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被大慶乘風公安分局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郝明媚,在大慶看守所被關押了三個多月後,六月底被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 郝明媚 |
半月前,大慶讓胡路區檢察院丁寧(辦案檢察官)等對郝明媚遠程訴前核實,核實是在大慶國保支隊兩名警察近距離監視下進行的。核實內容有二十多個問題,都是大慶國保支隊隊長、市局610頭子馮海波和和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此前非法取證的內容,每個問題似乎都是設下的層層陷阱。核實完畢,監視郝明媚的一個警察說:如果你這次好好說,他們還考慮從輕處罰,沒想到你會跟公訴人說馮逼供的事,這下肯定重判。他還說,法院不會相信郝明媚的話,只相信他們(都是馮海波、楊波等)的。他對郝明媚說了三遍「保證重判你」。 法輪功學員郝明媚,現年五十一歲,原黑龍江省黑河北安英語教師,近年租住在黑龍江大慶。十八年前修煉法輪功後,她變得無病一身輕,樂觀祥和、豁達寬容。因德才兼備、教學有方,深受學生喜愛與家長敬重。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大慶國保支隊隊長、市局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頭子馮海波,指使手下在大慶西站非法抓捕了正在等候檢票的郝明媚,非法抄家並罰款一千元後,將郝明媚非法行政拘留。 郝明媚突發嚴重腰間盤突出,五日後被無條件釋放。馮海波叫辦案人陳東瑩告訴郝明媚離開大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馮海波再次指使大慶乘風分局警察劉保國等,到郝明媚住處抓人、抄家,並將郝明媚非法刑事拘留在大慶市看守所至今。 四月六日上午,馮海波和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楊波到大慶看守所,馮海波讓郝明媚配合他回答,否則的話,「你相不相信?我半個月對你下批捕,兩個月就出結果。」恐嚇郝明媚;楊波則讓郝明媚所謂「交代」問題。 從四月六日下午到七日上午,馮、楊又對郝明媚非法提審。馮拿出一份公安內部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的紅頭文件恐嚇郝明媚,上面是中共兩高對法輪功的非法處理意見。馮恐嚇說:「現在對你們打擊力度大,有判二十年的,還有無期的呢。」楊說:「實話跟你說,我們想抓誰就抓誰,想啥時候抓就啥時候抓,還准能抓到。」他們不斷的逼迫郝明媚‘交代’問題。郝表示沒有可交代的,他們就讓郝回答問題,郝不知如何回答。 楊波還威脅郝明媚:「聽說你還請了律師。你記住,越請律師,判的越重。」馮則威脅說:「你不能再見那個律師了,你要再見他,讓我們知道了,就……」 馮、楊說下週一(即四月十日)讓人來做筆錄。郝明媚質問:「你倆怎麼不直接做筆錄呢?」馮說:「我們沒權做筆錄。必須得辦案單位做。」郝明媚問:「那你倆為甚麼天天讓我交代呢?」他倆不吱聲了。至此,郝明媚才明白,馮、楊二人是在非法取證。 四月十日上午,馮、楊真來了,帶來一個乘風分局的辦案人汪斐然,打開電腦,汪不知所措,馮則直接給郝明媚讀他已編好的筆錄(自問自答),當郝明媚表達抗議時,馮兇狠的說:「我都給你錄像了,你敢不承認我就刻錄成光碟。」郝明媚沒有簽字。 四月十一日上午,馮、楊又來非法取證,讓郝明媚自己「交代」問題,馮誘惑說:「如果你說的好,我就能釋放你」。同時,要求郝明媚配合他們從新做筆錄。郝明媚質問:「為甚麼在昨天的筆錄中多處造假?我根本沒說的話都任意編造?」他卻毫無愧色的狡辯說:「那能影響案情嗎?」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讓胡路區檢察院批捕科劉笑臣來做捕前核實。核實內容大都是馮編造的筆錄內容。郝明媚向劉反映馮海波逼供、非法取證的事,要求調取錄像。劉說得回去上報,領導批准才能調取。沒想到只隔一天,二十七日,郝明媚就被批捕了。 馮海波、楊波逼迫郝明媚交代的所謂問題,是他們認為明慧網上發表的幾篇文章是郝明媚所寫。讓胡路區檢察院劉笑臣作為檢察官,明知道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不看文章內容是甚麼和對社會、對讀者是否造成危害,對當事人反映的情況置之不理,不調取非法取證錄像,甚至明知道馮、楊無權提審的情況下就枉下批捕。同樣稱為檢察官的丁寧、韓雪冬不僅包庇馮、楊的非法取證,還打著核實的旗號,為非法取得的所謂證據設陷誘供。而在家人找到檢察院詢問情況時,另一位不知姓名的檢察官,甚至對郝明媚的家人口出狂言:「如果要是我說了算,我就永遠不讓她出來!」 郝明媚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四個多月了,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心臟病復發,腰椎盤突出加重了,十分痛苦。家人為她請律師及其他費用花了很多錢,八十多歲的父母日夜思念牽掛,落淚。全家人承受著本不該有的煎熬和痛苦。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45號 郵編150010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國保處副處長 楊波;15945183001 大慶市公安局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 郵編:163311 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馮海波;13089051888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地址:大慶市讓胡路區玉門街139號 郵編:163453 讓區檢察院郵箱:Email:jcy5974777@163.com 書記、檢察長:劉振魁 13359590901 5974999(辦) 偵查監督科 劉笑臣18104592167(負責批捕) 韓雪冬18345518106 公訴科其他人員: 丁 寧 15904596306 (辦案人) 朱赤紅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孫學才 13359590317 鄧 兵 13359590360 張成相 13359590319 王 欣 15845800337 劉曉麗 15845800382 於淑平(年)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相關人員電話 法院院長:白景權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新調任2017.7) 原法院院長: 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長: 劉登斌,0459──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張書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紀檢組長: 張旭光,0459──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長:施洪斌 13359596012 法官: 張新樂,13359596629 法院地址:大慶市讓胡路區西苑南路西苑街301號門 郵編:163453 區號0459 大慶市乘風分局: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乘風公安分局 郵編:163411 兩次綁架郝明媚的辦案人: 局 長 於長軍,18603678333 13394650605 刑偵副局長 鄭昌君 18603674111 13394664111(負責人) 刑偵一隊大隊長 劉保國,18603678155 13394664848(負責人) 民警 汪斐然、18603678157 13394598459(辦案人) 民警 陳 楊;15645907110(辦案人) 治安三隊 副隊長 陳東瑩 18603678153 15326593588(辦案人) 社區二大 副主任科員 谷志勇 18246786789(辦案人) 刑事偵查隊刑偵內勤 吳 君 18603678150(辦案人) 刑偵二大隊警察 黃 河 18603678065 13394667860(辦案人) 大慶市公安局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 郵編:163311 鐘 明:大慶市國保支隊隊長 13304699188 安慶華 大慶市公安局 局 長 15545416789 李 達 大慶市公安局 常務副局長 18945600008 劉德才 大慶市公安局 治安副局長 18204590057 孫化呈 大慶市公安局 社區局長 13394660029 艾長君 大慶市公安局 刑偵副局長13329502006 王春儒 大慶市公安局 負責紀檢、警務督察 18945600009 蘭乘水 大慶市公安局 政治部主任。13394663399 大慶市委政法委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東風路19號 郵編:163311 大慶市政法委書記 陳宏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