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經過短暫的非法開庭,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國慶芬被舒蘭市法院法官誣判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此後,警察企圖將她投入看守所,因她身體原因未遂。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時,國慶芬被舒蘭市法院非法開庭。當天吉舒兩個警察,其中一名姓田,將她劫持到舒蘭法院。國慶芬的女兒也去了。 在法庭上,國慶芬告訴法庭人員,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自己沒犯法。她揭露警察事先預謀陷害她;去年她被綁架時,警察給了她一些大法書籍(有的不是她的)等,讓她拿回家。善良的國慶芬不知這是警察的計謀。過幾天,警察又到她家,撬門進屋,非法抄家,把這些書籍擺好拍照,作為這次陷害她的所謂「證據」。 國慶芬當庭把警察幹的這些犯罪事實揭露出來,並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法官惱羞成怒,不讓她說,並質問她:誰遭惡報了?接著,法官把國慶芬攆出法庭,而她女兒留在法庭裏。 大約十點左右,法院人員告訴國慶芬,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並問她上訴不? 警察拉著國慶芬去吉林市醫院檢查身體,欲將她送進看守所。她的女兒也一同去了醫院。醫生檢查國慶芬身體,結果不合格,不適合關押。警察又買藥讓國慶芬吃。國慶芬拒絕了,也沒錢支付藥費。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下午四點多,警察把國慶芬送吉林市看守所,因她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這已經是國慶芬第三次被送看守所並被拒收了。警察無奈,又把國慶芬拉回吉舒派出所。國慶芬被關在鐵籠裏一宿。 國慶芬,七十多歲的老人,被折騰一天一宿,又沒吃東西,第二天,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國慶芬被放回家時,她身體已經很虛弱了。警察說「取保候審」,這事還沒完事。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國慶芬又被劫持到舒蘭醫院檢查,詳情待查。 此次國慶芬被公檢法陷害情況簡述: 國慶芬,家住舒蘭市東富街,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七個月的學法煉功,國慶芬懂得了按真、善、忍的法理做人,使家庭和睦,其樂融融。而煉功前,因家境貧困,為了溫飽,國慶芬累成肺氣腫、神經性頭疼、全身皮膚病等。在學法中,這些病不知不覺全好了。更為高興的是,她從一個目不識丁的老太太變成了現在能看書、能學法的修煉人。 國慶芬在全心全意學法的時候,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勞教、判刑,不准民眾信仰真、善、忍,更剝奪他們向上級機關上訪表達意見的權利。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國慶芬因向政府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屢遭當地警察綁架和非法關押,曾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國慶芬去親戚家隨禮的路上,被舒蘭市天德鄉派出所綁架,警察從她那裏搶走四十多本書。六月十四日,天德鄉派出所副所長張鬥給她家人送來非法刑事拘留書。後來國慶芬被非法判刑「判三緩三」,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回到家中。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國慶芬失去了女兒的照顧,她丈夫也病重在床。她回家不久,丈夫就去世了。從此以後,國慶芬的家就沒有安寧的日子,經常被中共不法人員騷擾;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南城派出所警察騷擾國慶芬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左右,兩名司法所人員到國慶芬家,給她照相,並利誘她在空白表上按手印。其實,是警察、司法所人員在繼續構陷國慶芬老人。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國慶芬又被綁架,被警察強取所謂信息、羅織材料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慶芬去女兒家過年,被吉林鐵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後來獲悉,她被舒蘭警察誣陷為「網逃」。後國慶芬回家。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法院人員找國慶芬,讓她簽字,並未告訴她具體是甚麼,國慶芬本人也不知道。 二零二五年正月初八(二月五日),國慶芬在女兒家,法院給她打電話,讓她回家。她說:過大年十五再回去。國慶芬回家後,法院人員找她,讓她簽字,還是二零一八年她被非法「判三緩三」的事,讓她簽字。還有其它別的(東西),不是她的,她沒有承認。法院誣陷國慶芬說,她去女兒家,這是外逃,說「你這事還沒完。」法院還問吉舒派出所還有沒有事?吉舒派出所說沒事了,就把她放回來了。 結果,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國慶芬遭劫持至法院,被非法庭審,再遭誣陷三年、勒索罰金五千。目前,國慶芬被警察兩次劫持到吉林市醫院體檢,第一次身體不合格,第二次的結果不詳。目前國慶芬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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