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六旬法輪功學員羅素玲、羅仕雅姐妹,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被梅州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日獲悉,羅素玲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勒索罰金二萬五千元;羅仕雅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羅素玲女士,67歲;妹妹羅仕雅(羅素雅)女士,61歲,姐妹倆都居住梅州市梅江區。她們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上午,羅素玲準備從梅州市乘坐高鐵去珠海市,在高鐵梅州西站安檢時,隨身攜帶的挎包被發現有真相幣,被廣州鐵路公安局惠州公安處梅州西站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日羅素玲的家被抄,警察搶走一些大法書籍與物品。次日,她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七點多,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廣州鐵路公安局惠州公安處警察闖到羅仕雅的家中,對她實施綁架、抄家,搶走《轉法輪》、播放器、一千多元真相幣。羅素玲、羅仕雅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城東看守所迫害,八月二十三日她們被梅州市梅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羅素玲、羅仕雅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審判長是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刑庭庭長魏東華,副庭長是張巧玲、刑庭副庭長是張威,書記員是林悅。公訴人是梅州市梅縣區檢察院郭秀霞。 近日獲悉,羅素玲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勒索罰款二萬五千元;羅仕雅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萬元。 近半年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 曾秀瓊女士,60歲,家住梅縣區程江鎮扶貴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大隊、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罰金九萬元。 謝國芬女士,63歲,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大隊、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罰金七萬元。 李利珍女士,65歲,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大隊、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六萬元。 張桃鳳女士,48歲,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大隊、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劉梅芬女士,44歲,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大隊、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黃淑珍女士,76歲,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謝秀玲女士,72歲,家住蕉嶺縣蕉城鎮龍安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謝秀玲被蕉嶺縣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三月下旬獲悉,謝秀玲被梅縣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四萬五千元,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楊勵軍女士,梅州市大埔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楊勵軍被大埔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一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三個月。 鐘苑英女士,79歲,家住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壢明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鐘苑英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程江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李卓忠、廖苑瓊夫婦,家住梅州市下轄興寧市合水鎮。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李卓忠、廖苑瓊被興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幸政權、合水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各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金十五萬元。 謝育軍先生,57歲,梅州市下轄興寧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謝育軍被興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興田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七萬元。 廖娟娜女士,梅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廖娟娜被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七萬元。 相關責任人信息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刑庭庭長:魏東華13923017695、0753-2589586 刑庭副庭長:張巧玲13502523608、張威13823869381 書記員:林悅 梅州市梅縣區檢察院 公訴人:郭秀霞13549150938、0753-258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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