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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法輪功學員李志剛遭網嶺監獄迫害現況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剛,今年約56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李志剛原在國防科大計算機研究所工作,後到國防科大攻讀博士,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是人們心中德才兼備的好青年。然而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之後,李志剛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中共殘酷迫害,他被迫輟學,被剝奪即將拿到的博士學位,他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

李志剛
李志剛

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李志剛參加了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們組織的心得交流會,在會議進行了一小時時,被警察包圍、綁架。

李志剛被國防科大的人領回學院後,被封閉式關押了四十一天,後被劫持到廣州部隊勞教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半。監工和牢頭們經常侮辱毆打他,長時間烈日暴曬,大雨淋,他堅決不向邪惡妥協,於二零零一年七月結束非法勞教。

遭軍事法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國防科大勾結當地警察綁架了在家裏等待辦理復員手續的李志剛,對他輪番逼供,晝夜不准睡覺,拳腳相加,幾個警察揪住他的頭髮,用裝水的瓶子砸他的頭,在他絕食數日後,生命危在旦夕,學院官員居然還能毫不在意地說:沒有甚麼了不起的。

李志剛被國防科大非法關押五個月後,於二零零三年元月十九日被國防科大以所謂的「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移送北京總政軍事檢察院。三個月後,檢察院向總政軍事法院非法起訴李志剛,他被非法關押在北京總政軍事監獄看守所,後又轉至北京軍區軍事監獄看守所。總政軍事法院經過兩次非法庭審後,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對李志剛非法判刑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李志剛被從北京劫持到湖南省郴州軍事監獄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李志剛被轉到地方監獄──湖南津市監獄迫害,但該監獄仍受長沙國防科技大學的操控。

二零零七年九月,李志剛結束了飽受種種肉體折磨與精神摧殘的五年冤獄。

再被非法勞教兩年 兩遭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李志剛因發放神韻光碟在湖南望城縣被橋驛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三名警察不由分說,就是一頓暴打,李志剛的腿當場被警察踢得流血不止,鮮血把棉毛褲的褲腳都浸濕了。

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李志剛被望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劫持至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隨後,警察將李志剛繼續非法關押在望城縣拘留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望城縣國保警察將李志剛劫持到撈刀河鎮的長沙「610」洗腦班迫害了十五天。五月二十日再次把他劫持至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帶李志剛到長沙市三醫院檢查身體,診斷出冠心病、高血壓、肺氣腫等疾病,保外就醫回家。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李志剛被綁架,再次被劫持到長沙市「610」在位於撈刀河鎮中嶺村豐嶺組辦的洗腦班──「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李志剛被迫害了四十天。

再遭誣判五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十點半,李志剛與幾名法輪功學員正在一起學習法輪功書籍,被突然闖入他家的二十多個警察綁架。

李志剛在被秘密關押在瀏陽「監視居住」期間,警察為了逼他「轉化」放棄法輪大法信仰,整天將他鎖在冰冷的鐵椅上,一個多月不讓他睡覺,每天早上只給一個小饅頭,一天給的食量不到正常的一餐,當時李志剛的高壓超過190mmHg。李志剛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起被轉關到長沙市第二看守所後,他的血壓一直不斷往上飆升,高壓達至260 mmHg。家人到看守所探視,看到李志剛衰老得像個老頭。

在李志剛被輾轉多處非法關押一年多後,瀏陽市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組織者」為由,當庭對李志剛非法判刑五年三個月。李志剛在看守所依法上訴,法院在二審程序都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將他劫入株洲網嶺監獄迫害。

遭網嶺監獄折磨虐待

在網嶺監獄,李志剛一直遭受被強行剝奪正常的睡眠、正常飲食等,他身體出現問題。其迫害的方式包括長期固化狀態:

1、剝奪睡眠:禁止午休,晚睡延後到十二點。(其他人都可午睡,晚上十點睡覺)。

2、行為控制:李所在的二中隊日常作息大致為上課一小時休息十分鐘,交替進行。同監號犯人可以自由自主行動,但李的舉動被他們約束,喝水、上廁所必須報告,經其他犯人同意方可進行。

