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在中共放開疫情後,遼寧省各地看守所相繼將非法羈押的法輪功學員投入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二三年三月末,被非法投入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6位,大部份已年過六旬,主要來自錦州和大連。她們是:金曉梅、孔英、劉清芳、於春梅、張英玲、楊鳳英、梁淑傑、康桂雲、郭淑芬、孫麗娟、崔鳳、譚華麗、郭佩璐、宋曉美、李臣英、於守芬。這些學員在二監區入監隊只停留數日,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上午全部轉入十二監區秘密強制轉化。 進入十二監區後,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分開、關入不同的房間,由專門搞轉化的犯人逼寫「五書」。我當時被送入位於一樓盡頭的房間,在獄警的私下教唆安排下,房間內三名犯人對我實施轉化迫害,她們強迫我在「一塊磚」的範圍內長期罰站、不讓有任何動作、不讓睡覺、不認罪不讓上廁所,這些犯人每時每刻不間斷的向我灌輸各種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歪理邪說,沒有喘息的空隙,換下一個犯人去睡覺,獄警又派來一個繼續對我洗腦施壓。獄警高鑫晶安排犯人放栽贓法輪功的錄像強迫我觀看,在我意識不清的情況下,仍被犯人拖拽、強迫睜眼、精神肉體折磨。 從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晚至四月十三日,我被軟禁於十二監區一樓的「第二活動室」。期間,我看到對面109室長條窗邊,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被數名犯人逼迫在寫著甚麼,疑似在寫非法「轉化」材料,白天晚上,整宿整宿的不讓睡覺。一日清早,為首的轉化骨幹劉曉雪,在看到我看向她們時,故意用身體將長條窗擋住。後來得知,這個老人叫楊鳳英,被非法勞教過兩次,被當成了重點「轉化」對像。 從四月十三日起,16名遭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十二監區二樓的各個房間,每個人被配有兩個包夾形成所謂的「互監組」,時時刻刻監管和灌輸洗腦,剝奪一切自由。當時,楊鳳英被投入207房間,責任獄警是時任二小隊獄警高鑫晶。該獄警曾告訴楊鳳英的包夾韓玉玲,「這個老太太特別自私,家屬都不願管她。」於是該「小道消息」就流傳開了。雖然無法核實其真實性,然而用這種方式對信仰堅守的老者人格打壓,扼殺這些晚輩對一個老者的憐憫和最基本的尊重,手段過於殘酷。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前後共18名法輪功學員被更換包夾、平均投入一樓107、108、109三個房間繼續洗腦迫害;楊鳳英在107室。六月中旬,這些法輪功學員又被更換包夾,打亂重組、分入二樓各個房間。十二監區內部對法輪功學員頻頻打亂從組、更換包夾、更換洗腦地點的目的只有一個:不留有迫害證據。 這種封閉式的強制轉化洗腦持續了近三個月。在此期間,這些學員每天被強迫觀看污衊法輪功內容的錄像,強制說出各種污衊謊言,寫所謂的「思想彙報」;包夾在獄警的教唆下逼迫學員每天回答「驗收題」。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共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二樓的獄警辦公室,裏面坐著司法局人員與一個十二監區獄警,前面架起一個攝像頭,搞所謂「轉化驗收」。除上述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外,還有兩位法輪功學員是五月份被投進監區的,她們是崔靜、張慧。 所謂「驗收」後,這些法輪功學員每天被軟禁於一樓「第一活動室」內集體洗腦。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上午,餘刑一年以下的三名學員(孔英、郭淑芬、郭佩璐)留在十二監區繼續洗腦迫害,其餘學員被秘密轉到不同監區強制勞役,互相之間不知道對方被送去哪裏。 十二監區是嚴密封閉的環境。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內幕,不僅對外禁言,在監區內部也被封鎖,包夾不敢透露內部各類信息或學員動向。獄警指使包夾對學員嚴格看管,學員偶然看向其他監室,都被嚴厲警告,封鎖法輪功學員一切信息渠道,避免迫害消息外泄。 上個世紀,納粹集中營血洗六百萬猶太人,邪惡一時。一九四五年,紐倫堡法庭上,納粹官員、將領、集中營負責人、蓋世太保、黨衛軍、法官、甚至醫生、護士,都站在了被告席上。絕大多數的申辯理由是:「我在執行上級的命令」,終因實質參與配合納粹種族滅絕政策被繩之以法。「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是國際法重罪;這樣的人權犯罪不會因「執行上級命令」而豁免。 在歷史的今天,中共對法輪功修煉群體長達二十五年的信仰迫害,是當今世界人類最大的人權與人道災難。在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任何名義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踐踏、人權剝奪、身體傷害、精神中傷必然被定性為刑事犯罪,終將面臨正義的審判。迫害最終一定會追究到參與者個人的責任。願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看清實質、停止迫害。 迫害責任人 監區長:吳妍(時任),曾任職於獄政,監獄網站有其詳細簡介。該人自十二監區成為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機構開始擔任監區長,為人精明狠厲、洞察人心、擅於權術;表面低調、不輕易露面,卻是向下施壓、實施轉化與各種迫害的主要責任人。2023年9月下旬調離十二監區,目前擔任九監區監區長。 科長:胡楊,主管「轉化」法輪功學員,下面管理分管不同事務的「幹事」和數個「小隊隊長」。該人將直接迫害的任務下派於幹事、隊長或得力的犯人,是十二監區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一小隊隊長:孟姝涵(時任),迫害金曉梅、孔英、劉清芳、於春梅、於守芬的直接責任人。 二小隊隊長:高鑫晶(時任),迫害崔鳳、譚華麗、郭佩璐、張英玲、楊鳳英、張慧的直接責任人。 三小隊隊長:吳明佳(時任),迫害宋曉美、李臣英、梁淑傑、康桂雲、郭淑芬、孫麗娟、崔靜的直接責任人。 監區執行員犯人:付思文(已出監),遼寧鞍山人,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骨幹中的骨幹,在其謀劃和直接出面中,「轉化」了很多人。直接聽命於監區長吳妍和科長胡楊,想獄警所沒想到的,部署獄警想做又不好直接做的。 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人:劉曉雪、韓玉玲、楊藩、翟媛媛、單寶榮、楊旭、王笑嫣、周鵬飛、時蕊、祁鳴、何丹、陳雪飛、梁春俠、趙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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