘留。拘留期間,同被關押在一個監房內的有6名法輪功學員,其它 10多名都是因為打架鬥毆、賭博等等原因被拘留的。我們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嚴格要求自己,用善心對每個人、每件事。號內生活中的一切事情,如刷馬桶、擦地板、打飯、鋪被褥等等我們都儘量多幹,很多同號內的人都由衷地稱讚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我們還熱心地告訴他們每個人,法輪大法能夠使人的生命得到昇華的法理,有幾個人都表示拘留期滿後一定要接觸接觸法輪大法,尤其是一名19歲的男孩,他是因毆打他人被拘留的,他自己講到他雖然經常打架,但從內心深處他不願意這樣淪落下去,一直想要做個好人。但苦於不知道甚麼是真正的好人和怎樣做一個好人,由於社會環境所迫,他經常不得不打架,一直陷入矛盾苦惱當中。在拘留期間,他被我們的行為所感動,主動找我了解法輪大法,通過我的介紹,他對大法有了一定了解,並深為折服嚮往,決心期滿後一定要修煉法輪大法,並且詳細地向我打聽如何借到《轉法輪》一書,並表示一定要儘快借到。

    拘留期滿後,我沒有得釋放,而是又被以辦學習班名義送至瀋陽市收容遣送站進行30天的學習。送到收容所後由於校方怕我們所謂地繼續「中毒」,出面將我們從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房間轉移一間與三無(無身份證、暫住證、勞務證)人員關在一起。在收容所呆了四天後,就被學校以回校再教育的名義保了出來),於10月10日我們返回了東北大學。

    在整個拘留收容期間,先後幾次有公安、管教人員和我們交談過,有的很友善地勸我思想儘快轉變過來,同時也有的斥責我違背了國家法律、威脅我如果再去上訪就會被勞教。

    我無意計較和評論政府對我的拘留收容對錯與否。我想,我做為一名修煉法輪大法的合法公民,我有權行使憲法賦予我的到政府有關部門上訪的權力──建議政府給予法輪功學員合法的煉功環境;同時我還應該履行我向政府反映情況的義務──向政府反映對法輪功不正確做法給國家、人民帶來的壞處和改變對法輪功的做法會給人民、國家帶來的好處。

    返校後,校領導多次找到我談話,勸說我轉變思想,在現實利益上點明對我學業前途、切身利益的影響和利害關係,並且告訴我,我的個人行為──即再進京上訪與否與學院及有關領導的名益、政途、物質利益都有連帶關係。還有來自導師、家長、同學朋友的苦口相勸,總之,方方面面的關係都勸我不要再去北京上訪。尤其是10.15後,學院領導更是布置了我周圍的同學每天輪流值班與我在一起看住我。當然,我理解他們,這是對我一種善意的保護。

    我認為人是不能夠沒有信仰的,而不能夠堅持自己的信念的人是可悲的。法輪大法就是我的信仰,同時修煉法輪大法也是我個人的權利。政府可以說我的信仰是錯的是邪的,但我自己不能認為自己的信仰是錯的,堅信自己的信仰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我無意改變政府的做法,但憲法賦予了我向政府的做法提出建議的權利,然而現在當我提出建議後,得到的只是拘留收容,我的建議得不到傳達,那麼我想我只能用自己的行為──再次進京來證明我的堅信自己的信仰是對的──法輪大法絕不是邪的。我不答應也絕不接受強加給我的不准上訪、不准修煉法輪大法。如果我不用自己的行為來表達自己的意願,就等於是對強加給自己的這個不准、那個不准的一種默認,就等於承認我自己的信仰是邪的,承認自己上一次的進京上訪是錯的,就等於對自己的信仰的一種背叛,所以我決定再次進京。同時,為了盡可能避免因為我的個人行為而使學校、領導的利益受到影響,在離校之前,向校方上交了我的退黨、退學申請,然後我於10月19日晚再次離沈赴京。

    由於第一次進京上訪,我只是感覺自己應該去了,而並沒有在法理上悟透為甚麼。在整個拘留收容及返校後階段中,經過了公安人員、管教人員的警告斥責,老師、領導們的循循善誘,父親電話中的含淚相求,同學朋友們的好言相勸,再加上又了解到周圍的功友們有在壓力前不煉了,有暗地堅定實修的,也有站出來上訪的。尤其在回校後,校方答應過去的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不去上訪了,我還可以完成我的碩士學位。

