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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萊州三名法輪功學員古稀之年被枉判入獄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萊州市三位年逾古稀的法輪功學員林洪傑、謝慶財、方瑞琴被枉判三至八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的監獄。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林洪傑(男,74歲)被萊州市法院枉判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謝慶財(男,70歲)被枉判五年,勒索罰款兩萬元;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劫持到濟南監獄。方瑞琴(方瑞芹,女,74歲)被枉判三年,勒索罰款一萬元,二零二四年九月被劫持到濟南的監獄。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下午,萊州市警察、「610」約三、四十人開著十多輛警車包圍了林洪傑(林宏傑)、謝慶財(謝慶才)、滕琴華(滕芹花)、方瑞芹、修國芝的學法小組資料點,把他們劫持到派出所做筆錄,並搶劫走林洪傑的電腦、打印機、耗材、真相資料、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當天謝慶財、滕琴華、方瑞芹、修國芝被放回家,林洪傑被非法關押,五月十日被劫持到洗腦班關押迫害;五月十九日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獲悉,林洪傑、謝慶財、滕琴華、方瑞芹以及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高日軍、馮國萍、潘召華被萊州市檢察院以多種罪名非法起訴到萊州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七名法輪功學員林洪傑、謝慶財、滕琴華、方瑞芹、高日軍、滕琴華、馮國萍、潘召華被萊州市法院非法開庭,有的學員根據國家法律,有理有據的口述答辯修煉法輪功無罪;有的法輪功學員根據法律書面答辯了信仰法輪功沒有罪。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萊州市法院再次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沒有通知林洪傑和潘召華。開庭時,法輪功學員說話的權利被剝奪,非法庭審草草結束。隨後五月二十日,萊州市法院通過律師以書面形式給林洪傑、謝慶財、滕琴華、方瑞芹、高日軍、馮國萍、潘召華下達非法判決書:林洪傑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謝慶財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兩萬元;滕琴華、方瑞芹、高日軍各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一萬元;馮國萍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勒索罰款一萬元;潘召華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

隨後,林洪傑和謝慶才被非法關押在萊州市看守所,方瑞芹(女)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看守所。林洪傑、謝慶財、方瑞芹提出上訴,被煙台市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獲知至少有569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164人被迫害離世,764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2024年541人,2023年186人,2022年20人,2021年9人,2020年6人,其它年份2人),有376人被非法判三年以上重刑,其中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年至十三年。

當日前一篇文章: 吉林東豐縣劉殿珠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
當日後一篇文章: 吉林靖宇縣楊淑珍被枉判四年 已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