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歷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昆明法輪功學員梁東、蔣鳴鳳、張蔚謹、黃武第、吳剛、左立新等因被公安疑為在「昆明世博會」期間召開中外記者會未成,和在昆百大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以及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隨後蔣鳴鳳、張蔚謹、黃武第、吳剛四人被非法勞教兩年;梁東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此為雲南首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隨後,呂松和等多名省外到雲南的法輪功學員、本省楚雄市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朱蘭、曲靖市到戶外煉功的王宇平等15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非法判刑。
迫害開始初期,即二零零三年之前,迫害以強迫洗腦或送勞教為主要迫害手段,根據明慧網資料顯示,二零零零年,雲南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高達118名。二零一二年非法的勞教制度取消後,迫害以非法判刑為主。
對法輪功判刑最瘋狂時,首先是在二零零四年底,大紀元編輯部社論《九評共產黨》問世後,中共邪惡加大了對傳播《九評》的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期間除被綁架勞教的113名法輪功學員外,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達97名;第二次表現在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除非法勞教的23名法輪功學員外,有8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二零一二年非法的勞教制度被取消後,每年被綁架判刑的在30至49名之間。其中二零一九年「十一大閱兵」維穩,期間有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見表1。
註﹕1、*為判緩刑或監外執行的法輪功學員;2、名字旁數字是判刑時間;3、/分隔線後為判刑次數。(以下相同)
二、雲南各地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在這場迫害中,雲南省13個州、市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547人,636人次,其中男87人次,佔13.1%,女238人次,佔87%;2次被判刑的70人佔12.6%;3次被判刑的7人,佔1.3%;判刑加勞教的77人,佔13.9%。刑期3--6年的400人次,佔62%;7年以上的34人,佔5.1%,一次刑期最長10年;合計判刑刑期10年以上25人,佔4.6%,最長刑期21年。
根據統計,省會昆明市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最多,有284人,328人次,佔48.9%,其中2次判刑38人,3次判刑5人,判刑加勞教的41人。
其次是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判刑55人,62人次,佔9.4%;2次判刑5人,3次判刑1人,判刑加勞教7人。
第三是玉溪市:判刑41人,46人次,佔6.9%;2次判刑5人;判刑加勞教6人。
第四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判刑35人,44人次,佔6.6%;2次判刑7人,3次判刑1人;判刑加勞教11人。
第五是曲靖市:判刑23人,26人次,佔3.9%;2次判刑1人,3次判刑1人,判刑加勞教1人。
第六是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和省外: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判刑21人,25人次,佔3.8%;2次判刑4人;
省外在雲南被判刑22人,25人次;2次判刑3人,判刑加勞教3人。其次是臨滄市:判刑15人;判刑加勞教1人;普洱市:判刑14人;2次判刑1人;判刑加勞教5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判刑13人14人次,2次判刑1人;判刑加勞教2人。昭通市:判刑10人11人次;判刑加勞教1人;麗江地區:判刑6人8人次;德宏傣族自治州:判刑5人6人次;判刑加勞教1人;最少的是保山市:判刑2人。見表2。
三、被判刑法輪功學員的年齡情況
中共迫害法輪功集中外邪惡之大全,與當年希特勒迫害猶太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對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只要表示堅持信仰的,不「轉化」的,無論年齡大小都要判刑。
雲南被綁架判刑的547名法輪功學員中,除141名年齡不詳,在已知年齡的406人中59歲以下的有208人,佔51.2%;60-69歲141人,佔34.7%;70-79歲50人,佔12.3%;80歲以上7人,佔1.7%,其中年齡最大的是目前仍然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的原雲南省建安公司工程師86歲的李培高。見表3。
