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你們好! 我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也是個獨居老人,我的名字在你們那裏並不陌生。你們時不時的在節假日和所謂的「敏感日」來電話問候,或派員走訪或敲門,後來要求進屋談話及至強迫照相、約談,還在住宅樓前安裝了電子眼等,甚麼都來了。我覺的這是對我的歧視、干擾、甚至是迫害,嚴重的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因此,我給你們寫這封信,談談我的個人情況和諸多想法。 一、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我工作壓力大,人生又步入中年,身體出現多種疾病,如患有萎縮性胃炎、關節炎、膽囊炎、肩周炎、鼻竇炎、還有婦科病等多種疾病,中、西醫都沒有治好,嚴重影響工作和正常生活。 一九九七年的一天,在去醫院看病的途中,看到了法輪功煉功點,隨之就走進了法輪功修煉群體。就在修煉法輪功不長的時間,我身上多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好了。到醫院檢查,確實是好了。自從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來,我沒去醫院看過病,為國家節省一大筆醫藥費。 修煉法輪功後,我不僅身體健康,而且道德品質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昇華。在工作中,我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該我做的,不該我做的,需要做而沒有人做的,我都主動把它做好,不用領導安排,不用領導操心。工作再忙、再苦也不累了,心裏總是樂呵呵的。按照法輪功「真、善、忍」原則做人、做事,把我這個自私、固執、任性的人變的誠實、善良、寬容;與人發生矛盾時,查找自己的問題;做事情先考慮到別人有沒有受到不良影響、有沒有受到傷害,不利於別人的事堅決不做,我把吃苦當成快樂;工作、生活中也看淡了名和利,不計較得失,寬容待人,注重的是自身的思想修養和道德的昇華。下面僅舉幾例: 比如讓房子的事:我丈夫單位分房子,因我們居住的面積不夠,按規定可以申請調換面積大一點的房子,後來聽說要調整房子的人多,房源不夠。領導也講單位蓋的房子如果分不到,單位可以拿錢買一套大的房子給我們。此後考慮,孩子成家不可能和我們住在一起,目前這房子也夠住了,就主動放棄,那大面積的房子讓給別人了。親朋好友說我太傻了。我呵呵一笑,心想:房子大,不如心寬。這事如果放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我是絕對做不到的,就是不給我,我還要去爭呢! 又比如修下水道的事:我家樓上,三樓廚房下水道經常不通,水漏到我家廚房頂上,造成天花板潮濕霉變,白石粉脫落;樓上廚房水還從煤氣管道流下來、臭烘烘的。我建議三樓主人,找一個專業通下水道的人來疏通;並送給他一個下水過濾器,對方高興的接受了,並且提出,要為我修廚房。我婉言謝絕了。主人直誇讚我厚道、善良,是個真正的大好人。 再比如我到豆腐店買豆腐:一元四小塊,我買了四元錢,回到家發現多給一小塊。我專門送去三毛錢。老闆笑著說:「你買的多,那一小塊是我送給你的。」我說:「賣豆腐是小本生意,不容易,我是修煉人,不能佔別人的便宜,錢一定要收下,這是我做人的原則。」賣豆腐的老闆說:「您這人怎麼這麼好!」 再說我被關監獄期間一件事:一日吃午飯,值班人把飯菜分完了,才發現少一份菜。菜是小肉丸子,在監獄吃肉丸子,那真是難得的大改善。別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我還沒有動筷子,值班人又離開了。我怎麼辦? 就上前把我的菜分出一半給沒有拿到菜的服刑人員。她感動的眼淚都要流出來了。我說:沒有甚麼,快吃吧。她說:只有您這個修煉法輪功的能做到,別的沒有一個人能做到的。 二、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正道,是佛法修煉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一九九二年五月,由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傳出。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前,短短七年間有一億人修煉。 1、給人健康、福益社會。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一九九八年,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率領由退休老幹部和醫學專家組成的兩個代表團分別到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等地調研考察,對3.5萬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結果表明,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達98%。得出了「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修煉者不僅身體健康,而且道德得到了提高,心性得到了昇華,福益社會。 2、大法弘傳世界。法輪功至今已弘傳世界一百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五十二種語言出版,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歷史中被翻譯成外國文字最多的經典著作。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獲得世界各國政府、政要的褒獎超過六千多項,法輪大法信仰的「真、善、忍」原則已經成為全人類的普世價值,得到世界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敬仰。 3、法輪功廣泛受到表彰和讚譽。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刊登報導《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 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法輪功被譽為「明星功派」,法輪功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榮獲博覽會最高獎項「邊緣科學進步獎」、「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一九九五年一月四日,《轉法輪》首發式在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禮堂舉行。 