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時光飛逝,轉眼間從開始修煉到今天,風風雨雨已經二十七年了,我也從中年到了老年,但我是修煉人,不顯老,而且身體充滿活力。在這二十多年的修煉路上,我從來都不敢放鬆修自己,每天都堅持晨練、學法、講真相救人、發正念,這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必須要做的,也是師父對我們的要求。 現在的中國大陸大街小巷,家家戶戶,屋前屋後,都裝滿了攝像頭、電子眼監控、手機竊聽器,在這個邪惡的環境下,大法弟子救眾生,心中要裝著師父的法,正念正行,才能破除迫害。我也知道真正修煉是要披荊斬棘的,需要放下很多執著、人心,改變觀念和很多思維方式,這個過程的魔煉是剜心透骨的。 一次我在給人發真相冊子,被不明白真相的世人拿著真相小冊子去公安局舉報,公安局也從攝像頭裏攝到我還發了很多小冊子到常人家裏,出動幾輛警車,十幾個警察衝進我家,像土匪一樣,不由分說地把我家翻了一遍。我知道他們的企圖,想從我這裏找出更多的真相小冊子和其它的真相資料,來作為證據,以達到迫害的目地,好讓他們領功。他們一個個虎背熊腰的,把我圍住,要我交出真相小冊子,我望著他們那兇狠的目光,保持著我大法弟子的尊嚴,不卑不亢地說:「早發完了,沒有了。」 他們把我綁架到公安局,我馬上發正念,鏟除另外空間操縱公安警察對大法犯罪的共產邪靈、黑手爛鬼和舊勢力,解體操縱公安警察背後空間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我對師父說:「師父,弟子沒做好,弟子遇難了,請師父救救弟子。」他們把我帶到審訊室,一個警察惡狠狠地說:「這次你大事了,起碼要判三年。」我說:「你說了不算,一切我師父說了算,一切我師父做主。」我繼續說:「中國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是合法的。」 我又說:「二零一一年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50號令,廢除了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當權時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擁有法輪功小冊子是合法的。」這時一個警察十分野蠻地說:「你們法輪功是×教。」我理直氣壯地說:「法輪功不是邪教。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頒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在這個通知裏,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14種邪教組織裏根本沒有法輪功。法輪功不是邪教,是合法的。」 那些警察都在靜靜地聽著,沒有吱聲。但我覺的他們很可憐,他們很多都是法盲,根本就不懂法律,他們只是盲從,做中共的替罪羊。這時一個年青警察問話,「你為甚麼要發放小冊子?」我說:「救人。」他又問:「小冊子誰給的?」我說:「這個不能說,我如果說了,你又去迫害別人,對你和你的家人都不好,法輪功是高德大法,是佛法修煉,迫害佛法你會失去品德和生命的。」他又問:「你還煉功嗎?」我堅定地說:「煉!這麼好的功法,我一定會煉下去。」 這時我跟他說:「青年仔,當年的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要權有權,要錢有錢,當了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現在成了階下囚。你要站好你的隊呀!槍口抬高一釐米,你對法輪功的態度,決定你將來的去向。」再以後,他問我甚麼,我也不說了,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我不搭理他們,就坐那兒默默地發正念;念師父經文:「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洪吟二》〈正念正行〉) ;同時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心中求師父救弟子出這個魔窟。我不能待在這裏,我要出去救眾生。 他見我坐著不動,問也不答,他就出去了,其它的警察也去吃飯了。下午四點鐘,那個警察又回來了。他已經沒有之前問話的囂張勁頭了,他對我說:「你回家吧!」 我聽了心裏很坦然,因為我從一開始就和這幫警察講真相,我沒有想到迫害,心中也沒有害怕。因為我站正了,師父給我化解了這個難,也救了這幫警察,使他們沒有背上迫害法輪功這個罪名。在這我感謝同修在明慧網把這些法律常識告訴我們,破除邪惡的迫害。 經過這次迫害,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訓,我靜下來向內找,從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中都存在著很強的爭鬥心、怨恨心等人心。特別是我的老伴,我給他講大法真相,講迫害佛法會遭報應,他根本就不聽,我就和他爭辯,說他善惡不分,總是怨恨他,沒做到善,這次又給他增加更大的壓力。正法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我們都應該在教訓中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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