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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來廣東汕頭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據不完全統計,廣東汕頭地區從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共有至少19名法輪功修煉者被綁架、非法拘留,包括:陳曉冰、王洽、佩芬、鄭楚貞、張紅英、吳玲珊、吳友平、林海苗、李奕鳳、張曉玲、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黃賽真、王冰娜、陳楚煌、王楚真、王惠明,有 6人被非法判刑,7人面臨非法庭審,3人被關押洗腦班迫害,至少2人遭受酷刑迫害。

一、國保警察的酷刑暴行

汕頭國保警察打著「保衛國家」的名義,一直充當著江澤民迫害善良民眾的邪惡打手角色。

迫害案例一:汕頭市中心醫院護士陳曉冰

受害人遭受酷刑地點參與迫害警察
陳曉冰,女,汕頭市中心醫院青年護士石炮台派出所、汕頭市看守所汕頭國保支隊郭支等警察

陳曉冰,女,汕頭市中心醫院護士,青年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由於向民眾講真相被汕頭市公安局、國保、「610」辦公室、石炮台派出所人員強行帶到了石炮台派出所進行刑訊迫害。一個被稱作「郭支」的汕頭國保頭目及其他國保警察對陳曉冰進行侮辱、酷刑迫害。

在石炮台派出所辦公室,以郭支為首的惡警對陳曉冰進行了毒打,他們將陳曉冰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坐在一張椅子上,腳被他們架在另一張椅子上,一個國保警察用腳踩住陳曉冰的腳,用皮帶狠抽陳曉冰的腳底。當時有三個工作人員在場,包括這個國保警察、郭支和另一個女警,郭支和那個國保警察交代好,只要郭支關門出去,國保警察就狠狠地打,郭支開門進來,國保警察就停行刑。郭支這樣做,是因為這樣就可以製造出他不在場的證據,就可以掩蓋打人是他下的命令這一事實,非常的狡猾奸詐。

國保每問一個問題,陳曉冰若不答,他們就用皮帶狠狠地抽她的腳底二十五下,再問一個問題,再不答,就又抽二十五下,如此反覆,他們打時也是機關算盡,每次都只打腳底,不打其他地方,因為打腳底不用擔心損傷內臟器官、神經血管,不用擔心骨折、血腫,而且只要一穿上鞋,沒人看出她被打過。國保警察同時威脅剝光陳曉冰的衣服。

迫害案例二:澄海區青年法輪功學員王洽

受害人遭受酷刑地點參與迫害警察
王洽,汕頭市澄海區青年法輪功學員汕頭市政法委私設的黑監獄、澄海看守所支隊長林為民為首,包括李東明、謝書敬、賴西軍等在內的二十四個警察

王洽在讀初中時,隨父母、祖父母及身邊的親友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修煉自己的心性。他大學畢業後繼承父業,經營電器生意,誠信待人,凡是認識王洽的人無不稱讚他是品學兼優的好青年。

二零一二年底,明慧網上刊登了汕頭地區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部份事實,汕頭政法委及參與迫害的其它相關機構、人員異常恐慌,遂行打擊、報復。他們懷疑王洽是揭露他們罪惡的那個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王洽被汕頭市國保惡警駕車攔截綁架。在汕頭市政法委私設的黑監獄,王洽遭到以汕頭市國保支隊長林為民為首,包括李東明、謝書敬、賴西軍等在內的二十四個警察超過三百個小時的刑訊逼供。王洽被十四個警察不間斷輪番連續審訊,被剝奪睡眠十三天,在第五天開始昏迷。被毆打,被體罰,導致右手掌部份神經壞死。他們還在飯菜中混入不明藥物並強迫王洽吃,導致其長時間頭腦昏沉,意識不清。

為達到逼供的目的,國保警察甚至威脅王洽,說要把他妻子、六歲的女兒、母親和弟弟四人抓起來,威脅要把他女兒從他的妻子身邊帶走,對他的妻子施以刑罰,惡警叫囂道:「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脅說,十年後還要再迫害王洽的女兒。

二、「檢察官」的荒唐表演

刑法立法的宗旨是打擊犯罪,公訴人理應站在正義一方,保護好人,打擊罪惡,然而這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官們,他們好像都忘記了這一點。

澄海區檢察院公訴人陳益慶:判你無期!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和十月十五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兩次非法開庭審理王洽一案。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澄海區檢察院公訴人陳益慶在庭審時竟然公開威脅要判王洽無期徒刑,竭力阻擋對王洽遭受刑訊逼供一事的調查。一個代表國家法律監督的檢察官,在法院上公然採用黑社會式的謾罵手段,司法的尊嚴和公正被肆意踐踏。

潮陽區檢察院公訴人馬俊盈、林東霞:說不出被告人對社會的危害性

眾所周知,一個人犯罪,那麼肯定是因為他給別人或社會造成了傷害才構成犯罪。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向人們講真相,對別人有益,是受憲法保護的。

潮陽區檢察院公訴人馬俊盈、林東霞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將法輪功學員李奕鳳、張曉玲非法起訴至法院,人們發現:馬俊盈、林東霞企圖誣告她們觸犯刑法,但是,律師在翻遍整份起訴書後,卻未發現有隻言片語能夠說明李奕鳳、張曉玲給他人有造成的任何危害!

