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政委韓德利遭惡報,二零二四年十月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悉,桓仁縣公安局第一副局長王成剛,原國保大隊長,被實名舉報,被降職最後一名副局長。桓仁鎮派出所所長勾踐,男,因違法違紀,被免職。 韓德利,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任桓仁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多次違規干預、插手公安機關辦案,破壞司法環境。韓德利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桓仁縣74歲的法輪功學員牛彥老太太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被本溪市桓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桓仁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本溪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五月上旬獲悉:牛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牛彥老太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屢遭中共公檢法迫害,曾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陷冤獄十一年半。 桓仁縣公安局一直在參與迫害法輪功,騷擾、綁架、非法關押構陷法輪功學員,造成數十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枉判入獄。 法輪功學員李蓮英,女,桓仁縣桓仁鎮通天村人,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曾被非法關押進馬三家子勞教所。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因惡黨所謂的「奧運會穩定」,在家被惡警勾踐、冷軍等四人綁架到桓仁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關押在瀋陽馬三家教養院三大隊迫害。 法輪功學員王豔豔,女,桓仁縣五女山學校教師。王豔豔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她被桓仁縣公安局惡警王琪、李佳華(女)等綁架到當地看守所,被送往瀋陽市馬三家子教養院繼續迫害。其家屬被邪黨人員勒索5萬元。 法輪功學員王德清是一名警察,由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他工作兢兢業業,不計較個人得失,是公認的好警察。在中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王德清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無故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關小號、背銬、毒打等折磨,導致右耳被打穿孔、患腰椎間盤突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王德清被單位無理開除。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王德清再次被桓仁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十二月二日遭非法庭審,昏倒在法庭,後保外就醫。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桓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指導員郭學義及四個警察,通過網絡等不可告人的手段,秘密行動,去青海省將王德清再次綁架,非法關押在本溪市溪湖看守所(大白樓看守所)迫害。王德清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桓仁縣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參與迫害的有桓仁縣和本溪的公安、特警、國安大隊等,它們採用拍照、跟蹤、錄像監控等方式跟蹤到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等,郭麗豔、王仁秋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本溪桓仁縣法庭對王仁秋和郭麗豔非法庭審時,王仁秋當場否定法官對自己的誣陷,同時告訴在場所有警察及世人大法的洪傳和大法真相,並希望所有的世人都能明白真相,給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王仁秋和郭麗豔被桓仁縣法院秘密開庭,王仁秋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郭麗豔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桓仁縣國保大隊長王成剛、王琪綁架了正在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因她出現嚴重心臟病症,看守所拒收,警察勒索五千元後當晚放她回家。之後,國保警察王琪編造假材料,與桓仁縣檢察院合謀將張秀英構陷到桓仁縣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初一天,國保大隊長王成剛帶著桓仁縣法院審判長朱福辰等七、八個人闖到張秀英家,說是核實材料。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中旬,國保隊長王成剛和桓仁縣法院審判長朱福臣又到張秀英家樓下,給她一張判決書,說對她判刑四年。並說二零一八年七月初那天就是開庭了。張秀英後因嚴重的心臟病症被保外就醫。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張秀英在街上再次被王成剛、朱福臣等人綁架,十二天後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張桂君和李新花在街上被桓仁縣國保大隊長王成剛、王奇綁架,並直接送到縣法院,法院法官朱福忱下判決書,非法判李新花兩年零六個月,判張桂君三年。期間都是暗箱操作,沒有通知家人和親屬。之後被綁架到鞍山體檢,因為張桂君體檢不合格,被保外就醫放回家。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本溪市桓仁縣國保警察和法院審判長朱福忱,對法輪功學員張秀英非法判刑4年,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四點左右,桓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華來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張吉英、高德蘭、肖永久、孟兆金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孟兆金等兩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張吉英、高德蘭被桓仁縣國保大隊、檢察院構陷到桓仁縣法院,兩人於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張吉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高德蘭的非法刑期不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普樂堡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在桓仁縣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楊麗威、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胡林(被迫害致死)。楊麗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處器官衰竭病危被取保候審,於七月三日在家裏被非法庭審。鄧玉林、張鵬柱、張莉敏於八月十八日遭桓仁縣法院非視頻法庭審。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鄧玉林和楊麗威被桓仁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各勒索罰金二萬元;張莉敏被桓仁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張鵬柱被桓仁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請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每個人都願意做善事,不為惡,您簽署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命令,就是在做一件埋葬自己的惡事啊!您已經種下了惡果,希望您能及時醒悟啊。所有知道真相的人都在看著你,你身邊的正義人士在看著你,老天爺也在看著你,趕緊停止迫害、行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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