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我今年六十四歲了,一九九七年正式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下面談一下我修煉後如何以大法為標準處理與鄰里的矛盾。 我買私宅地皮時,西邊是同事的宅地(另一村民小組的土地),已下完牆角。我買地皮時,所有權方要我從同事基礎處為界買,我說我們將來是鄰居,要留出四米以上間隔作為出入與維修房的空間。對方很好,同意留出四米空擋作為公共通道。 房子蓋起後的九六年春,我在房子西面靠牆二米處栽了一排樹遮蔭。一天來了一位婦女罵罵咧咧地說是誰把樹栽到她家地盤上了。我不認識她,經打聽說是同事的房基已經賣給她了。 兩年後她家開始動工蓋房。一天我下班回家發現她家連招呼都不打就在我家自來水管上開口將水引入她家。 按當時單位規定,不准單位以外人家接入的。想到她初次來我家罵人時的兇狠勁頭,我嘆口氣,忍了!我想已是鄰居,她家接水困難,我是修煉人,心裏就慢慢平衡了。她家進砂石時把我家的牆邊水溝都堵了,我擔心下雨不好排水,跟她說了聲,誰知她說我西邊滴水線起都是她家的地基,我心裏一驚!為防地界糾紛,我請村組負責人及她家的男主人到酒店吃飯並簽了明確地界協議,暫時相安無事。 此為「一忍」。 不久她家房子砌起了。一天傍晚她家來了一大夥人,七嘴八舌的說我家滴水線外是她家的地皮。我想已經簽了協議,就沒解釋。沒想到第二天中午她家弄來一夥人把我家樹連根拔起並搬到她家去了,還挨著我的滴水溝邊挖基做圍牆,把我家窗戶遮了大半截。我看她家是不會講理了,就勸我家人不要和她家爭吵以防釀成大禍! 之後我找村組幹部協調,但村幹部說她哥哥是中共的村書記,誰敢得罪他!周邊見利的人說連三尺寬都不能留,不給小偷搭梯子!我想到師父說:「所以我們講隨其自然,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因為常人悟不到這個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爭,去鬥的。」[1]我想師父這不正是針對我講的嗎?如不聽師父的話去爭去鬥,說不定鬧出人命案來!很快我心裏平靜下來了。弟子再一次謝謝師父! 此為「二忍」。 正如師父所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 雖然平靜下來了,還有怨恨心,認為此事顯得我軟弱無能,就連單位領導都在會上說:「這是哪門子忍?」還有領導說我「變木訥了,煉功煉傻了。」 她家圍牆離我家牆太近了,成天濕乎乎的,連我家房子的內牆都脫層了。這還不算,她家又在圍牆內搭了長棚子,一下雨就會有水濺到我家窗戶上。棚子東邊還養了雞和西邊養了狗,一到熱天,雞窩雞糞發出惡臭,狗尿臊氣沖天。我家每天只能關門閉戶。她家沖洗狗窩的髒水時不時會流到我家大門口。我的兒孫每次回家,吵著快點關窗門。我常對他們說:可能是我前世對不起她家,這輩子得償還了。我想這就是師父要我提高心性了。於是我忍,全家都忍了。 此為「三忍」。 「退一步海闊天空」[1]。心性上來了,情況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她家的狗殺了,雞窩搬家了。以前跟她家男主人打招呼裝著沒聽見,現在送他大法真相台曆也收了,兩家相安無事近二十年。 不怪古人講「忍字高,忍字頭上一把刀」。這是常人之忍。師父教導我們說:「忍中有捨,能捨是修煉的昇華。」[2] 「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3] 我深深體會到了宇宙大法的偉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無漏〉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