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2020年10月20日早晨,時年57歲的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在家中被警察綁架。2021年2月5日,張桂香被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辯護律師到朝陽區法院辦案屢屢受阻。目前,辯護律師和家人繼續維權。 6月4日,家屬與辯護律師謝燕益一同前往朝陽區法院,投訴法官曲棟不接律師辯護手續、剝奪張桂香辯護權的行為,朝陽法院來人接待並拿走了相關控告材料與書面材料。 然後,兩人又前往朝陽區檢察院的控申科,再次投訴。控申科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應該是我們的職責範圍內,但是我們院有市級文件,要求我們不准接法輪功(學員)的控告,控告狀我不能接,我只能做一個登記。對於你們的事情我很抱歉,我無能為力,但是你們那份法律材料,我個人想要一份。 第二天,6月5日上午,家屬與謝律師前往長春中級法院,投訴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法官曲棟、濫用職權,破壞《刑事訴訟法》與《憲法》中辯護權的實施,非法剝奪張桂香應有的辯護權利。 6月14日,家屬發現張桂香的養老金,從今年4月份開始就被停發,於是給社保局打電話詢問,得到答覆「等事情結束,你們再來我這,到時候再說。」 6月21日,家屬接到吉林省檢察院的短信回執,建議家屬關於曲棟法官剝奪辯護權的問題可以與法院溝通。期間,家屬多次前往朝陽區法院電話溝通法官曲棟,表明張桂香是被冤枉的,是故意製造的冤假錯案。法官置之不理,並表示「如果你覺得警察冤枉了人,你去找市局、告他投訴他,沒必要跟我說,如果市局或者檢察院說這個案子有問題需要發回去重申,那我這也好辦。」 6月24日,家屬接到長春中級法院的回訪電話,詢問之前的投訴解決是否滿意,當家屬回覆「沒人解決」的時候,長春中法的工作人員表示幫忙登記。 之後,時隔一個小時左右,朝陽區法院的刑事庭長張丹打電話給家屬,詢問有甚麼問題需要法院解決?當家屬說到「曲棟法官阻礙刑事訴訟法與憲法的法律實施,剝奪辯護權」這個問題時,被她打斷,表示讓家屬前往法院,會給解決。 等家屬前往法院後,庭長張丹又說需要開會,拖拉了幾天後,才回覆說:「這件事不給解決,你自己想辦法。」家屬詢問長春中法的工作人員,投訴沒有解決,怎麼辦?工作人員聽了事情經過後,說:「那你可以繼續投訴,沒關係的,可以繼續撥打電話12368。」 7月19日,家屬帶著材料前往朝陽法院,法院信訪處人員接待了家屬。信訪人員看了材料,驚訝:「甚麼事啊?扯這麼大?都扯上憲法了?!」材料看完後,決定通知曲棟法官下樓接待。 曲棟法官下樓後,非常生氣,喊叫著拿一本司法解釋說「能證明沒有下列項,我就讓你當辯護人。」家屬質問:「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開證明)。」曲棟直接反駁:「法律也沒規定不能開。」家屬要求拿出法律依據,他也憤怒的指著司法解釋:「這就是法律,這就是法律!」然後就氣憤的離開。 後家屬撥打12368,再次投訴,工作人員非常仔細的記錄了事情經過,並重複了記錄內容,詢問是否有遺漏。第二天上午,朝陽區法院回了電話,讓家屬當天下午去法院一趟,家屬表示沒有時間,改約了8月5日下午。 8月5日下午,朝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張丹與曲棟法官的助手李卓接待了家屬。期間,張丹數次拍家屬照片,被問到的時候,只回答:「我們做記錄,」還收了家屬的身份證複印件,詳細詢問了家屬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以及住宅附近派出所,整個接待過程,旁邊都有一個警衛在拿執法記錄儀拍攝。 在家屬詢問司法局備案的法律依據的時候,張丹沒有回答,並且岔開話題,後又詢問家屬還有其它要說的沒有?家屬表示,張桂香的整件事情,都是人為構陷的冤假錯案,現在不是以前了,現在法律在健全,還有責任制。當說到追責個人的時候,李卓嗤笑,表示不相信。當家屬表示,假如法官曲棟開庭的話、希望李卓到時候可以通知,他也不予回應。 最後,家屬提交了《緊急意見書》、《親友取保候審申請書》以及《至朝陽法院領導公開信》。 在離開前,家屬詢問甚麼時候可以解決問題,張丹再次表示需要開會決定。家屬強調,一名年過半百的無辜老人,在那樣的地方,被關了超過八個月,希望法院可以把這件事認真對待,張丹只表示「我們知道了。」 附相關信息: 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77號 郵編:130012 郭立慶 檢察長 0431-85303313 孫 宏 副檢察長 楊喜德 副檢察長 張 晶 副檢察長 17843120005 秦 晉 副檢察長 公訴科:科 長- 車永峰 17843120072 檢察部:檢察官- 劉 揚(女)0431-85887057(辦案人) 檢察院隋昊霖:0431──85887066、0431──85887077、17843120081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55號。郵編:130012。 院 長 劉春梅 0431-88559227 ,17643109189 副院長 陳鳳英 17643109111 副院長 董 豔 17643109000 副院長 包曉勇 17643109199 副院長兼執行局長 高 源 13251740603 庭 長 陳曉靜 0431-88558278 , 13844197778 ,17643109068 庭 長 閆 欣 0431-88559341 ,17643109107 庭 長 王貴甫 0431-88559346 ,15904412675 庭 長 張 丹 0431-88559303,17643109078 庭 長 趙若愚 0431-88559210 ,18604450313 法 官 曲 棟 0431-88559231 ,13596166414 ,17643109105(主審法官) 法 官 王亞南 0431-88559354 法 官 姜 輝 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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