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四川省德陽市法輪功學員蔣夢梅因為幫助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到郵局郵寄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被廬山路派出所與綿陽市鹽亭縣國保隊聯合綁架,馬上以她和魯生禮、譚書會等曾到鹽亭縣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為藉口,綁架了魯生禮、譚書會等。 警察和「610」人員原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秘密審判上述法輪功學員,被北京律師否定後要求公開開庭,他們不得不答應公開審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鹽亭縣國保大隊、「610」和法院對這次公開審理如臨大敵,法院門外戒備森嚴,庭內安插了一些他們自己找來的人旁聽。 在整個過程中,公訴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據,也拿不出可靠的實物證據,只是張口國家規定,閉口黨的政策,兩位北京律師根據中國現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放人。 公訴方和法官好像如夢方醒,瞠目結舌,有個法官在下面說,這兩位北京律師真敢說,我們也感到震驚,也明白了。 五個多小時之後,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審理結束,改日宣布結果」。 三個月了,法院一直沒有宣布結果,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這幾位家屬找到法院原庭長,詢問情況,並明確告訴他,這是超期關押已經違法,要求放人。 庭長解釋說:「此案極其特殊,本院無法把握,已經將整個卷宗及審判錄像錄音上交到綿陽市中院,請他們定奪,我已經問中院了,中院說他們也沒法把握,目前正在觀望。」 庭長最後說:「我們錯判了要被終身追責,錯關了國家會賠償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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