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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夏秀華、熊鳳豔、姚秀榮等六人被枉判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法輪功學員夏秀華、熊鳳豔、姚秀榮、唐桂豔、徐振國、趙淑萍,九月二十二日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

夏秀華(女、83歲)被枉判三年、罰款一萬元;
熊鳳豔(女、62歲)被枉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姚秀榮(女、60歲)被枉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徐振國(男、68歲)與妻子趙淑萍都被枉判兩年、罰款八千元;
唐桂豔(女、67歲)被枉判一年六個月、罰款六千元。

六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集市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陷害,他們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七月九日、八月十二日遭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中,公訴人不僅當庭威脅旁聽人員,還自曝在抓捕前五個月就已「立案」,暴露出嚴重違法的程序問題。本案中,遵化法院的違法行為比比皆是:以「國家機密」為由驅趕旁聽,卻無法提供任何法律依據;公訴人威脅旁聽者、越權驅趕;先立案後取證、程序嚴重違法;強行拆分共同案件;試圖收繳旁聽者身份證並威脅若是法輪功修煉者就採取「強制措施」;對身體狀況危急的被告仍堅持繼續庭審。

姚秀榮,生於一九六六年一月,原來在唐鋼公司煉焦製氣廠(現改為:二鐵部焦化區),因身患多種疾病,幾經治療無效,真是痛苦萬分;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身體健康了,有了更充沛的精力工作,也為國家節省許多醫療費。

唐桂豔,生於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修煉前患有多種疾病,胃炎、風濕性關節炎、精神衰弱、婦女病,一九九六年十月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不斷提高思想境界,使家庭和睦,身體越來越健康。

一、遭綁架、抄家陷害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十點鐘左右,徐振國、趙淑萍、唐桂豔、熊鳳豔、夏秀華、姚秀榮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遵化市娘娘莊集市上給民眾講真相時,被豐潤區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至豐潤區公安分局。當天,豐潤區公安局人員還到他們家非法抄家、搶劫。熊鳳豔被抄家時,她丈夫王立武在家中被開平區鄭莊子派出所警察跨區綁架。

當晚,趙淑萍、熊鳳豔、唐桂豔、姚秀榮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徐振國和王立武被非法關押在豐潤區看守所。夏秀華被「取保候審」回家。後來,王立武被「取保候審」回家。

唐山市豐潤國保大隊警察羅織材料,司法陷害這些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豐潤國保大隊警察到姚秀榮家中拿走了她的兩件夏裝,還對姚秀榮的手機中的通訊錄拍照,企圖作為「罪證」。同一天,警察還到熊鳳豔家中,拿走了熊鳳豔的兩件衣服,企圖作為「罪證」。

二零二六年一月初,豐潤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將徐振國、趙淑萍、熊鳳豔、夏秀華、唐桂豔、姚秀榮六人非法起訴到豐潤區檢察院。豐潤區檢察院將「案卷」轉到定點迫害法輪功的唐山市遵化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高玉傑。

熊鳳豔在唐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後因身體狀況,被「保外就醫」。曾有自稱是唐山市「轉化」學校的兩人闖到夏秀華家,一人自稱校長。他們還帶來手銬,威脅84歲的夏秀華老人:「不轉化,就把你銬走。」

二、強迫驅離旁聽人員:公訴人當庭威脅「誰不走就抓起來」

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上午十點,遵化法院非法對六人開庭。家屬和親友經過刷臉、查驗身份證等多重安檢後進入法庭旁聽。約十點十分,審判長王雪梅突然宣布:「本案涉及國家機密,不適合公開審理」,要求所有旁聽人員全部離場。熊鳳豔的辯護律師立即提出異議,要求法院出示限制旁聽的法律依據。旁聽人員也紛紛要求法官依法說明理由。