3、謊言灌輸:所謂的日常上課通常是在監號觀看插U盤的電視,內容都是污衊大法的虛假信息。

4、信息隔絕:禁止李志剛與外組任何人交談。二中隊的其它監號犯人遇天氣好時會有集體的操場散步放風,但李志剛所在監號一般單獨進行,偶爾有幾個組或更多人放風時,犯人須嚴格執行包夾李志剛,在他前後各一人單排走動。

5、經濟控制:其他人月消費額度為三百至七百元不等,對李志剛嚴控為五十元,僅夠日用品。

6、人格侮辱:持續的PUA,肆意貶損其人品、能力、信仰、經歷、家境。

7、精神控制:每天必寫一篇指定的所謂作業,要求思想上與邪黨對大法的污衊統一。李志剛只談個人真實感受。

8、加重虐待:在獄方定下對李志剛的所謂攻堅突破任務時,就會出現對他更嚴重的虐待情況,如:1、控制飯菜份量──在李志剛初入十監區(高度戒備監區)的前三個月,同監號犯人對他任意減量,少時一餐只有一兩份量。2、製造生理痛苦:當李志剛要喝水、如廁時,故意不同意。3、各種體罰:有單腿下蹲、頭頂牆前傾站立、俯臥撐平板支撐、上下蹲;用水潑濕衣被,用溫水瓶燙,剝奪睡眠升級,晚上睡覺延遲到凌晨兩點甚至通宵。

網嶺監獄高度戒備監區惡行簡述

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監獄是非法關押湖南省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一直以來都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監獄長盧先鈺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上任後,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分監區」,歸屬高度戒備監區(第十監區)。

高度戒備監區的二樓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地方。小監室裏監獄安排三、四個犯人每日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包夾一名法輪功學員,監視他的一舉一動,用盡手段從肉體與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放棄信仰:強迫他們看和聽詆毀法輪功的新聞、錄像、文章和說教洗腦,強迫他們寫所謂的「作業」(即思想認識)。如果法輪功學員達不到監獄的要求,監獄輕則不讓家人接見,恐嚇、辱罵、打耳光、體罰、長期餓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重則送禁閉,上刑折磨:噴辣椒水(對眼睛),電棍電,綁在老虎凳上,長時間吊銬,隻腳尖點地,關鐵籠子,「撕胯」(酷刑)等。「撕胯」,獄警叫5個犯人把法輪功學員按住,往兩邊撕扯四肢,可以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直到被迫害人被折磨的失去意識,不能發聲為止。這種迫害手段一般用於對付長時間不配合、沒有「轉化」的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曾經有一名三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被劈腿劈的大小便失禁,最終精神失常。

整個網嶺監獄也是一個黑工廠,奴役服刑人員。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瘋狂的趕製劣質的口罩、防護服、手術服,出口到國外,有的包裝全是英文,直接冒充國外商家。完不成當天生產定額的人,晚上到生活區就會遭電棍電擊或各種體罰,美其名曰「夜間教育」。

二十四小時包夾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在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期間不參與勞動,只需要所謂「學習」。通常一名犯人年產值五萬左右。唯利是圖的網嶺監獄讓這一百人脫產,寧可放棄五百萬的利益也要達到對法輪功學員的思想控制。

據明慧網信息,被網嶺監獄活活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

◎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劉朝陽,二零一八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入株洲網嶺監獄,不到三年,劉朝陽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在株洲網嶺監獄被迫害致死。

◎岳陽市法輪功學員王岳來,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被岳陽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同年六月被劫持入網嶺監獄迫害。僅三個多月的時間,王岳來被迫害得生命垂危,送醫院搶救,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潘建軍,二零零一年底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其後,懷化市國安局又把他轉到懷化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由鶴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對他非法判七年重刑。潘建軍被非法關押在津市監獄,一度被迫害致休克,險些被火化。二零零三年底,潘建軍被轉到網嶺監獄,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被迫害致死。

◎湘潭市法輪功學員王桂林,二零一四年被湘潭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網嶺監獄。王桂林在獄中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但獄方一直不肯讓他保外就醫。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王桂林突然被獄方送回湘潭家中,當時王桂林已經水米不進,原本有一百三十多斤只剩下五、六十斤,瘦成皮包骨。他被送監獄之前身體十分健康。王桂林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凌晨二時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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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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