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76歲法輪功學員伊向陽二零二五年三月五日遭劫警察綁架、非法刑拘。日前得知,老人於三月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伊向陽老人三月五日上午在新嘉集上給民眾講真相時被龍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三點他被警察劫持到龍口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新嘉派出所警察因三月五日綁架伊向陽當天非法抄家未遂,於三月十三日闖到伊向陽的家非法抄家,警察的行為跟土匪一般: 上午九時左右,五名便衣警察帶著開鎖工直奔伊向陽的家,沒有出示任何公文,也沒有告知屋內的人,直接下令開鎖工將門上貓眼卸下,將一根很長的鐵棍伸進去準備開門。屋內的人被嚇壞了,以為有劫匪入室搶劫,僵持中才知道是非法搜家的。警察頭目命令將門鎖卸下後闖入室內,其中兩個警察兇狠地將伊向陽75歲的妻子吳曼萍一左一右控制住,老太太質問警察:「我犯甚麼法了?你們這樣?」警察將各個屋、床、抽屜、衣櫃被翻了個遍,最後將幾張真相護身符卡片和三個小舊播放器搶走了。警察臨走時告知,伊向陽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被批捕。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中共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犯下了群體滅絕罪行。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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