四、遭判刑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被綁架判刑的636人次中,除53人被判緩刑或管制,35人刑期短被關押在看守所外,有578人次被關押在監獄,其中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163人次;關押在南省女子第二女子監獄415人次。
大部份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由於堅持信仰,不配合邪惡要求,都遭受「禁閉」、「嚴管」等各種迫害。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酷刑主要是「禁閉」、「嚴管」、「戴鐐銬」、「毆打」、「體罰」、「苦役」等折磨。
被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的不放棄修煉的許多法輪功學員都被關「禁閉」,期間不准洗臉、不准洗澡、不准衛生用水、月經期不得用紙等非人折磨;全部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每天16小時固定罰「坐小凳子」、「聽高分貝喇叭」、「強行洗腦」;有的還遭到「高壓電棍電擊」、「注射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體罰」、「軍訓」、「苦役」、「不得購買物品」等數十種酷刑折磨。
被判刑迫害離世的有:李君萍、孫雲集、普正(37歲)、倪美珍(76歲)、史喜芝(60歲)、王蓮芝(73歲)、王嵐、張旭、魏雲梅、李福、鄧桂英(76歲)、歐雪昀(37歲)、楊明清(67歲)、丁桂英(76歲)、王匯真(63歲)、沈躍萍、黃韜(黃濤)、遲志(27歲)、孫懷鳳、楊翠芬、張世寧(60多歲)、張林、張文亮、鄭智陽(36歲)、方征平、羅江平,共26名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大的76歲,年齡最小的27歲。
被監獄直接迫害離世的有:
案例1、四川攀枝花市羅江平在省一監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離世
羅江平,男,當年五十一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關押在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被獄警和犯人腳踢手打、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裏面都是爛肉。關押在省一監短短的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案例2、僅二十七歲的銀行職工遲志在監獄被迫害患肝癌含冤離世
遲志,男,二十七歲,雲南省昭通彝良縣人民銀行職工,二零零三年六月遲志向世人發放真相材料時被當地國保大隊綁架冤判三年六個月。遲志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迫害期間被強迫每天做十多個小時的奴工活,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患上了肝癌,監獄為逃脫罪責叫家人接回。遲志身患重症體質虛弱不能工作,無經濟來源,更無錢治病,遲志身體日漸衰弱骨瘦如柴,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含冤離世。
案例3、個舊市退休職工張世寧被監獄迫害致病危,強行送回家後離世
張世寧,男,六十多歲,個舊市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與妻子張公勤被從家中綁架,同時被判刑七年。張世寧被關押在省一監,二零一七年被迫害出現了「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出現了病危狀況,監獄怕承擔責任於是將張世寧直接送回家中,張世寧不久離世。
案例4、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在省一監關小號等多種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當年五十六歲,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底到雲南綏江縣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方征平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三中隊,因拒寫「保證書」而遭到關小號等多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監獄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監離世。
案例5、玉溪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在女二監被長期關「禁閉」迫害致死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夫婦被綁架,沈躍萍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三年多時間在禁閉室度過,由於衛生條件惡劣,導致沈躍萍患了肺結核,又由於得不到有效治療,最後出現肺穿孔,才到醫院搶救,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沈躍萍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6、昆明市史喜芝在女二監遭高壓電棒電擊後離世
