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市讓胡路區今年69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春華女士,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被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構陷。近日獲悉:劉春華已於九月十二日被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這是劉春華第二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劉春華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曾遭冤刑一年半 二零二零年二月,劉春華在大慶市讓胡路區匯景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惡人誣告,被大慶市公安局龍崗分局警察綁架、抄家。因劉春華所住小區歸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管轄,又把她綁架到龍南分局,當天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劉春華被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一年半,上訴後又被非法維持原判,她一直在大慶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又被綁架、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劉春華在大慶市讓胡路區遠望高層樓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小區保安惡告到大慶市公安局,大慶市公安局指令龍南分局非法抓捕。劉春華被龍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 後來,劉春華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構陷到讓胡路區法院。 近日獲悉:劉春華已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現在她仍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西苑南路西苑街301號(郵編163453) 院長:白景權 0459-5509009 副院長:張書琦0459-5977552 紀檢組長:張旭光0459-5990640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區玉門街139號(郵編163453) 檢察長:劉振魁 0459-5974999、13359590901,阮之華0459-5974999 副檢察長:趙岩松13359590310(偵查監督科主管檢察長) 偵察監督科科長:朱赤紅0459-5974401、13359590355 監督偵查科科長:劉笑臣18104592167 封光18645990001、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 大慶市看守所: 地址:黑龍江大慶市薩爾圖區高新產業開發區安薩路3號(郵編163316) 電話:0459-2769158、0459-6036003 所長:溫曉光0459-6036006、18945601869 19904867800 警察:於靜、張志宏、彭麗峰、遲娜 大慶讓胡路龍南公安分局: 局長張寶東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慶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偵副局長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長孫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欒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紀檢書記王紅軍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宅) 警察: 李 楊 18345408555 黃凱晨 13359616605 張東松13339398555 高雪峰13212922596 賈鵬成、張國軍、周鳳山、王春宇、王皓、孫健 大慶市讓胡路區政法委(讓胡路區西槐路61號)0459-6880223 書記:唐萬濤 副書記:王志剛 政法委負責法輪功工作的 常主任 0459-6338122 政法委綜治辦 付林 0459-68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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