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泰安市肥城市法院欲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對新泰市法輪功學員董志花女士進行非法庭審。今年七十二週歲的董志花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十月初被構陷到泰安市肥城市檢察院。現得知,泰安市肥城市法院欲於十一月二十九日非法庭審董志花。 董志花一九五一年六月出生,家住新泰市青雲街道辦事處大駐馬村,二零零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有嚴重的高血壓症,指數高達220/180,醫生告訴她錢包掉了也不能彎腰撿,此外她還患心臟病、頭疼、眼疼、渾身疼,大腿根附近還長了個瘤子,疼起來不敢走路,醫生說需要手術摘除。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日,董志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全身的病都突然消失了,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吃過一片藥、打過一次針。董志花以前是個得理不饒人的人,學了法輪功以後,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遇到問題先為別人著想,有矛盾要找自己的原因,她特意去找以前有矛盾的鄰居家道歉,這在學法輪功以前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董志花還曾敘述這麼一件事:「村裏二零零三年整電網時讓我買菜做飯,我就落下了六十多元錢。學法輪功後我就把錢送到村辦公室。村幹部說:你學到這個功真厲害,這麼短的時間就讓你變得這麼好!我說:我們師父不允許我們這樣,我不能要這不義之財。我學法輪功以後,血壓正常了,心臟也不難受了,以前的渾身疼痛也沒有一點症狀了,身體上瘤子也消失了。幹甚麼活都行,用小車推花生、推玉米,推三百斤的東西上小坡不用拉,現在地裏的活我都能幹。我的兄弟媳婦說:我真饞你有這麼好的身體!」 董志花堅持真、善、忍信仰,做好人,卻多次遭當地中共警察騷擾、抄家、綁架、關押。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董志花在北師集市上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的事實真相時,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後,又去了四個國保大隊的警察,又將她送入北師看守所。三月七日晚上八點左右,北師派出所副所長尹政明帶領3個警察(其中一個跳牆)闖入董志花家,將她丈夫石進清綁架到派出所, 次日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北師看守所。董志花被非法關押十三天,她老伴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八天,共被非法勒索四千元。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早晨,董志花在家中被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石進清、董志花夫婦在家中被新泰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第二天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下午,董志花在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派出所,當日以「取保候審」方式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新泰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在董志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名義將她構陷到新泰市檢察院,之後將構陷她的案卷移送到泰安市肥城市檢察院。 肥城市法院: 地址:肥城市龍山中路001號(長山街與龍山中路交匯處西路北) 電話:0538-3567107、0538-3225755、0538-3567120、0538-3567088、0538-3567234、0538-3567275 書記、代院長梁忠 副書記滕永軍 副書記、副院長孫摯 副院長翟春峰 黨組成員劉玉坤 政治部主任孫甲海 (責任編輯:田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