一九九六年一月,《轉法輪》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之一;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北京日報》刊載四月份前十名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前茅。 三、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 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所有法律、法規與政策都不能違反憲法。 《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在各種法令、法規認定中邪教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關於公通字[2000]39號: 在中國,很多人都誤以為國家已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或者說國家已經給法輪功定性了。其實國家根本就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 「邪教」之說源於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時首先拋出的。第二天《人民日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重複江澤民的誣蔑之辭。然而,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不是法律。中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對國家主席的職權作了規定,國家主席在職權範圍內的活動代表國家,在職權範圍外的活動不代表國家,只是個人行為。江澤民作為國家主席是沒有權力做這樣的認定的。因此這只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不代表國家,沒有法律效應。 就在這之後不久,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而這十四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公安部頒布的這個通知,明確否定了江澤民和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蔑之辭,表明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輪功十五年後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十四種邪教。這無疑等於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 ◎關於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件:《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公告了該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並將其刊登在《國務院公報》二零一一年第28期上。這兩個文件的廢止,表明法輪功書籍完全是合法的。 四、中共迫害的所有藉口都是謊言 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中共以刑法三百條來指控法輪功學員顯然是荒唐的,不能成立的。 從《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罪狀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構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個是「利用邪教組織」,一個是「破壞法律實施」。兩個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必要條件都不能構成本罪。 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第一個要件顯然不存在;而從公訴人提供的全部證據來看,都不能證明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怎麼破壞法律實施的,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社會危害。這些證據與破壞法律實施的指控沒有關聯性,都是無效證據。由於構成犯罪的兩個要件一個也不具備,因此用刑法三百條指控法輪功學員不能成立,是錯誤適用法律。 實際上,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或一個普通社會群體,只存在是否違法的問題,而根本談不上甚麼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問題。因為對於一個普通公民來講,根本就沒有條件也沒有能力實施這樣的犯罪。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或有條件實施這種犯罪,如以權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權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動,破壞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員操控公檢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學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違法。根據「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 現在辦案依據是「兩高」的司法解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沒有法律解釋權。「兩高」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明顯越權,違反《立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時違反了《憲法》第三十六條中「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屬於違憲、違法、越權的無效解釋。 中國最高效力的法律是《憲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與憲法相違背的通知、決定,本身就是違憲、違法的。因此,一切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對待都是違背《憲法》的。至今中國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允許煉法輪功。