史喜芝,女,當年六十多歲。在女二監集訓監區被關「禁閉」、坐小凳子「嚴管」,被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多種折磨導致史喜芝血壓增高。有一天晚上監獄突然打電話給其女兒說史喜芝病危,據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獄警用電棒電擊後出現生命危險才送醫院搶救,含冤離世(監獄對外稱患病死亡)。
案例7、昆明市七十三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離世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十六個小時,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經常遭「包夾」謾罵、毆打;被注射不明藥物,到監獄才三個多月,就被折騰出現生命危險搶救無效離世。
案例8、丘北縣六十多歲的楊翠芬在女二監突然「病死」
楊翠芬,女,一九四九年出生,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林業局退休職工。曾兩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累計九年,兩次都被關押在女二監。關押期間楊翠芬被強迫每天十六小時「坐小凳」,幹「奴工」等酷刑折磨。楊翠芬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就在快刑滿就要出獄時,楊翠芬的家屬突然接到監獄的電話,說楊翠芬「病危」。等家屬趕到醫院後,楊翠芬已經沒有了氣息。
案例9、大姚縣病休教師孫懷鳳遭女二監迫害含冤離世
孫懷鳳,女,時年五十六歲,原為雲南省楚雄州大姚縣金碧鎮中心學校病休教師。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孫懷鳳被勞教關押期間染患「重病」,讓家人接回家。不久身體康復後因向世人講真相又被綁架判刑四年。孫懷鳳關押在女二監長期被嚴管,從精神到肉體又遭受嚴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二零零七年病症加重,「保外就醫」回家後,生活不能自理,也無生活來源,出獄不久孫懷鳳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含冤離世。
案例10、昆明七十六歲的丁桂英被秘密判刑、在女二監被迫害致死
丁桂英,女,七十六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丁桂英被國保警察綁架,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秘密判刑四年,關押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監獄電話,聲稱丁桂英在監獄患「急病」送監獄醫院救治無效離世,監獄獄警將丁桂英遺體直接送到火葬場火化。
在判刑離世的法輪功學員中,昆明六十多歲的李福、七十六的鄧桂英是在判緩刑中由於派出所警察、社區不法人員不斷騷擾,在精神壓力中離世;原昆明市工會幹部、主治醫師王嵐、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楊明清、七十六歲退休職工倪美珍、三十七歲的歐雪昀、省外法輪功學員鄭智陽等在監獄遭受「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等酷刑,身體出現腦神經損害、高血壓、水腫、血糖增高、婦科病症等,出獄後又遭國保警察、派出所公安警察、社區、司法所等不法人員不斷騷擾、綁架、關押而出現病症加重含冤離世。
近期遭非法勞教、判刑三次,遭冤獄達十五年的原新華社雲南分社下屬新華廣告公司職員,六十多歲的王匯真,在二零一二年被第三次綁架判刑關押在女二監,由於遭「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等迫害,出現浮腫等病症,直到出獄還有嚴重「腹水」,出獄後由於國保警察,派出所警察、社區不法人員不斷騷擾,國殤大閱兵維穩又再次被綁架迫害,二零二一年五月含冤離世。
五、被判刑的社會知識精英
在被非法判刑的84名社會知識精英中,最多的是教育系統有55人,佔65.5%;其中有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員、高級教師、大學、中學、小學老師、也有幼兒園幼師;其次是醫療界佔11.9%;有主任醫師、主治醫師、醫師;也有其它技術、金融界的工程師、技師、經濟師、會計師十人,佔11.9%;也有文藝界的人才,還有不少政府官員,有廠長、經理、主任、高管、醫院院長、鄉長等政府官員。由於資料反映不詳細,以上所收集的人數只是其中一部份。
六、一家庭中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根據統計有39個家庭84人被非法判刑。其中一家兄妹四人被非法判刑;四個家庭一家三口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多個家庭有夫妻、母女、兄妹、姐妹等同時被綁架判刑,和多次非法判刑。
案例1、雲南首例判刑的梁東後又與妻子羅小娟同時綁架判刑案
梁東,男,四十多歲。妻子羅小娟,女,三十多歲。一九九九年梁東被綁架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梁東與妻子羅小娟同時被綁架,隨後梁東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羅小娟被判緩刑二年。梁東的非法刑期累計六年。
