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凌源市法輪功學員王豔秋被冤判四年後上訴,八月二十九日二審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二審法庭依然採用一審捏造的所謂「證據」,八個所謂的「證人」,無一到場,其中有兩個「證人」是涉案警察,違背了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原則。 王豔秋在個人陳述中,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希望朝陽中級法院的各位辦案人員及檢察院秉公執法,不要包庇一審所有涉案公檢法人員,要求無罪釋放。 王豔秋今年四十二歲,家住凌源市大王杖子鄉馮杖子村。她命運坎坷,年輕時就疾病纏身:尿血、腰痛、頭痛、婦科病等。家境貧寒,與丈夫不合,兒子患有自閉症。一九九八年六月,王豔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沒過十天,渾身的病痛不翼而飛,一身輕鬆。 王豔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遇事忍讓,寬容,家裏沒有了往日的爭吵,歡聲笑語多了,法輪大法給這個家庭帶來希望和幸福。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王豔秋在凌源市市區講真相,被人誣告,遭北街派出所張軍等警察綁架、構陷,被凌源國保大隊、檢察院非法刑拘、批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凌源法院非法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院冤判王豔秋四年。王豔秋提出上訴。 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王豔秋因不放棄信仰,曾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判刑三年。此次又被凌源法院冤判四年。 王豔秋再次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患自閉症的兒子失去唯一的依靠。 非法抓捕遼寧省凌源市王豔秋責任單位信息:
北街派出所: 所長於連泉 0421-6883228、13591856660 指導員李廣東 0421-6883229、13704916898 副所長張軍 0421-6883230、13842166555 副所長郭剛 15142173131 警察胡廣達 15142198444 武廣雨 18404250303 趙竑博 18742108456 陳大勇 15754223033 范玉哲 18742215157 曹麗楠 18742176065 張景栗 15724325729 張鴻瑤 15042147703 杜文超 13591856633 李立海 18742111422 楊曉青 13591856611 白曉旭 18242124345 趙文琪 15042165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