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我是二零零八年立冬那天正式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今年七十四歲。在十七年風風雨雨的修煉中,我始終如一的堅持面對面講真相,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定的走在師父安排的修煉路上。下面我把自己修去利益心和怨恨心的體會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們交流。 一、修去利益心 我因為自己結婚時沒有房子,心裏就有一念:「等女兒長大後找男朋友時,一定要找個有房子的人。」結果事與願違,女兒的男朋友還真沒有房子。那時我在居委會上班,就給女兒批了一個房基(宅基地)。 女婿在鐵路上班,後來在單位買了樓房,他們就不要這個房基了。國家有政策,房基十年不蓋房子就收回。房基是一九九二年批的,到二零零二年整十年。為了房基不被收回,我就壘了盤子(矮牆),墊了磉(石墩)。因為當時經濟有限,就沒蓋房,一直放著。 隔壁鄰居沒跟我家人說,就在那裏一直種著玉米和豆子,我也沒在意,因為師父讓我做好人,一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他們種就種吧。我大哥退休後,想種些菜,就不讓鄰居種了。 過了一段時間,鄰居說:「我們房子受潮了。」不讓我大哥種菜了。我老伴就和孩子們商量,把房基賣掉。現在賣房基需要左右鄰居簽字。找到隔壁鄰居時,她說:「得給我三萬元錢,否則就不簽字。」這一下子就觸動了我的利益心,心想:「作為鄰居,你白種了我們那麼多年的地,收穫了那麼多糧食,沒給我一粒,我都沒說甚麼。這回你還要訛我三萬元錢?也太過分了吧!」 就這個事,把我攪的心神不定,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學法也不入心了,煉功也不入靜了,正念也發不全了。冷靜下來時,我想:「我是學大法的,這也不是大法弟子的狀態呀,出現這個事情也不是無緣無故的。為甚麼她非得要那三萬元錢呢?這不就是在去我的利益心嗎?我要再跟她爭,那我不就是常人了嗎?那還咋跟師父回家呀?!也許是哪生哪世我欠她的,那今生就還了吧。」 想到這兒,我心裏立刻就舒暢了,輕鬆了,釋然了。 二、修去怨恨心 我和老伴結婚五十多年了,可我一直看不上他,嫌棄他。怨他不俐落,放甚麼東西沒個規矩,到處亂放,我必須隨時隨地清理。那時我脾氣不好,心裏總是抱怨、不平衡。修煉大法後,這顆心一直也沒去乾淨。 特別是去年,他又買雞又買鵝,雖然他圍了一個柵欄,把雞和鵝圈了起來,但他進進出出的,腳上總免不了帶有雞屎,我就得時不時的清掃、擦淨。不僅浪費了我大量的時間,還累的我筋疲力盡。我幾乎天天跟他吵,埋怨他。我心裏也明白,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由的。作為一個修煉人,不應該這樣做,可就是守不住自己的心性。 有一天學法,我才如夢方醒:唉,我咋又向外看了?作為修煉人,遇到的任何事情應該向內找啊。老伴的種種不是,那不都是對應我的人心來的嗎?好乾淨的心、怕麻煩的心、嫌棄他的心、怨恨心、不平衡的心等等,這都是自己應該修去的。沒有老伴的這些表現,我自己還認識不到,老伴是在幫我提高心性呢。 從這個角度講,我怎麼還怨恨他呢,應該謝謝他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