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張慧強先生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晚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他被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大東區法院。目前他被非法關押在大東區看守所。張慧強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於十二年前被非法判刑五年。 張慧強,58歲,家住撫順市東洲區,原撫順乙烯化工廠儀表車間高級工程師。張慧強在單位工作時,他是廠裏公認的技術骨幹,他業務精湛,非常敬業,年年被評為先進生產者。他的家庭也非常和睦,張慧強孝順雙方父母,妻賢子孝。 遭駭人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張慧強堅持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無理取消了提升為車間主任的資格。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張慧強在上班路上被撫順公安一處便衣警察關永、張斌等人綁架,被劫持到當時的撫順石化總公司的一間地下室,經受了八十四小時的「人間地獄」式的酷刑折磨,包括:束椅子、「穿林海」、不讓睡覺、不讓進食水、不讓上廁所、老虎凳、上繩、火燒胡須、火燒胸腹部、火燒生殖器、煙頭燙十指、電棍電、精神摧殘。參與迫害人員包括撫順公安一處、撫順石化公司保衛處的二十餘人。(詳情請見《工程師在「人間地獄」的八十四小時》) 遭五年冤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左右,張慧強被東洲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他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第三監獄迫害。在黑窩裏,他每天被迫做奴工長達十四小時;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他被轉關到瀋陽監獄城一監獄二監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一位法輪功學員因煉功被警察打致肚子穿孔,張慧強等五、六位個同修絕食反迫害,獄方一直封閉消息不讓家屬接見。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他因被獄警發現MP3(內裝有師父講法以及大法書籍等內容)而被關小號折磨。 張慧強遭綁架、誣判後,被單位非法開除。他的母親因兒子遭迫害而病倒,吃不下、睡不著,最後含冤離世。 再次面臨司法迫害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張慧強在自家住宅樓下被瀋陽沈河國保大隊二十多個警察綁架。晚上十點三十分,警察闖進張慧強家中,沒有向家屬出示搜查證,非法抄家,翻的一片狼藉,床底下、沙發後面都不放過。警察一直翻到午夜零時,沒有給家屬甚麼說法,為了湊「證據」,將台曆一張一張的扯開湊數,又拿走了一些空U盤(可能為了編造證據湊數)。張慧強的妻子看到警察為了湊所謂數量,把一本真相台曆放上面,將四個廢棄的台曆板放下面,她說:「你們這不是在湊材料嗎?」警察威脅說:「你要不配合,把你帶走。」警察還將他家貼在牆上將近七、八年已經掉色的「福」字、年畫撕下來。警察於零點三十分左右才離開,沒有向家人確認扣押物品的數量、種類及內容,也沒有當場出具扣押物品清單。 警察把張慧強的妻子帶到東洲派出所做筆錄。一個叫於冰的警察兇狠地問:「你家的台曆哪來的?」張慧強的妻子說:「不知道,不是我拿回家的。」警察說:「不是你拿回來的,那就是張慧強拿回來的。」她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時,兩個警察就一直催促她快點簽字,也不讓她仔細看筆錄的具體內容,警察還威脅她好好配合,不然就輪到她女兒。在警察威逼利誘下,張慧強的妻子被迫簽了自己的名字。 張慧強當晚先被綁架到沈河區南塔派出所,十月二十三日晚被非法關押到沈河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張慧強被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張慧強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大東區看守所。 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 公訴人:楊玉秋 接案法官:朱麗娜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郵編110041 電話:024-88130838、88502198、28319561、28319699 立案:024-28319690、28319736、28319723 刑庭:024-28319561 紀檢:024-88131505 院長:戴兵024-28319999 副院長:趙闖、李雲飛 副書記:陳洪文 政治部:主任劉昕、副主任劉丹 研究室:主任戚力凱 綜合辦:負責人趙勇 審判委員會委員:郭福強、鄭顯波、鑑銘宇、楚晉、雷雨 紀檢監察組:組長王虓 法官:張巨濤024-28319571、024-28319578、13998269802 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89號,郵編110044 總機:024-88363499、88900935、88150063、88363430 案件管理中心:024-88363382 值班室:024-88900641 傳真024-88900932 公訴科:024-62199010、62199015、62199017 檢察長:韓壯024-62199001 副檢察長:曹陽、方威 政治部主任:高立穎 檢察官:楊玉娥 檢察官助理:孫金子024-88363310 檢察管:楊玉娥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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