公訴人竟走到旁聽席前揮手驅趕,並威脅道:「誰不走就抓起來拘留!」法警要求收繳所有旁聽者的身份證,聲稱要「辨認身份」,並威脅說若確認旁聽者是法輪功學員,將「採取強制措施」。在壓力下,徐振國、趙淑萍夫婦的家屬和唐桂豔的六位親屬被迫離場,部份旁聽者也悄然離開。但仍有十餘位親友堅持捍衛自己的旁聽權利。

僵持約一小時後,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審判長稱「請示領導後同意繼續開庭」。熊鳳豔的辯護人要求公訴人迴避,理由是公訴人無權驅趕旁聽人員,但法官拒絕採納。

八十四歲、坐輪椅出庭的夏秀華表示,她到庭後才得知家屬聘請的律師拒絕為她做無罪辯護,因此要求當庭辭退律師。審判長王雪梅再次確認後,夏秀華仍堅持辭退。法官隨即宣布兩名律師離場,並要求夏秀華在十日內自行聘請願意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同時命令她離開法庭。

熊鳳豔的辯護律師立即抗議,指出共同案件不能拆分開庭,此舉嚴重違反法律程序,但法官仍堅持繼續對其他五人審理。

三、公訴人自曝:抓捕前五個月就已「立案」

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顯示,本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立案,而抓捕發生在十月二十八日的遵化娘娘莊集市。

起訴書的全部指控都圍繞十月二十八日的抓捕展開,而所謂「證據」則是五月份立案後的數月間在不同集市偷拍的畫面。

熊鳳豔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先立案、後搜集所謂「證據」,再過五個多月才抓人,完全違反法律程序。

午休後,下午一點半左右,旁聽人員再次進入法庭。下午的庭審中,法官見無理要求不能得逞後繼續開庭,下午四點多,因身體狀況不佳而被取保候審的熊鳳豔當庭暈倒,被急救車送往醫院。熊鳳豔的辯護人要求休庭、擇日再審,但法院堅持繼續對其餘四人開庭。

公訴人最終建議對四位法輪功學員分別非法判刑一年半、兩年、三年半和四年半。

四、唐桂豔被迫害致癌症晚期、84歲夏秀華在家裏被非法開庭

唐桂豔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七個多月後被取保。唐桂豔被迫害致癌症晚期,已擴散至多個器官,才給取保候審,唐桂豔住院治療,已危及生命。

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遵化法院對夏秀華和熊鳳豔進行單獨開庭。84歲的夏秀華因身體原因未能到庭,因此此次非法庭審僅熊鳳豔一人出庭。在庭審進行到親友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時,熊鳳豔再次提出身體不適,表示無法堅持繼續庭審。最終,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行開庭。

八月十二日上午9點半左右,遵化法院和檢察院人員來到夏秀華家裏所謂「開庭」,參與庭審的人有遵化法院和檢察院的共8人,包括法官、公訴人、書記員、「援助律師」、兩名陪審員、兩名法警,有家屬旁聽。夏秀華辭退了不能做無罪辯護的「援助律師」,自己做無罪辯護時,家屬兩次嚴重干擾,把無罪辯護詞奪過去撕掉,致使庭審無法繼續而結束。

九月二十二日,夏秀華、熊鳳豔、姚秀榮、唐桂豔、徐振國、趙淑萍,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

相關責任人
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幸福道22-2號,郵編064000
電話:0315-2534658、0315-2534668
傳真:0315-5138677
局長陳勇18832983337
國保大隊長李國林18832984529、0315-2534676
豐潤區政法委:書記高守青
豐潤區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箭亭街13,郵編064000
電話:0315-5157270
檢察長劉國雄

遵化市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海南大街,郵編064200
電話:0315-6612049、0315-5668569、0315-6622911
傳真:0315-6625734
檢察長李求軍13333255566
本案檢察官高玉潔6613454

遵化市法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建明西街
聯繫電話:0315-6612623、0315-6687880
此案責任法官: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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