案例2、原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三人兩次被非法判刑,妻子被迫害致死案
葉保福,男,六十二歲,主治醫師,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被開除公職)。妻子楊明清,女,五十九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被開除公職)。女兒葉茂,女,三十四歲。葉保福一家人於二零零一同時被綁架勞教,分別勞教期兩年、兩年和一年。二零零五年及二零一二年兩次被同時綁架判刑,葉保福判刑五年和六年,刑期計十三年,妻子楊明清判刑三年和四年刑期九年;女兒判刑三年和四年,刑期八年。出獄不久妻子於二零一八年含冤離世。
案例3、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蘇昆一家三人被判刑案
蘇昆,男,四十多歲,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妻子張曉丹,女,四十多歲,中醫師、父親蘇澤生,男七十多歲,普洱市寧洱縣人民醫院主任醫師。父親於二零零八年被綁架,非法判刑一年,停發退休金;蘇昆於二零零四年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二年與妻子張曉丹同時被綁架判刑,蘇昆刑期六年,妻子刑期四年;蘇昆合計刑期九年。
案例4、雲南大學副研究員馬玲母女被判刑案
馬玲,女,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三日出生,雲南大學退休副研究員。女兒張稷,一九八五年二月四日出生,昆明市滇池旅遊度假區實驗學校教師。二零一四年,馬玲和女兒張稷被綁架,馬玲被判刑四年;女兒張稷被判刑三年。馬玲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六個月;二零零四年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馬玲合計刑期九年六個月;
案例5、網球運動員韓震昆夫婦被判刑案
韓震昆,男,四十多歲,原體委網球運動員。妻子郭娟,女,四十多歲。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韓震昆與妻子郭娟被從家中綁架,隨後韓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郭娟被判刑三年;韓震昆由於二零一三年和二零二零年兩次被綁架判刑五年和四年。韓震昆合計刑期十六年。
案例6、昆明理工大學教師徐偉夫婦被判刑案
徐偉,男,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教師(被開除公職)。妻子陳豔豔,女,四十多歲,昆明理工大學後勤集團職工(被開除公職)。妻子陳豔豔於二零零零年被勞教兩年;徐偉刑期一年六個月;妻子陳豔豔九年。
案例7、昆明退休職工龍華鮮母女被判刑案
龍華鮮,女,五十九歲,退休工人。女兒周晉,女,三十多歲。龍華鮮母女倆於二零零八年被綁架判刑各三年。
案例8、昆明工程師左立新、朱榮珍夫婦被判刑案
左立新,男,六十多歲,雲南省昆明市呈貢縣郵電局的退休工程師。妻子朱榮珍,女,五十七歲。左立新於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刑一年六個月;妻子朱榮珍於二零一零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9、安寧市郭宏雲、王志梅夫婦被勞教、判刑迫害
郭宏雲,男,三十九歲,安寧市大黃磷廠職工(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妻子王志梅,女,三十六歲,安寧磷肥工業公司職工(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零零四年郭宏雲被綁架後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又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後枉判四年。妻子王志梅二零零六年被綁架判刑四年。
案例10、退休職工李福、孫顯馨夫婦被判刑,李福致死案
李福,男,六十九歲,退休職工。孫顯馨,女,六十四歲,退休職工。李福夫婦老倆口於二零一零年被綁架判刑,各被判緩刑三年。
案例11、昆明狄建超夫婦被非法判刑案
狄建超,男,四十多歲,昆明市船舶公司職工。妻子駱江勤,女,四十多歲。狄建超於二零零四年被綁架判刑四年;狄建超與妻子駱江勤於二零一四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和三年,狄建超刑期累計八年六個月。
案例12、昆明柴茂榮夫婦被判刑案
柴茂榮,男,七十多歲。妻子王瓊華,女,六十多歲,昆明鐵路局服務公司。王瓊華於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判刑三年;柴茂榮於二零一九年被綁架判刑三年六個月。
案例13、昆明七十八歲李瑞華母女被判刑案
李瑞華,女,七十八歲。女兒白海英,女,年齡不清。李瑞華於二零零九年被綁架判刑三年,女兒林海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九年李瑞華和女兒林海英被綁架分別判緩刑三年和三年刑期。李瑞華計刑期六年,女兒林海英五年。
案例14、楊紅軍、張曉蘭夫婦在廣州被綁架判刑案
楊紅軍,男,四十多歲,西南林學院教師。妻子張曉蘭,女,四十多歲。楊紅軍夫婦於二零一零年在廣州發真相光盤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刑期不清。
案例15、昆明東川區楊能文、安順蓮夫婦被綁架
