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楊樹月、王淑玲、曾和平、楊紅,被深圳市福田法院非法判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中七十八歲的楊樹月被判七年並勒索罰款一萬,王淑玲、曾和平、楊紅被判四年三個月到四年六個月。 王淑玲、曾和平、楊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被非法庭審,法院外面有多輛警車,大批防暴警察,庭審只開一個小房間,每個法輪功學員只允許一名家屬進入旁聽,不允許外人進入。開庭期間,王淑玲與另外一位法輪功身體出現危險狀態,分別被打針急救了半個小時,整個庭審持續約三個小時。 王淑玲修煉前身體非常不好,壓力大的時候會出現暈倒症狀,看來這半年多的非法關押,對五名法輪功學員傷害非常大。 法輪功學員楊樹月、王淑玲、曾和平、楊紅、余玉芬、韋磊娟、劉明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轉法輪》等法輪大法書籍,突遭福田派出所、景田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衝進房屋綁架。福田派出所四月十五日分別對這七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光盤、錄音帶、真相幣兩萬多元。 警察將七人劫持到福田拘留所,因有五人身體不適,兩次被拘留所退回。最後福田區分局特批令拘留所非法收押五位法輪功學員。 楊紅約在十天前才從湖北到深圳與丈夫、兒子團聚的。五月二十日,楊紅被福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二日,王淑玲也被非法批捕。 曾和平在被非法關押中身體出現嚴重病狀,但警方拒絕保釋,後來被福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深圳法輪功學員曾和平,原平安集團財務總監,為深圳平安集團發展成國際知名企業做出了巨大貢獻,是深圳經濟發展的功臣。曾和平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被惡警綁架打毒針,後來釋放。 王淑玲,五十多歲,曾是中國銀行職員,修煉法輪功後,脾氣、精神狀態變化很大,由原來的強勢的女人變得溫和、賢淑。但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因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迫離職。二零零零年,王淑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二零零零年底,在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遭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三月上旬,王淑玲和六旬法輪功學員張福英(已於二零一三年二月遭迫害離世)在家中被綁架,強行從家中抬出,後被非法關押到西麗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迫害半年。 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院),郵編518048 電話:0755-82978000 辦公室 0755-82918825 張宏城,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院長 謝展雄,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副院長 政治處 0755-82918813 機關邪黨委0755-82918982 後勤服務中心 0755-82918148 監督員辦公室 0755-82918609 控告申訴科0755-82918152 批捕科:0755-82918981 偵查一科0755-82918894 偵查二科 0755-82918855 刑檢一科0755-82918955 刑檢二科 0755-82918803 法紀檢察科 0755-82918869 綜合監督科 0755-82918542 檢察技術科 0755-82918829 職務犯罪預防科0755-82918812 監所檢察科0755-82918991 民事行政檢察科 0755-82918797 法警大隊0755-82917570 福田區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1樓,郵編518048 傳真:0755-82918352 刑庭 0755-82928279 陳新哲,深圳市福田區法院院長 周公昌,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副院長 深圳福田區政府: 地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樓11樓,郵編:518048 電話:0755-82918558、0755-82925841 傳真:0755-82918578 區長高聖元 辦公室主任張悅華 深圳福田區邪黨委: 書記肖亞非 政法委書記余智晟 紀委書記李樹軍 宣傳部長熊國雄 人武部部長劉慶元 副區長苗寧禮 福田區委常委:劉柏廷 福田區公安分局: 電話:0755-82918777 傳真:0755-82918766 局長段廷傑 政委朱衛東 副局長:何帆、李林傑、劉忠文、李晟春 紀委書記劉耀良 政治處主任李遠榮 指揮處處長劉鳳飛 福田區公安分局信訪辦: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 電話:0755-84461559 福田區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梅觀路8號 電話:0755-83113218 預審大隊0755-84452093 景田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南六街16號 值班電話:0755-83922110 香蜜湖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紫竹六道 值班電話:0755-83702115 戶政諮詢電話:8446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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