    此時此刻,我真正感到了困惑,感到了修煉的艱難。拘留所、收容所所受的肉體上的苦與此相比可以說是不值一提。在修煉道路上如何邁出正確的一步,我出現了迷惑。關鍵的時刻,仍是在學法中找到了答案,我悟到:我必須堅決站出來,用我自己的行為證實大法、維護大法;同時修煉是嚴肅的,我個人的修煉,不能脫離大法,我必須在大法中修煉。

    師父講過我們為圓滿後的那一層生存方式所存在。師父還告訴我們讓我們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狀態,做一個好人,圓融常人這一層的法。我理解為,我修煉的目的就是圓融大法,圓融圓滿後的那一層次的法,圓融法在那一層次賦予我的行為方式;而在修煉過程中,我們的常人這一面應該做一個好人,同樣去圓融法在常人這一層賦予我們的行為方式,圓融常人這一層的法。師父在《挖根》裏還講到:「大法是能夠使人心向善,使社會安定。但是你們要明確,大法絕不是為了這些而傳的,是為了修煉。」我理解:正如師父為了我們的修煉才傳出的大法,而不是為了使人心向善,使社會安定。同樣我們是為了圓融大法而修煉,而不是為了做好人而修煉。圓融大法才是根本目的,而做好人的本身只是在特定環境下採取的一種圓融法的手段,那麼現在修煉環境發生變化了,採取原來的手段還能圓融大法嗎?是不是應該採取其它的手段才能真正地圓融大法呢?

    師父在《挖根》中還講到:「你現在是個修煉的人,站在甚麼基點上看待大法,這是根子上的問題」。師父在多倫多法會中也講:「大法是第一位的」。我悟到:在修煉過程中,我們須站在大法的基點上對待自己的修煉,對待自己的行為狀態,即維護大法、圓融大法才是第一位的,而後才是在維護大法、圓融大法中體現出我個人的修煉。

    從另外一個角度上看,如果我個人的修煉不能體現出維護、圓融大法,那麼還能稱其為修煉嗎?師父在多倫多法會中講過師父擔心的不是時間問題而是我們能不能夠在法中修嗎。我現在對師父這段話有了更深的理解。沒有了大法,根本談不上我們的生命存在,那麼我們的修煉也不能脫離了大法。如果我所謂的修煉不能體現出圓融大法,與大法相脫離了,就不能稱其為修煉,師父更不會承認這種狀態是修煉。

    那麼,現在法在常人社會這一層已經被嚴重破壞,在這種極端的環境下,我應該如何去圓融大法呢?如何去修煉呢?這是擺在我面前的一個嚴峻課題。當然,無論採取甚麼方式,都應該是法賦予常人這一層的人的行為方式。那麼,做一個所謂「好人」,為了不使父母、師長、好友擔心而違心地寫下保證不修煉了,然後偷偷地堅定實修,行不行呢?絕對不行。法會賦予修煉人這種行為方式嗎?絕對不會,那麼這樣做了,這不就是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對待修煉嗎,而是站在人維護人的基點上了嗎。其實,何止是人維護人,可以說就是維護魔。修煉人應該是去圓融法,而不是去圓融魔法。

    那麼,我想在這種環境下,我必須堂堂正正站出來表明自己堅修法輪大法的態度,證實大法絕不是邪的,並用自己的行為本著善心弘法。在現階段我認為我只有這樣才是真正地維護圓融大法。從而才能使我能夠真正地在大法中修煉昇華。

    以上便是我這一階段的一點體會,說出來和大家一起共同切磋提高。 

    大陸法輪功學員 閻鋒
    1999年11月21日


    代表全家向人民說句心裏話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們家,我、妻、母親都是受到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都是好公民,近來通過媒體得知政府部門對「法輪功」的失真報導和不公處理,心裏很是著急,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說一說心裏話。

    我們全家是從94年7月末開始煉「法輪功」的,李老師對生命、宇宙、時空的精闢論述,使我們深深折服;坦誠無私、慈悲博大的胸襟令我們感動。隨著看書學法的深入,我們漸漸明白了甚麼是「修煉」 ,如何不斷昇華自己,同化宇宙特性;全家的身心隨之也不斷地得以改善。