楊能文,男,七十多歲,東川退休工人。妻子安順蓮,女,六十多歲,東川退休教師。二零一零年楊能文夫婦被綁架,後楊能文判刑半年,緩刑一年,罰金二千元。妻子安順蓮判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三千元。安順蓮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兩年。
案例16、石林縣北大村村民高誇其兄妹四人多次遭綁架判刑案
大姐高翠蓮,女,四十多歲;妹妹高瓊芳,女,四十多歲;妹妹高翠芳,女,三十多歲;弟弟高誇柒,男,三十多歲。二零一四年姐弟四人被同時綁架後非法判刑,大姐高翠蓮和弟弟高誇柒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妹妹高瓊芳和高翠芳被判刑三年。
妹妹高翠芳於二零零九年被綁架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又再次被綁架判刑一年六個月。合計刑期七年六個月。
案例17、昆明市桑永年、童雲濤夫婦被判刑
桑永年,男,七十二歲,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路燈照明管理處退休職工。童雲濤,女,六十七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午,夫婦倆在向民眾講真相時,被綁架,各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案例18、昆明黎昆平、李謙夫婦被非法判刑
黎昆平,男,四十多歲。妻子李謙,女,三十八歲。黎昆平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勞教後邪悟,二零零八年因為發大法真相資料被判刑四年。
妻子李謙二零零零被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被綁架判刑三年;二零二零年再次被綁架判刑五年,合計刑期十年。
案例19、昆明韓書林、孔石英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韓書林,男,四十多歲。妻子孔石英,女四十多歲。二零一零年韓書林與妻子孔石英同時被綁架分別被判刑三年。
案例20、昆明楊惠蘭、楊勵母女被綁架判刑案
楊惠蘭,女、七十多歲。楊勵,女,四十多歲。二零一五年母女同時被綁架被非法分別判緩刑三年。
案例21、蒙自黎明、劉燕夫婦被綁架判重刑案
黎明,男,四十七歲,紅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職工。妻子劉燕,女,四十七歲,紅河州水利局職工,原個舊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黎明夫婦倆被綁架,隨後黎明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劉燕被判重刑十年。二零零六年劉燕因講真相被綁架勞教兩年,合計刑期十二年。
案例22、個舊市張世林、張公勤夫婦被綁架判刑,丈夫被監獄迫害致死案
張世林,男,六十多歲,個舊市退休職工。張公勤,女,六十多歲,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同時被綁架,隨後張公勤夫婦各被判刑七年,張世林被關押在省一監期間被迫害身體出現嚴重疾病,二零一七年病危監獄送回家中,不久離世。
案例23、紅河州建水縣經濟師馬旭勇夫婦被判刑案
馬旭勇,男,四十八歲,經濟師,建水縣工商銀行業務部主任。妻子王暉,女,三十九歲,建水縣工商銀行。二零一二年,馬旭勇夫婦同時被綁架,馬旭勇判刑九年;妻子王暉被判刑四年。
案例24、建水縣江昆一家三口被判刑案
江昆,男,六十多歲,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歲,建水縣工商銀行職工。女兒江潤麟,一九七八年四月生。「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江昆一家三口被綁架。隨後江昆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兒江潤麟被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朱德超被非法勞教兩年。合計刑期八年,女兒江潤麟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二年再次被綁架判緩刑三年,合計刑期八年。
案例25、何蓮春、何莉春姐妹被判重刑
何蓮春,女,四十六歲,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妹妹何莉春,女,四十三歲,曲靖市省建築十四局工程師。二零零一年何蓮春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何蓮春再次被綁架判刑十年;二零一九年又再次被綁架判刑四年。合計刑期二十一年。
妹妹何莉春,二零一七年被綁架判刑七年。姐妹倆目前仍然關押在女二監。
案例26、彌勒縣餘光明、陳文華夫婦被綁架判刑
餘光明,男,七十多歲;陳文華,女,六十多歲。餘光明夫婦二零一二年被綁架,隨後餘光明被判刑五年;陳文華被非法判刑四年。餘光明又於二零一七年再次被綁架判刑三年,合計刑期八年。
案例27、開遠市鐵路退休職工陳峽生、鄭聲玲夫婦被判刑案
陳峽生,男,七十二歲,雲南省開遠市鐵路工務科退休職工。妻子鄭聲玲,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九年陳峽生夫婦被綁架,隨後陳峽生被判刑緩刑三年,妻子鄭聲玲被判緩刑兩年。
案例28、楚雄市幼兒教師施紹偉與父親被綁架判刑案:
施紹偉,男,五十一歲,幼兒園職工。父親施宗佩,男,八十歲。施紹偉於二零零五年被綁架判緩刑一年,二零零零年曾經被勞教兩年,合計刑期三年;父親於二零零九年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29、雲南滇中電力局退養職工董國兆、廖麗清夫婦被綁架判刑
董國兆,男,五十七歲,雲南滇中電力局職工(被開除工職)。妻子廖麗清,五十一歲,雲南滇中電力局職工(被開除工職)。二零零一年董國照與妻子廖麗清被綁架判緩刑三年;廖麗清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刑四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夫妻兩人又先後被綁架,董國兆被判刑三年;廖麗清三年刑期後又加刑期一年六個月,總共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案例30、玉溪普志明、沈躍萍夫婦被判刑,妻子沈躍萍致死案
普志明,五十多歲,玉溪市政府司機。沈躍萍,女,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普志明、沈躍萍夫婦及上高中的兒子同時被綁架,隨後普志明被判刑四年。沈躍萍被判刑五年;普志明夫婦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七年普志明再次被綁架判緩刑三年。普志明合計刑期十年;沈躍萍合計刑期八年。沈躍萍於二零零九年被監獄迫害含冤離世。
案例31、玉溪財政局職工陳光華及妻子鄧智旭被綁架判刑案
陳光華,男,四十六歲,玉溪財政局職工。妻子鄧智旭,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陳光華被綁架判刑三年。妻子鄧智旭於二零零八年被綁架判刑三年。
案例32、臨滄市鳳慶縣原副鎮長李全三兄妹被綁架判刑案
李全,男,生於一九七零年,曾任鳳慶縣營盤鎮副鎮長。妹妹李鮮,生於一九七三年,臨滄市師範學校教師。弟弟李振,生於一九七六年,雲南省十四冶金公司職工。
二零零五年妹妹李鮮被綁架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李振被綁架判刑六年;二零一二年李全被綁架判刑七年。
二零零零年李全和弟弟李振因到北京上訪被勞教,李全被勞教兩年六個月合計刑期九年六個月;李振被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李振又被再次綁架勞教兩年,合計刑期十一年。
案例33、臨滄市杜映祥、杜映芳兄妹被綁架判刑案
杜映祥,男,年齡未知。妹妹杜映芳(臨滄市黨校職工)。於二零零五年被綁架,杜映祥非法判刑三年;杜映芳判刑七年。
案例34、文山丘北縣陳桂芬與女兒被非法判刑案
陳桂芬,女,七十多歲,女兒(名字不詳,五十七歲),二零零四年母女同時被綁架,陳桂芬被判刑三年,女兒判刑兩年。
案例35、大理賓川縣教師石建偉、肖竹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石建偉,男,五十多歲,賓川縣教師。妻子肖竹,女,五十多歲,賓川縣教師。石建偉夫婦二零一五年因控告江澤民被綁架,隨後石建偉被判刑六年六個月;妻子肖竹被判刑五年。
案例36、四川省遊全明、肖丹鳳夫婦被綁架判刑
遊全明、肖丹鳳夫婦:四川彭州市利安鄉三合村人。二零零七年被麗江警察綁架,後遊全明被判刑五年、妻子肖丹鳳判刑三年。
案例37、普洱市胡秉清、張林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胡秉清,男,六十九歲。妻子張林,女,六十五歲。二零零五年胡秉清夫婦同時被綁架,隨後分別被判刑四年。
案例38、昭通市湯繼榮、王建英夫婦被綁架判刑案
湯繼榮,男,年齡不清,昭通市鎮雄縣。妻子王建英,女,年齡不清。湯繼榮夫婦於二零一零年被綁架,隨後湯繼榮被判刑兩年;妻子王建英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七、「欲加之罪」肆意判刑部份案例
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超越了古今中外一切邪惡,從公安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刑偵,檢察院立案訴訟、法院的審理判決過程,完全都是在六一零、政法委的操控之下進行的,超越了一切法律、倫理道德,是「欲加之罪」。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
1、依法上訪被非法判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先後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其中昆明劉忠、玉溪黃貴平、楚雄市金鹿中學語文教師朱蘭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2、煉功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六十一歲的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王宇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晨煉被綁架,隨後王宇平被判刑三年。
3、參加心得交流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綁架、搜身、審訊。隨後昆鋼退休工人李麟書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桂明珍和王鳳仙、孫顯馨、黃雲勻被勞教兩年。
