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翠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講真相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被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庭審,被冤判三年。 煉功之前,王翠玲有很多難以治癒的毛病,如頭痛、氣管炎、全身無力、經常休克等多種疾病,並且脾氣不好。後來在公園裏看到有很多人在煉法輪功,不用花錢,就開始煉法輪功,不幾天所有的病痛不知不覺都消失了,真是感受到無病一身輕、走路生風。修煉法輪功以後,她都是按「真善忍」法理不斷的要求自己,在任何環境下都做個好人,處處與人為善,多為別人著想,看淡名利,家庭和睦,鄰里之間關係很和諧。她是真從內心深處要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王翠玲在歷黃路北段講真相時被蹲坑的便衣警察拍照並綁架,並直接非法闖入學員家裏抄家,非法劫走現金近千元。據悉,二零二三年十月七日,王翠玲在北園路地鐵站口附近往電動車擋風被的兜裏發放真相資料,後被電動車主惡意舉報,黃台派出所警察調監控後對她進行跟蹤。 之後王翠玲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市看守所構陷,被天橋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構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王翠玲被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庭審,之後王翠玲家人接到法院通知,得知王翠玲被冤判三年。家人給濟南市看守所打電話詢問王翠玲的情況時,被告知王翠玲已不在看守所。但家人不知王翠玲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哪個女子監獄。 山東濟南女子監獄多年來用多種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所謂的「轉化」,慣用迫害手段有,剝奪睡覺、如廁權利,以此折磨法輪功學員,還有關小屋(禁閉室)迫害等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一被關進山東濟南女子監獄,就要「查體」,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會給「查出」有各種「疾病」,以此逼迫學員吃不明藥物。有的學員拒絕吃藥,獄警們就會指示幫教偷偷把藥放在飯菜裏。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被關在一個不足十平米的小屋裏,被非法剝奪了一切人應有的權利:不准外人接觸,不准說話,不准活動,不准上廁所,不准洗漱,上廁所必須寫申請、承認自己是罪犯。有的學員不配合,實在憋不住了就小便在了褲子裏,也不准洗。每天從早晨五點三十分到晚上十點三十分,要一個姿勢坐小板凳,兩手平放膝蓋,長期坐罰,臀部被坐得青紫肉爛。法輪功學員在監區每個監室被三個包夾(刑事犯)看管,不能和任何人交流,稍不注意,就會遭到包夾打罵。有的法輪功學員身上經常被包夾掐得青一塊、紫一塊。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三年,山東省至少有1713人(次)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16人被迫害離世、149人被非法判刑、776人被綁架、425人被非法抄家(含搜身)、414人被關押、582人被騷擾、31人被迫流離失所、61人被非法關洗腦班、136人被非法取保候審、122人遭經濟迫害(包括被法院罰款、警察勒索搶劫、被非法扣除養老金、績效工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