    原先我是一個名利心很重的人,大學畢業後,分配在人人羨慕的銀行工作,待遇很高,但仍然不滿足,多方活動,想方設法為出國作準備,把個人的安逸享樂看得很重,煉功後,通過學習李老師的《中國法輪功》(修訂本)、《轉法輪》等專著,世界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心胸豁然開闊,跳出了對個人利益追求不放的小圈子,生活更加樂觀向上,96年拿2萬元錢匿名捐給市希望工程;工作上踏踏實實,不挑不揀,任勞任怨,受到領導和同志們的好評。

    母親以前患喉炎、心絞痛、冠心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多種疾病,動過大手術,速效救心丸形影不離備在身邊,稍一活動就昏迷乏力,上二樓都困難,為了維持生命,只好依靠輸血,花費了大量醫療費不說,自己也被折磨得筋疲力盡苦不堪言,兒女親戚們都為此愁眉不展,如坐針氈,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說「我這裏不講治病,我們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P2)。學法煉功後,母親的身體得以淨化,各種病症在不知不覺中煙消雲散了,走路輕快,臉色紅潤,三個月後,還來了例假,生命獲得了新生。現在母親在家洗衣做飯樣樣都幹,三歲的小孫女就是她在家一手看大的,五年多來,母親再也未得過病,未吃過藥,徹底擺脫了「藥罐子」 。母親的變化使兒女親戚們如釋重負,倍感欣慰,鄰居朋友也為之稱奇。

    妻子煉功後,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不僅年年在單位裏是先進,在家裏孝敬婆婆,髒活累活搶著幹,結婚後同母親共同生活四年多來,婆媳之間從未紅過臉,全家算女兒一共祖孫三代四口人,是鄰里公認的「五好家庭」,我們常常從鄰居們羨慕友好的目光感受到按照李洪志老師教導的煉功人要「重德」 ,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要求自己,是多麼的正確與神聖。

    近來政府部門在不知真情的情況下,對「法輪功」給以否定,我們多麼傷心,回想「煉功」來,我們所學所做,所見所聞,乃至親身感受,怎麼也想不明白,教人向善,讓煉功者受益,讓社會受益的「法輪功」到底錯在哪,邪在哪?

    許多我們所熟悉的「法輪功」學員由於堅持煉功或直言不諱上訪被拘留或拘捕入獄了,他們平時是好人,大家都是清清楚楚的,面對開除公職,斷絕生活來源甚至刑具折磨威脅,他們仍堅持說真話,不欺騙國家、不欺騙人民,有錯嗎?

    為了向政府訴說心聲,他們不喊不鬧,默默忍受著非議和打壓,無怨無恨,有這樣的「壞人」嗎?

    即使在獄中極其艱苦的環境下,他們仍不忘找自己的不足,努力做一個更好的人,善意地對待一切。是金子在哪裏都會發光的。

    我們深知是李老師和「法輪功」使我們獲得了新生,獲得了永恆的快樂,以至於懂得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 ,世間還有甚麼力量能讓我們放棄呢?

    我們全家向人民發自內心的吶喊:擦亮眼睛,清醒過來,不要鑄成千古遺憾!

    大連市金州區 大法弟子: 王希梁 孫 屹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核實結果:並不存在「李老師11月4日接見香港記者問答」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近來流傳著的「李老師11月4日接見香港記者問答」。就此事明慧編輯部專門向有關人士及播出此段採訪的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進行了核實。以下是了解到的情況:

    1、不存在「李老師11月4日接見香港記者」一事。
    2、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11月4日播出的採訪錄音,是今年6月底該電台記者在芝加哥法會期間對師父的專訪片段。當日播出的專訪錄音片段中有5個問題,如為甚麼那麼多人在學等。其中第5個問題問及師父今後的打算是甚麼,怎麼解決學員在國內遇到的麻煩。電台4日播出的錄音中針對第5個問題的回答只有兩句話。

    由於此次節目播出時解說員沒有明確說明採訪日期,使得一些急於聽到師父聲音的弟子誤以為是師父的近期談話而四處散發,更有一些人在傳播只針對第5個問題的回答,並且傳播內容中遠遠不止兩句話,時間上的出入也很大。

    作為弟子,我們都知道,任何私自整理的,未經師父審定的講話材料,都不能作為師父的經文散發、傳播,否則會對同修弟子的修煉和大法造成干擾。

    合十。

    明慧編輯部
    1999年11月22日


    訂閱請發空郵到:subscribe@minghui.org
    取消訂閱請發空郵到:unsubscribe@minghui.org
    聯系編輯或投稿請發電郵到:article@minghui.org 或 tougao@minghui.ca
    聯系技術部請發電郵到:webteam@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