4、在家讀《轉法輪》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昆明東川區姜海、郭友芝、劉蓉,在一起讀《轉法輪》時,被東川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全部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蒙自法輪功學員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一起讀《轉法輪》時,被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警察入室綁架,全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六個月。
5、寫申訴信被綁架非法判刑
◎原雲南省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因為向醫院黨委寫信反映單位不讓退休、限制人身自由二百八十三天的違法行為。為此,一家三人被昆明市盤龍國保大隊綁架。葉保福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與女兒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年初,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古城辦事處古城村村民李文波給村委會先後寫了兩封信,結果被昆明市晉寧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
6、上明慧網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丘學彥等一夥警察闖到昆明市橡膠廠職工趙海鷹家,隨後發現找錯了人,不但沒有放人,反而以趙海鷹的丈夫程洪疇上明慧網為由將其綁架,後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7、外出旅遊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假期,昆明工人文化宮幹部、主治醫師王嵐、一級教師趙晨宇、工程師左立新、毛丹心、趙詠梅、李君萍、孫雲集、高虹、田雲波九名法輪功學員相約去西藏旅遊。全部被綁架判刑一年六個月至四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正月十六),昆明法輪功學員以歡慶腰鼓形式祝福陸良的鄉親們歡度新年,然而卻遭曲靖市陸良縣「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瘋狂綁架。隨後肖玉霞、蔣雪梅、吳奇慧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五年。
8、身帶《轉法輪》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原昆船培訓中心教師王任權坐高鐵時,被昆明鐵路公安處警察從王任權包內查到一本《轉法輪》後被綁架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9、看望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曾經兩次遭非法判刑十七年,出獄後到昆明打工的蒙自市農婦何蓮春,去看望法輪功學員王匯真,返回途中,被為維穩追到昆明的蒙自市國保警察綁架,隨後再次非法判刑四年。
10、依法控告江澤民綁架判刑
◎二零一五年,建水縣鄧輝因狀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勒索罰金六萬元。
◎二零一五年,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中學教師石建偉夫婦狀告江澤民被綁架,隨後石建偉被非法判刑六年六個月,妻子肖竹被非法判刑五年。
11、剝奪律師辯護權利,秘密庭審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原昆明鋼鐵公司橋鋼廠職工高惠仙被安寧公安警察綁架,昆明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家屬的情況下,審判長張兆龍到安寧看守所對高惠仙進行秘密開庭,高惠仙被當庭非法判刑三年。
12、法官毫無人性非法判決
二零一八年,昆明石林縣農民高翠芳,因為張貼兩張「法輪大法好」不乾膠被公安警察綁架,關押期間高翠芳被醫院診斷為「甲狀腺癌」出現病危,尋甸縣法院法官章雲江卻無視檢察院「取保候審」的決定以及昆明市看守所和辯護律師的意見,三次(兩次在看守所,最後一次律師不在場),非法對病危的高翠芳強行開庭,高翠芳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四千元。
13、懸掛「真善忍好」橫幅被綁架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東川區法輪功學員彭素芬、張美蘭、劉蓉,三人在人行天橋懸掛「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條幅。被東川國保警察綁架,庭審時,彭素芬老人問擔任審判長的楊曉萍:「世界需不需要真善忍?」楊曉萍無語。最後,楊曉萍仍然無視法律,將彭素芬非法判刑一年,張美蘭非法判刑一年,劉蓉被非法判刑時間不詳。
14、說「煉」就判刑,「不練」就回家
二零一零年初,昆明法輪功學員朱榮珍被昆明市呈貢縣國保警察綁架。因出現「高血壓三期,冠心病並心衰」送進雲南省監獄總醫院住院搶救。昆明市中級法院擔任審判長的楊曉萍到醫院秘密開設了簡易法庭,對朱榮珍說:「你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可以判緩刑回家,如果繼續煉法輪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朱榮珍表示堅決修煉法輪功後,結果被非法判刑三年。
