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北京市豐台區法輪功學員邢國慶、張傑夫婦被非法判刑。張傑判刑十二個月,罰金一千元,邢國慶十個月,罰金一千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上午,邢國慶、張傑夫婦接到居委會的電話,說要到家裏來看看。開門後,警察進來直接進屋就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等多種個人物品,隨後綁架了邢國慶、張傑夫婦,非法關押在豐台看守所近一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點,邢國慶、張傑夫婦在北京豐台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一個名叫馮國忠的人在所謂證言中稱:在他家的門把上發現有一個小塑料袋掛件,拿到屋裏打開看,發現裏面有法輪功的資料,立即打110報警,後通過監控搜索。 十二月三日,北京市豐台區法院非法枉判張傑十二個月,罰金一千元;邢國慶十個月,罰金一千元。 相關人員信息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豐台南路69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83835245、83835461 審判長:胡春生,電話:18600857573 法官助理:劉宇超,電話:18515206118 書記員:李金穎 陪審員:張金平 陪審員:王菲 責任檢察官: 張莉,女,漢族,1979年12月22日,中共黨員 電話:13911180931 住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金色漫香郡北區10號樓2單元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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