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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龍江清河林區優秀檢察官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徐曉時,原係黑龍江省清河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曾被黑龍江省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員」稱號,以及其它獎勵。妻子潘晶華、女兒徐遲以及岳父母一家五人修煉法輪大法,道德昇華。然而十幾年來,全家人遭綁架、非法關押、騷擾,岳父母在恐嚇擔驚受怕中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徐曉時和妻子潘晶華以及女兒徐遲共同起訴給他們一家人帶來災難的元凶江澤民。

徐曉時,六十歲;潘晶華,五十七歲,現已退休;女兒徐遲,三十二歲。現一家現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通河縣。

修大法 徐曉時被譽為「優秀檢察員」 遭迫害

徐曉時,原係黑龍江省清河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因身體多病,一九九六年和妻子潘晶華、岳父潘強、岳母田玉梅和女兒徐遲一起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心絞痛、胃炎、關節炎和頸椎等多種疾病全部消失,身體強健,並時刻用真善忍要求,心性道德得到昇華。

在檢察工作崗位上,徐曉時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秉公辦案,不徇私情,不謀私利,工作水平、業務能力強。經手辦理了幾十起經濟案件,為國家挽回了大量經濟損失,曾受到黑龍江省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員」榮譽稱號,同時多次獲得松花江林區分院和林業局獎勵,被領導和同事公認為人正派的好檢察官。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迫害以後,徐曉時多次遭到局六一零和公安局政保大隊談話,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強制洗腦,遭到精神迫害,限制人身自由。於二零零零年,被林業局調出檢察機關,發配到林業局一個最基層單位。

潘晶華多次遭非法關押

潘晶華,修煉前乙型肝炎、類風濕、偏頭痛、胃潰瘍、婦科病、牛皮癬、經過多方醫治不見好轉,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從此,家裏有了歡樂、幸福。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親戚、鄰居、朋友都說她變了,在名利面前不去爭,一切為他人著想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潘晶華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天,強制洗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監禁三天,強制洗腦、精神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潘晶華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綁架到清河林業地區看守所,在高壓脅迫下逼迫寫「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在他們寫好的「決裂書」強迫按手印,我正告他們,這是你們逼迫的,我根本就不承認的。我被照相,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社區一直騷擾不斷,電話監聽、蹲坑、跟蹤、不准外出,探親、網上黑名單,非法沒收身份證,無法辦理出入境手續,無法出國探望親人,使她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潘強時時做好人 多次非法關押 被迫害精神失常 含冤離世

潘晶華父親潘強,一九三一年三月二日出生,十六歲當兵,是老幹部。修煉法輪大法前,胃潰瘍、腰肌勞損、風濕、心臟病、大便出血,練過多種氣功,醫治無效。修煉法輪大法後,老人家從此無病一身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樂於助人,處處為他人著想,待人熱情,一天總是樂呵呵的,同時為國家節約大量醫藥費。

這樣的一個好人卻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財產。老人家被綁架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逼供、非法超期關押三個多月。在老人雙腿不能行走的情況下,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強迫家人交三千元錢放回家。

回家後,老人家通過學法和煉功,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但是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騷擾不斷,二零零三年,迫於各種騷擾與強大的精神壓力下,老人家搬到通河縣居住。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場大雪覆蓋東北大地,老人家帶上自家工具主動義務清除公路上的積雪,在雪地插上法輪大法好的牌子,幹了三天,被通河縣公安局綁架,後非法抄家,關押半個月後,強迫家人交三千元錢放回家。

老人回家後,一直遭騷擾不斷,每天都是在擔驚受怕中度過。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體出現異常反應,人體消瘦,幾天之內,雙眼睛失明、雙耳失聰,精神失常,說話語無倫次,他總說有人給他下藥,其間還吐了直徑十釐米大小三盆的血,聽鄰居說,經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在極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離世。

殘疾人老人田玉梅在擔驚受怕中艱難度日

潘晶華母親田玉梅,是位殘疾人,雙目失明,修煉法輪大法後,心臟病、神經衰弱等症狀全部消失,老人家對人熱情,在家裏是個好母親,親戚、鄰居都說是個大好人。

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期間,潘晶華和父親潘強一起被非法拘留,母親田玉梅和年幼的孫女徐遲整天在擔驚受怕中艱難的度日,身心遭到極大傷害,摧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離世,年六十七歲。

徐曉時、潘晶華夫婦一家人是法輪大法親身受益者,也是江澤民一夥對億萬法輪大法學員進行血腥鎮壓的受害者和見證者。善惡有報,江澤民被送上審判台,繩之以法,是歷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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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被遊街 遭冤獄 巴中閆慧控告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