15、使用真相幣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雲南省建築十四局彝族工程師何莉春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人舉報所用的錢上有字,被國保警察綁架。後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16、邪黨書記作偽證高惠仙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安寧法輪功學員高惠仙路遇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給了他一本明慧真相年曆,被何順貴誣告作偽證,高惠仙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17、沒有證據也找「證據」判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昆明三十中一級教師趙晨宇探望西雙版納景洪的母親後回到昆明後,被西雙版納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法院開庭時,律師指出指控趙晨宇證據不實而休庭。時隔半年,猛臘縣檢察院又以公安國保警察非法拼湊的數十人收到過法輪功資料所謂證言證人,和非法取得的指紋所謂證據起訴,最後趙晨宇被景洪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八、被非法判刑同時罰款的法輪功學員
在這場對法輪功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中,類似希特勒「蓋世太保」邪惡組織。「六一零」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活摘器官直至迫害致死的邪惡手段。對被判刑在職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開除;已知有十二名退休的法輪功學員被扣發退休金。二零一二年新黨魁上台後,對外宣稱要「依法治國」,實際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尤其自二零一六年法院對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又開始進行罰款經濟迫害,在短短不到五年時間,就有七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遭判刑、罰款,最低罰款1,000元,最高達90,000元。共計罰款61.7萬元。見(表5)
結束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持續了二十二年,由於迫害的殘酷,消息的閉塞,實際還有許多判刑案例沒有揭露出來。但是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雲南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這場迫害中,在邪惡組織六一零、政法委操控指揮下,雲南公、檢、法機關超越一切法律、一切人倫道德,將一群只想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的人,無辜判刑關押,甚至因此而迫害致死。迫害摧毀了中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泯滅了人的良知和普世道德觀。
二十二年來,雲南法輪功學員承受著被迫害的巨難,頂著中共的殘酷打壓,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不顧自己的安危,他們不為別的,完全是為了揭露迫害,講清真相,目的就是把受中共矇騙的世人從邪惡的謊言中解救出來,從而救度世人。
目前,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導致的瘟疫越來越明顯就是針對中共、淘汰中共而來,那些跟中共親密的國家和地區紛紛被重創,那些不相信神佛、跟隨中共給中共站台的人也將難逃厄運,如不悔悟更大的災難還在後頭。
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平塘縣發現有「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的「藏字石」,已經告訴人們天要滅中共。目前,已有三億八千多萬有識之士勇敢的退出了中共「黨、團、隊」組織。「天滅中共,退黨保命」就是當今上天傳達給人的信息。
現在世人唯一的自救方式就是趕快脫離中共(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誠念敬念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躲過這場「中共病毒」造成的災難,神給世人指明的保命的「靈丹妙藥」。
在此,我們也要善勸那些還在助紂為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人員:你們選擇的時間不多了,唯有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盡你們所能善待法輪功學員,與中共徹底決裂,將功補過以求得到神的寬恕。
我們也要呼籲一切有良知的人們,一起參與制止這場危害人類命運的對修煉人的迫害,同時也是在善與惡的面前為你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