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歷時一年半的周秀華被構陷案,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開庭。法庭只進行二十分鐘,當庭沒有結果,法官說一個月後定。 非法開庭 走過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秀華迫害案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一號廳開庭。偌大的廳裏,只有六、七人──一個法官、一個檢察官、一個律師,二、三個書記員,還有法輪功學員周秀華。 周秀華的二位家屬和一個社區人員去漢陽區法院,通過視頻觀看了開庭。 所謂開庭,只不過是走個過場,二十幾分鐘,就完事了。先是法官講話,後檢察官所謂公訴。接著法院指定律師提了幾點意見,律師跟檢察官一個口氣。最後,法官總結。當庭沒有宣判,法官說一個月後定。 遭綁架、野蠻抄家、「取保候審」一年 周秀華今年七十二歲,家住武漢市東西湖區。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她和老伴被綁架到吳家山街派出所。在她家沒人的情況下,警察繼續非法抄家幾個小時。 她家人被勒索三千元所謂「保證金」後,她被「取保候審」回了家。「取保候審」單上只有公章,無任何人的簽字,時間從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開始,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時間是一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周秀華與老伴回到家。兩位老人發現,除了他們的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外,家裏的兩本珍藏五十年的集郵冊不見了。在周秀華多次強烈要求下,警察才給了非法抄家清單,集郵冊卻沒在清單上。而且,清單上沒有見證人、持有人、保管人、辦案人的簽名,沒有派出所的公章,沒有年月日。 被非法批捕、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周秀華被警察電話告知,去東西湖區吳家山街派出所談話。周秀華被警察帶去,被連續四次體檢,在不合格的情況下,仍被強行送武漢市第一拘留所,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一年二月,周秀華被構陷的案件又由武漢市東西湖檢察院轉至武漢市漢陽檢察院,後周秀華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她被構陷到漢陽區法院。 家屬依法控告 周秀華的家屬認真學習相關法律後,認為周秀華的所為都是合法的。從二零二一年七月中旬開始,家屬向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法院、武漢市檢察院、武漢市中級法院,湖北省檢察院、省高級法院、漢陽區政府、最高檢察院等部門持續控告責任人。 二零二一年九月,周秀華家屬繼續向武漢市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無罪釋放」及「立案調查」的申請,要求無罪釋放周秀華,及立案調查犯罪嫌疑人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官吳松恩、阮浩等警察的申請。 同時,家屬還郵寄了要求閱卷、要求檢察官吳松恩迴避、要求調取無罪證據、要求解除扣押物品、要求與周秀華會見、通信、要求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 漢陽區法院指派律師 迴避家人申請做辯護人 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周秀華家屬打電話到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刑庭,打聽她冤案的情況,得知漢陽區法院竟給周秀華指派了一位律師。家屬給該指派律師打電話,才知道該律師已經去看守所,見過了周秀華。家屬表達想和該律師見個面。律師說不要見面,不用。 然而,此前,二零二一年六月,周秀華被構陷案轉到漢陽區法院時,她家屬曾準備向漢陽法院遞交周秀華委託家屬作為辯護人的委託書,但漢陽法院刑庭辦公室一工作人員電話說:還不到時候,立案以後,開庭再審核委託書。 之後,她家屬繼續打電話到漢陽法院刑庭質問:也不知在哪個庭開庭,甚麼時間也不知道,你們搞的甚麼名堂?你們不讓我參加啦?親人不參加,孩子還要參加的。之後,漢陽法院刑庭人員才告知,周秀華的迫害案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漢陽法院視頻開庭。 如今,周秀華已被漢陽區法院走過場、非法開庭。她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武漢市漢陽區馬鸚路159號,郵編430050 區號027 電話:84586500、84586574 辦公室電話:84586503傳真電話:84586504 漢陽區法院立案庭電話:84586556值班室電話:84586562 訴訟事務服務中心:84586597 刑一庭副庭長:鄧瑋(027)84586522-18717176081 院長:殷磊84586508-13807178397或17786561000 副院長:李樂84586578-18717176078 、鄒軍 執行局局長:申曉東84586548-18717176017 漢陽區第五指導組組長:秦利芳 姓名 職務 性別 出生年 辦公電話 手機 張曉明:機關黨委書記政治處副主任 男 1960年 84586534 18717169996 張嵐 政治處副主任 女 1964年 84586528 13607194386 程紅 人事科副科長 女 1975年 84586543 18986099978 彭俊娟 科員 女 1986年 84586543 13476250191 龔子英 科員 男 1990年 84586541 13507120981 陳亞莉 工作人員 女 1990年 84586541 13035135215 立案庭:84586525、84586597 檔案室:027-87532882 熊敏: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何俊傑: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葉凌芳:漢陽區法院江堤人民法庭庭長; 