所以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 然而,江澤民因為妒嫉法輪功人數眾多、影響巨大,以小人之妒嫉心揣測別人想要與他爭奪民眾,所以利用手中的權力悍然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私下密令:對法輪功修煉人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等罪惡政策,並濫用手中的權力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從成立到被撤並的十幾年裏,國家三任總理朱鎔基、溫家寶、李克強都沒有簽字同意進入國務院編製序列。「610」辦公室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非法組織。 五、關於「天安門自焚」偽案 這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犯罪集團打壓法輪功製造的世紀偽案。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就「天安門自焚」事件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強調說:我們得到了一份該事件(天安門自焚案)的錄影片,此新聞破綻百出,滿臉滅火粉的自焚者王進東,臉被燒壞了,頭髮卻完好無損等。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確鑿證據,中共代表團啞口無言,沒有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天安門自焚」偽案欺騙了中國十幾億人,也矇蔽了世界眾多的人。因此,迫害法輪功是世界冤案、世紀冤案。同時,也震怒了蒼天,蒼天降罪於人。 就在「天安門自焚」偽案炮製出籠之後的二零零三年初,北京即爆發了「薩斯非典」 瘟疫。這是蒼天的警示在人間的表現。但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依然我行我素,迫害法輪功不止。於是,二零二零年中國皇曆大年初一中共病毒(武漢肺炎) 在武漢爆發,導致武漢封城(這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及至疫染全國、全球。「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炮製和北京「薩斯非典」、中共病毒(武漢肺炎) 的爆發,都是禍源於迫害法輪功! 這裏有一個細節,請你們注意:「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炮製時間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大年初一。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爆發,導致武漢封城的時間是:十九年後的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也是大年初一。時間驚人的一致! 有人可能會問: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為甚麼會在武漢爆發?世上有果就有因。因為栽贓陷害法輪功所謂的「1400例」就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授意武漢電視台炮製的,還有武漢大學一幫文痞編造歪理邪說做理論支撐。也就是說,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在哪一地、哪一天炮製冤案嫁禍法輪功,蒼天就在哪一地、哪一天懲罰於人。這就是天譴,人不信神,神就在人間做給你看。換句話說,迫害法輪功不止,中共病毒(瘟疫)不停!天意難違! 你們想一想:只從二零零三年初,北京爆發「非典」 瘟疫以來,一直到現在的瘟疫(中共病毒)都沒有離開中國。瘟神有眼,就在看誰還在迫害修煉人?!不信,就拭目以待! 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 1、關於惡報 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人犯的是天法大罪,罪業無邊。因此遭到惡報的那就太多了,上到國家正國級高官周永康,下到派出所警察,社區書記、主任,鄉鎮村書記等,尤其是「610」辦公室人員。這裏僅舉全國「610」辦公室作例子,它的正、副主任有一半以上高官被關進深監大牢,並殃及子孫後代。這些人表面上都是以貪污腐敗治罪,其背後都是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自然,各級、各階層都有,數不勝數,這裏遭到的惡報的例子我就不列舉了。因為我是修真、善、忍的人,修煉人的使命是救人。就是救人,不是害人。救人的人不願意看到遭到惡報人的悲慘景象,這就是修煉人的慈悲。但是人真正犯罪犯到了那個程度了,神、佛也沒有辦法,這就是神、佛的慈悲與威嚴同在!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先賢有言:「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中人。」說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2、關於善報 善待法輪功修煉人和保護法輪功書籍和資料者,得到善報的比比皆是。比如有的警察看見法輪功學員給人講真相、勸三退,他卻故意繞道走開了;有的派出所警察接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法輪功人員,他們出警把法輪功人員接走,然後途中把其放了,並囑咐說:快回家吧,回家晚了,親人會擔驚受怕的;有的警察接到報警,出工不出力;有的警察把槍口抬高一釐米;有的法官、檢察官接到法輪功的案件不起訴、不判刑……他們都得到了神佛護佑,都到了相應的福報,或升官,或發財;有的避災免禍,福澤全家。行善積德,得到善報的俯首皆是,受篇幅的限制,在此不多說了。釋迦牟尼說:「給僧人一碗粥,都是功德無量。」但願你們都能夠做個功德無量的人! 這封信就寫到這裏,言猶未盡,好在來日方長。最後我補充兩句話:我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了,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八年多了,雖受到牢獄之迫害,但身心健康,一心做好人、行善事、守功德;絕不參與政治,永遠不參與政治,不關心政治。只想過不受外界干擾、安靜祥和的生活,請你們給我這個方便。同時,祝願你們能夠明白大法真相,善待修煉人,多積功德,並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得到大法護佑,平安度過人類這場大淘汰,擁有美好的未來! 你們社區裏的一位合法公民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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