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塗玉春,講真相救人中,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遭警察按攝像跟蹤,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蘭州市公安非法從家中抄家、綁架,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塗玉春原在甘肅省鄉鎮企業貿易公司工作。她從小體弱多病,結婚後尤其生完孩子,更是雪上加霜,全身上下無一處不疼痛,頭疼起來幾天幾夜,吃不下、睡不著,生不如死,吃藥、打針、住院都無濟於事,真是苦不堪言。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她有幸得到一本《轉法輪》,煉上了法輪功,慢慢的身體有了好轉,能吃飯能睡覺,頭也不疼了,生活能自理了。 一九九九年在各單位清查法輪功人員時她被單位開除(未通知本人,只在蘭州報上登了一下)。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早晨九點左右,十幾個市局的警察闖進塗玉春家非法抄家、綁架,隨後她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當天,塗玉春、焦麗麗、王毓蓉、孟玉榮、杜淑珍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蘭州市公安局26處(又稱反×教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從家中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六位法輪功學員塗玉春、盧雲飛、焦麗麗、孟玉榮、王毓蓉、杜淑珍被城關區法院非法開庭,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並當庭指出整個庭審中人證、物證、罪名的違法性,及司法程序中的違規處。後來,塗玉春被非法判刑八年,焦麗麗被非法判刑八年,孟玉榮五年,王毓蓉四年,杜淑珍三年半,盧永飛三年。 塗玉春等法輪功學員上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未經二審開庭,法院法官傅覺非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塗玉春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被非法關在甘肅女子監獄。 塗玉春被非法關押七年四個月,受盡折磨,入監時不寫「三書」,被惡警孫立偉用電警棍電後脖子,被丁警察搧耳光。入監兩個月,她的包夾牛愛玲打她,擰她胳膊。塗玉春反抗,壓響了警報器,孫立偉從辦公室趕到號室,訓斥塗玉春說:「警報器是你隨便壓的嗎?」隨後罰塗玉春蹲,並扣十五分(不得購日用品)。牛愛玲還夥同馬雅琴在廁所曾三次打罵塗玉春,把她推倒在廁所水池下面,弄了一身髒水。 塗玉春二零二二年初才出獄、回到家中。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州大道 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34400、0931-8434499、0931-4605502 所長李奎:13399311430 教導員張彥龍:13399318360 副所長郭垳:13399312049;警號:012435 張勇:13399311379;警號:011138 吳永平:13399313261;警號:012335 吳景棟:13399313330;警號:013001 十三隊隊長李莉:1339931131;警號:011092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隊長:楊雨玫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警號:011114 駐監檢察院:魏成、房保國、 監督:0931-4605512 特邀監督員 劉志文:13909495589 馬龍戈:13893222718 郝一穎: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麗霞:15682820888 朱旭東:13919158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