王海江:立案庭副庭長; 鄧萍為:立案庭副庭長; 王侃: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祝玲: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再勝: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潘濤:漢陽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84586576 審判員:張大國、吳胤言、王朝陽、張娟、牛騰州、周晶、劉豔豔、鄭芳潔 王曉華:書記 027-84586508 13908620588 劉言勝 副院長 027-84586538 18717176060 李先志 執行局局長 027-84586540 18717176108 李 忠 立案庭庭長 027-84586585 18717110677 王文兵 立案庭副庭長 027-84586571 18717176095 李 峰 立案庭審判員 027-84586594 18717110660 劉躍昌 立案庭審判員 027-84586520 18717176016 王 玲 刑一庭審判員 027-84586521 18717176083 劉先兵 刑一庭審判員 027-84586521 13507101269 王海江 執行一庭副庭長 027-84586932 18717176006 劉 丹 執行二庭副庭長 027-84586563 18717176103 蘇文暉 執行一庭庭長 027-84586595 13986202253 李 衝 執行二庭庭長 027-84586593 18717176113 鄧 萍 江堤法庭副庭長 027-84524109 18717170669 朱燕飛 未綜庭庭長 027-84586579 18717176056 梁宏:少年庭副庭長84586579. 李慧:027-84586511 劉漢懷:調研員84586599-18717176099 漢陽區法院其它電話: 84586577、84886523 電話:84847025 、84586579 刑一庭庭長:余立進84586576 18717176086 漢陽法院審判長:梁虹 電話:027-84586523 漢陽區檢察院,法庭公訴人:高尚 電話:84882290 漢陽區法院結案室 畬伊 電話:84586511 陪審員:張曉 、鄭雲華 法官:梁志 漢陽區法院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10個: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政治部(機關黨委、督察室)、綜合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派出法庭2個:十里鋪法庭84874051、江堤法庭84526489
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地址: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大道637號,郵編430051 電話:027-84862000 027-12309(檢察服務熱線) 接待室:027-84881063 檢察長:胡俊,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開始工作,1988年12月入邪黨。84871273 副檢察長:王德勝 凃嵐 梁志順 趙紅 李紅豔 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局長:盛從亮 政治部主任:程惠軍: 政治部幹部科副科長:孫倩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周文 黃景濤 檢察委員會委員:鄭朝暉(第六檢察部負責人)、劉園園、李瑛(第二檢察部主任) 劉園園,女,1968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1991年2月開始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 周文,男,漢族,1968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1988年8月開始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凃嵐,女,1995年3月進入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工作,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李瑛,女,1977年3月生,武漢人,1999年8月開始工作。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兼未成年刑事檢察科副科長,現任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王應槐: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行政裝備負責人 檢察官:吳松恩(1984年12月6日出生)027-84886090、李某84885014、高尚(1987年8月14日出生)、肖力、黃鈺、胡宏元、余訊芳、高紅麗、熊偉、楊莉、葉慶東 漢陽區檢察院檢察員:章靜、金歡 反貪局舉報中心:027-84887457 反瀆職侵權局:027-84862000 紀委監察投訴電話 84586506、信訪投訴電話84586520、 檢察院技術科負責人:方傑 武漢市中級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路156號 電話:65686114(查號總機) 區號027 郵編430024 天平熱線:65686333 總值班室:65686000 政治部主任:65686919 武漢市中級法院政治部:65686961 中級法院電話027-65686114 監察室65686777 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秦慕萍 副院長:李進、潘濤(曾任武漢市司法局副局長)027-6568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