不止如此,馬俊盈把李奕鳳戶口所在地的證明列為犯罪證據,在最後的辯論陳述中,馬俊盈還給李奕鳳和張曉玲二人扣上另外一個罪名:非法持有法輪功宣傳資料罪。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難道一個檢察官,不明白中國的刑法中,不但沒有明文禁止法輪功修煉,更沒有「非法持有法輪功宣傳資料罪」的罪名麼?

三、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汕頭市中心醫院青年女法輪功學員,因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冤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二零一三年十月,澄海法輪功學員王洽,遭到酷刑折磨,屈打成招,被冤判三年零六月個月監禁。

二零一三年二月,金平區法輪功學員吳友平,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冤判三年監禁。

二零一六年五月,潮陽區法輪功學員李奕鳳、張曉玲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分別被冤判三年監禁。

另外,當前處於刑事拘留,面臨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有:鄭明輝、彭佩珊夫婦;祁秀梅、徐俊彪等七人。

四、強制洗腦迫害

強制洗腦迫害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肉體迫害的主要形式。二零一三年至今,被洗腦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

陳曉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陳曉冰被冤判因「利用×教組織迫害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於十一月十四日離開看守所。警察們稱,因為陳曉冰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做辯護,所以要被送至洗腦班。

在洗腦班,他們指定一個包夾對陳曉冰實行二十四小時夾控,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除此之外,其他的工作人員也會定時的過來巡查。在洗腦班,睡覺時不許關燈、不許拉窗簾,甚至洗澡上廁所都不許關門,不許離開他們的監視範圍,不許用手機、不許和外界聯繫,連最基本的言論自由都沒有,不許看書、不許聽音樂,不許看指定新聞以外的電視節目,不許有任何娛樂或消遣活動。

整個洗腦班戒備森嚴,說是法制教育學校,卻完全沒有一點在校學生應有的人身自由,「工作人員」每天都對她進行洗腦,不但強迫看、聽污衊法輪功的東西,並且還得寫讀後感、寫污衊大法的東西。他們威脅陳曉冰說,如果不配合轉化,不寫「五書」(即揭批書、悔過書、決裂書、自律書等),他們就會把她送去省洗腦班,再不轉化,就要把她送至監獄服刑。

離開洗腦班之前,他們還叫來了陳曉冰工作單位的領導、戶口所在地的工作人員和「610」的人員,強迫她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污衊法輪功和師父的話,念污衊法輪功和師父的「五書」,讓她受盡了羞辱,也受盡了良心的譴責。

鄭楚貞、佩芬: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汕頭市610、國保人員綁架佩芬、鄭楚貞,把她們非法拘禁在汕頭市「法制學校」(洗腦班),迫害長達兩個多月。

張紅英:廣東普寧法輪功學員張紅英、吳玲珊,四月二十二日在潮南區兩英風華村講真相,被當地兩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四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潮陽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吳玲珊於五月八日回家。張紅英則被戶口所在地的中山市南頭鎮「610」人員挾持到佛山市三水洗腦班迫害。

五、警察恐嚇、騷擾訴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開始,中國開始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汕頭市眾多法輪功學員依據中國現行法律,向兩高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通過法律手段和平反迫害,給當初被江澤民利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一個了解真相、選擇善良的機會,這個過程中,有部份警察覺醒後選擇保護法輪功學員,也有部份警察選擇不聽、不看真相,不去了解相關的法律條款,繼續參與迫害,甚至上門恐嚇、騷擾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澄海城東居委書記和鳳翔街道主任及澄海國保警察一群人到法輪功學員潘靜蘭家,警察問潘靜蘭是不是還在煉法輪功?潘靜蘭說是,並向他們介紹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品質、健康身體,希望他們也要珍惜大法!警察問潘靜蘭是不是有寄信到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潘靜蘭說:「有,因為江澤民造謠誣陷法輪大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毒害世人,罪行累累。我有責任為師父、為大法討回公道,也有權利討回我們自己的公道。」後來又來了二個警察,一個叫劉錫雄、一個不清楚名姓,他倆一進門,就氣勢洶洶的衝潘靜蘭喊叫,說她「捅破了天」。潘靜蘭問他甚麼事?他們含糊其辭,卻一頭衝進潘靜蘭的房裏,翻箱倒櫃的抄家,搶走潘靜蘭的大法寶書近百本,還有手提電腦、收錄音機及各種其他材料。

因訴江被恐嚇騷擾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還包括:汕頭金平區鮀浦法輪功學員陳衍桐、陳少芸、吳燕濃夫婦等人。

古往今來,邪不勝正、善惡有報,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不變的天理。再次勸告汕頭地區的公、檢、法、司人員:請靜心了解法輪功真相,助紂為虐肯定不是你們為官的本願,共產黨搞政治運動向來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今天利用了誰,往往是明天清算誰的依據。揭露你們當中的行惡者,是為了避免他們肆無忌憚的犯罪,走上不可救藥的地步。希望你們選擇保護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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