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撫順市新賓縣葦子峪鎮法輪功學員徐德武,被綁架、構陷半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1000元。 徐德武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被當地派出所警察非法帶到縣公安局,被強行帶到撫順做核酸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後被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收受警察編造的構陷徐德武的所謂「案件」,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非法起訴到撫順順城區法院。經法院田笑審查,徐德武的案件被法院立案((2021)遼0411刑初10號。)。 法院說徐德武可以請律師,也可以讓親屬辯護。親屬辯護的話,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證明,親屬證明,社區開證明。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等相關人員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對徐德武開庭。參加庭審的有法官馮豔,書記員王盈,陪審員王洪(女,音)、趙陽(男,音),司法援助杜律師等。 徐德武家屬作為辯護人辯護,開庭前法院百般阻撓,臨開庭了還不讓家屬進入,後來又溝通過才讓進入。 庭審過程中,公訴方為順城區檢察院的李曉靜和張鳴宇,兩人根本不提×教的任何問題,也不問徐德武是不是信法輪功,只是問車上宣傳品是哪裏來的。徐德武說不知道。證人沒有到庭,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就是這些真相冊子的照片。 家屬辯護人多次要求把「證據」拿來當庭質證,如果不拿來不能算「證據」,證據也分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把新聞出版署50號令給法官看了,參加庭審的小警察也湊過來看。 家屬辯護人站起來把憲法第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大聲念出來,由於公訴方害怕,還把法警(一個)叫進來。 庭審中,法官多次打斷家屬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最後宣布庭審結束。家屬辯護人沒有簽字,法官強烈要求簽字,家屬辯護人說不能簽字,因為「證據」都沒有拿來,無效庭審。讓徐德武也不簽字。 第二天,家屬辯護人和法官聯繫,法官說她知道現在都在教育整改,她也不想因為一個案子承擔責任,讓把辯護意見寫成紙質版的給法院送過去,其它的不用說。 順城區檢察院的起訴書落款是李曉靜和商長髮這兩個人。 遼寧撫順市順城區法院 地址:撫順市順城區前大路2─2號 郵編113103 值班電話:024-57651318 辦 公 室:024-57651318 傳真:7651318 郵編:113006 侯 勇(身體原因退居二線) 院長 15566290007 劉軍院長(剛上任)15641389507 劉會偉 副院長18941369001 劉 進 副院長 18941369003 副院長黃濤(新調入) 18641318703 副院長 俞明錄(新調入) 57567205 18641311205 吳中旭 副院長 18941369006 庭長:馮豔 電話:18941369028 法官助理:葛學峰 電話:57567519 法官助理:孫博 57567353 書記員:王盈57567355 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裕城路21號郵編:113006 辦公室:024-57496333 024-57496396(傳真) 姓名 職務 辦電 手機 王 旭 檢察長 李永剛 黨組副書記 57496355 13942354051 曹 寧 副檢察長 57496344 13842359933 趙成民副檢察長 徐明生副檢察長57496336 13942301399 商長髮副檢察長 肖斌黨組成員 黨組成員 57496388 18940369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